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夷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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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夷之心- 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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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题外话:——让我们向在法西斯大屠杀中罹难的《榕树下》默哀!作者谨以作品《边缘空间》献给《榕树下》,愿《榕树下》英魂不息

  ——作者有意将已有作品单行或成集出版。版本如下:中文(繁简)版、英文版、日文版、韩文版、德文版、法文版、西班牙文版、俄文版、希伯莱文版及世界其他仍具生命力的文字之版本。各版本母语国之有实力及在出版界具知名度之出版商若有意于作者之作品在母国的出版者,请相关负责人直抵杭州与作者面商出版事宜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黑白】之三十五
【八】如果说人伦道德和正义承载了我们之肉体、精神和灵魂对造化秩序(包括唯相法则)表现在我们之生命性、存在性和意义性上的冀望和使命的话,那,法律的相应承载则主要表现在对唯相法则的冀望和责任上。我并不敢妄测造化创造人类的初衷:仅从科学性质的医学解剖学来说,目前人类对自己肉体的认知与对禽兽(动物)肉体的认知在内部结构(构造)上似乎并没有找到什么足以证明我们与禽兽之不同的显明证据——没错!我们是直立行走的,但这对肉体之内部结构并没有造成什么本质的改变。而灵魂,我们亦未找到足够的证据来证明禽兽(甚或植物等万物)就铁定不具备灵魂。所以,我们唯一可炫耀的就是我们的精神以及由此产生的文字、独一无二的人性(此处所包涵的范畴要大于人伦道德)、思想等方面:虽然我并没有确凿的证据,但我仍然认为精神并非造化直接创造,而是我们人类所独有的来自我们自身的一种神奇的生命性标志——那我们是否考虑过,我们肉体的整体结构(尤其是神经结构或大脑)是否真与禽兽在某些细节上有着本质的不同呢?!大脑的大小?对不起!我想这可没有什么说服力。正是因为有了精神,我们才得以在万物中以独特性脱颖而出并逐渐形成独特的社会性:那种因对付天敌的侵害而结成的群落性生存在人口数量的剧烈增长中演化为部落进而群居的社会体时,这一演化过程对我们单纯由人伦道德约束的我们自身的相互性生存的文明复杂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时间的表现上,对于这一时期我们已然通过各种载体和表现有了明晰的认知:那就是我们肉体、精神和灵魂及我们生存的环境所保留的有关我们进化的各类证据——社会的政治性表现(包括宗教、哲学和迷信等)已然不是单纯人伦道德所能支配的了(但人伦道德的约束性对我们的本真性影响并不会因此而消失,她仍然在坚守着她本真的责任和使命),尤其是因政治性表现对人伦道德的冲击所造成的人性恶化之后果使得我们整个社会(主要表现为种族性、国家性等)只能通过周期性的突发性正义表现力(因社会的政治表现而造成的正义被压抑及钳制导致人伦道德在人性的表现上的恶化以及正义因人性恶化导致的被动性无作为)来完成人伦道德本真性的责任和使命时,为了不至因我们自身社会政治性的沦丧而使得可充分证明我们之生命意义性的人伦道德和正义因此而毁于一旦并令我们的精神(灵魂性)同时被毁灭,我们便开始制定有关我们政治生活之生命表现的各类强制性约束性契约:法律——人性的自我宽容性和人性政治性恶化后被压抑及钳制的正义的随意及不稳定性都无法令我们时时刻刻对我们自身表现在相关方面的作为进行自察和约束(现在的中国共产党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它丧失'背叛'了对民众和国家的依附性'反而用愚化和奴役的方式令民众和国家对它产生依附性:彻底的颠覆造化秩序,中国共产党要为它大逆不道的忤逆作为付出代价'、它扭曲了人性、它毁灭了正义——而这一切也正是它自我毁灭的基因式祸根)。可见,法律并不是什么具备古老性的东西,尤其是纯政治性质的法律:对于我们这个民族来说,法律新鲜的就如今晨刚发芽的禾苗般,稚嫩的尚许呵护而不是可采摘成熟果实的时候——这也正是为什么在我们的国家仍然需要野蛮政治手段的主要原因。

  当我们的人性因社会性政治表现而恶化并导致人伦道德和正义被边缘化后,为谐调唯相法则的秩序性,我们便将尝试着将人伦道德和正义中具备普遍性的因素和规则建立起文字式契约并成立相应的机构以用来执行这些契约以使社会秩序得以按照法律的规定运作表现力:人类已经可悲到要将本应属于天然具备约束性的人伦道德和正义进行特定的强制性表现力来对自身实施威慑性力量并期待着通过人为性来惩罚天然性(容度的颓废性)以达到弥补我们对人伦道德和正义的政治性破坏的目的之地步。可见,无论从哪个角度、哪个意义上来讲,法律都不可能成其为信仰,只是从一开始,我们因本能性的需求而被动的给予她神圣性的冀望——但无论如何,在我们现享的秩序环境中,我们都有必要在一定基础之上赋予法律以神圣性信仰的资格(即我们所宣扬的法制精神),至少目前应该需要如此。

  社会性政治表现对造化秩序最大的危害就在于令我们丧失了灵魂以及割裂了唯相秩序良性循环的相互性法则。而法律正是基于唯相秩序的重建而建立在人性和正义之理想化的基础之上的,目的在于试图通过法律所强制实施的惩罚性威慑力以及因具体挑战法律后所实施的惩罚事实行动来对我们自身所作为的违背法律之行为进行强制性约束,并因此而保证唯相的秩序得以以我们所冀望的方式完成秩序维持法律所要求的状态。只从表象上看,这似乎是个不错的主意:但以我们社会性的生活实践谨慎的对比分析后,我们会很深刻的体会到,法律本身的强制性令她很轻易的就将提供给她规则的人性和正义的灵活性演绎成为过度的残酷性——尤其是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残忍性法家思想传统的国度以及因篡民夺权而表现为不合法之中国共产党的无能自卑者的统治之下,法律很容易就会成为非法权力和野性政党和野心政党个体用来残酷对付我们的工具。当法律因自身的局限性而被人性恶化的载体所利用,那法律只会成为我们的噩梦而不在是对人性恶化者的有效威慑力。所以,我们必须要令法律及实施法律的权力保持的如下状态中时,我们才能享受到法律及其尊严所带给我们的尊严:法律必须是建立在民众之意志和意愿的基础之上的——也就是必须要保证和确立民众成为国家主权和国家权力的真正主人之地位——而非是侮辱、亵渎和滥用法律的政党及政党个体的意志和意愿之上的;通过教育(延伸阅读后续相关内容)令人伦道德和正义回归于我们的社会性政治表现环境和生活中并保持畅漾和稳定之势。也就是说,当我们的社会政治生活只需维持在人伦道德和正义的常态下就可以保持我们生命性、存在性和意义性的最大调谐性之状态之中时,我们又何必制定过多之过度的强制性的又常被非法者利用用来对付我们之工具的法律呢。如果有人说这太过理想化,那我只能说这可能正好戳到您的痛处而已,我深信,只要我们让一切都回归到正常之状态,那我们应该是可以实现这个理想的——除非有人不愿意看到这理想更不希望实现这理想。我想这种理想状态对民众利益及国家的稳定、进步和繁荣之表现力的贡献一定要比任何一部根本就不是建立在我们之意志和意愿之上的法律都要有效和有益的多。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要消灭法律,在这一点上,我想诸位应该不会比我偏执吧,哈哈!只要法律是建立在民众之意志和意愿的基础之上的,那她一定也会发挥她最真挚的作为的。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后面有关人伦道德、正义和法律的实践性运动表现力之内容中再行阐释。

  我想说到这里,我们应该很清楚的知道,无论法律进化到何种地步,她都不适合作为政治的信仰,否则,我们所对法律寄托的冀望不但会落空反而还会被法律所反噬。
  作者题外话:——让我们向在法西斯大屠杀中罹难的《榕树下》默哀!作者谨以作品《边缘空间》献给《榕树下》,愿《榕树下》英魂不息

  ——作者有意将已有作品单行或成集出版。版本如下:中文(繁简)版、英文版、日文版、韩文版、德文版、法文版、西班牙文版、俄文版、希伯莱文版及世界其他仍具生命力的文字之版本。各版本母语国之有实力及在出版界具知名度之出版商若有意于作者之作品在母国的出版者,请相关负责人直抵杭州与作者面商出版事宜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黑白】之三十六
人伦道德、正义、法律,是啊!… …顾左右而言它:造化秩序通过一种基于神奇的设定所创造的四季交替和昼夜轮回让我们深刻的体验到相应的温度变化及生命状态的动静表现以求得我们对存在表象形态的对立性所涵蕴的非对立性原则的本真性得到最根本的认知进而体会到其之感知性真谛。工作、娱乐和休息,衣、食、住、行、思,我们每天重复的一切之演绎无不深深的印证着各类对立性存在的非对立性原则表现之烙印,而这一切之演绎之表现又无不默默的通过各种方式在印证着我们之生命是怎样享受着一种基于天性约束力之内的自由之表现的。当造化赋予灵魂以绝对自由性、赋予肉体以非完美自由性以及唯相秩序引领的精神以无限性自由和有限性自由之交错和综合性自由性的状态存在性时,除却绝对自由的灵魂之外,以唯相秩序享有自由的我们的肉体和精神两者之间所享有的自由度并非平衡和公平的(但并不影响肉体和精神作为唯相之主客体的印证性绝对平等性),这种非平衡和非公平的自由度一方面可以为我们提供唯相之相互印证的动力从而维持我们的进步之外,另一方面通过唯相之法神之间的相互之印证配合以追求我们之进化过程的均衡受益性。这就意味着,在唯相的世界里,我们每一生命演绎之表现都是通过自由度的调谐效能之追求过程的谐和性来作为表达手段的。而在唯相的世界里,所有针对生命演绎之表现力在时空的体现上都是以相应的社会性政治表现作为表现载体的,这就使得我们生命演绎之表现在自由度的体现上无不纳入神圣信仰范畴之进化(人伦道德)和进步(正义)以及相关衍生品(法律)的基础之上以保持这种自由度的体现可以与相应的信仰追求和要求谐调一致。可见,无论是人伦道德、正义还是法律,我们对她们的需求最终无不是为了对自由的追求。依非对立性原则:正是通过人伦道德、正义和法律(建立在民众之意志和意愿基础之上的法律)的有效及有益之约束性,才使得我们所享有的自由得以得到最大调谐性的保障以及保持永恒——中国共产党的问题就在于,它将自由和约束割裂和对立起来(仅从这一点我们就可以认定中国共产党者,非人也。即便我们骂中国共产党者为一群禽兽和猪猡都是对它们的一种抬举:对不起,我实在是对中国共产党的憎恨和厌恶已经到了病态的地步。当然,诸位早就看出来了。这并不是什么国家机密),从而使得本应相互调谐的印证双方演化为或自相残杀或背道而驰并导致我们之生命性、存在性和意义性被彻底毁灭的后果(中国共产党妄图通过各种教育渠道、宣传手段和媒体在我们及我们自身之间有意识的制造违背和扭曲人伦道德的流言和谣言性社会案例并因此使得我们之间的生活环境和表现都处于相互仇恨和相互敌视的无正义状态中来保持它的所谓万岁之妄想:可惜!它的“聪明”不但将我们之正常秩序毁于一旦,而且也将它自身置于毁灭的境地。它的“聪明”只表明了它的无知和愚昧)。所以,无论是基于我们精神和灵魂的天然之人伦道德、正义还是相关衍生品之法律,我们对她们的追求无非就是对自由的追求。

  基于造化本身的我们的灵魂之绝对自由性我们姑且不谈——灵魂是我们再印证(精神性)的基石,但她的表现力主要是体现在不丧失之基础之上的,而非对精神表现力的直接参与——而造化所创造的我们的纯粹之肉体部分恐怕其本身在对自由的追求上是无所谓有与无的(我们能否说肌肉、骨头、五脏六腑有追求自由的渴望呢?!)。毋庸置疑,在唯相的世界里,对自由之需求和追求的乃是我们的精神,而依我个人的看法,精神并非造化直接创造,而是我们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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