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君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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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君与我- 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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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收他的老妇人很和蔼,貌似是这里地位最高的叫做“昭灵元君”的人。
  “孩子,从今天起,这里就是你的家了。” 大概是看他一个人孤零零的有些落魄,她温和地拉起了他的手,“这里的人都可以看作是你的兄弟姐妹,你不必害怕。”
  对于老妇人的善意,郁澜没有回应,只是默默地跟着她朝自己的住处走去。他想,这个老太太大概是真心希望他在这里能够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但天知道他在自己那个家里,根本不知家庭的温暖是何物。
  从这一天起,他有了新的身份,起了新的戒名,跟俗世中的一切过往再也没有一点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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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机,中午到我那吃饭吧?”一个清悦的喊声从身后传来,刚下了早课的郁元机抱着一堆书回过头来,不出所料地看到了师兄陆献宫。
  或许是郁家托了关系,刚进入玄教的郁元机就成了昭灵元君的嫡传弟子,而在他之上的,就是这个长了他七岁的师兄。在此之前,郁元机从未与这类人相处过,似乎从第一次见面起,陆献宫就将他自动看成了自己的小弟,将之护在了自己的羽翼之下,这让郁元机颇有些不适应。
  “不用了,我不饿。”他闷闷地说着,继续往自己的小院落走去。
  “胡说,小孩子不吃好饭怎么长身体!跟我去吃饭,今天有好菜。”陆献宫沉下脸来,但即使这样,他那天生温和的面孔也一点都凶不起来。
  他顺手接过了郁元机手里的书,自说自话地拉着他朝自己的院子走去。
  两个人的院落其实就隔了道山墙,或许这也是陆献宫总过来充当他的监护人的原因之一。推开院门,陆献宫那简单的小院子就进入了视野,只不过,已经有人先来一步了。
  坐在石凳上的少年跟陆献宫差不多的年纪,与英气之外又多出几分傲然,他看到陆献宫身后的郁元机时,愣了一愣,“哎,这是谁啊?”
  “你是什么记性啊?这是我的小师弟,不是跟你介绍过一次嘛。”陆献宫摇头笑了笑走近石桌,很高兴地看了看布上的菜色,“今天带的菜不错嘛,谢谢了。”
  原来这就是“今天有好菜”。郁元机看了看菜,又看了看只有一面之缘的大哥哥,没有说话。
  虽然那个人没记住他,但是他已经记住了这个少年。他叫梁崇光,有个了不起的身份——皇帝的儿子。但就是这样出身的人却长期寄居在洪崖山上,郁元机心里多少有点明白,他们在处境上是同一种人。
  这么想着的时候,陆献宫已经坐了下来,他跟梁崇光混得很熟,自然不会客气。梁崇光被表扬得有些飘飘然,也笑眯眯得开始吃饭,之后才看了郁元机一眼,“小家伙别客气,这可是我的小灶做的菜,跟你们这洪崖山的粗茶淡饭不是一个等级。”
  “别臭美了。”陆献宫揶揄起他来,“人家也是大户人家的小公子,还能没吃过好东西。”
  “大户人家?”梁崇光不屑地哼了哼,“大户人家的公子还分三六九等,既然都被送这来了,那也不过就是一颗废子。”
  “喂!”陆献宫出口打断了梁崇光,不满地使了个眼色,转头又微笑地给郁元机夹了一筷子菜,“别跟这大哥哥一般见识,他就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陆宁音!究竟谁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啊!”梁崇光挑了挑眉毛。宁音是陆献宫的俗名,在洪崖山上,只有梁崇光会这么喊他,以突显死党的交情。
  于是陆献宫浅笑着又给他夹了一筷子菜,“明瑶兄莫要伤心,明瑶兄趁热吃菜。”
  “笑吧笑吧,别以为我就不敢打笑脸人。”
  “我劝明瑶兄还是别打的好,不光我的脸疼,你的手也疼的。”
  两人有来有往的从饭前斗嘴到饭后,郁元机只是在一边闷头吃自己的东西。他并不想跟这两个人有多深的交道,因为即使才这般年纪,他也对人情世故有了相当的体味。
  人世熙熙攘攘,谁不是为利益往来?诸如陆献宫这样对他的好,或是与梁崇光的亲密,都让他觉得很不可靠。
  既不可靠,又何须相交。
  不过他这么想,陆献宫显然不这么想,他依然三五不时地拉郁元机去他的院里开小灶,而他如沐春风的笑容,又让冷情惯了的郁元机不知如何应对。
  梁崇光也是陆献宫的常客,他时常指责陆献宫吃人家的嘴却不短,拿人家的手也不软,但似乎又倒贴的十分心满意足。有时候吃完饭,陆献宫会泡上一壶梁崇光带来的茶叶,彼时郁元机还是不懂门道的小孩,喝得很是苦涩,就只能看着两个少年慢慢地品着,一副逍遥而自在的大人模样。
  便是这样到了第二年的春天,三个人似乎成了公认的小集团。陆献宫是玄教仙师的大弟子,虽然出身很普普通通,但人品和人缘是众口一致的好,声望不容小觑;梁崇光身份尊贵,即使不自觉的有些高姿态,但好在爽快,也不招人讨厌;郁元机则更像是两个大孩子后面的小跟班,因为年纪小又有两座好靠山,也就没人计较他那有些孤僻的性子了。
  天气开始热起来的时候,梁崇光神奇地弄来了不少西瓜。要知道这里是洪崖山,洪崖山是上可不种西瓜,西瓜从山下运来不容易,陆献宫就这样每天收到一个西瓜,然后欢喜地把它泡在水里。
  梁崇光从中午来改成了晚上来,三个人在清凉的晚风里分西瓜。梁崇光这时候特别不像一个皇子,就那么茹毛饮血似地啃着;陆献宫比他斯文的多,按照从左到右或者从右到左的顺序一行一行地啃下去;郁元机是最受优待的一个,陆献宫把瓜瓤全给他挖出来,子也全挑了,盛在碗里放他跟前。
  “喂!你也太偏心了,为什么不帮我也把子去了?”梁崇光吃完了,就这么不满地撑着脑袋看着好友。
  “你好意思吗?”陆献宫嗤之以鼻,“元机才几岁?你多大了?”
  “这小鬼可没小到需要喂饭。”
  “那他是我师弟,你是……”话没讲完,看见梁崇光一瞪眼睛,陆献宫嘻嘻笑道:“你是我哥们,身为友人,你怎么好意思叫我伺候你呢?”
  “哼”梁崇光从鼻子里出了口气,哀怨地拍了拍郁元机的脑袋,“小鬼,看你师兄对你多好,以后记得要孝敬你师兄哟,当然还有我。”
  郁元机没吭声,只是低下头来闷闷地吃着西瓜。
  他的阅历还很浅薄,回头看看以前的自己,更像是个故作老成的孩子怀有的倔强偏见。而相较于他的年龄,尽管陆献宫和梁崇光的很多话他都不甚了解,可总是被两人拉着去这去那,从后面看着他们的背影,听着他们地北天南的交谈,他居然也渐渐生出这样其实没什么不好的感觉。
  这样的洪崖山,这样平淡的生活,这样放在以前不值一提的饭菜和西瓜……其实也没什么不好。
  没有什么不好的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
  秋天,他们去采蜂蜜,梁崇光总是最前线上那个火烧蜂窝的人,郁元机躲得远远的,但事后却总是被师兄把最大的一块峰浆放他手里。
  寒冬腊月,三个人把火盆聚在梁崇光的独门独户里,舒服地睡在他那规格不低的大床上,第二天醒来,所有人的头发都缠在了一起。
  然后又是一年的春夏秋冬,又是下一年的春夏秋冬。
  直到郁元机也开始插话了,他说“我赞成师兄”,他还说“这件事师兄是对的”,他又说“崇光哥哥该听师兄的。”
  “和着你们师兄弟一起来欺负我这个外人是吧!”梁崇光看着差不多高的陆献宫和快要跟他们差不多高的郁元机,无比忿满。
  陆献宫就在一边很得意地笑,一副“吾家有子初长成”的满足感。郁元机也笑了,浅浅的,在嘴角扬起两个小弧度。
  他想,这就是所谓的“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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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兄,那是什么星?”
  沾着露水的草地上,三个人在陆献宫的院子里铺着凉席,抬头正好是璀璨的银河。
  “最亮的那颗吗?那是织女星。”陆献宫拿着蒲扇,有一下没一下地扇着风。
  “你说织女是不是很傻?好好的天宫不待,非要跟牛郎私奔,那牛郎有什么好的?”梁崇光大发感慨。
  “话不是这么说,人各有志。有人喜欢前呼后拥,有人喜欢平平淡淡。”
  “大师高妙,反正我就是喜欢前呼后拥的俗人。” 梁崇光嘀咕道:“大丈夫生于世间,怎么可以就为一点小情小爱整天唧唧歪歪。”他说着还伸手做了一个抓握星星的动作,“要是有一天我能把这片星空都握于手中,那该是多美妙的一件事情啊。”
  “你想握吗?”陆献宫忽然侧着脑袋问了一句。
  “怎么,你不会是要帮我抓吧?” 梁崇光笑得不以为意。
  “那又有何不可?”没想到陆献宫居然答应的非常爽快,他一轱辘爬了起来,先是窜进了屋子,不一会又拿了一团纱布走了回来。
  “虽然不能帮你抓天上的星星,但是地上的还是能满足你一回的。”他说着晃了晃手里的纱布,那里居然忽闪忽闪地亮了起来。
  “这不是前几天抓的萤火虫吗?师兄怎么还留着?” 郁元机翻身趴在席子上问。
  “难得抓的多,我还想试试囊萤映雪是否可行呢,就留着了。”
  “果然还是宁音有心!”梁崇光大笑着接过那一包萤火虫,啧啧道:“算了,本殿下就勉为其难地握握这地上的星辰吧。”
  “少挑三拣四的。”陆献宫一扇子拍梁崇光脑袋上,“下次可得再帮我抓回来。”
  “好说好说。”梁崇光重新躺了下来,高举起双手,一下子抽掉了系在纱布上的绳子。那么一眨眼的功夫,萤火虫们纷纷点点的飞散开来。
  黄碧色的萤火,席天幕地,与天上的星宿相互辉映着,竟一点也不显得逊色。
  郁元机也不自觉地伸手抓了一把,再松开,就有三四点“星光”被他揽入掌中。
  “……真美”他喃喃道,偏头看去,陆献宫和梁崇光的两双手围在了一起,把一片萤火虫挡在了手掌组成的牢笼里。他便也把手凑过去,就着点点的辉光,居然也能把三个人的手掌照得隐隐约约。
  昊天华月,羽虫飞扬。在这个洪崖山上最平常不过的夏夜里,一个十一岁的少年和两个十八岁的少年还在闲聊着苍穹中的传说与神话。
  那时的梁崇光,不会想到自己真有入主金墉城的一天;那时的陆献宫,也没有想过位极人臣,总执天下;那时的郁元机,更没有想到会有一天,自己又自甘自愿的重新沦落那浑浊的俗世之中。
  但终归,是得到的让人欣喜,还是失去的更让人悔痛,没有人能说得清楚。
  当时领略,而今断送,人生几度秋凉,世事一场大梦。

    96天与地

  梁州宜丰城内最大的酒楼昌和兴,今天依然是生意兴隆。外面的世界虽然动荡不安,但由于梁州地处偏僻交通不畅,而宜丰又处在梁州的偏僻之地,所以这里的人们对世道的变化还没有那么切身的体会。
  长期以来,酒楼里聊得最多的都是衙门的效率多么低下,或者通往邻州的赋税又增加了几成,不过最近却有一件大事为人们的谈资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梁州侯的侄小姐在不久之前嫁到了荆州,做了荆州候郁琮的夫人。大家对于本土的姑娘成为了其他州的州候夫人感到十分与有荣焉。
  “我大舅子当时就在汉中府,看见那送亲的队伍啊……”津津乐道的大汉双手比了长长的一条,“乖乖!说是花了一个时辰才全部通过城门。”
  “那该有多少钱啊……”一个年轻后生不禁浮想联翩。
  “钱?”大汉斜了他一眼,“真没出息!咱们州候府嫁出去的大小姐,难道嫁妆里就是一堆堆铜板吗?我大舅子说那送亲队伍里跟了许多见都没见过的玩意儿,说是从南疆来的。”
  “南疆?”客人里有人疑问。虽说南疆与梁州往来不少,但在大部分人心中,那里终归非我族类。
  “嘿嘿,这里面门道可就多了。”代替大汉答话的是一个老文士,拿着茶碗优哉游哉地喝着,一副高人模样,“咱们州候只有儿子,我听说当时商量亲事时,是想让府里的少爷娶荆州的小姐的,后来不知怎么了,荆州那边说比较中意州候大人的侄女,就改由那边娶侄小姐了。”
  “是不是那小姐美若天仙啊?”年轻后生再发感慨,又被这老文士鄙视了。
  “不是钱就是美女,唉,朽木不可雕。”老文士捋了捋胡子,“那荆州的郁家现在是南边势力最盛的豪族,他家还娶了京城的公主,会缺钱和女人吗?要知道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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