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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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我一生-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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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语法课真把我听乐了。戴眼镜的男老师先把一个奇怪的句子写在黑板上,然后连续两节课都在分析这个句子。我首次接触这么复杂的句子,印象极深,后来又一再给我的同学复述,因此就牢牢记住了。这个句子的结构大致是这样的:

周老师看了王老师一眼,回过身来对李老师说:“昨天下午刘老师和赵老师都问我:‘前两天孙老师带病为朱老师补课的事,是不是应该让胡校长知道?’”

妈妈一看这个句子就不满了,小声对我说:“真有本事,一句话就扯出了八个人,谁会这样绕来绕去说话?”

台上的老师对这句话的分析,绕得就更凶了。语法概念说了一大堆,黑板上画出来的语法结构线已经像一堆剥了皮的老麻,丝丝缕缕缠得人头晕脑涨。

听课回来的路上,妈妈对我说:“如果你读书读上去,最后变成了这种学问,那宁肯不要读了。我听你舅舅说过,过去英国人为了把印度人搞傻,便于统治,就给他们编了一套特别复杂的英文语法书,一学就傻……”

这事我很感兴趣,便问:“后来印度人真傻了吗?”

妈妈笑了,说:“这我不太清楚。但我以前在上海见到,很多‘书毒头’比平常人要傻得多。”

“书毒头”是我们乡间对于书呆子的一种称呼。尽管当时乡间已经没有什么人识字,但是只要一提起这个称呼,乡亲们仍然充满了鄙视和嘲谑。我想,这也许属于某些“负面人格类型”的隔代传播吧。我当时问过妈妈,书呆子只傻不坏,为什么把他们说成“毒头”呢?妈妈说,他们钻起牛角尖来也真够狠毒的。

等我长大后才明白,妈妈的意思不错,解字却有偏差。那个“毒”字,一定是另一个同音字“蠹”的误置,“书毒头”也就是“书蠹头”,躲在书籍中蛀咬书籍的小虫是也。说得好听一点,这些书蛀虫也算在“咬文嚼字”。

乡亲们真是幽默。

第一卷 旧屋与旗袍 旧屋与旗袍(11)

很抱歉的事情是,那位讲语法的老师,由于我不怀好意的转述,成了同学们今后嘲笑“书蠹头”的范例。课堂上哪位老师把一件简单的事情讲复杂了,或者讲了半天还没有让大家听懂,一定有顽皮的男同学轻轻嘀咕一句:“周老师看了王老师一眼……”

同学们当然都忍不住笑出声来。老师很奇怪,他似乎也听到一点什么,便问:“怎么回事?哪个周老师?”同学们笑得更响了。

这种笑声经常响起,现在回想,那是我在童年时代种下的珍贵疫苗,帮我防治了一辈子学术流行病。

在我以后的文化活动中,什么奇特的事情都发生过,惟独“周老师”怎么也不会看“王老师”一眼。

但是妈妈还是不放心。她一直在想,那么奇怪的语法课,为什么会让那么多老师去听呢?那背后似乎有一条牵涉到某种文化排场的路,但她明白那是一条通向“书毒头”的死路,万不能让她的儿子走上去。终于她下狠心了,与祖母商量决定,立即采取防范措施:让我接手,为全村读信、写信。那年,我七岁。

第二年,妈妈怀了我的二弟,更把她每夜为村民记工分、算账的事务,也交给了我。

我受宠若惊。不仅是受妈妈之“宠”,而且是受全村之“宠”。从此以后,这间屋子的主角和中心,全是我。每天夜晚那些村民热切的目光依然穿过腾腾烟雾落到小油灯前,灯光映照着的已不是那位年轻妇女,而是她的儿子。

第一卷 旧屋与旗袍 旧屋与旗袍(12)

读信、写信,一般是在我傍晚放学以后。记工分、算账,是在晚上。

也有一些比较复杂的长信要在星期天写。现在回忆起来,最复杂的是三家的信。

一家是村东头的讨饭奶奶。她过去讨过饭,现在早已不讨,住在一间极小的屋子里。她有一个儿子,参加志愿军,到朝鲜打仗去了。因此她是“军属”,小屋门上贴着一张写有“

光荣人家”四个毛笔字的红纸,窗内挂着她儿子穿军装的照片。每逢过年过节,村里都会敲锣打鼓地去慰问,还会送上一点粮食。但是,这并不能改善她的日常生活。她不知早年受过什么伤,每天我上学经过她家,总能听到她“哎哟、哎哟”的呻吟声。她多么希望,儿子能寄一点钱来,给她治病。但是,作为普通战士的儿子显然没有这个能力,而且当时农村医疗系统还没有建立,该到哪里去看病呢?到城里?谁陪去?住哪里?该出多少钱?这事,连当时的村长、乡长也无能为力。

她总是星期天早晨到我家来,要我读信、写信。她口述写给儿子的信,口气非常委婉,总说一切都好,夏粮快下来了,只是老毛病没有好转,儿子不用挂念她,好好在前线打仗、立功。她儿子的来信,字写得又好又潦草,但我听说她儿子没上过学,估计那信是由部队的文书代写的。儿子的信中总是要讲一段一般形势,然后说到朝鲜天冷,鼻子都快冻掉了,接着说我们的战斗热情战胜了寒冷等等。老奶奶让我回信,又一次说到自己的病,这次不是希望儿子寄钱了,而是希望通过部队在浙江当地的医生,给她治一治。儿子下一封信大概是与部队领导商量了,除了写给母亲的一页外还附了一页给乡政府。老奶奶立即拿着那页信一拐一拐到乡政府去了,但我知道,乡政府的办法十分有限,老奶奶的呻吟声还是每天从小屋中传出。

第二家也是一个军人的家属,不同的是那军人是军官,那家属是妻子。军官姓余,是我们本家,先在北方驻守,后来移师舟山,那么近了,居然也没有回家来看一看。有很长时间,他妻子一直以为他战死了,眼泪汪汪地去找村长和乡长,村长、乡长告诉她,如果战死会有通报。于是她让我一封一封地给原先那个部队的番号和驻地写信,句子都差不多。终于有一天,军官来信了,口气冷冷的,说是自己受了伤,没法写信。他妻子听我读完信,二话不说,就按信封上的地址找去了。当时的妇女,单纯到居然没有在那么长时间的杳无音讯中,产生丝毫关于移情别恋的怀疑。那女子在军官那里获得了准备离婚的确切信息,回到村里就不想活了,几次要投河。到了这个地步,就不是我这个小孩子的事了,还是由我妈妈出场,与几个婶婶、阿姨一起,陪着她,劝着她。半年后,办成离婚,那女子就回了娘家,军官也从来没有回来过。

第三家是我家南面隔了一个晒稻场的异姓人家,不是姓顾就是姓陈,现在也忘了。只知道那家的男主人参加了公路修筑队,几乎隔两天就换一个住宿地,妻子让我写去的信一半收不到,只能等他来信。但他刚刚在学识字,写来的信在很少几个字里绕来绕去,既靠象形又靠谐音,实在很难读懂,每次都让我猜半天。他妻子是文盲,完全不相信她那么能干的丈夫会写不好信,总是既期待又疑惑地看着我,然后宽厚地对旁边看热闹的乡亲们说:“秋雨太小了,读信不容易,再读几年书,就好了。”我看了她一眼,不知如何声辩。让我写回信时,她特意站在我的角度考虑,要丈夫下次来信时写得浅白一点,不要太深奥。我当然没有把这个意思写进去。

相比之下,其他人家的信,比较简单。

第一卷 旧屋与旗袍 旧屋与旗袍(13)

除了写信、读信,还要记工分、算账,这对我稍稍有点障碍。因为,每天晚饭后本来是我们这些小男孩钻在草堆、树丛里玩耍的时间,突然呼唤声响起,大多是祖母的声音,其他小男孩一听便立即笑我:又要去记工分了!

我怏怏不乐地离开小伙伴回家,村民早就坐在那里,一见我进门就一叠连声地夸奖,我也就快乐起来。

记工分、算账,最麻烦的不是记和算,而是倾听,并在倾听中作出判断。

村民们永远在一次次高声争论,有一些事情已由对立变成共识,但两方面都不会宣布,要我去仔细地听出来。有一些主张已经被驳倒,但是,虽被驳倒了却不能再问,一问就会重起争端……要在这中间作出判断,对一个八岁的孩子来说,确实不易。

村民们的争论有时近似打架,但放心,老婆、孩子都在,打不起来。

这就是说,我已经天天在幽暗的油灯下,辨识着世间人情的细部奥秘。

记工分、算账的时候,有一些字也会卡住,例如烧窑的“窑”,挖渠的“渠”,垒墩的“墩”,都是我以前在语文课里没有学到过的。

妈妈把这一切任务全部交给我之后,就再也不闻不问,更没有“扶上马、牵一阵”的意思。她全然撒手,连晚上我上楼,她见了也只讲别的事。但她显然对我非常满意,深信她的儿子再也不会做“书毒头”、书蛀虫了。

年终按工分来分配各家收入,也是我做的账。那天大体分完了,我正想松一口气,却听到讨饭奶奶从屋角站起来冲着大家说了一番话。她说:“秋雨这么小年纪,给全村读了一年信,算了一年账,怎么可以一点东西也分不到?”

她是“军属”,年纪又那么大,说话自然有权威。村民们一片赞成,最后,我竟然分到了十斤干蚕豆,加十斤土豆。

干蚕豆炒着吃,也就是著名的“三北盐炒豆”,到今天还是我的至爱。土豆煮熟了,凉一凉,用一根长线一穿,套在脖子上,像一串大佛珠。

第一卷 旧屋与旗袍 旧屋与旗袍(14)

妈妈空闲时都躲在楼上南间。

楼上南间,也就是我出生的房间。房间中央是一张精致的宁式大床,上面镶有象牙的楷书和篆书对联,楷书的对联为:

000纯诗句枕边得

昌世文章醒来求

卧房东侧有一个储藏室,俗称“堂楼顶”,正是公共祭祖堂的楼上。据说里边经常出没黄鼠狼,我从小就不敢进去,总觉得黄鼠狼与故事里的狐仙差不多,会作怪。后来有一次我真的看见黄鼠狼了,先惊吓,后好奇,甚至觉得它的形体还挺可爱。我那时痴迷画画,就把那“惊鸿一瞥”画了出来。祖母、妈妈和邻居看了都说我画得像,又给我指点出许多不太像的地方,于是,我便焦急地期待着黄鼠狼的第二次出现,以便更正。这一来,就完全不怕了。

那时我在小学里已经读到高年级,想看一些闲书,例如陈鸿章同学借给我的《水浒传》,又想画画,因此想住一个单间。那天我提出要独自住到储藏室里去,祖母、妈妈十分吃惊,但很快又点头赞许。

说干就干,我在妈妈的帮助下先把储藏室做了一番大扫除,把简易小床搬进去,在北窗口放一张书桌,书桌边有一个谷仓,我拿起毛笔在仓壁上先写了“学习室”三字,接着又用美术体写了“身体好”、“学习好”、“时刻准备着”三行。写完,看窗外,一片灿烂的油菜地,直通吴山脚下。

正是在这间储藏室里,我找到了早逝的伯伯余志云先生留下的书籍。由此,我开始翻阅一直读不下去的《石头记》,终于读下去了的巴金的《家》、《春》、《秋》,以及高语罕编的《世界名作选》。最有趣的是《芥子园画谱》,一有空就临摹;最难懂的是《史记菁华录》,连妈妈也说不明白,只得等外公来的时候问,但外公说出来的话也突然变得听不懂。书箱里还有一本署有林语堂名字的《开明英文读本》和一部林语堂题词的英汉词典,在我看来是天书,没去多翻。

读书的兴趣一旦引逗起来是要命的事,我的眼睛很快从储藏室的书箱转到小学里那间小小的图书室。图书室里最吸引我的是童话和民间故事,但书少学生多,谁都想借,怎么办呢?不知是哪位老师出的聪明主意,规定可用一百个字的毛笔小楷来换借一本书。这个规定大大推动了同学们的书法练习,结果,直到今天,我的那些老同学虽然大多还是农民,但如果让他们拿起毛笔写几个字,多半会比有资格题词的名人的字,看起来更顺眼。

我读民间故事,主要是为了讲给祖母听,祖母喜欢,我却不太喜欢,觉得每一个都差不多。我喜欢的是童话和寓言,但祖母听了只说是“野天糊涂”,与我的感觉很不一样。

几年前我去安徒生的故乡丹麦奥登塞,在那所小小的红顶房里徘徊很久。这间红顶房的所在,当年是一个贫民窟,安徒生一家只在里边占了一小角。就居住条件来说,要比我家的老屋差多了。让我感动的是,这所红顶房居然打开了世界上那么多小房间的窗子,包括我家乡的这一间。

第一卷 旧屋与旗袍 旧屋与旗袍(15)

小学毕业时,我要到上海考中学,妈妈忙着物色为乡亲们写信和记账的接班人。最后找到的接班人十分称职,却比我年长多了,他就是以前被人们称作“懒汉”的二胡高手方子。在账册上签写的名字,是舫迟。

方子出山,就像诸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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