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与变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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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与变的火花-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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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得拖着一双沉重的大脚往能够为我撑起另一片新天地的地方而去,雨水显然没有要等待我的意思,它们太渴望早点来到人间这片乐土之上了,人类其实都是这样的,匆匆地来又匆匆地去。不一会儿,我的衣服已经完全湿透,好冷啊,冬天的雨还是很不同于夏天的,我看见他了,他正拿着一把伞微笑地向我走来,雨下得越来越大,但我却一点也不感觉到冷,只见一股热气不断地往上涌,压都压不住,大有火山爆发之势。
  哇,哇,哇!一只可恶的乌鸦突然划空而过,声音凄惨悲凉到了极点,足以令每一个人望而生畏。
  他还是静静地躺在手术台上……
  另一方面,杨武魁自从押送那些宝贝出发以后,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懈怠。这一天,他不知不觉已来到了长沙。
  终于到达长沙了,总算是离目的地又近了一步,小王啊,我们还先找个地方落下脚吧,我知道这些天大家不停地赶路一定也特别累了。杨武魁看了看长长的队伍,然后又举头望了一下毫无表情的天空,这样吧,你去跟大家说,我们明天就留在长沙修整一天。
  嗯,杨大哥,我马上就去办。
  小王像见了鬼一样匆忙跑去办他吩咐的事情,差点就因为一个走神而摔倒,尽管如此,他还是开心得合不笼嘴,并不断地回头来看他,生怕这位总镖头又会临时变卦,这一切他又怎么会不知道呢。
  还愣着干什么,快去啊!他催促道。
  这一次小王没再让他反应过来就早已消失在他眼前了,他于是赶紧安排队伍就地休整,静心等待小王回来。虽然已到了市中心,但他还是非常小心,该做的堤防措施他一个习武之人还是一件也没遗漏,在乱世里这是很有必要得。
  只见一辆小汽车往这边嘀嘀嗒嗒地开了过来,车子里坐着一个穿白色西装打领带的中年男子,差点忘了,那中年男子还戴着一顶黑色绅士帽,一副绅士打扮的中年男子看起来非常友善,瞧,他叫司机把车子停下来了,可能还要下车往杨武魁这边来呢,如若不然,他那迷人的双眼为什么要一直向这边发出友好的光芒呢?
  答案是肯定的,中年绅士很快就在司机的陪伴下来到了杨武魁的身边,并紧紧地抱在一起。
  别来无恙啊,杨大哥!
  你小子行,看来是上正轨了啊!
  在这里十分有必要介绍一下刚到的这位友善绅士,来人叫桂子喜,生长于上海,跟杨武魁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杨武魁还曾经救过他的命。后来由于要接管父亲的生意他南下长沙,两人不得不以书信来交流感情,在杨武魁的记忆中他的这位好兄弟绝对是一个知恩图报的谦谦君子,这也正是他特意取道长沙的真实原因。这些年经历了太多的风风雨雨,使得他非常想见见这位好兄弟,当然这并不是他急于见到桂子喜的唯一意图……
  杨大哥,难道还要继续站在这里,以便让天下人耻笑我桂子喜待客不周吗,这我可不干
  子喜,你先别急嘛!我这次来长沙又不单是为了看你,信上不是都跟你说了吗,容我先把公事处理完毕,我们兄弟再好好聚一聚,顺便喝上几杯以示庆祝,大丈夫应该公私分明的嘛,这还是你当年对我说的呢,难道你都不记得了?
  记得,我怎么会不记得呢,那次……好,我在这里等你,可不许推三阻四哦!
  小秦啊,小王还没有回来吗?
  还没有,杨大哥,要不我去那边迎迎他吧。
  还是别去了,除非你以前到过长沙,小王可是从小在长沙城里长大的。
  街道上的行人渐渐地变多,应该是到下班时间了,等待还是在继续进行,眼看黑夜就要降临,他担心出事,所以眼睛不停地盯着小王消失的地方眺望。前边不远处的杂耍团开始为晚间的演出活动做准备了。
  各位乡亲父老,我们飞鸟杂耍团初来长沙谋生,也不知道大家都喜欢看什么样的节目,今晚就免费非大家表演我们的拿手绝活“鸾凤和鸣”,欢迎大家来观赏,谢谢,说话的是一个样貌还算俊秀的年轻小伙子和一位袅娜多姿的漂亮女生。
  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对临时组成的情侣,那个小伙子的眼睛至使至终都没有离开过面前的靓女,但匆忙的人群发现这一情况的却不多。
  长沙的治安怎么样,子喜?
  怎么跟你说呢,你说好它就好,你说差它就差,桂子喜做出一副非常严肃的样子,并用他那可能已经完全改变的说话方式说道。
  听了对方的回答,杨武魁开始保持沉默,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对临时情侣的街边秀,街上的人越来越多,小王也被夹在了人群中间,我把所有事情全部搞定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的事了,黑夜早已笼罩了整个大地,他和桂子喜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说过话,直到杨武魁对小王交待完最后一句话。

第六章  突变(7)
怎么样,由现在开始所有的时间该完全属于我们两个了吧!我们这位年轻的绅士终于开口说话了。
  他还是没有要理睬眼前这位可爱绅士的意思,只是伸出了一只手并朝对方微笑,最后终于连他们也消失在黑漆漆的夜幕中……
  这是一间灯火辉煌的宽敞客厅,里面放着一张小得可怜的桌子,桌子旁正坐着两个人,其中一个是男的,另一个还是男的,瞧!他们好像正在把酒言欢呢。
  我真的好喜欢林凤,每次只要一看到她,任何人就休想把她从我的眼睛里带走,可爹却说我这是色迷心窍,还说林凤是红颜祸水,白骨精转世,你说说,林凤她那么漂亮,怎么可能会是什么白骨精转世呢……
  子喜,你醉了,让我先扶你进房间吧!
  我没醉,你——你才喝醉了呢,来我们继续喝,什么父母亲,还有事业通通都放一边。
  还是老样子,除了长高变重之外什么也没改变,他一边搀扶起中年绅士一边顺手将桌子上的最后一杯酒也倒入口中,然后踉踉跄跄地往楼上走去。
  喂,你倒是说说,你到底住哪个房间啊,不会让我一间一间找吧!
  我不知道,只见年轻绅士连“道”字还没说完就像死猪一样睡着在他的肩膀上。
  仆人们今晚早就全被打发离开房子了,于是他一个顺势就瘫坐在地上,再也不想站起来,并很快被带回到10多年前。
  武哥,你瞧那儿,好漂亮的花啊,一个美少女正站在两个高低胖瘦迥异的少年中间大声地说。
  是挺美的,只可惜它生长在悬崖峭壁上,“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高个子安慰女孩说。
  可小个子男孩却再也呆不住了,他马上就往悬崖边上爬去,当大个子和女孩发现的时候,他早已经爬上了悬崖。
  喂,子喜!男孩和女孩一齐喊道,小心点。
  高个子他看见了,但他不太相信自己的眼睛,又擦亮眼睛使劲往子喜所踩的那块石头望去,但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事实是子喜脚下看似坚如钢铁的石头其实只是一块软弱无力的泥石,时间已不容许他向跟自己一起玩到大的小伙伴传递任何信息。千金系于一发之际,他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念想,我要救他,我一定要救他,带着这个伟大而神奇的念想,我奋不顾身地向悬崖边上冲去,站在旁边的女孩呆若木鸡,连周围的空气在这一刻也停止了流通,最后连他自己也忘记了到底要去干些什么。奇迹发生了,他做到了,成功地救下了桂子喜,与其说救还不如说是他用自己的生命去作赌注,跟上帝赌一把,他成功地将自己的身体垫在了子喜的身体下面,他虽然赌赢这把生命之局,但却也为此付出了十分沉重的代价,由于巨大的冲击力,他断了五根肋骨,背部的多处骨头也受到不同成度的损伤,为此他足足有半年时间没有下床,“完全康复”却已是一年之后的事了。父母家人甚至是府里的下人都对他的做法感到十分不解,父母出于对独的疼爱当然不能理解,而其他亲人呢则更多是不知所谓地抱怨——抱怨家里除了一个大傻瓜,相比之下那些下人则更多是在为碰到如此主子而怀疑自己的视听。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他至少得到了一个女孩的爱和另一个男孩最崇高的尊敬,这些是永远属于他的,他是幸福的,他虽然最终没能跟那个叫林凤的女孩在一起,那个男孩也因为现实而离开上海到了长沙,但他始终相信他们三人之间的爱是永恒的,至少在这一刻他还是这样想的。有了这些人世间最最美好的往事,他感到很幸福,整个长夜都被甜美的梦环绕着。
  一缕缕阳光从大厅的天花板上洒了下来,照在那个男孩的脸上,他扫射了一下周围的环境,这又是一所中西合璧的豪华建筑,整个天花板都是用玻璃做的,大厅很大,大的他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用什么来形容,大厅四面的墙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油画,众生百相应有尽有,任何人看了恐怕都会眼花缭乱的,但在大厅正面的墙上却有例外,墙上供奉着几尊大佛以及祖先的灵位,他的眼光最终还是落到了睡在他旁边的这个男孩的脸上,这张脸跟10多年前相比,没什么大的变化,依然还是那么的英俊,他全明白,小男孩还是忘不了以前的事,甚至无时无刻都在做着少年时代的梦,小男孩因为太想回到从前,所以一直都不想改变自己,眼前的小男孩依然还是以前那个小个子男孩。他为这一切感到无比的高兴,在到长沙之前路上他还一直悬在心口的大石终于安全着地,他的担心也并非是毫无根据的。
  自打那天悬崖边上的事情过后,他跟林凤的感情问题日益明朗化,傻瓜都看得出来他们是一对两小无猜的情侣。最不能接受这个事实的人当非属子喜不可,他从小就对林凤情有独钟,无论是当着还是背着林凤做任何事都随凤飞,给世人的第一印象都是这个年轻人一定非常爱这个少女,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在很长一段时期内甚至连他本人也是这样认为的。他清楚地记得子喜已不止一次对自己说“他爱林凤,一生一世非林凤不娶”,这话虽是出自一个10多岁的血气方刚少年之口,但其决绝之意实已昭然若现。另一方面林凤的不痛不痒的态度却着实让这个初涉爱河的少年难以把握,直到那件事情发生,他本来想鲜花赠美人,可结果却是天不遂人意,年轻人这才完全明白林凤为什么一直对自己忽冷忽热了。年轻人又能怎么样呢,一个是同自己一起长大的好兄弟兼救命恩人,另一个也是和自己一起长大的好“哥们儿”兼梦中情人,最难的是还要整天面对他们,少年最终选择了离开,把一切都暂时放在心灵最深处,让它慢慢地腐烂变质。

第六章  突变(8)
王妈,现在都几点了,你怎么不叫醒我啊!躺在地上的男孩突然坐了起来并大声嚷嚷。
  见迟迟没有人应答,中年绅士这才完全从睡梦中清醒过来,很多的一段时间内,他瞥见中年绅士的眼睛里闪过一道奇异之光,他立刻为之一震,同时心里也传来一丝不安的信息,但这一切他一点也没有表现在脸上。
  子喜啊,感觉好点了吧,看来你昨晚着实醉得不清啊,今天还是给自己一天假,在家里好好休息一下。
  那怎么可以呢,你从上海那么远的地方来看我,古人都知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的道理,更何况现今你还是过门客,我又岂能有慢待之礼。
  行了,行了,我们还是早点收起这些冠冕堂皇的客套话吧,真实一点。
  还记得那一天他们的久别重聚是在平淡中收场的,期间的过程非常曲折动人,但却没有一个人再肯提起林凤的事情,照而不宣是皆大欢喜的唯一方法,他明白,其实是他们两个都明白。
  杨武魁再次扬帆出发,踏入新的征程,重庆仿佛就在不远处,他看到了,躺在病床上的他化成了一位守护天使,看到了兄弟和朋友以及所有关心他的人的希望,不,那也是属于他自己的希望。传说蜀山之巅住着一位万能的仙人,只要有人能冲破重重险阻到达山顶,神仙就能满足这个人的所有愿望。神仙只要轻轻一摆他那万能之手,整个蜀山就会马上变成白色的海洋,有时候海面上还会出现一座通往月宫的彩虹桥,至于神仙这么做的原因,在我看来只有两种可能。神仙是一个喜欢耍宝的老顽童,喜欢弄一些娱乐凡人的小滑头吧,但我却更倾向于另一种可能,神仙喜欢月宫里的嫦娥姐姐,想博美人一笑更重要的是能架一座通往月宫的心灵之桥。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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