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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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人-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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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为什么小刀会从思绪中走出来呢?因为出租车司机拍了拍他道,到了,他摸出了一张钞票,递给了司机,,解释得合情合理,同样,媛媛的包一直没有打开过,这也是合理的,因为有小刀。

  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逝,小刀感觉思考了不到半分钟,而实际上,车花了近十几分钟才到达完美小区,也就是凯子的家,小刀牵着媛媛的手,去他妈的时间吧!有了媛媛和凯子,存在的时间也成了虚设。

  噔噔噔地上了楼,敲响了凯子的门,刚才在单元门对话时,凯子那头嘈杂的声音很大,仿佛半导体里没有接收到电波时发出的嘶嘶啦啦的声响,这时,小刀正站在凯子家门前,里面的锅勺齐响的声音让小刀口中生津,不过他必须保持自己的形象,他紧紧地抓住了媛媛的手,疼得媛媛掐了一下小刀。

  门开了,凯子拿着还在冒着热气的铲子出现在两个人面前。

  “快进来吧!今天中午我们暴撮啊,快进来坐吧,我的锅里还有菜呢……”说着凯子就下厨房了。小刀让媛媛先进了去,自己则顺手把门带上了,两个人步入客厅,看来小刀的眼光不错,替凯子相中了这件既便宜又美观的房子,两个人卸下了不必要的装束,居然不约而同地走到了厨房。

  “别进来了,快进客厅吧,一会儿就好了……”凯子见两个人一起进来,连忙推辞道。

  “那哪里好啊,我们俩岂是来吃白食的?如果不帮上一忙,这饭一定吃得不踏实……”

  “瞧你说的……弟妹去歇着吧,鱼要多花点时间才能好……”

  推辞的话请允许我把他略过,如果照这么客气下去,那可以敷衍一万多字,那时刻菜都糊锅了,吃啥?再说,文章里尽是些废话也是对读者的不负责,所以我们直接跳过,到餐桌上看看。

  从餐桌上的菜可以看出主人对于客人到来的欢迎程度,相当热烈,鱼,牛柳,牛肚,总之看着看着,我也饿了,呸!真没出息!凯子把小刀他俩领到餐桌旁,活像幼儿园里的阿姨领着小朋友们到餐桌旁就餐,小刀依旧在保持着自己的绅士的范儿,引得凯子的好一顿嗤之以鼻:“行了行了啊,今儿个当着你女朋友的面上我得说你两句,累不累啊,到兄弟家做客,还真拿谱,装什么紫皮大头蒜?得了得了啊,适可而止啊,跟兄弟还来这一套!”凯子真是一点也没留情面,小刀的脸腾地一下子就红了。

  三个人坐了下来,凯子回过身来拿了一瓶酒,打了开,倒在了小刀的面前的杯子里,倒满了,他扬起了瓶口,对媛媛说:“弟妹来点儿什么?不过必须得选酒啊,不喝酒可不行啊!”媛媛说喝红酒,凯子起身到冰箱前对媛媛说:“看来我买对了。”说着,他拉开了门,取出了一瓶红酒。

  “法国原装的呢!”小刀凑上前看了看,心想这酒一定很贵,凯子拔出了瓶塞,往媛媛的杯子里倒了些。

  三个人一起举起了杯,东道主凯子开了口:“第一杯酒喝下肚之前,我有些话想说,我真的不敢想象,小刀,我的兄弟,居然交了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今天咱们三个小聚,高兴至极,所以今天,酒可以过量,我这里免费留宿,弟妹我不知道酒量如何,例外,小刀,咱们可得好好来个痛快。”说完一杯红酒,转眼间下了肚。

  酒永远是个好东西,“李白斗酒诗百篇”,诗是酒的衍生物,是酒的副产品,而对于凯子来说,酒的衍生物是什么呢?呵呵,是胡言乱语,是失态到了极点,小刀 也有些醉意朦胧,不过他的绅士的范儿,支撑着他保持着一如平常的神态,估计就算现在有一百个美女来投怀送抱,他也会坐怀不乱,他一面听着凯子的胡言乱语,一面看着媛媛的神态,一整瓶法国原装的红酒,一点也没糟践,媛媛的脸上微微泛着潮红,眼皮直打架,渐渐地她软倒在小刀的怀里,此时,凯子也卧在了桌子上,醉了,他兑现了自己的诺言。

  他把媛媛放在沙发上,又把凯子扶回了卧室,唉,一桌好菜竟然没有怎么动,回到桌前的小刀抓起了筷子,又猛吃了一通,别说,凯子的厨艺见长啊,真是舌头的享受啊!

  也不知道小刀和媛媛是怎么回到家的,媛媛我在小刀的背上,睡熟了,嘴里依旧说着梦话,什么“你凭什么不爱我”,“我不同意分手”,“你要是分手,我就杀了你,然后自杀”,小刀叹了口气,鼻子有些泛酸,看来媛媛之前的生活,一定是充满了坎坷与艰辛,到了家,他把媛媛放到床上,脱掉她的鞋,给她盖上了被子,然后看着熟睡着的自己的恋人,他忍不住把嘴唇凑了上去,亲了一下,虽然满口酒气。

  他吻过了媛媛,头脑清醒了许多,他走到了书房,也许要给媛媛一个安静的空间,他适时地选择了离开,是明智的,他走到了书房,找到了父亲留下的那箱资料,也许他得把每个本都翻遍,谜底才有可能出现,此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现”,小刀趁着酒醒后的难得的清醒,到书房找找答案,未尝不可。

  2006年8月3日    晴

  琥珀中心的大门又一次洞开,但我们这些坐在车里的人是不可能看到的,只能靠耳朵辨别出来,长此以往,车上的人都练就了一副好听力,我也莫能例外,下了车,我和一群人下到了地下室。

  在黑暗中停留的几十秒里,我的头脑里一直在想象,想象一条通往琥珀中心的路,也许没有一班公车会路过这里,也不会 有人注意到这里的地下存在着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机构,就像我的身份除了丈夫与父亲外,不会再有人知道我的第三个身份了,眼前灯光通明,我知道我的实验室快要到了啊,不多远,一扇贴着我的相片的门出现在我的眼前。

  工作开始了,今天的研究课题依旧和上次一样。……

  睡魔来袭,他是个惯有的胜利者,至今还没有多少人能抵得住他的诱惑,小刀想勉强支撑自己看完日记,无奈,睡魔不给他一丝一毫的机会,他昏然睡去,渐渐地,屋子里一片安静,仿佛坠入了无声的世界。

  第二章结束了,就在我写完这句话的时候,抬起头,不经意地一瞥,竟看到,冰箱里的那枚琥珀,仿佛成了一枚光源,光透过冰箱,照在墙壁上,于是整个屋子,仿佛一块巨大的琥珀,屋子里的一切,包括小刀和媛媛,都平静地镶嵌在其中,和琥珀色的光融为了一体,哦,sorry;我太累了,竟然出现了幻觉……

第三章 眼球(续)(上)
【第三章  眼球(续)】

  幻觉,可能是人类除了梦以外,对理想世界的一种美好的想象在意识的加工下所产生的奇幻现象。我刚才的眼前出现了幻觉,也许是我太累了吧,也或许是我对现实的生活充满了太多的不满吧,想必我是个愤世嫉俗类型的。

  可惜啊,可惜什么呢?可惜的是,小刀并不可能知道我的苦衷,如今他趴在桌子上,台灯的光照在他的墨色的头发上,油光光的,可是他却对自己的头发过于油腻很不满意,不过没有人介意,小刀睡着了,深深地沉在那片温柔富贵乡里,梦里的景象他再熟悉不过了,长长的走廊,四周是洁白的墙壁,他又一次站在了那个三岔口,不过鉴于上次踏入了禁区,好梦被搅醒,这次他得走另一条路,他可不想在触动警报,迈开步子,他走上了另一条路,不知道还有什么在前方等待着自己。

  路看上去长得可以延伸到天际,可走过了才知道,那不过是十几步的距离,正所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走过了,才知道那不过很短,小刀很快就走过了几十米的距离,走廊两侧,没几步就会出现一扇门,门的上面都会贴着这个房间的主人的照片,小刀不由得放慢了脚步,仔细地看着每一扇门上的照片,他在寻找着什么,是的,他在寻找着他的父亲的照片。

  当他寻找到自己的父亲的办公室时,已经走了不知道多远了,不过当他看到了贴在门上的父亲的照片时,心里还是有些暗暗吃惊,他伸出手来把握在门把手上,想推开门进去看看,可是他心里却是有几分胆怯,他看过不计其数的恐怖电影,恐怖小说,关于门,有一个俗烂透顶的情节,就是主人公把门打了开,或是门外是另一片世界,恐怖,或是奇幻,或者门外是一片令人作呕的景象,几个食尸鬼正围在一张圆桌旁,分食着一具尸体,地上还散落着各种各样的人的骨骼和碎肉,小刀把握着门把手的那只手,手心里一阵湿滑,他知道自己竟出汗了,他用另一只手抚了一下胸,他不敢,也不能想象父亲的办公室里会出现这种景象,但不管怎样,就算里面是魔鬼的殿堂——似乎也不应该这么想——小刀也没什么可怕的,他做好了准备,深呼吸了几口气,另一只手仍抚在胸口,紧紧地抓着门把手的那只手拧开了门锁,门吱地一声,开了。

  门里有奇幻天堂么?没有,也没有什么食尸鬼,而是一件普通的办公室,正对着他的是一张大大的工作台,上面堆满了各种各样的资料,左手边是一排沙发,沙发前有一张茶几,右手边是一个书橱,又大又厚的像砖头一样的硬皮书有很多,小刀抬步往里走,脚踩在了父亲踩过的每一寸地,他顺手带上了门,径直走到了那张大工作台前。

  工作台是漆木的,很气派,工作台的外缘摆了很多的书和资料,他绕到了工作台后,看到了书和资料的后面,有一盏台灯,台灯旁有一只笔筒,笔筒里有几支笔,台灯下有一本稿纸,已经写了几页,翻了过去,告知上有一支钢笔,还有一副老花镜,稿纸旁,有一小沓A4打印纸,智商有一本不太厚的关于琥珀的书,小刀坐在椅子上翻看起来。

  琥珀是个很有灵性的东西,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作为一名琥珀研究员,我深知它所具有的威力与奇妙之处。

  琥珀是史前松脂的化石,形成于4000万年前,组成元素有碳,氢,氧以及少量的硫,硬度在2…3之间,比重,熔点150℃…180℃,燃点250℃…375℃,这些作为一名琥珀研究员,都是必会的常识知识,研究琥珀很长的时间,渐渐发现,琥珀所具有的品行是我们这些个致力于研究琥珀的人所不能想象的,虽然我们用了许多的科学的方法来探测,来研究琥珀,可我们仍然无法了解其中的某些现象,也许这些听起来有些可笑,但他们确实存在,不过还是先说一点题外话吧。

  自古以来,无论是亚洲还是欧洲,琥珀都是贵族们钟爱的饰品,在他们的心目中,琥珀是代表着高贵,古典,含蓄的,也许这仅仅是人们的主观心理的作用,可是人们对此丝毫不介意,就像过生日,看流星雨时要许愿一样,其实愿望不一定许下了就能实现,但这并不妨碍人们对许愿的喜爱,琥珀也是这样,古代的中国,那些个自诩为天朝皇帝的家伙们,也大多是终极的琥珀迷,在接见进贡的外国使团时,虽然他们的眼睛一直盯着黄金,珍珠,可是他们并不会再多瞅一眼,倒是对琥珀情有独钟,在欧洲的情况也差不多,这一点,在中世纪的教皇身上,挂满了琥珀就可以看出。

  世俗的眼光也开始影响到了宗教,第一个被俗化了的宗教就是佛教,这个号称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的教派,也把琥珀作为佛教七宝之一的,僧侣们把琥珀摆在佛像前的贡台上,他们说这样可以供佛灵修,他们也知道,也相信,琥珀拥有强大的辟邪化煞的力量,就像万能的驱魔道具一样,所以不少僧侣佩戴着的念珠,手里拿着珠子,有的就是琥珀的。

  和尚们倒是喜欢赶时髦,基督徒们也就跟着蜂拥而上了,都说牧师身上有三件宝,十字架,圣经,还有一个就是琥珀,每当去教堂做礼拜时,总是喜欢戴着琥珀的饰物,基督徒们相信,琥珀可以吸收上帝所散发出的灵气,可以辟邪,消除强大的负面能量,就像中世纪欧洲黑死病大爆发的时候,仍有人坚信琥珀可以驱走瘟疫。

  商人们也很喜欢琥珀,尤其是金黄色的琥珀,他们以为他可以找来财富。

  中国人对于琥珀的情感要远强于西方人,这一点,就得看中国的医药理论了,琥珀在中国理论中也是很有功效的,中医认为它可以安神定气,可以杀菌消毒,避免瘟疫,所以民间用琥珀来制香轮,奢侈一点的大户人家,皇族,则把琥珀当做香料来烧,以得到气味极佳的琥珀香味,当然有的人舍不得,而是把它磨成了粉制成药,可以止血,也可以治烫伤烧伤,以及挫伤,不过大多数人也是舍不得的,于是就把琥珀穿成链佩戴在脖子上。

  不过,以上的都是些题外话而已,我要说的可不是通讲琥珀,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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