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近二十年内,明善回忆起那段往事,眼睛里的痛意却依然那么深、那么深。
“我不笨,可是我没有本钱,没有靠山,光靠一几之力很难在这世上立足。若给我足够的时间,我有自信能逐步发家,可小念等不了啊。那两年,我做了许多蠢事,可什么用也没有,有时候还得小念为我承担后果。后来,我怕了,真的怕了,好几次小念都虚弱得濒临死亡,我从来没有离死亡那么近过,那么害怕死神的降临……我再也不敢妄自做什么,那时候,悲观到了极点,想着索性这么陪着他,有一天是一天,等他死了,我也下去陪他就是。这么决定以后,果然心态就好了很多,只是每次小念去别人家里唱戏回来,被伤得那么惨,我都想找那群畜生拼命。每一次,都觉得心疼到麻木,可下次,却还是那么疼……”
明善轻轻地说着,陷入了回忆中的他,脸色苍白惨淡。
得是多么惨烈悲哀的回忆,能在十七八年后,依然对他有这么强的影响力?
得是多么热烈深厚的爱意,能在十七八年后,依然让他把那人的痛当作自己的痛,为此受伤至深?
“我的运气在第三年终于开始好转。那天我去药铺给小念买药,遇到一个看不出年龄的男人,他把我带到偏僻处,要教我习武。他说我可以不拜到他门下,但是一定要把他一身本领都学会。我其实很莫名其妙,但我不愿意放过这个机遇,我太渴望变强、渴望力量,于是和他做了约定后,回去把事情告诉小念。我求小念再坚持一段时间,等我学有小成,就来接他。我来到这里不久就发现这个世界的不同了,当年我可是看过金老爷子全套的,我知道武功在这里的绝妙好处。小念答应我,他会努力忍耐,会等我回来……我走前那晚,我们……”咬了下唇,明善想起了什么美好的事情,满足地笑笑,苍白的脸上泛出红晕。
“我跟着那个男人走了,去了南方,因为那男人要求我必须在学武期间心无旁骛,必须离开我牵挂的人,否则无法专心。我每日刻苦练武,进度飞快。我不能等到全部学成,天知道那个男人武功多高,我得学多久?我和他约定了一年之期,而我的进境是那男人没想到的,快到一年的时候,我正遇到一个瓶颈,他反悔要我突破了瓶颈再回去,我以死相逼,他才同意……等我回了西安城,却已经物是人非。小念的脸受伤了,又把多年积蓄全给了班主,换回了卖身契,租了很小的一间屋子住。要是仅仅如此,该有多好呢?我带小念离开这个地方,两个人一起快快乐乐地过活……可是,可是,可是……”
明善双手捂住脸,半晌说不下去。
……可是那个时候,黎念身边已有了一个身怀六甲的女子……是不远千里从黎念家乡一路艰辛地找到他的青梅竹马,在黎念受伤后悉心照顾他,让他有生以来头次感受到女子细腻的温柔和关爱。那女子不嫌弃黎念的经历,不嫌弃他的贫穷,愿与他做一对穷苦鸳鸯,于是两个人因陋就简,在小屋门口贴了几个喜字就成了亲……
“那时候我觉得天都塌了,万念俱灰,心神不稳下险些走火入魔,多亏了教我武功的那个人悉心引导,反而让我突破了瓶颈武功更上一层。可那时练成绝世高手对我毫无意义,要不是那男人以恩情相挟,要求我大成后做他的对手,直到打败他才算两清。我怨小念,更恨那个男人,恨自己当初的决定,要不是我的离开,哪里有那女人横插一杠的余地?可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我不愿意欠人情,当时对人生也绝望了,失去了一直以来的目标,怎么过不是过?于是就踏实下来,发狠练武,三年内就学成了男人的武功把他打败。男人很欣慰,他给我了我一大笔钱,说虽然我们没有师徒名分,但他心里却把我当做继承人。我拿了这笔钱做生意,一年下来就小有规模。前三年我每年都会去悄悄探望小念,确定他还好好活着,待我挣了钱以后,就时常买了粮食和日用悄悄送到小念家里。后来,我实在想小念想得厉害,不能和他相守的怨和伤,比不上不能见到他的思念。小白,你不知道,没体会过的人真的不知道,思念真的能侵蚀心魂,让人发疯……我认了命,搬回西安城,可我的生意大多不在西安,我看见那些伤过小念的人就恶心。我结交权贵,结交武林豪杰,没几年就发了家。老天爷真是不长眼,我和小念在一起的时候,我们贫穷,地位卑贱,任人欺凌;我失去小念以后,倒是顺风顺水,做什么都能轻易成功,财富滚滚,因为武功高深而地位超然。我可以轻松地保护小念,可以让那些曾伤害过他的人都生不如死,可是代价就是眼看着他和别人在一起,夫妻和睦,父慈子孝。”
漫长的静默以后,我看着变得憔悴不堪的明善,提出我唯一的疑问:“明善,以我对你的了解,你真的会对一个早已无心于你的人如此执着么?”
和我相似的朋友,我相信他的情深,可若对方无情,痛过之后,哀过之后,总会坚强起来,收拾心情重新开始新的生活,逐渐把过去放开。
也许再也不会像爱那个人一样爱别人,但不是不可能再动情,不是不可能自得其乐。带着伤疤,那伤疤偶尔还会隐隐作痛,可不代表那片伤疤就是全部。
对于我的疑问,明善笑了,那是苦涩的、无法形容的笑容。
“如果他真的对我绝情就好了……可是,小白,他还爱着我啊。小念,还是爱着我的,我又怎么能做到放开他?”
番外 他们的故事
这一年,西安城的冬天格外寒冷,进入腊月以后,大大小小的雪,更是接二连三地下了好几场。
年长的人们看看天色,纷纷摇头叹气,说这个冬天不好过。
南城的槐树巷里尽是些有年头的老房子,许是当年建房子时年景不错,墙壁都还算厚实,反而比些新屋更能御寒。
福顺班安身的是个规模偏大的院子,可也不够众多弟子们分配的,班主便挑了几间大些的屋子,每屋造出两张大炕,让小弟子们挤在一起。只有班主,管事,和几个最红的台柱才有单间。
因着前一天夜里刚落了雪,早上又清寒,天气冷得让人舍不得从被窝里爬出来。班主担心弟子们病了反而要吃药花钱,难得大方地免了今日的晨练。
简陋的灶房里,角落处架着一只小火炉,一个缺了口的陶罐在炉子上用小火煨着,白烟和浓郁的药味儿从陶罐里散出来。
一个身材细瘦的少年蹲在火炉前,搓着手,哈着气,全神贯注地盯着陶罐。
少年本就皮肤偏白,此时更冻得厉害,显出几分青白脸色,衬得眉毛愈发浓黑英挺,一双极精神的双眼皮大眼睛,黑沉沉的,有忧虑,有焦急,还有几分他这个年龄极少见的沉稳。
即便是那天生带着三分笑意的弯弯的嘴角,也被抿了起来,透出些严肃。
这般表情,在一个五官青涩稚嫩,大约只有十一二岁的少年脸上露出来,却不让人觉得故作老成,大约是因为少年眼神过于沉着坚韧的缘故。
看着火候到了,少年把灶台上放着的一块厚巾子折了折,垫着巾子双手捧起陶罐端起来。
他人一站起,那身量却是比同龄人高上许多,若不是身形纤细相貌青涩,单看个子说十五六岁也是可信的
正当他端着陶罐快步行走时,一个身高和他相仿的少年小跑着追上他,唤道:“明善,停一下。”
“燕蝶?”明善止步,看着追上来的少年,又焦急地看了眼陶罐。
燕蝶穿着有些臃肿的厚棉衣,巴掌大的小脸,两颊冻得通红,反而在明丽的脸上添了几分媚色。他闪着水雾蒙蒙的美眸,用纤柔娇软的声音问道:“黎师兄还好么?”
明善抿了抿嘴,眼神更沉了几分,“他……只是挺过来罢了。我现下着急去送药,回头再与你说。”
说罢,未再看燕蝶一眼,继续急匆匆前行。
黎念住的屋子离灶房不近,但明善走路极快,院子毕竟不大,很快便到了。
用身子轻轻撞开门,再迅速反身将门合上,隔绝了屋外的寒气。
将陶罐放到桌上,热气从缺了口的一角冒出来,明善打开盖子,小心翼翼地把药倒进一只白瓷碗里。
刚好尖尖一碗。
床上躺着的青年,从明善进门,便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青年十八九岁年纪,一头水墨似的乌发披散着,脸色苍白得可怕,却因为灵秀动人的眉眼,精致漂亮的容貌,反而生出几分柔弱堪怜的病态美。
他眸色极黑,眼睛里有着深深的郁色,眉毛不自觉地蹙着,可看向忙碌而细心的少年时,却露出一丝浅浅的温柔。
“怎么起来了?不怕冷么?待会儿小心手臂压麻了!”明善转眼看见黎念侧身倚着靠枕,担心地直皱眉。
“见你来才起的,咳咳……不是要喝药了么,喝完就躺下。”黎念嗓子有些哑,咳了两声,连忙压了下去。
“想咳嗽别压着,光压着也好不了。过会儿我去烧些热水,你洗洗,再多喝点热水。我再找床被子出来,捂捂汗,这咳嗽准是凉着了。”
明善一边说着,一边稳稳地端着碗坐到床边,拿勺一口一口喂黎念喝药。
黎念乖乖喝着。
他也抗议过,叫一个比自己小七八岁的小孩子喂药,饶是他再柔的性子,也忍不住脸红。可每次受伤的地方隐秘,他根本坐不住,只能侧卧着,一边手臂使不上力,身子虚弱,很难把碗端稳。
想这人,就是给惯坏的。
没有遇到明善时,多少年他不也挺过来了?从应酬的地方回来,身子再疼再虚软,也得吊着口气强打精神给自己清理,上药,才能睡过去。只有被折腾狠了,昏过去人事不知时,班主才会照顾一二。
一般染了风寒,发热什么的,不到危险时,更是不会熬药喝药的。
命贱的人,哪有那么多讲究?活一天是一天,只是苟延残喘罢了。
却万万没想到,那个他一时心软救下来的孩子,那么把他这个被人鄙弃惯了薄命人,当回事。
当时被打得多惨的孩子,没喝几次药,伤便很快痊愈了。年纪虽小,却已可看出俊朗非凡的轮廓,眼睛灵动有神,周到有礼,气质文雅,怎么看也不像个小乞丐,说是个贵公子也不为过。他一向不觉得自己是个多事的人,却怜惜那小小少年流落异地无处可依,头一次向班主提出请求。
这个决定,在此后的一年来,让黎念一次次感谢上天。
这个名唤明善的少年,初时连劈柴挑水都不会,手心白嫩,一看就是娇生惯养大的。可他性子却很沉稳,踏踏实实地学干活,再重的粗活儿也从不叫苦叫累,很快便上了手,每日里勤勤恳恳,总是能比好几个人一起干还快的做完。就连一向苛刻的福顺班班主,也挑不出明善半点错来,本来是给黎念个面子,如今看来留下明善倒是他赚了。
明善除了给班里干杂活儿,就是围绕着黎念打转。从初时的笨拙、一窍不通,倒慢慢学会了许多东西,不仅平日里把黎念照顾得很周到——比如做饭时用简单的材料做出比厨娘做的还美味的食物,给黎念开小灶;每当黎念去老爷们家里唱戏,带伤回来,更是无微不至。
头一回黎念受伤,意识不清时,明善给他清理伤处上药,待他醒来还万分羞窘惭愧,觉得无颜见那眼神明亮的小少年,明善看他的眼神却愈加温和,隐隐带着几分几乎不可能在他这个年龄的少年眼里出现的怜惜,让黎念几欲落泪。
也是那一次,明善不辞劳累一桶桶从井里打水、烧水,抱着大浴桶摇摇晃晃地放进黎念屋里,兑好了洗澡水,让他染了一身污秽粘腻难忍的身子能好好清洗一番。
过去,从没有人,为黎念做过这些。
这番体贴,比那某位老爷曾赏给他的最贵重的礼物,值一百两银子的玉饰,在黎念心里还要重得多。
从最初的感动,不惯,到如今除了心中的暖意和柔软,他已可以坦然的接受明善的种种照顾。
那是因为,短短不到一年时光,黎念已经把明善当做自己除了早已分离多年的亲人以外,最亲最近的人。
第三十八章 对策
明善言之凿凿地确定黎念对他的感情。
他没有再多说什么,可是陷入回忆的充满怀念的眼神,却足以说明一切。
正如许多人所认为的,真正的爱情通常找不到具体的理由,你遇到一个对的人,被对方吸引,产生喜欢,爱恋的心情,就是这么简单。他说他爱他,这是一种感觉,不需要用某件事来佐证,不需要用美好的语言来描述形容,来自自己所在意之人的爱意,是无法被忽略的。
这一点,我的体会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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