《上海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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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贝-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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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用力把朱砂往自己怀里抱了抱,“亲爱的,有人喜欢你总是好的,因为你是真正迷人。”“本派对杜绝任何妒嫉和敌视,玩游戏就该玩得开心才对,”我说,“对嘛。”飞苹果附和着,顺势从背后搂着我的腰,把脑袋放在我的肩上,天天视若无睹,专心地拿雪前银剪剪熄坏的雪茄头,我敲了一下他的脑袋,“轮到你了,甜心。”“我把玫瑰献给最美的自己,把诗献给最聪明的CoCo,把自己献给能激发我热情的任何一位,不管你是男是女。”他边说边对衣橱的镜子理了理裤子外的裹花布,“我真的觉得自己蛮美的。”“我们也觉得。”几个模特顺口附和,她们团团抱住飞苹果,像一群美女蛇缠注一只大苹果。“别人都不把玫瑰献给我,岂不丢面子,不如我就先给自己一朵啦,”飞苹果把玫瑰叼在嘴上,在音乐里做了个伸臂飞天的姿态,极尽妖冶柔美,连他的下巴蓄的小胡子部增加了这种人妖不分的美。

“我把玫瑰献给你因为我也认为你最美。”那个塞尔维亚人突然用流利的中文说,“诗献给我的朋友蜘蛛,他玩电脑玩得一级俸,是我见过智商最高的人。”“至于献身,当然是献给我认为最美的人喽。”众人齐刷刷把眼睛投向伊沙,仿佛看天外来客一样。

一阵笑声,是美国人Johnson发出来的,伊沙一下子从地上站起身,拍拍身上的烟灰,“很好笑吗?”他直勾勾地盯住Johnson。

“对不起,”Jonson还在笑,“对不起,我只是忍不住。”

“就像你们的飞机一样忍不住飞到我们的国家投炸弹吗?就像你们的军队忍不住把那么多无辜的人杀死吗?whatalie!美国人!……是我一想起就要呕吐的一群人,你们什么都要管,你们厚颜无耻贪得无厌,你们粗鄙愚蠢没有文化,只是自大狂妄只配被人吐一口痰,Youmotherfuck!”

Johnson一下子站起来,“Whatthehellareyoutalking?我跟那些该死的投炸药的飞机有什么关系?为什么羞辱我?”

“因为你是Motherfuck的美国人。”

“算了,算了,喝酒喝多了,不要激动。”蜘蛛一下子窜上去把两个人分开,教父正坐在一堆模特美女身边,不闻不问地继续用一手多年练就的玩纸牌绝技吸引美女的注意力,但她们都不时拿眼觑着那一对争吵得面红耳赤的老外。从道义上支持科索沃人,可从审美角度,她们同情长得像“莱昂纳多”的Johnson。

“有种就打一架分高下,”马当娜笑嘻嘻地鼓动着,她惟恐天下不乱。飞苹果也走上前拉住伊沙的手,是因为伊沙说喜欢他才引起了这一场争执,他蛮感动的。

“你们要洗个冷水澡么?”天天问伊沙和Johnson。这话一点都没讥讽的意思,是出自他善良单纯的本性。在他看来,洗澡是一切麻烦事的首选解决之道,浴缸是像母亲子宫般温暖安全的福地,以清水洗催身心可以使自己感到远离尘埃远离喧嚣的摇滚乐,远离黑帮流氓团伙,远离折磨自己的种种问题,苦痛。

国际人士争执平息了,节目继续,天天把花、诗和自己都献给我,我也是把这一切献给他,马当娜讥讽地笑着:“你们当众扮夫妻情深,肉麻不肉麻?”“对不起,不是故意让你嫉妒的,”天天展露一个微笑,我却暗含一丝愧意,马当娜与朱砂都知道我与马克的事,但我又怎能向天天坦白这一点呢?何况他给我身体上的感觉不同于马克,两者不可比较。天天用他非同一般的执着与爱深入我的身体某个部位,那是马克所无法抵达的地方,我不承认在这一点上我贪婪而自私,我也承认我对此无法遏制,并且一直找各种借口在原谅自己。

“我不能原谅我自己,”我曾这样对朱砂说,朱砂的回答就是:“事实上,你一直在原谅你自己。”是的,是这样的。

朱砂和阿Dick也只把三样东西统统送给对方,蜘蛛、教父、教父的两位朋友则统统把诗送给我(很幸运地,我理所当然地成了今夜最聪明的女人,我收到了一长串或香或臭的诗歌,比如“你的微笑使人起死回生,是三上极品。”这是恭维我的,又比如“她像一片卷曲的钢,不像生物……”则是贬低我,再如“她会大笑,她会哭泣,她是真实,她是梦幻。”则是恰到好处。恰如其分的)。把玫瑰和他们的身体心甘情愿地献给了飞苹果带来的几位Model,有意思的是,这四位男士中有三位半是复旦子弟。这半个自然是蜘蛛,他中途被勒令从复旦退了学。复旦子弟与美艳模特互相眉来眼去的,隔壁的客房有沙发有床有地毯,应该住得下他们。

阿Dick在看天天挂在墙上的画,我和朱砂坐在一盘草莓前聊天,“你最近见过马克吗?”她眼睛并没盯着我,只是低声问。

“有啊,”我轻轻晃着腿,天天刚换上去一张酸性爵士乐唱片,屋内一片狼藉,每个人的眼神都像散黄的鸡蛋一样焕散开去了。大家都没闲着,各玩各的。

“怎么啦?”我转过头去看看她。

“公司里有谣传,说马克要马上离开中国去柏林总公司了。”

“是吗?”我想表现得若无其事一点,一股极酸的草莓汁在舌尖弥漫开来,令人反胃。

“他可能因为在中国出众的业绩得到提升,回到柏林总部担任要职。”

“……谁知道呢?可能是真的吧。”我站起身,踢开脚边的一本杂志、一个红缎面绣花坐垫,走到阳台上。朱砂也跟了过来,“别想得太多了。”她轻轻说。

“这么多星星,挺美的。”我仰头看天空,星星们在深冷的天空里就像炸出来的小伤口,流淌的是银色的血液,如果我有翅膀我会飞到上面去亲吻每一道小伤口。而和马克的每一次肌肤相亲都给我这种微痛而飞翔着的感觉。我曾经让自己相信一个女人的身与心可以分开,男人可以做到这一点,女人为什么不可以?但事实上,我发现自己花越来越多的时间在想马克,想那欲仙欲死的片刻。

朱砂和阿Dick告辞离去,临走前,朱砂特地走过去与JohnsOn握了握手,谢谢他的玫瑰。Johnson看上去并不开心,与塞尔维亚人吵了一架后,美丽的朱砂又要离开。马当娜搂住他,建议到阳台上看一会儿星星。

这个夜晚不预料地混乱,纷杂,毫无控制。凌晨3点的时候,飞苹果带着塞尔维亚人到了他下榻的新锦江酒店。教父、蜘蛛他们四个与飞苹果带来的四个模特在隔壁的客房里折腾。我和天天、马当娜睡在卧室的大床上,Johnson睡在沙发上。

凌晨5点我被很多人同时折腾的声音再次惊醒。隔壁有女人歇斯底里的尖叫声,如夜晚屋顶上的猫头鹰。马当娜已从床上溜到了沙发上,雪白的裸体细细瘦瘦,像条大白蛇一样缠在Johnson的身上,她的右手还夹着一支香烟,一边抽烟一边和Johnson缠绵。

我定定地看了一会儿,觉得她是真的很酷,很特别。她换了个体位,一转眼也看到了我,对我做了个飞吻,示意我想的话可以加入。天天突然抱住我,原来他也醒了。空气里飘来飘去的都是肾上腺素的气味,还有烟酒汗味,足以呛死我家的猫。

唱机里一直翻来覆去放着同一首歌“GreenLight”,没有人能真正睡着,我和天天安静而深沉地接吻,我们没完没了地吻着,在马当娜和Johnoson的大声呻吟过后,我们又相拥着睡去。

次日午后醒来时,所有人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连一张纸条也没留下,地板上桌上沙发上都是食物残渣,烟灰、空纸药盒、污秽的纸巾,还有一只臭袜子和一条黑色蕾丝女内裤。真正可怖的景象。

既然死咽活气的苍白情绪已在这个1+l+1派对上烂到了极点,所谓物极必反,我扔掉垃圾,整理房间,重新做人。

然后我毫不吃惊地发现我又能写作了,那种可以操纵语言的无形的魔力重新回到了我的身上,感谢上帝!

我的所有注意力放在长篇小说的结尾上,天天也照例呆在另一个房间里自娱自乐,偶尔他去马当娜家打游戏或飚车来消磨时间,厨房重新变得令人失望地空而脏,不再自己变着花样做菜煮饭。小四川的外卖又准时地送上门来,原先的男孩子小丁已经辞了工不做了,我想知道他最终有没有按自己的理想去写作。但问新来的男孩,他一问三不知。

 二十七、乱

家里突然来了个电话,妈妈的左腿骨折了,是有一天停电电梯不开,她走楼梯时摔的,我定定地发了会儿呆,然后飞快地收拾了一下,坐车回到家里,父亲正在学校上课,家里有一个保姆在走来走去地忙,除此之外,屋子里是一片令人轻飘飘得要耳鸣的寂静。

妈妈躺在床上,闭着眼睛,瘦削苍白的脸上泛着旧而不真实的光,就像四周摆放着的家具那样的光。她的左腿脚踝骨的地方已经打上了厚厚的石膏,我轻手轻脚地走去,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来。

她睁开了眼睛,“你来了。”她只是这样简单地说。

“很痛吗?”我也是简单地问候。她伸出手,摸了摸我的手指,指甲上面的五颜六色的指甲油已褪去一半,看上去很奇怪。

她叹了口气,“小说写得怎么样?”

“不怎么样。……每天都写一点,不知道最后有多少人会喜欢看。”

“既然要当作家,就不要害怕那样的问题。……”她第一次用这样的口气跟我谈我的小说。我无言地看着她,想俯身紧紧地拥抱她,想说其实我是那么爱她,那么需要她的哪怕是片言只语的鼓励,那会给我镇静和力量。“想吃点什么吗?”我坐着终于没有动没有伸手去抱抱她,我只是静静地问。

她摇摇头,“你男朋友好吗?”她始终都不知道天天去过戒毒所的事。

“他画了很多画,非常好的画。可能会用在我的书里。”

“你,不能搬回来往一段时间吗?……一星期也行啊。”我对她笑笑,“好的,我的床还在老地方吧。”

保姆帮着我一起整理我的小卧室,朱砂搬出去后这房间就一直空着。书架上有一层薄薄的灰,长毛绒猩猩依旧放在书架最顶层。落日的余晖穿过窗户,在房间里投下暖色的一抹光。

我在床上躺了一会儿,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骑着念高中时的一辆旧自行车从路的这头到那头,沿途见到了不少熟人。然后在一个十字路口一辆黑色卡车突然冲向我,一群蒙面人从车上跳下来。为首的人挥舞着粉红色的手机,指挥着手下把我和我的车一齐扔到卡车车厢里,他们用手电筒照着我的眼睛,让我说出一个重要人物藏身所在,“将军在哪里?”他们迫切地盯着我,大声地问我。“快说,将军在哪里?”

“我不知道。”

“不要说谎,那是徒劳的,瞧瞧你手上的戒指,一个连自己丈夫藏在哪里都不知道的女人真该死。”我茫然地看了看左手,无名指上果然戴着一枚奢华耀眼的钻戒。

我绝望地挥舞着双手,“我真的不知道,杀了我也不知道啊。”

我醒来时,父亲已经从学校回来,为了怕吵到我,屋子里还是一片安静,但从阳台上飘来的雪茄烟的味道让我知道父亲回来了,并且快到晚餐时间了。

我起身下床,走到阳台上与爸爸打招呼。他换上了便服,在暮色中挺着微胖的肚子,渐白的头发在风中轻舞。他沉默地注视了我一会儿,“你睡着了吗?”我点点头,浮上一个笑容,“现在我精神很好,可以上山打老虎去。”

“好吧,该吃晚饭了。”他扶着我的肩,走进屋子。

妈妈已经被扶着坐在一把铺丝绒垫子的椅子里,餐桌上摆得满满当当,一鼻子的食物暖香。

晚上我陪爸爸玩了会儿国际象棋,妈妈斜倚在床上,不时地看一眼我们下棋,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日常琐闻,最后话题又扯到我的终生大事上。我不愿多谈,匆匆收了棋,在浴室洗了澡,回到自己的房间。

我在电话里告诉天天我要在这儿住一星期,然后又把下午做到的梦说给他听,问他是什么意思。他说我对自己写作上有成功的预感,但又陷入了无法克服的生存的焦虑感中。“真的吗?”我半信半疑。“你可以向吴大维证实一下。”他说。

这一星期很快在我陪着妈妈看电视、玩纸牌、吃绿豆百合汤、山芋芝麻糕、萝卜丝饼之类乱七八糟的甜点中度过了,在临走前的一夜,我被父亲叫到了书房里,促膝谈心到很晚。

“记得小时候你就爱一个人出去玩,结果总是迷路,你一直是个爱迷路的女孩子。”他说。

我坐在他对面的摇椅里抽烟,“是的。”我说,“现在我仍然经常迷路。”

“说到底,你太喜欢冒险,喜欢奇迹的发生,这都不算是致命的缺点。……但很多事都没有你想得那么简单,你在我们父母的眼里永远是个天真的小孩子……”

“可是……”我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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