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代佣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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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代佣妃-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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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孙茉点点头,意味深长地说道:“那倒是,一条狗养久了,也是有感情的。”

    “唉,逝者已矣,家破人亡,好在后继有人,虽是可怜的傀儡却能衣食无忧,也算网开一面吧……诶,等等,刚才你是不是骂我了?”

    “木有木有!”

    长孙茉愣愣地快速摇了摇头,立即表示我可没说你是别人养的狗哈,是你自己神经敏感罢了!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要怪,就怪他们不懂得把握分寸罢!”

    一直静观两人斗嘴的无文说话了。

    “这世间就是如此,总有些妄图挡车的螳螂,毫无自知之明,终究落得如此下场!”

    说罢,他将目光投到了道观,那里火光冲天,刺得人眼皮不住打架,现在它变得更加破落了,里面只剩了零星传出的声音。

    随即,他眯起的眼睛又回复了正常,对着两人道:“这里就交给我们好了,谅他们也耍不了什么花招!你们俩先赶去西边的元启城,找到咱们的联络点,接受下一个任务罢!”

    “哦哦,太好了,又有新任务可以领了!”

    长孙茉自然是不会说这个话的,自从帮助叶孤旻打了个埋伏之后,这一个多月她可没少干活,寻回失物、送信送镖、捉贼追凶,大大小小加起来也十多件了,甚至还参加了一场小规模的战争。

    当佣兵啊,这事情也太多太繁琐了。

    因此看到叶孤旻这么有干劲,长孙茉都怀疑对方是不是天生的就适合这样的工作,不然为毛自己就感觉到那么累?

    “对了对了……”

    走在路上,叶孤旻的兴致很高。

    “听说你们去帮那个什么县侯打了一仗,说是消灭了十几个山贼。怎么样,有没有受伤?”

    看他的表情,就知道,这一次的问话并非出于关心,而是带了揶揄的性质。

    “啊,是呢。不过恐怕要让你失望了,我们谁都没受伤,而且只打了半个时辰不到吧,对方就缴械投降了。还有,我纠正一下,他们不是山贼,是流寇,准确的说是无业小混混组成的团伙!”

    长孙茉慵懒地伸了个懒腰,像是提起了什么扫兴的事情。

    “那个县侯无非是不想动用自己的人才找了我们的。那些人都能打家劫舍?哼!说起来就气人!
第四十一章 冒牌货
    真不知道当地的百姓是怎么回事!

    明明团结一下下就可以反抗成功的,可他们就是无动于衷,就是任凭那伙人抢掠!

    而且他们,似乎只寄希望与统领当地的县侯做出决策,来改变这令人蛋疼的现状。

    哀其不争,怒其不幸。

    长孙茉多少也有点这样的意思。

    “所以我总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一月以来,长孙茉才了解到,她所处的这个世界,是一个动乱的年代,处处充斥着可悲可哀的事物。

    命途多舛者众,战乱更是频频发生,尤其是在大陆的北方,三个“幽”字打头的国家并立,其间冲突不断,就像是现世的中东地区一般,因信仰而战,也因利益而战。

    而整个大陆又如春秋战国,南方东方西方者,各有一国虎视眈眈,加入到这六国争战的浩瀚海洋之中,不亦乐乎。

    长孙茉还了解到,数年前大陆上本存有第七个国家,可是奈何国力不强,又地处北之幽云、西之辰川以及南之兮湘之间。

    本身秉持着中立国的身份相安无事,却不知因何原因得罪了周边三国,累得他们联合出兵,以摧枯拉朽之势进攻,在三个月之间便使其国灭。

    顺道说一句,长孙茉之前到过的山灵城,便是兮湘国的第三大城。

    而兮湘国,据说现在是由皇后当政,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原本皇帝死了,无非就两种情况,兄终弟及或是儿子继承,不管实际情况是由谁掌权,最起码表面上得有个皇帝。

    可兮湘国不是,他们的太子没有继位,皇弟也没有荣登大宝,皇后也就没能成为太后,而是自己站出来执掌一国政务。

    一上台便以雷霆之势镇压了所有反对势力,将敢于提出质疑的人,杀的杀关的关、流放的流放、大家一看,几位对皇位有继承权的皇弟皇子都遭到了如此对待,只剩下了她的亲生儿子三皇子司马玉在侧,便再也不敢吱声,只好任由她折腾。

    女人也可以如此强势的!

    不得不说,在大部分人眼里,这位皇后给天下树立了一个坏榜样。

    一路上,两人在讨论的,便是兮湘国的事情。

    其间的看法自然是不尽相同,甚至可以用“背道而驰”来形容。

    无疑地,长孙茉表达了同为女人对对方的一种叹服之情,她觉得对方就像是她年少时追过的明星一般,周身散发着无数光芒,教人羡慕非常。

    而叶孤旻则是典型的事不关己,对于他来说何人执政与他无关,反正他们都得用到咱们佣兵来处理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

    三叔他们应该已经处理了不少相关的暗杀和陷害了吧?

    所以跟长孙茉说话的调调,便是为了反对而反对了。

    “哼,你懂什么?女人和男人,本来就是平等的,我们能顶半边天呢,甚至有的事情我们能比你们做的更好!”

    长孙茉好像把话题上升到了某种高度了。

    “是啊是啊,比如生孩子带孩子养孩子。”

    叶孤旻无不戏谑道,都一年多没见了,跟她斗嘴仍要比执行任务来的有趣多了。

    “哼,没有女人你们能有孩子么?”

    “没有男人,你们难道就可以有?”

    长孙茉真的很想说一句,只要有精子就可以了,但是估计对方懂不了那么高端的“试管婴儿”技术,说了也白搭,所以干脆换个角度再战。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你怎会懂我心内的感动?”

    这话说得也是,在古代女子的地位可不怎么样,说难听的就是生育工具,还可以用来到处送礼,这时代也是如此。

    依她所见,除了干她这行的,别的女子要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接受封建礼仪的教育,要么在家相夫教子含辛茹苦,要么身入风尘沦为歌姬,再要么自愿或是被迫的卖身不卖艺。

    当然,她也是签了十年卖身契约,要将技艺贡献给组织的佣兵。

    “唉,这‘鱼’也不是那么容易当的啊。”

    不想一语成谶。

    此次的任务很操蛋。

    也不知是那个负责人脑子抽了还是怎么滴,总之现在长孙茉被迫坐在梳妆台前,接受两个人的打扮。

    他喵的,竟然让老娘去演妓女???

    还是名妓?

    真亏他想得出来!

    哦,不!那个所谓的名妓也太矫情了!还什么“中原四花”之一,我呸!

    就那么见不得人?

    “这次是她的谢幕演出了,她准备在此之后退隐。你这替身可别演砸了啊,咱们可要让她顺利离开才行!”

    “啧啧,我说敖叔,您也别什么活都接啊!”

    长孙茉还没开口,叶孤旻倒是先数落其对方来了。

    “唉小叶,你有所不知,这活太难本来我是不接的,可一想咱不是有小茉在么?如花似玉的大姑娘,而且那些追求者可没见过‘洛花’的真容呢,咱们啊有把握混过去!”

    “那你有把握让我毫发未伤地出来么?那个什么酒楼,现在好像是塞满了富家出身,名门公子和贵族少爷吧?她能乔装成婢女离开,我这露了面的‘真洛花’,似乎没这种机会吧?”

    那些色狼的注意力会从我身上挪开半刻么?就他们的狗眼能,他们的狗腿子的招子也不能!

    “呵呵小茉,这个你不用担心,你只需对他们阳奉阴违,欲拒还休,勾得他们欲罢不能,只消半日,待‘洛花’走远,咱们就可以制造混乱,将你接出来了。”

    “但愿你没骗我!”

    长孙茉转过身来,有些不乐意的神情。

    “怎么,我脸上有东西么?”

    “不不,我只想说,小茉你真是,好一颗晶莹剔透闪闪发光的夜明珠啊!”

    敖叔忍不住的赞叹却让长孙茉愣了半刻。

    而当她听到叶孤旻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之后,不由得有些沾沾自喜,铜镜中的影子毕竟没有那般清晰,因而她并不知道自己的确切的长相。

    现在看来,应该还过得去吧?

    可是,太美的女人,从来都会遭到天妒,有人甚至说“不寻常的美是一种罪孽”。

    “我有点不想让你去当替身了。”

    敖叔喃喃自语,显是有些担心。
第四十二章 群狼宴的开幕
    春天总是懒洋洋地睁开双眼,打着哈欠将初升的太阳缓缓挂在天边。

    从来不曾准时,就像是顽皮的孩童,在这个饱经风霜的城池里上演一出静默的开幕。

    长孙茉在巳时(早上九点)准时抵达了君雅阁的后门,然后和早已等在那里的接待人员一同走了进去,接下来是长达一个时辰的化妆时间,一边化妆一边还有专人向她灌输着什么。

    诸如“咱们小姐说话都是轻声细语、彬彬有礼的”,“吃饭的时候是轻拿轻放、细嚼慢咽的”,“走路的时候是小小的碎步,两步当你步走”,“她喜欢的礼物是小件的字画,讨厌的是大件的摆设”,“小姐喜欢穿戴翡翠和玛瑙头饰,不喜欢金和银”……

    这些,都是需要长孙茉记住的。

    所谓的名妓,种类也有好几种,但有一点是共通的,那就是在美艳绝伦的外表之外,都有一项名动四方的绝技。

    或是歌喉出众,引人入胜;要么才气过人,惹人追逐。总之,凡能陶冶人心的,诗书礼乐,琴棋书画,总得有一项堪称精通。

    而“洛花”所擅长的便是歌舞。以歌姬出道的她,能混出如此名堂,在这方面的造诣自然是相当高明了,只可惜长孙茉的舞蹈是语文老师教的,穿越三年早就还回去了,真要跳的话,恐怕也只有剑舞能起了。

    不过好在她是去应付那些狂蜂浪蝶,并非需要展示技艺,糊弄过去当是轻巧。

    长孙茉化好妆,将她们准备好的衣服穿上,这才终于见到了此次任务的委托人——洛花。

    其人并未如传言中那样遮住面容不让人瞧见,反而是大大方方地、连刘海都没有保留,似乎是想让长孙茉看个够。

    洛花的天生丽质自不必说,虽是寻常衣物也难遮其妩媚娇艳之感。如画的眉宇间隐隐有着金光波动,双目流转的神采更是熠熠非凡。不施粉黛的姣好面容,连带着如同玉脂一般白净滑嫩的肌肤。

    方一开口犹如黄鹂鸣翠柳般,让人只觉悦耳动听。

    步步生莲,清丽脱俗,恍如不食人间烟火。

    如果非要找一个句子来形容自己所见之人的话,长孙茉愿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洛花笑了笑,红彤彤的阳光缓缓在她身上穿行,略带急促的呼吸透露着她的一丝期待:“长孙妹妹么?你可真好看!”

    原本长孙茉是想夸对方漂亮来着的,怎么却变成了对方先下手了呢?

    洛花说完,却又盯着长孙茉愣了半晌。她觉得这一切似乎荒谬得可笑,她的目光就那么锁定在对方身上,恍然间就像是看到了自己年幼时的影子。

    倒不是长孙茉跟她长得有多像,那完全就是不同的类型,可是看对方眼里的露出的光彩,确实那么的相像。

    大概,对方也有那样的打算吧。离开现在的所在,靠自己的双手把握自己的幸福。而她现在离成功就差一步了,而在这最后一步的时候,她还能见到另一个自己,这是何其有幸之事!

    那个毫不吝惜绽放着的笑容,让与她距离如此之近的长孙茉如同沐浴在夏日灿烂阳光之下,感到舒适且亲近,就像是这无边的春风,从后背轻轻将自己环抱。

    现在,他很认真,他的眼神很清澈,“告诉我,姐姐!我需要做些什么?”

    “乐意为你效劳。”

    或许应该是这一句吧。

    只是一次见面,就彼此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亲近,颇有一种相见恨晚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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