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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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论-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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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上面举的我两个老乡的例子,有一点是因为他们知道钱难赚,碰到这种事时舍不得把摩托拿他们。而当事情发生后,已做了鬼的老乡知道吗?你们的火葬费就能够买一两部新摩托。对于活在世上的他们当然知道,那么他们怎么还在事到临头时会有那种蠢的举动呢?

  唯一解释,就是有意识后果而后果没有降临到身上时不知其严重性。

  李磊也是这样子。我在上面已分析了他这种心里,在这里不想再重复他这种心里分析了。

  纵观李磊的案子,他给世人的谜已解了出来。这个杀了自己全家的人,做为一个儿子,他以前对父母的孝也是真孝,这点是不容置疑的。即使在有血缘的亲情面前,人的自私也没有忘记自己,它会时时刻刻提醒它的主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不管你做什么,你都是为了自己。”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肉体与灵魂三
当我这样说时,我知道我所说的会严重触犯某些人的痛处。对于我们来说,我们要提倡的是优良传统,对我所触犯痛处的这些人来说,我们的优良传统不但要提倡,最好是要我们继承下来,这样他们的目的也达到了。当我说自私是人类的天性,并是人类孕育其它的情感的土壤,是否我就没有看出也是自私孕育出来的善良呢?没有,我一直记在心上。我在前面说了,善良以及人类值得提倡的其他优良传统,并不与它们的孕育之母即人的天性自私相悖。我说出来容易,要想证明它并说服读我的文章的人,那就很难了。

  的确,这是一件难事。

  证明某种理论非要逻辑推理吗?逻辑推理是枯燥无味的,我在前面说了,我要用我生活在其中并让我对其中有思考的生活的事情来证明我的观点。要达到我所想要的目的,有两点很重要,一是我的叙述能力,二是读者的领会能力。假如我不能把我所想表达得清楚,并有文采,那么没有人会看下去的,结果是对我所写的看题目时引起他的兴趣,但在他看了一点后,感到我叙述不行,不能引人入胜的话,他马上就会丢掉我所写的。这对我来说是糟糕的事情,哪怕我所写的只引起一两个读者兴趣,也会激起我把此书写完的信心。让别人承认你,再没有比这更让人快乐的了,那怕承认你的劳动成果的人是那么少。

  我即然不会用逻辑推理来论证我的人生观点,我说了我用一些我所掌握的资料来证明它。我能否做到证明我的观点吗?我认为很难,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首先我要把它写出来。因为你所做出来了,对你来说才有机会,当你没有行动,没有把事情做出来,你连机会都没有了。

  对我这点你一定不要和李磊混淆是非起来,我反对那些违法的事情,对人干不合道德的事情我也不赞成。我说先做出来是符合我们的道德观以及符合我们的法律的事情,还有在不触犯这些时它要符合我们的个人利益,这样我们先做出来再说。李磊所做的不但完全触犯了我们的法律,并且还严重冲击我们的道德观。这个人在开始被抓住时,已说了是家庭矛盾导致他这样,在检察院把他批捕时,对自己的杀人动机还是和开始说的一样。“父母管教太严,从小就有杀人的念头,并且不想活,因为活在世上没有意思。”

  这种杀人动机符合逻辑吗?

  假如他说自己精神夫常导致他这种行为,我相信许多人会相信他,并会原谅他,甚至还会引起我们的同情。对于神经失常的人来说,我们知道他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所以法律对这种类型的人所产生出的犯罪行为我提倡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李磊在作案时是那么清醒,清醒得令我们感到害怕,因为他要杀的是他的全家。

个人与家庭的关系
他要谋害的是他妻子,我相信许多人也能理解;而他的毒手伸向他的父母以及妹妹,并且最后伸向他的两个儿子。俗话说虎毒不食子,我和那神秘女人聊他杀死自己的儿子时,神秘女人说她能理解他杀死儿子的动机。不但她能理解,好象我们都能理解这个凶手到最后为什么要杀自己的儿子了。我们不能理解的就是他杀自己的父母与妹妹的动机。这点完全违背了我们的常理。

  血缘连系起来的亲情,让我们看它时用一种有色眼镜,我们总认为亲情间就是和睦与温馨等感情。我们没有从个人出发来看待,个人与家以及由家产生出来的亲属关系,让我们以为处在其中的我们跟旁人的关系不同。这种观点表面上是对的,而实质上处在家庭中的个人与家的关系跟旁人一样,因为我们都是自私的,它的不同是血缘所引起的外延,并且这种外延产生的一切关系;对于旁人来说,我们和他没有这种血缘的关系,也就没有因这血缘引起的外延关系。

  我们不能区分这点,那么我们就对家不可能真正有所理解。我们不能理解,我们也就不能处理好家庭关系。在这里我要举出一个例子,这个例子还是我自己的吧,只有是我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情,我才知道,并深有体会的理解这件事对我的启示,并且我根据这启示来观察我附近的我能观察到的现象。我结婚后,一直呆在家里,没有手艺的我不能赚钱,本身我家庭就贫困,虽我和父母亲分家了,但母亲对我还是不满。

  母亲并且在日常生活里表达她的不满。我记得有一次,母亲在大路上骂我们,不用说这是一件很张扬的事情了,村里人都可以听见母亲的骂声。受我连累的妻子也没有逃脱,妻子在我面前气愤地说:“你看,你看,你妈!”。我对妻子说,我母亲是这样人。母亲跟父亲受一生的苦,而母亲是一个性格强的人,不服输的她只有面对这个现实,这样,在现实面前的她性格受到折弯,就变成了一个易怒易暴的人了。我对我母亲的性格变化深刻了解,所以我能原谅母亲这种行为。

  我在这里还告诉你,我不能掩饰母亲骂我们的心:对做为她儿子的我来说,我不能赚钱,母亲即恨我不成器时,也和别人一样瞧不起我。在这个社会里我们是以金钱来衡量人的,假如你要否认这点我也能理解,但你要承认这点。我们完全成人后,假如我们不能用金钱来证明我们的能力,旁人的眼光我们还能忍受,而对于亲人带有歧视性的眼光,我们就很难忍受了,因为亲人似乎不该这样做。而确确相反,亲人更容易这样。这与我们的自私也有关,比较心更容易在亲人间出现,特别是兄弟俩人之间,最容易产生这种相比之心。

  我在这里不继续议论亲人间的比较,后面很可能还要说的。接我母亲在大路上骂我们的事情说,我劝住了我的妻子。即使在后来的日子里,每有这种事发生,我都能把妻子劝开,让她不跟我母亲吵。

  我不是在这里数落我母亲的不是,我把这件事说出来,是想说明什么。还有一件我看见的事情与我的相同。不过结局不同,这个也被母亲在大路上骂过的人,后来成功了,赚了很多钱,这时,他母亲又是一副态度。当初骂他没有用并且说老来不会靠他的,后来她的变化我不用说了,大家都知道。 。 想看书来

个人与家庭关系一
我开始说不说出来,想想还是把他说出来,只有详细叙述才会打动你的心,并且勾引出深藏在你记忆里也曾经在你生活中发生的这种事情。我说了那个在大路上把儿子大骂的母亲,当儿子成功后,子尊母贵的形象在她身上发挥得淋漓尽致,她身上那体面的衣服都是她儿子买的,和人一说起她儿子时,这位做母亲的为他感到骄傲,她的语气自然和以前在大路上骂儿子是迥然不同了。

  “我儿子。。。。。”

  一种亲热劲在这位母亲谈她儿子时跃然面现。

  人的记忆不会消失的,很多人都会记起她以前对他的态度。契诃夫在他的小说《变色龙》里描写了一位警官,那条咬人的狗因它的主人不同而受到的待遇也会不同的,这个警官在行使他的职权时不是根据公正的法律来进行,而是根据狗的主人来行使他的职权,这篇我在初中学的课文,依老师的讲解是很具有讽刺性的一篇具有现实主义的作品,我当时信以为真的,不过我现在完全推翻了老师对这篇课文所下的论断。我们生活在这个国家里,这种现象是随处可见的。而我根据法的公正来理解,这个警官根本没有错,错的是他生活在其中的那个社会制度。依人的自私本性来理解,趋利避害是人之常情。这条狗真的是将军家的,说不定他会因为这件事而因此巴结上将军而得到提升,这对于他来说也是一个机会。

  契诃夫鞭笞的是他所生活的社会制度,通过狗咬人一位路过的警官来处理这件事的态度来鞭笞;对这位警官,作家是采用客观描述,根本不会带有讽刺意味,假如契诃夫认识不到是这个社会制度使这位警官成为一个变色人,那么契诃夫也写不出这篇作品。真正许多大师级别的作家,他们不但对人的自私本性相当了解,并且他们是持宽容的态度来对待人的自私天性;我在这里所说的宽容也许不适合,怯当的说法是他们是持这种哲学观的;用我上面所说的观点你们若重新读他们的作品,你会发觉你进入的是另一番天地。

  认识的不同导致你的哲学观不同,这在我们的脑子里还是有一点的。我不想否认这点。

  我在上面插叙契诃夫的小说,也是借砖抛玉,我所说的这位在儿子成功前与成功后对他的态度,请不要责怪这位母亲,认为她沾污了母亲这两个带有神圣的字。她一点都没有沾污,我母亲在我小时也很疼我,而这位母亲也是一样,我在前面说了我们和父母之间存在的不仅仅是血缘关系,还有我们在这种亲情的罩衣下,我们和父母以及父亲与母亲都是独立的生命的个体,这点才是最重要的,才是认识家庭关系的重要依据。不从这方面来认识家庭的关系,亲情给你告成的伤害,很可能让你的心难以承受。李磊这个凶手我说了他杀人的动机出于一点,但他和家庭矛盾是长期积累的,也许是他所说从小父母给他管教太严以至他这样子,这也是有一定根据的。我在下章再分析这点。 电子书 分享网站

个人与家庭关系二
人的性格是各种各样的,我对此肯定知道。别的父母在管教自己的儿子时,为什么没有发生李磊这种现象?对这我想先说的是,世界之所以精彩,正因为它是五彩缤纷的;人类在许多方面具有相同点的,比如做为人来说,五官与双手是我们人类共有的特征,我们的大脑机制相同的,而它产生的情感到对于每个人来说,却不相同,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每个人的不同自存在他的身上。

  认识这点很重要了,因为当你面对某件事时,你对它的考虑只针对它,而不会把自己的思想分开去寻求某种共性,这样做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使你去专心对付你面对的事情。只有当你这样做过,并确实在认真地对待它,你很可能认识了所面对事情的本质。思想便是从这里散开来,你就会再认识其他呈象在你眼前的现象。我们认识一件事情,了解了它,再遇到另一件事时,那已被我们了解的事情就会自动出现在我们面前,让我们去对比;在这里,是否还有一个很重要呢,当某种事情呈现出在我们面前,我们在认识它之前,我们若对这件事有一个整体的认识,这整体的认识只要有一个大概了解,那我们再去认识这件具体的事情所表现出来的现象,只会加深我们的认识活动。

  我这样说,似乎又自相矛盾了,其实一点也没有。思维能力就是这样子。我们的认识能力要想达到真正的提高,只有两方面能使我们达到:一是对某件事的整体认识,二是对这件事的个体或局部进行研究,以达到清楚的认识。思维能力的训练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只不过它有一个条件,即建立在个人的独立思考之上。一个不具有独立思考的人,他思维能力永远都不会真正有所提高的。在这里我不再多说了。我还是回到李磊的事上。

  假如你真的理解了我上面所说的话的意思,当你面对李磊的事情时,对李磊所做出的,你就不会再感到不可思议。而把他这个例子做为一个社会现象来考虑的话,你发现这是社会里所发生的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理由太简单了,李磊是一个个体,他作为一个生命,所思所想跟我们是不一样的。从另一处看,这是他必然的结果,也就是世界上有过这么个人,做过这么种事。这样想时,你会持平常心来看待这事情。

  在这个世界上,这种现象必定是少之又少。对他这种现象的研究也就会不起什么作用,从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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