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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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牧色-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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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个不正经的!”秦氏气得脱了鞋,就要打他。

    吴三多一闪身,笑嘻嘻地跑了出去。
第二十章 认亲
    “东家,少东家的脚没有大碍,您就放心吧!”王有福提着药箱,走到郑佰成的身边,毕恭毕敬地说道,“贴几贴膏药,休养几天就没事了!”

    虽然他只是牧场的兽医,但是像脚崴了这样的小病小灾的,自信还是可以代劳的。

    “不会留下后遗症吧?”郑佰成眯眼问道,他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若是留下点后遗症,残疾了,那不是要他的命嘛!

    “东家放心,不会的,只是崴了一下,没有伤到骨头!”王有福悄然擦了擦额头的汗,他不是郑家从城里跟着过来的人,因为在当地小有名气,所以,才被郑佰成请来,在牧场里当了兽医。

    他跟郑佰成总共才见了两次,每次见面,他总是感到如坐针毡。

    大概是东家气场太大了吧!

    “知道了,先下去吧!有事我再喊你!”郑佰成难得地朝他笑了笑。

    “是!”王有福如释重负地退了下去。

    “仕奇,你觉得怎么样了?”郑佰成掀开帘子,走了进去,见郑仕奇正倚在榻上,悠闲地翻着书看,心里才稍稍放松了一些,他走到他身边,坐下来,叹道,“我明天就派人把你送回去,让林得全好好给你看看!”

    林得全是塘沽有名的大夫,祖上曾经在宫里当过御医。

    跟郑佰成关系不错!

    事实上,郑佰成跟每个能用上的人,关系都不错。

    “爹,您不用担心,一点小伤,兴师动众地找他做什么?”郑仕奇欠了欠身,抬眼看了看郑佰成,嘴角动了动,面无表情地说道,“我娘让我跟您一起回去!”原本,他没打算来。

    郑佰成闻言,嘴角抽了抽。

    只不过是个偏僻的乡下,难道他还能惹出什么**债来?

    她还是不放心自己!

    父子俩一阵沉默。

    “伯父,大哥,我们回来了!”一个俊俏的红衣女子手里拿着一把开得正艳的粉色镶着白边的野菊花,笑嘻嘻地走进来,她后面还跟着一个跟她年龄相仿的年轻人。

    两人一脸轻松地笑,带进一阵山间特有的那种淡淡的带着一丝甘甜的青草味道。

    “仕川,淑媛,你们总算回来了!”郑佰成眉头微蹙,一本正经地说道,“你们大哥有伤,不能出去走动,也不说过来陪着说说话!”

    这两个人到处乱跑。

    “伯父,您可冤枉我们了,刚才我们去山上采马齿子了,王大夫说把它揉碎覆在脚上,能消肿止痛!”郑仕川扬了扬手里的一抹绿,得意地笑了笑。

    郑仕川是郑二老爷的长子,跟郑淑媛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妹,只是他的身世有些尴尬,他的生母是个姨娘,而且还是在他两岁那年,才被郑家娶进门。

    只是因为郑二太太生郑淑媛的时候,落下了病根,再无生育的可能了,郑二老爷才斗胆说出了他们母子的存在。

    接下来,郑二太太自然是一场闹。

    闹过之后,他们母子还是被接到郑家,母以子贵,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毕竟二房不能断了香火。

    而郑仕奇则是郑佰成的独生子,比郑仕川只大了一岁,兄弟两人自小一起长大,感情还不错。

    “就是,偏方治大病,来,大哥,我给你覆上!”郑淑媛挽挽袖子,满脸笑容地从他手里拿过那棵绿油油的马齿子,要往郑仕奇脚上覆。

    她从小就是两个哥哥的小跟班,如今,虽然已经长成大姑娘了,可是还是愿意跟哥哥们呆在一起。

    “喂喂,你们不要大惊小怪的,我都好了!”郑仕奇眉头一皱,忙把脚缩到榻上,不以为然地说道,“你们的心意,我心领了,快把这什么马齿子拿走!”还覆在脚上,绿绿的一坨,看着就恶心。

    两人对视一眼,耸耸肩,只好作罢。

    “大哥,你说你怎么会从马上摔下来?咱家牧场门前这条路修得可是平平展展的,而且一直通到镇上的,你别跟我说,你是从后山翻过来的!”郑仕川一脸不解。

    郑仕奇的骑术可比他强百倍。

    “不错,我正是从后山翻过来的!”郑仕奇嘴角微翘,笑道,“走一马平川的路有什么意思,曲径通幽,曲曲折折地才有味道嘛!”

    郑淑媛笑笑,没有吱声,只是从身边的盘子里,拿起一个苹果,细心地削着。

    “以后不要了,山间的路不好走!”郑佰成插了一句。

    “莫不是大哥在深山里碰上了什么天仙美女,一时看呆了眼,才不小心摔了马来的?”郑仕川打趣道,“这里山美水美,人也美!”

    “瞎说什么呢!还天仙美女,你见过啊!”郑仕奇卷起书朝他脑门打了一下,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一个高挑的身影和那只带了花环的羊。

    郑仕川嬉笑着躲开。

    “好了,你们不要闹了,吃苹果了!”郑淑媛娇嗔地看了两人一眼,把削好的苹果递过去。

    他们这次来,一个丫鬟也没有带,是郑老爷子的意思。

    说让他们来体验一下乡下的日子,锻炼一下自理能力。

    郑老爷子小时候受过穷,常常感慨眼下的好日子,让这些衣食无忧的子孙们忆苦思甜一下也好。

    郑佰成看着眼前嬉闹的孩子们,展颜一笑,没有吱声,他膝下只有一个儿子,对二房的侄子侄女也是发自内心的喜爱。

    “东家!”胖头掀开帘子走了进来,朝屋里的少爷小姐,点头示意了一番,又道,“以前在塘沽城开银楼的那个卢家来人了,说是要见见东家!”他在城里呆过,自然听说过卢家银楼。

    “卢家,他们来干什么?”郑佰成愣了一下,忙掀起帘子,走了出去。

    想起来了,那个卢元德的老家好像正是这里的。

    胖头忙跟着走了出去,见郑佰成表情淡淡地,忙道:“卢家老太太来了,身边还带着两个人,说是她的儿子和孙子!”

    “跟他们说,我回城里了,让他们回去吧!”带着儿子孙子来,很明显是来套近乎的嘛!

    他心里一阵不屑。

    不久前,卢家银楼在塘沽城是何等的风光,处处压郑家银楼一头,他这口恶气随着卢家银楼的倒闭才终于舒坦了一些。

    他怎么跟他们家走动?

    做梦!

    卢老爷子不在了,卢家的人也没有骨气了吗?

    沦落到要靠人帮扶的地步了?

    “是!”胖头见他若有所思地样子,自然不好多问,转身退了下去。

    “以后,卢家的人再来,一律不见!”郑佰成冷冷地补充了一句。

    “知道了!”胖头忙停下脚步,点着头,见他没有别的吩咐了,才小跑着过去回话。

    卢家?郑仕奇在屋里听了,目光一沉。
第二十一章 谁去?
    感谢媚眼空空的平安符,谢谢亲!

    “你们东家回城了?”孟老太太有些惊讶,如果郑佰成回城了,那么他的管家怎么一开始不知道?

    是她多心了吗?

    “对不住了老太太,刚才我们东家说出去一趟,我以为他随便出去转转很快就回来了,谁知道他竟然是回城了,大概是有什么急事吧!”胖头挠挠头,讪讪地答道。

    卢明峰心里已经明白了几分,便不动声色地上前搀住孟老太太的胳膊,故作平静地说道:“娘,既然郑老爷回城了,那咱们回去吧!以后再来探望!”

    “我们东家,是真的回城了!”胖头瞥了一眼卢明峰,补充了一句。

    卢明峰笑笑,没有吱声。

    真假都无所谓了,原本,就不该来!

    “奶,咱们回去吧!”卢梓臣也上前搀着她,他胳膊上还挎了一个竹篮子,里面是家里那两只下蛋的鸡。

    孟老太太可真是舍得。

    “嗯,咱们走吧!”孟老太太点点头,依依不舍地望了望偌大的牧场,叹道,“可真是不巧!”

    早就听说郑家建了个牧场,一直想过来看看,无奈,家里接二连三地出事,也没有心情来。

    这个牧场可真是大呐!

    尤其是牧场边上的那处宅院,离羊圈牛圈远一些,大概那是郑家人来的时候住的房子,修建的跟城里房子一样的气派,依稀能看见院子里的花团锦簇,假山叠影。

    卢明峰见孟老太太满眼的羡慕,心里顿时酸酸的。

    胖头心情复杂地看着卢梓臣,原来他是卢家的孙子!

    想到他上次来牧场配种的情景,心里不禁叹道,卢家以前是多么风光呐!

    只是,如今,唉!

    卢梓臣望着胖头,只是尴尬地笑。

    也算是老相识了嘛!

    “咱们既然来了,就把这两只鸡放下吧!刚才那管家不是说少东家脚崴了吗?正好给他补补!”孟老太太看着卢明峰说道。

    郑佰成不在,他儿子在呢!

    “娘,我看还是算了吧!”卢明峰摇摇头,望着牧场里那一群群跑来跑去的鸡,低声劝道,“人家这是牧场,还缺咱们这两只鸡?”

    卢家可是很需要这两只鸡呐!

    “就是,老太太,您还是拿回去吧!”尽管卢明峰的声音很小,但是胖头还是听到了,他也上前劝道,“我们牧场真的不缺您这两只鸡。”

    像卢家这样显耀一时的人家,若不是真的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怕是也不会拿着两只鸡厚着脸皮上门吧!

    “也是!”孟老太太也看到了牧场里那些羽毛鲜艳的鸡群,深深地叹了口气,“咱们回去吧!”

    胖头看着卢梓臣,意味深长地说道:“对了,我们牧场现在人手有些不够,最近打算招几个人来帮一下忙,也就是帮着放放羊,牵牵牛,打打杂什么的,活不重,男女都能干,干到过年就行,工钱是一个月五百文,如果着急用钱,可以提前预支。”小子,你家只剩一只羊了,还不如来牧场打工。

    “谢谢管家了,我们回去商量商量再说!”孟老太太一把拉住卢梓臣的手,急急地望前走,她可舍不得让她孙子来牧场干活。

    卢明峰闻言,则是眼前一亮,他停下脚步,跟胖头聊了几句,才面带喜色地回了家,这个管家,好人呐!

    屋里,一阵沉默。

    卢晓彤和卢晓红低着头,不吭声。

    牧场里面苍蝇蚊子一大堆,想想就觉得可怕,整天弄得灰头土脸的,丢不起那个人!

    “牧场这次开的工钱还不错,如果你们四个人都去的话,能挣好几两银子!”卢明峰见屋里的人都沉默不语,知道是都不愿意,便清清嗓子,推心置腹地说道,“你们四个人每人每月五百文,一个月就是二两银子,三个月就是六两银子,对咱们来说,不是个小数目。”六两银子,还可以预支,多好!

    牧场一般很少招短工,通常都是雇佣长工,因为经常换人,也会让牛羊们不适应,他们虽然不会说话,但是也不是没有灵性的。

    “他二叔,不是我心疼自己的女儿,而是晓彤眼看是要找婆家的人了,怎么能成天跟那些大男人混在一起呢!”吴氏一开始就不乐意这事,她低头抠着指甲,继续说道,“还有晓红,她从来都没有接触过牧场里的事情,而且吃饭还那么挑,我瞅着那活,她干不了!”

    让她的女儿去牧场打杂?

    开什么玩笑!

    虽然当地男女之防,不怎么讲究,就算嘻嘻哈哈地在一起干活共事,只要不过分,就不会有人说三道四,但是她的女儿是在城里长大的嘛!

    况且,她手里也不是没有钱,反正他们一家饿不死!

    卢海峰坐在那里不吱声,这事,他做不了主。

    卢明峰闻言眉头皱了皱,扭头望了望卢梓臣,白天干活,晚上也可以读书嘛!

    他希望卢家的下一代能够脚踏实地地重新开始生活,而不是一味地沉浸在对过去日子的怀念之中。

    卢梓臣触到卢明峰的目光,刚想说什么,却被吴氏狠狠地瞪了一眼。死小子,你想去牧场打杂啊!

    “梓臣就更不能去了,他还要读书嘛!”孟老太太自然明白卢明峰的意思,抚摸着怀里的枕头,不紧不慢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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