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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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日记-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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忑不安,日甚一日。史蒂利达诺答应我不把我对罗贝尔的恋情告诉阿尔芒,但我吃不准罗贝尔会不会来个恶作剧,到头来把我出卖了。罗贝尔同那位断手英雄在一起显得很自在。他已经毫无拘束了,活泼诙谐,爱说爱笑,甚至有些放肆。他们俩商量从何处下手作案时,我发现他的眼神突然变得专注起来,待解释清楚后,罗贝尔必做一个原来如此的手势:食指和中指并拢,悄悄地插进一件虚拟的西装内层口袋里,神不知鬼不觉地从口袋里提出一串虚拟的珠宝。这一表演动作十分轻巧。罗贝尔缓慢地在空中进行分镜头演示:一个动作是从被盗者口袋中抽出手,第二个动作是把拿到手的赃物装进自己的口袋里。

我和罗贝尔一起侍候史蒂利达诺,就像侍候一位神甫或一门大炮。我们跪在史蒂利达诺面前,分别为他系左右鞋带。但要戴手套就麻烦了,因为他只有一只手。这种情况下总是罗贝尔优先去摁手套纽扣。

即使讲几个成功的案例,你们也休想弄明白其中的门道。最经常的情况是,我和罗贝尔把嫖客带上楼。待他睡熟后,我们就把他身上的钱搜刮一空,扔给等在窗外的史蒂利达诺。早上嫖客追问我们,我们就让他随便搜,反正他不敢告发我们。开始时,罗贝尔振振有辞,为他的盗窃行为辩解。凡新手作案总爱说洗劫嫖客就是惩罚坏蛋。

“这帮家伙,都是鬼迷心窍的色狼。”他这样开脱自己。

他偷窃了嫖客还不断地挑嫖客的毛病,不由有些心烦意乱。史蒂利达诺毫不客气地给他提个醒:

“你呀,如果继续这么说教,岂不成了神甫了。干我们这一行的,只认一个理,那就是钱。”

经史蒂利达诺这么一点拨,罗贝尔茅塞顿开。他坚信自己得到史蒂利达诺的撑腰,因此愈加放肆。他开始胡说八道了。他处处讨史蒂利达诺的欢心,致使史蒂利达诺只带着他出门。我的情绪越来越糟糕。我嫉妒我这两位朋友。但罗贝尔说到底还是迷恋妓女,见一个笑一个。娼妓们也喜欢他。据此,我感到,他同史蒂利达诺在一起未必是与我作对,只是把他调出了我的视线以外。鉴于他比我更招惹人,史蒂利达诺把我的服饰全给了他,好让他勾引男人更得心应手。罗贝尔受宠若惊,嬉皮笑脸地穿了起来。我只剩下一条长裤,一件上装和几件破衬衣。我琢磨一些损招来设法报复史蒂利达诺。他与阿尔芒对比相形见绌,显得平淡而无厚度。他的美貌对我已黯然失色了。他笨嘴拙舌,言谈也淡而无味。我多么渴望从阿尔芒身上发现新的奇迹。

阿尔芒的下流态度,我不好说是我决定写淫书的初衷,但我确实被他蛮横无礼的回敬搅得心慌意乱。其实史蒂利达诺只平心静气地,不过带有一种无关弘旨的口气,要求他应有诗情画意的理性:

“我的宝贝东西,”他说,“我的宝贝东西,女人往前总是先招摇乳房,她们玩弄我的宝贝,我有权把宝贝献出来,让它向前,直至把它搁到平台上。因为我的宝贝很漂亮,我甚至有权把它当礼物派献给波拉·内格里或加勒王子!”

史蒂利达诺善于玩弄厚颜无耻的伎俩,但不擅长动听的言辞。他的怯弱、卑鄙和懒惰,日积月累,已经腐烂发臭,浊气冲天熏得我喘不过气来,只能加剧我对他的怨恨。过去美化他的东西,现在却像溃疡一样腐蚀着他的肠胃,染上溃烂的色彩,成了我嗤之以鼻的理由。他们似乎不知道我的嫉恨和狂怒,似乎不知道我恼羞成怒已经不断恶化着我们之间的关系。有一天,我单独同西尔维娅上街,她公然挽着我的胳膊。她紧紧地挨着我。我所爱恋的两个男人,他们之间却一拍即合,亲密无间,结果把我给疏远了,反而不让我品尝坦诚而欢快的友情,但史蒂利达诺的女人也许出于怜悯之心,似乎要来安慰我,这就更叫我无地自容。西尔维娅的腰身和乳房紧贴着我的身体,差点使我呕吐。她也许是故意要伤害史蒂利达诺,竟当着他的面,说我招她喜欢。罗贝尔和史蒂利达诺听了不禁哈哈大笑。

“你们俩尽管搂着抱着溜马路好了。可我们,我们还得一起出门办事去。”

我被他们的嘲笑扫地出门,我分明看到自己顺着一道光梯滚落下去,史蒂利达诺控制着光梯作威作福。我仿佛又回到了西班牙时代,衣衫褴褛,与穷光蛋们为伍,熬过了多少黑夜,浅尝幸福却陷入了绝望:我自知无计可施,只好再去啃泥土,舔自己的双脚。我经过长途跋涉,已是满脚尘灰。一想到我过去浑身长满的虱子似乎又在我身上孵出了幼虱。虱卵即将孵化,我就索性不剪头发了。我下决心要杀掉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当不成荣耀的流氓,就做监狱中的流氓:我选择了苦役营或受辱刑而死。为了挺过难关,我不由思念起阿尔芒,多希望他早点回来,但他就是不露面。

当时我们是在比利时。但只有法国警察对我有一种难以置信的威慑力。那些感化院之类的工具也是如此。我在法国以外的地方作案,根本就不算罪过,顶多是过错。我若进了比利时的苦役营或监狱,我的下场会怎样?我别无他虑,就怕被剥夺了自由。我向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提议到莫伯日作一次远征。

“假如我把他们杀死在阿登山区,法国警察就会把我抓起来,我被流放圭亚那就不成问题了。”

但他们谁也不肯跟我走。一天,我一个人呆在史蒂利达诺的房间里,我从他挂在衣柜的一件上衣口袋里,偷走了他私藏的手枪。

上面讲述的,是1932年至1940年之间我的亲身经历。不过,在我为你们写作时,当年的恋情萦绕心怀,历历如在眼前。我一一做了手记,不妨加以利用。但愿这些故事对本书有用。

我把吕西安咬出了血。我希望他吼叫起来,他的麻木使我无可奈何,但我知道,我非把我的朋友的肉撕碎不可,恨不得陷入一场无法弥补的大杀戮之中,但我仍然保持着理智,我领教了失败的疯狂。

“我要张牙舞爪,披头散发,连啃带咬,唾沫横流,叫你吕西安再板着冷漠的面孔,”我内心翻江倒海。“只有极度的痛苦才会使我放松上下颚骨紧张的肌肉,请他宽恕我。”

我的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肉,我的上颚和下巴紧张地颤抖,致使我浑身哆嗦起来。我发出垂死的哀鸣,然而我在爱,极尽温柔体贴,爱我的絮盖小渔夫。他紧挨着我伸直身子,然后悄悄地把大腿伸进我的大腿之间,轻柔的睡衣把四条腿绞混在一起。然后,他极其仔细地寻找一个可以埋藏他面颊的地方。只要他睡不着,我那十分敏感的脖项内侧就可以感觉到他眨眼交睫的轻微颤动。他一副懒洋洋无精打采的样子,即使感到鼻孔毛刺痒,也懒得举起手起来搔搔痒,只是拱着他的鼻子,在我胡子上乱磨蹭,引起我好一阵微妙的冲动,就像小牛犊吮吸母奶那种快感。他性格十分脆弱,简直不堪一击,只要我狠狠地瞪他一眼,只要我的话说得稍重一点,他就会受到伤害。要不然就会像有害射线一样,穿透那一根柔软的能伸缩的东西,却不留任何痕迹。有的时候,我突然心血来潮,一股柔情传到胳膊上,我立即更用力地搂抱他。可他并没有抬头,只是用他温柔的双唇,在我的脸上和身上,深情地吻着,舔着。这是对我的胳膊突然拥抱的自动回应。我每次心血来潮,总能得到一阵轻吻质朴的回报。那轻轻的一吻,使我顿时感到,一个单纯朴实的小伙子的皮肤所有的毛孔百花盛开。我从他的这一表示明白了,他的举动是内心感情的自然流露,他的体态听从他思想的指挥。我被他的头压得喘不过气来,我吁吁地嘀咕道:

“像现在这个样子,温顺地在我怀抱里,我有护犊的感觉。”

“我也一样。”他说。于是他马上给我一个回报的轻吻。

“什么?你也一样?”

“是的,我也有这种感觉,好像在保护你。”

“真的吗?为什么?你是不是觉得我太弱了?”

他喘了一口气,甜蜜地对我说:

“是真的……我保护你。”

我如醉如痴地闭上了眼睛,他吻了吻我的眼睛后就下了床。我听见他关门的声音。在我的眼皮底下,出现了奇异的景象:在清澈透明的泉水池里,有一些很灵活的灰色爬虫,在池底淤泥上忙忙碌碌地行动,他们在我眼睛的阴影和清水里奔波,而我眼睛的一汪清水底下,则是一摊污秽的烂泥。

我感到很惊讶,一个肌肉如此发达的身体,在我的热爱感化下,会变得如此萎靡不振。只见他在街上走路,肩膀摇摇晃晃:铁石心肠已经变得春风轻软。原来的针尖麦芒、雷鸣闪电终于收起了锋芒和激光,变得委婉轻柔了,惟有眼睛在雪崩中闪烁生辉。这部机器原来只会挥拳头,顶脑球,尥蹶子,现在却放开手脚,放直身子,放松了关节,其性能令我惊佩不已。它独具坚挺的温柔,像卷尺一样大伸张后可以大收缩,经过浸泡,发生了膨胀。我也领教了回报我的温柔体贴的那千种风情,万般柔顺,怎么会突然变得暴烈,变得恶劣,只要我的温柔不再成其温柔;只要我断绝了柔情蜜意,比如说,抛弃了这个小家伙;只要我因软弱而无力占有这金玉之躯。我看清了是什么力量在操纵这种种突变。何必有这样的清醒,真叫人受不了。他的温柔收缩了,龟缩了,以便养精蓄锐,东山再起。

“你要把我甩了,我会发疯的,”他对我说,“我会比流氓还流氓。”

有的时候,我也害怕他对我的爱会突然从温顺变成抵抗。还是谨小慎微为妙,见好就收,痛痛快快地享受他给我提供的艳福。傍晚,吕西安紧紧地把我搂在怀里,在我的脸上吻了又吻,我的身躯蒙上了哀伤。我浑身似乎黯淡无光了。一个鬼影给我的身体披上了黑纱。我顾影自怜。让这个孩子失恋于我?让他从我这棵大树上掉下来,在地上摔得粉身碎骨?

“我的爱即是愁。”

“没错,我一拥抱你,你就愁眉不展。我已经注意到了。”

“你烦了吗?”

“不,没关系。我为你感到快活。”

我内心却喃喃自语: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我自言自语,情话说完了,我的爱也很可能即离我而去。就像喝过牛奶,或者吃过泻药,毒素也就从我的体内被清洗出去了。我把他的手握在我的手里。我的指尖与他的指尖久久地贴在一起。我最终切断了接触,但仍然爱他。同样的惆怅笼罩着我的身体。我第一次看他这个样子:吕西安光着脚.从絮盖街道下来。他光着脚穿过市区,进入了电影院。他衣着考究,无懈可击:一条蓝布长裤,配一件蓝白相间的海魂衫,短袖一直挽到肩头上。我不揣冒昧将此写成白纸黑字,他至今仍光着脚丫子。在我看来,他那双脚丫子有如绿叶护花,是补充其美貌的精致附件。我对他的沉着和威信赞不绝口。他举手投足,一言一行,既简单又可爱,把他的美貌,他的雅致,他的青春,他的力量,他的风度,表达得淋漓尽致,在本市爱虚荣的人群中赢得了交口赞誉。在洋洋得意的幸福中,他显得庄重起来,心满意足地笑了笑。

南洋杉树的叶片红红的,厚厚的,上面有一层薄薄的茸毛,分泌着一种褐色的树脂。红叶掩映,装饰着一片墓地,这是有名的渔夫墓,埋葬着很久很久以前就死去的渔夫们。好几个世纪,渔夫们的幽灵一直在这个野性不减当年的和善海岸游弋。渔夫们拖船撒网,风吹日晒,发达的肌肤黑里透红。他们当时的装束,尽管细枝末节有所失传,但大体没有多少变化:一件大开胸衬衫,配一条缠在棕色鬈发上的多彩头巾。他们一向赤脚走路。他们已经死了。但长在公园里的南洋杉树唤起了我对已故渔夫们的思念。这里的老百姓已经变成了“鬼民”,但他们仍然好调皮捣乱,闲聊起来热火朝天,我真不敢相信渔夫们已经死亡。我别无良策使一位1730年的年轻渔夫复活,并让他活得更有劲,我只好蜷缩在阳光普照的岩石上,晚上就在黑松林里,强令年轻渔夫的鬼影为我消愁解闷,逗欢行乐。即使有翩翩少年作陪,我也难以摆脱渔夫们的魂牵梦绕。一个傍晚,我抖落了散落在我头发和衣服上的落叶,扣好了长裤的纽扣,问波布说:

“你认识那个叫吕西安的家伙吗?”

“认识。干吗?”

“没什么。他讨我喜欢。”

小伙子不露声色。他轻轻地拍了拍落在他身上的枯松针。他又漫不经心地摸了摸头发,看看是否黏上了青苔。他走出黑糊糊的树林子,看看作训服上有没有黏上树脂。

“他这家伙怎么样?”

“他吗?一个小流氓。他常与一帮盖世太保鬼混。”

我又一次成了令人心醉的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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