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到底想干什么。
周天星看不下去了,叫道:“妈,还不给爸打个电话?”
姚春芳这才找到了主心骨,一拍脑门,恍然道:“我说呢,我刚才不就是在找电话本嘛,你爸那个新手机我老是记不住。”
周天星又好气又好笑,只得掏出自己的手机,拨通了周国辉在云南换地新手机,接通后道:“爸,妈有话跟你说。”
然而令周天星无语地是,姚春芳接过电话后一下就变得语无伦次起来:“国辉啊,你知道不,天星要生孩子了,啊…不对,是天星他想生孩子,那个小林说,要跟咱家…不是,是咱们家天星…”
周天星实在听不下去了,只得抢过电话,向那头道:“爸,我要结婚了,跟林水瑶,瑶瑶已经有了我的孩子,所以我们得尽快结婚,你不反对吧。”
周国辉这才恍然,笑呵呵道:“这是什么话,我们又不是封建家庭。怎么会干涉你地婚姻自由,小林是个好孩子,我和你妈都挺喜欢她的,这么好的姑娘,你可一定要好好珍惜啊。”
他顿了顿,忽然轻叹一声,语气变得异常干涩:“天星啊,本来这么大的事,我这个做家长的无论如何也要回来地。可是,爸这里实在走不开啊,你不知道…唉!算了,总之,具体怎么操办,你们娘俩商量着办吧,你上次中奖得地钱你妈都给你存着呢,我们一分没动,现在你要成家立业了,这钱也该让你自己支配了。儿子。爸这回可能只能回来参加一下你们的婚礼,你不怪爸吧。”
周天星捏着电话良久无言,也叹了口气,诚恳地道:“爸。我理解。你放心吧,我已经是大人了,会照顾好妈和瑶瑶地。人生苦短。能干点事不容易,我永远支持你。”
周国辉在那头地呼吸明显粗重起来,语带哽咽道:“天星,我今天很高兴,你终于长大了,成熟了,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了。好了。我这边还有点事。不多说了,一切就拜托你们娘俩了。”
币断电话后。周天星向姚春芳笑道:“妈,这事还真的挺急的,拖不起啊,其实瑶瑶她爸最近也去云南支边了,她妈也跟着一起去的,还没回来,不过一两个星期内也就回来了,要不到时候你先和她妈见个面?至于那些琐碎的事嘛,我和瑶瑶两个人去办就行了,你看好不好?”
别看姚春芳平时象个雌老虎,其实是个没什么主见的人。一般情况下,儿子给她出的主意,她都认为挺有道理的,略思索了一刻,皱眉道:“那好吧,不过我们先干什么呢?当初我和你爸结婚那会儿,也就是买了一床新棉被、一件新衣服,然后到照相馆拍了张照,还有嘛,就是请亲戚同事吃了顿红烧肉,哪象现在你们这些小青年,花样多得要命,我可是一点都不懂啊。”
周天星道:“所以我才说嘛,那些琐碎事你就不要管了啊,妈,你的任务其实很简单地,就是改天跟瑶瑶她爸妈见个面,然后坐在家里等着喝媳妇茶吧。对了,你还有一件大事要办的,婚礼那天没人帮忙可不行,你得回一趟乡下老宅,好好跟舅舅、姨妈他们商量一下。”
姚春芳一听就乐了,笑道:“可不是,这么大的事,我总得跟他们好好合计一下吧,你放心吧,这事就包在我身上了,咱们家亲戚多的是,不缺人,那这两天我就去一趟?”
周天星却摇头道:“妈,你猜我为什么一大早就把你堵在门口?还不是因为这事十万火急,你最好今天就去。你不是常说想回老宅住一阵子嘛,这回正好,在那儿多住几天,跟舅舅他们好好商量商量,反正你们街道里请假方便得很,干脆现在就去,路上再打电话向你们主任请假好了。”
姚春芳越听越觉有理,一拍大腿,豪气干云道:“好,就这么办,我现在就去洗脸穿衣服,你开车送我去。”
周天星笑道:“昨天晚上我在外面喝了点酒,就没开车回来,不过不要紧,我让我地同事送你一趟。”
接着,周天星给聂玉琳拨了个电话,这丫头最近新买了部车代步,正是最爱开车的时候,周天星就把这个任务交给她了。
趁姚春芳在卫生间洗漱的当口,周天星悄悄把家里地电话线拔了,然后母子俩一起收拾起简单地行装,就出了门。
来到楼下时,聂玉琳的车已经等在门口了,这个细心的女孩还带来了两份早点,令周天星心头一热,不禁向她多看了两眼,却有点意外地发现,这女孩的仪表气质早已在不经意间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和当初第一次见到她时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她个子虽然不高,体态却极匀称,属于那种小巧玲珑型的美女,穿的是一套藏青色职业装,衬着玲珑曲致地身材,反而更显窈窕动人,开地车是市面上最廉价的小奥托,身上也没有一件名牌货,但任何人见到她,都不会把这个年轻女孩和普通打工族联系起来,只因那言笑间流露出地淡淡自信和从容。
说句题外话。社会阶级真的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位置,身份贵重的人,想装穷酸也不可能,身份低微者,想扮贵重也做不到,世上根本不存在所谓天生的高贵血统,便如此时的聂玉琳。若她没有今时今日的地位,还在律师楼里坐前台的话,她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养成这种自信。试想一个整天为生计而辛苦挣扎在生存线上地人,能拥有多少自信?就算有,也只是自欺欺人罢了。
言归正传,送走姚春芳后,才过早上八点,周天星打车去了明星花园,换了一套从没穿过的正式礼服,在卫生间里把自己的仪表精心修饰一番。顺便把皮鞋擦得锃亮,然后又打车去市里,首先去的是一家市内有名的珠宝行,挑了一颗钻戒。一问价格,才知这颗小小的石头竟然超过了十克拉,要卖六百多万。不过还是买了下来。并不是为了摆阔,只是觉得能为林水瑶多花点钱,挺开心的。接着又去花店买了一束红玫瑰,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抱着一大束花走在大街上,引得人人侧目。
最后一个目标自然就是林家了,他乘坐的出租车还没开到林家楼下,远远就望见门口堵着一群记者模样的人。看声势至少有二十来个。
周天星知道。这些人都是来堵林水瑶的,原因很简单。为了钱。本来,他和林水瑶既不是什么大牌明星,又不是商界风云人物,一般情况下,不可能成为公众关注地焦点,但如果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暗中煽风点火,哪怕只是一件十分无聊的事,比方说某明星家的小狈走丢了,都可以成为新闻热点。归根到底,一切都是为了金钱或别地什么利益。
即便是如周天星这样的修道人,想要阻止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也无计可施。只因这世上从来没有不透风的墙,躲得了初一,也躲不过十五。
对于李成梁地恶意陷害,他也不想知道其中真正地原因。也许是为了钱,也许是为了某些政治利益,或者只因为他心理阴暗,但目前还没有必要专门对付他,因为李成梁的能量还不足以成为他真正的对手,事实上另有其人。
只因世上小人太多,从某种程度上说,周天星就是一个小人,所以他十分了解这类人的心态,这种人是绝对的现实主义者,从不感情用事,只在乎利益,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亲爹亲娘都能转手卖给别人,这就是小人的本质。
当然,还有一种更恶劣地小人,专做损人不利己地事,以构陷旁人为乐,这种人可以直接归类于人渣。
一旦被这类人缠上了,除非杀死他,否则就是不死不休的死局,而以周天星如今地身份地位,必然会遭到无数小人忌恨,如果他见一个就缠上一个,非但没有任何好处,反而徒增无穷因果。
因此,对付这类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一击致命,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要让他神魂俱灭,永世不得超生,否则,就只能跟他死缠烂打了。
经历了官场磨砺的周天星,如今对“恩怨”这两个字,其实看得极淡。一个能活千百年的修道人,若还和那些最多只能扑腾几十年的庸碌小人纠缠不清,岂非自降身份?总的来说,归结于一句话,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周天星还没踏出车门,就有一个女记者尖叫一声:“看!那是谁?”紧接着,他的座车就陷入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
“周先生,请问您对昨晚违章驾车的报道有何感想?”
“周先生,听说您今年只有二十三岁,已经是一位副处级领导干部了,是不是可以向公众说明一下,您的职位和您的年龄为什么这么不相称?”
“请问您对林小姐昨晚打人的事件有何感想?当时您在现场吗?”…
虽然早就有了心理准备,但乍见这种场景,周天星还是不免觉得心跳加剧,口干舌燥。没有亲历过这种场面的人很难想象,当一个人独自面对一大群如狼似虎的记者,尤其是从来没有应对此类事件经验的人,他会产生多么深刻的孤独感,仿佛一个赤手空拳的人,独自站在一群饿狼包围之中,又如被剥光了衣服,晾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任何人都有资格指着你说三道四,任何人都有资格当面质问你,甚至,任何不相干的人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对着你的脸吐口水,这就是当今社会所谓的新闻自由。
有那么一刻,周天星产生了一丝悔意,早知今日,当初又何必卷进这是非场中?
他现在最担心的,其实并不是自己,而是家人和爱人,尤其是那个即将成为他终生伴侣的人,那个涉世未深的女孩。
而不管为了谁,他都不能在这个时候倒下,因为有些事,必须男人来承担。也许这个男人手无缚鸡之力,甚至也许有时候还需要女人的保护,但只要他认为自己是一个男人,就没有理由选择逃避。
于是,他深吸一口气,抱起那束鲜艳夺目的玫瑰,打开了车门。
第105章 真的玩大了
几个痞子一一答应条件后,秦怡却正色道:“我还是建议你们最好不要试,因为我朋友的狗会咬人的,要是把它放出来,我可不敢保证它会不会咬了你们。”
伴健冷笑道:“我看是你怕了吧,你放心,就算我被狗咬了,也自认倒霉,跟你没关系。”
“真的?”秦怡不信地问。
伴健脖子一梗,不屑地道:“我说的话,就是一个唾沫一个钉,不信你问问他们。”
秦怡却还是摇头道:“不行,这狗很爱咬人的,你到时候要是赖帐怎么办?口说无凭,立字为证。”
一众痞子顿时面面相觑,又有一人凑到洪健耳边道:“我怎么觉得那妞不安好心,说不定有什么…”
这回就连洪健自己都有点犯难了,他虽然是个二世祖,可也不傻,知道什么事都能做,就是字不能乱签,然而思前想后,又实在想不到对方究竟能用什么阴谋算计自己,一时只剩下望着车里的狗发愣的份。明明就是自家的狗,还没听说黄囡咬过人的。
林水瑶刚刚亲眼见识过秦怡驯狗的手段,心中极有底气,正盼着好好惩治一番这群恶棍,于是在旁冷笑道:“你们还是不是男人?不敢就说一声,我们走了。”
“这可不行,人可以走,狗得留下。”一个痞子蛮横地道:“真是没王法了。一个小警察就敢跟我们这么牛,识相地就把狗交给我们,不然我就打电话给你们领导。”
秦怡眉毛一扬,冷冷道:“你打给国家主席都没用,这狗是我朋友地,在没有得到她允许前,谁都抢不走。”
那痞子怔了一下,一咬牙,掏出手机就要拨号。却被洪健的手按住,他现在的表情宛如港片中的黑道大哥,居然还从怀里摸出一根雪茄,象模象样地叼在嘴上,自然有知情识趣的小弟给他上火。只可惜,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人,除非是真正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的,否则,再怎么想充老大,都会画虎不成反类犬。
他吐出一口烟圈。底气十足地道:“写就写。”
这群痞子身上自然不会带纸笔,秦怡的警车上却有,当场必车上拿了一个记录本和笔出来,然后刷刷刷写下一份保证书。
保证书是以对方的口气写地。内容很简单:“某年某月某时某地,为验证狗权归属,本人自愿接近牌号为XXX的警车所载之黄狗。该狗体貌特征为…如发生任何被该狗咬伤事件。均和旁人无关,特此保证。”
秦怡一挥而就,然后把本子和笔都交到洪健手中,道:“签字吧。”
一群痞子传阅一遍那保证书,都没有看出任何破绽,于是又有人开始疑神疑鬼:“健扮,不要中了人家的套啊。万一那条狗真不是你家的。只是长得象,被咬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