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宝宝大系之二至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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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宝宝大系之二至七-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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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一个小乞儿这么摆谱,大家都很惊讶,青衫人却不以为异,他知道秦宝宝锦衣玉食惯了,也许这些菜还不对他的胃口呢!
    再说,他正好趁机向秦宝宝炫耀,好表现自己的财力、实力。
    秦宝宝见他毫不在乎,心中早已把他当作羊牯,已盘算着如何放他一次血。
    他忽地摆手把伙计叫来,道:“你们这儿还有什么菜?”
    伙计陪笑道:“这里物产不丰,菜肴少有花样,客官点的这些菜,已是小店的全部了。”
    秦宝宝撇撇嘴,道:“这些菜哪是人吃的,你再去帮我弄几样别致的菜来。”
    伙计心中有气,小道:“这些菜都不是人吃的,那我们天天吃这些菜岂不就不是人了。”
    换作平时,见一个乞儿如此骄横,他早就大动老拳了,此时见对方有靠山,那青衫人阴阳怪气的,一定不好惹。
    开店的人见的人多,早已学会随机应变,他当下笑道:“客官尽管吩咐,小店照做就是。”
    秦宝宝道:“你们这儿牛羊可多?”
    伙计道:“别的不行,牛羊倒是要多少有多少。”
    秦宝宝道:“你能一下子凑齐一百头牛、一百只羊吗?”
    伙计吓了一跳,道:“客官,一百头牛、一百只羊,能吃得了吗?”
    秦宝宝一翻眼睛,道:“蠢材,谁说要全吃,我只吃每只牛羊的一点舌尖,抄一盘“桧牛羊舌”就行了。”
    伙计惊道:“牛羊割了舌尖岂不死了?”
    秦宝宝大怒,一拍桌子,道:“我把一百头牛、一百只羊尽数买下,你怕我付不起银子?”
    他抬起头对青衫人道:“小弟弟阁下,这点银子你有吧?我想应该有的。”
    青衫人刚才话已说出口,以他的身份,自然不便反悔,但是一百头牛、一百只羊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现在青衫人终于感觉到,这个秦宝宝可不好惹,早知道秦宝宝很难侍候,却不知竟这么刁钻。
    骑虎难下的青衫人,无奈地摸出一叠银票,丢在桌子上,道:“银子在这里,尽管去做就是。”
    考虑到若杀了卫紫衣,成本可以无限赚回,咬一咬牙,也就只好认栽了。
    秦宝宝大喜,伸手取过银票,数一数,看一看,一半揣进口袋里,一半丢给伙计。
    青衫人只好装作没看到,那伙计得了银票,自然乐滋滋地办“烩牛羊舌”去了。
    秦宝宝出尽风头,顾盼之间,好不得意。
    众人已在窃窃私语,不知秦宝宝是何方来路。
    不一刻,只听店后一阵牛羊惨叫,百牛百羊已在挨刀了。
    青衫人望着得意洋洋的秦宝宝,忽地觉得后悔极了。
    卫紫衣此时的确在开封。
    其实秦宝宝一下岭,他立刻就跟下山去,江湖如此险恶,卫紫衣岂能放心秦宝宝独行。
    他不敢跟得太近,怕精灵古怪的秦宝宝发现,便不远不近地跟着,不到必要时无须出面。
    不想三天之后,卫紫衣竟遭到了伏击。
    那是在一家客栈中进行的,七个人,七种不同的打扮,七样不同的兵器。
    那天卫紫衣在客栈歇息,秦宝宝就住在对面一间客栈中。
    中午下楼吃饭时,卫紫衣就感到自己走进了一个杀气密布的埋伏之中。
    门口坐着两个人,一个头发梳得光亮的中年文士,坐在门口的一张椅子上,不偏不倚地,正坐在门当中,进屋的人不得不停下脚步,出屋的人也只好退回去。
    谁都看出这中年文士绝不好惹。
    他的头发梳得光溜溜的,脸上也光溜溜的,像一个剥了壳的白水煮蛋。
    从这外表看起来,他是一个很注重打扮、很注意仪表的人,可是他的手中却捧着一个骷髅头。
    骷髅头上血迹斑斑,竟好像是刚从死人身上砍下脑袋,剥去皮肉而成的。
    看到这个东西,胆小的人岂不当场昏倒?这就难怪别人不敢走近他身边了。
    另一个花白胡子的老头坐在他身边,一身惨绿的袍子,连眼睛都是绿的。
    他的样子更吓人,别人看都不敢看他一眼。
    他好像也把别人怕他当作一件乐事,所以总喜欢盯着不敢看自己的人看,别人若露出惊恐之色,他就会哈哈大笑。
    他手中并没有兵器,只是指甲留得很长,指甲的颜色也是绿色,卷曲在指头上,他一面哈哈大笑,一面弹着指甲,轻轻一弹,指甲就会如剑般直刺,且发出“滋滋”之声。
    他的指甲,就是他的武器。
    和这两个人相比,屋里的另外五个人要善良一点。
    卫紫衣一下楼,走到屋中间,就有一个人挡住了楼梯口,这人是个秃头,只有在脑后有一圈稀疏的黄发,头顶上是童山濯濯,“绝顶”倒是真的,聪明不聪明尚未可知。
    这人的兵器比较正常,是一柄四尺长的长剑,比一般的三尺龙泉要长上一尺。
    剑长,出鞘很困难,所以秃子早已把剑取在手中,垂在腰间,一动也不动。
    第四个人和第五个人正坐在卫紫汞的左边喝酒,两个人你一杯我一杯地谈笑自若,好像根本不是来杀人的。
    他们面前的桌子上除了酒菜,还有两个形状奇特的包袱,包袱中不知是什么东西。
    两个人都穿着很普通的衣服,一个是灰衫,一个是青衫,衣服上居然还有不少补丁。
    虽然他们看上去并不像要杀人的样子,但卫紫衣一走到屋里,最先感受到的,就是他们身上的杀气。
    卫紫衣认为,这两个人才是对方中的主要人物,至于其他人,徒具其形而已。
    卫紫衣淡淡地看了这两个人一眼,又转向右边,右边是一老一少两个尼姑。
    老尼姑的年纪不会少于四十,小尼姑的年纪不多于十八,两个人闭目念佛,似已不在红尘中,更不管杀人事。
    卫紫衣对这两个平淡无奇的尼姑却发生了兴奋,以他的眼光,自然看出这两个尼姑武功不弱,只是卫紫衣一时还无法判定这两个人是敌是友,还是毫无关系。
    大敌当前,分不清敌友是极为危险的,卫紫衣静静地看着老尼姑,忽然笑道:”在下卫紫衣,见过灭绝师太。”
    老尼姑慢慢睁开眼睛,目中精光一闪即逝,缓缓合十,道:“施主认得老尼?”
    卫紫次微微一笑,道:“华山神尼灭绝师太的达摩神功,四海皆闻,卫某岂能不识乎?”
    灭绝师太左肩微耸,缓缓道:“佛门中人,降魔卫道乃是天职,卫施主作恶多端,今日总该有个了断吧?”
    卫紫衣淡淡地道:“卫紫衣平生杀人无数,在一些人眼中,和恶魔并无二致,在下从不申辩,师太不妨动手。”
    灭绝师太合十念佛,立刻,左边桌上的食客停止了喝酒,各从包袱中取出一件兵器,一为雷公锤,一为闪电锥。
    雷公锤和闪电锥向来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只用一种,并没有特别用处,但合并一用,则成为威力极大的利器。
    卫紫衣闻声而动,疾退一步,手中已多了一柄银剑,银剑一弹一圈,竟从肋下疾刺站在梯口的秃子。
    秃子的手中是一柄四尺长的剑,比卫紫衣的剑要多出一尺有余,卫紫衣后退之际,他已抬剑出手。
    当他的剑离卫紫衣背部有七寸距离时,卫紫衣的银剑离他尚有一尺。
    幸亏卫紫衣根本就不想进攻下去,他在出剑之时,身体已前趋一步,竟攻向用闪电锥的那名灰衣人。
    这正是声东击西之计,在单人对众人的争斗中,这是取胜的不二法门。
    闪电锥长一尺有余,只有在雷公锤的配合下才能发挥巨大作用,闪电锥本身防守却弱。
    现在闪电锥和雷公锤尚未形成合击,这正是进攻的唯一机会。
    可是,他莫非忘了,他这一转身,秃子的长剑和灭绝师太的“达摩神功”就会趁机偷袭吗?
    灭绝师太的身形有如鬼魅,飘飘击出一掌,而秃子的长剑亦已急追而至。
    就算卫紫衣杀了用闪电锥的灰衣人,灭绝师太的手掌和秃子的长剑亦会要了卫紫衣的命,因为银剑刺入人体后,会被血肉粘住,虽只是一刹那的时间,但对高手来说,已经足够。
    “哧”的一声,银剑已从用闪电锥的灰衣人身上穿过,剑入体内的同时,卫紫衣竟随剑而近,贴到灰衣人身上,他这一贴,已令灭绝师太进攻失败。
    秃子长剑较长,在卫紫衣进了两步之后,长剑亦如附骨之蛆,剑尖不离卫紫衣后心。
    “叮”的一声,卫紫衣竟抬臂将死去而不倒的灰衣人手臂抬起,击开了长剑,本来不便于防守的闪电锥,就在卫紫衣手中发挥了绝妙的防守作用。
    当然,灰衣人手中的闪电锥因人已死去并无力道,故而仅将剑尖震歪而已,闪电锥也“当”的一声落到地上。
    卫紫衣仍紧贴着灰衣人的尸体,趁秃子长剑震歪之际,剑从尸体中急速脱出,反攻秃子一剑。
    银剑上尚带血迹,血水“唰”地淌出,血水上竟已布上了内家真力,不下于一种暗器。
    秃子大惊,腾身急退,他的反应不可谓不快,饶是如此,银剑上的血点已有数滴打透了他的衣衫,更有一滴击中了他持剑的肩膀,疼痛之下,长剑差一点脱手而出。
    卫紫衣这一招连削带打,奇招迭出,已是剑法中的绝妙武功。
    这一幕说起来颇为麻烦,其实不过是电光石火间的事,在卫紫衣一剑逼退秃子时,那灰衣人的眼睛尚未闭上。
    真是好快!
    秃子虽退,余者仍众,卫紫衣银剑上血迹尚未尽消,雷公锤已“轰隆”出手。
    雷公锤之所以有雷公名,就在于它击出时带动空气,宛若雷声,声势先破敌胆,再夺敌魂。
    雷公锤上多刺且有几个钢环,正是用剑者的克星。
    用剑的人遇到雷公锤,就变成空手无疑。
    雷公锤进逼之时,卫紫衣只有跃起,一剑随之飞到了门外。
    门口,坐着手捧血骷髅头的中年文士,和全身皆绿的花白胡子老者。
    他们有什么特异的武功,卫紫衣可以击退他们吗?
    何谓剑?
    剑者,王者之器也。
    剑术的最高境界是什么?
    驭剑之术!
    何谓驭剑之术?
    意随剑走,意至剑至,人即是剑,剑即是人,一剑破空,必有血溅,此之谓驭剑之术。
    至于伏剑飞身之说,不过是无稽之谈而已。
    卫紫衣的武功,已到了驭剑的境界。
    当卫紫衣和剑飞至时,中年文士的血骷髅已当即掷出!
    几乎同时,花白胡子的十根指甲已变成十柄小剑,等在卫紫衣身子必经之处。
    可惜卫紫去已练成驭剑之术,这两个人的一番苦心,只好化为虚有了。
    剑先闪动出击,已有血光迸现。
    喉穿,骷髅碎,指甲断,胸洞穿,卫紫衣一剑击去,已破了中年文士和花白胡的合击。
    体尚未倒下,卫紫衣的人已变成一道紫光,飞出了门外。
    等灭绝师太和秃子等人追到门外时,哪里还有卫紫衣的影子?
    秃子跌足道:“不想竟让他跑了。”
    用雷公锤的青衣人冷冷地道:“卫紫衣身经百战,从未有不战而退之事。”
    灭绝师太道:“阿弥陀佛,卫紫衣不会轻易走的。”
    忽听一人笑道:“你们虽是我的对手,却更是我的知己,卫某人尚未将你们赶尽杀绝,又怎会走呢?”
    众人悚然一惊,齐回头,却见梯上朱栏边正站着一人,面如金童,身着紫衣,不是卫紫衣又是谁?
    他竟不知何时又回到屋里,神出鬼没地出现在对手身后的楼上了。
    这种事情若非亲眼看见,谁敢相信?
    灭绝师太冷然道:“人常说“金童阎罗”剑法虽利,轻功更佳,果然不假。”
    卫紫衣冷冷地一笑,道:“人也常说卫紫衣除恶务尽,从不给对方活路,也是事实。”
    秃子一声怪叫,道:“卫紫衣少卖狂,大爷必取你颈上之人头!”
    卫紫衣冷然道:“请!”
    秃子一声大叫,身随剑起,长剑一撩而上,正是一式“举火烧天”。
    秃子身体方跃,卫紫衣也从朱栏边飘出,手中银剑亦击出,但见剑光大盛,剑相交击,立刻便有惨叫声传来。
    卫紫衣飘然回首,复站在朱栏边,漫空中的血雨却已然飘洒而下。
    那秃子的一颗秃头已被剑削去。
    血雨空中洒,杀气满小楼,这是何等凄厉的情景。
    卫紫衣面如寒铁,一字字地道:“我并不知你们为何要杀我,但既然冒犯了我,就只有死路一条。”
    秃子的惨状,已令余下的三个人惊恐莫名,尤其那个小尼姑,更是花容失色,缩成一团。
    三个人面面相觑,目中已有退意。
    卫紫衣忽地从楼上飘然而下,轻轻地落在三个人面前,寒声道:“你们现在才想到退,不觉得太迟了吗?”
    青衣人一咬牙,一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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