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藤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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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萝-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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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最喜欢听连波讲故事。



而连波也非常喜欢朝夕,他只要一回来,就会带朝夕玩儿,到哪儿都带着,让樊疏桐很冒火:“带什么不好,带个拖油瓶。”



因为樊疏桐跟连波最亲,到哪儿都喜欢带连波去,而连波又总带着拖油瓶朝夕,于是就形成了一道独特的景象,两个英俊挺拔的青年后面,蹦着一个小丫头片子。而朝夕又很喜欢牵连波的手,牵了连波,又想牵樊疏桐,结果樊疏桐每次都厌恶地甩开,朝夕也不恼,就一手牵着连波,一手拽着樊疏桐的衣襟,跟在他们中间走。



蔻海他们第一次见到此番景象,笑得前仰后合,因为一身不良青年打扮的樊疏桐旁边跟着个蹦蹦跳跳的小丫头,说不出来的滑稽。



“笑什么笑,都怪连波!”樊疏桐没好气地瞪他们。



于是在大家“开会”的时候,朝夕就在院子里跑进跑出,一会儿捉蝴蝶,一会儿逗狗玩,一会儿又要爬到枣树上摘枣,总之没有片刻安静。连波很有耐心,朝夕要什么,他都给她去弄,要摘枣,连波就帮她摘。而且连波也很会照顾小孩,朝夕的手脏了,他就会牵她到厨房,细心地给她洗手;朝夕玩得满头大汗,连波就掏出洁白的手绢给她拭汗;朝夕玩累了,连波就会抱她到沙发上睡,还脱下外套盖她身上,生怕她着凉。



众人目睹连波幼师级的体贴照顾只有瞪眼的份儿,细毛尤其对连波那洁白的手绢充满好奇:“我说秀才,这玩意你还随身带着啊?”



连波反问一句:“为什么不可以?”



樊疏桐戏谑地说:“他这辈子投错了胎,本来应该是个女人,结果跑快了,成了个男人。”



“去!没句正经的。”连波骂。



蔻海倒是很欣赏:“连波将来绝对是个好丈夫,会照顾女人和孩子。我也有妹妹,我就没这么细心地照顾过。”



“你妹妹?”黑皮吧哒吧哒过着烟瘾,咧嘴一笑,“你是说常英?我的天,她比你还像男人。”



众人大笑。



“滚!”蔻海就要拿脚踹黑皮。



细毛笑着打抱不平:“我说海子,黑皮没说错啊,你家常英那可真是女中豪杰,别的不说,长这么大,我就从来没见她穿过裙子。”



“也没扎过辫子。”黑皮补充。



细毛连连点头:“对,对,成天跟一帮小子打架,比海子还江湖。”



蔻海唉声叹气,对这个妹妹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唉,我也怀疑,这丫头是不是也投错了胎……”



又是一阵爆笑。



蔻海的妹妹不姓蔻,随母姓常,可见蔻家是很民主的。常英自小就是被父亲当儿子养的,一直到上中学都是留着男孩子的头发,穿着绿色的改良军袄,走路也是大步流星,和蔻海走在一起,如果她不说话,简直就是哥俩,一点也不像兄妹。常英的性格也是男孩子样的,爱打抱不平,比蔻海还喜欢惹事,小时候哥哥们在大院里冲锋陷阵,常英总是自愿担当蔻海的警卫,开口闭口“报告政委”,见了樊疏桐更是站得笔直,举着小手敬礼:“报告首长!”……樊疏桐总是摸她的头,模仿他老子的语气说:“好小子,是个打仗的料,去,把你家那瓶刚买的麦乳精拿来贡献给解放军!”



樊疏桐出入寇家如出入自家门,对他们家的情况了如指掌,每次蔻家有了什么好吃的好玩的,蔻海一走漏风声,樊疏桐就指挥常英深入敌穴,为党为人民舍身保后勤,吃的喝的烟啊什么的,都是常英回家摸来贡献给樊疏桐人等的。比如那次在蔻海的身上闻到了麦乳精的香味,樊疏桐就命令常英:“目标——东区二号楼一楼厨房。我军所需的麦乳精就藏在某个柜子里,仔细检查,发现后马上拿来!”



常英连忙立正,举着手大声道:“报告首长,一定完成任务!”



“记住,不要惊动敌方!”



“是!”常英站得笔直,真正是英姿飒爽。



樊疏桐满意地点头,背着手,有板有眼地喊口号:“好——跑步前进!一二一,一二一……”



常英那个时候也就八九岁,成天穿着经她妈改小的小号绿军装,腰间还扣着同样改小了的皮带,以标准的出操向着目标——她家前进。不过一会儿工夫,就将她家的麦乳精摸出来贡献给了樊疏桐。麦乳精是一种黄色颗粒状的甜食,可以干吃,也可以冲水喝,是那个时候孩子们最爱吃的零食,很高档,一般人家不常买。外包装跟现在的罐装牛奶类似,多是作送礼用。虽然现在这种食物已经被淘汰,但是很多七八十年代走过来的人都记忆犹新,很香,也很甜,男孩女孩都爱吃。樊疏桐也很大方,把常英贡献的麦乳精分给大家吃,蔻海连声赞好吃,砸巴着舌头说:“嗯,不错,跟我们家的那罐味道简直一模一样。”



樊疏桐从小练就了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本事,正色道:“那你怎么不拿来给我们分享?”



蔻海说:“我妈锁着呢,说是吃多了不好。”



“那你还吃?”樊疏桐挑着眉反问。蔻海当时舔着手指说:“跟首长在一起,就是毒药我也吃。”



樊疏桐一脸坏笑,拍着他的肩膀说:“好样的,不愧是我出生入死的兄弟!”



结果晚上回到家,蔻海发现柜子里的麦乳精不见了,问妹妹,常英理直气壮地回答:“贡献给首长了!”蔻海气得就差没抽妹妹,但他也不能声张,只能咽了这个哑巴亏,此后类似的事情常有发生,蔻海也就习惯了,每次家里好吃的好玩的不见了,就会随声问妹妹:“我那盘邓丽君的磁带呢?又贡献给首长了?”



“报告政委,正是!”常英简直就是樊疏桐的内线,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卧底。没办法,常英从小就崇拜樊疏桐,那感觉跟崇拜她爸爸和哥哥是不一样的,简直是将樊疏桐奉为英雄,樊疏桐种种劣迹在她眼里成了英雄事迹。樊疏桐在大院里无恶不作,坏事做得越多,常英越崇拜。



一晃几年过去,哥哥们都长大了,常英也有了十三四岁,性别意识还没有觉醒,樊疏桐他们在柳荫路的小院里“开会”,常英一有空也要过去凑热闹。每次过去,看到连波带着小朝夕,就会觉得很好玩,捏着朝夕的粉脸说:“多好看的娃娃,比我家挂历上的娃娃还好看,连波哥哥,她怎么生出来的啊?”



常英的意思是,这么好看的小人儿应该不是人类生出来的,因为她也是妈妈生的女儿,怎么就没生得这么好看。



樊疏桐搭话道:“她妈是个妖精。”



连波斥责哥哥:“哥,在小孩子面前说话注意分寸!”



小朝夕歪着脑袋,撅着嘴说:“我妈妈不是妖精,我妈妈是仙女。”



“对喽,朝夕就是个小仙女!”连波将朝夕搂在怀里,很好地保护着她。常英又将她拉过来,问她:“那小仙女,你长大了想做什么?”



“我长大了要嫁人。”朝夕一脸天真,但是又很认真地回答这个问题。



常英乐了,逗她:“那你嫁给谁啊?”



朝夕将手一指,正指着连波:“就嫁给连波哥哥,我给她做媳妇儿。”



“哦哟——”



院子里起哄了,黑皮和细毛拍着手,嘴巴都快笑歪。连波脸皮薄,满脸通红,支吾着说:“小孩子说的话,你们也当真?”



只有樊疏桐没有笑,眯起眼睛,瞥着小仙人儿似的朝夕,嘀咕了句:“臭丫头,真是跟你妈一个德行……”



(3)



樊疏桐和陆蓁的交恶,从来就没有缓和过。



陆蓁对樊疏桐没好脸色,樊疏桐对这个漂亮的后妈也不买账,两人很少当面吵,一直是冷战。住在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至少表面应该保持平和,但就是这表面上的平和樊疏桐都做不到。当然,陆蓁也做不到。



但与之截然不同的是,陆蓁对连波却非常和善,这跟连波知书达礼,又呵护朝夕有关,更重要的是连波很尊敬陆蓁,虽然以陆蓁的年龄还远不够做连波的后妈,可人就是这样,你敬我一尺,我就让你一丈,连波一直把陆蓁当长辈样的尊敬,陆蓁当然也对这个仅小自己十来岁的“晚辈”关爱有加。两人经常在一起聊天,谈生活谈理想,连波有什么不懂的事情也会请教陆蓁。尤其是连波非常怀念自己已故的母亲更让陆蓁觉得这个孩子很善良,一个对父母都没感情的人,那跟禽兽没有区别。比如樊疏桐。



而陆蓁显然也表现得太明显了,夏天切西瓜,人人都有份,连门口站岗的警卫都有份,就是没樊疏桐的份。过年上街买礼物,连照顾朝夕的阿姨都有份,樊疏桐的,想都别想。甚至于,只要朝夕进了樊疏桐的房间,陆蓁就会暴跳如雷,不骂朝夕,骂阿姨,话往往说得很难听,无非是指桑骂槐。陆蓁不知道,她这是给自己给朝夕种恶果,最后尝恶果的只能是她自己,还有朝夕。



樊疏桐是个极记恨的人,一点一滴他全记着呢。比如收拾理发店的那个女人,他固执地认为那个女人利用他年少无知占了他便宜,于是借她男人之手狠狠收拾了她,不仅如此,还通过关系网让那女人连理发店都开不成,最后不得不灰溜溜地搬到G市下面的县城去住了。他一直没有动陆蓁,并不表示他怕她,或者是动不了她,而是他觉得时机未到。



樊疏桐一直在瞅时机收拾陆蓁。



机会终于来了!



有一天樊疏桐从外面晃悠回来,在军区门口看见武警盘问一个试图想进去的男子,本来他没有在意,结果听到那人说:“俺就是找一个叫陆蓁的,听说她是你们这儿一个首长的老婆,凭啥不让我进去?”



陆蓁?樊疏桐转过身,打量那男子。只见那人一身蓝色中山装,戴副眼镜,长相很斯文,拎着一个黑色行李包,看样子就是从外地来的。樊疏桐走过去,问他:“你找陆蓁?”



“是,是,我就找她。”那男子见有人跟他搭讪,意识到这人可能认识陆蓁,像遇见了救星,“可这位解放军同志不让我进去,我大老远的来这多不容易啊,转了几趟火车,你看我的样子也不像坏人嘛,他说要什么介绍信……”



樊疏桐说:“军区是随便能进去的吗?军事重地,懂不懂?”说  着又上下打量那男子,“你是陆蓁什么人?”



“哦,这个……”男子支吾起来,面露难色,“我不是她什么人。”



旁边的岗哨斥道:“不是她什么人怎么能进去?没有介绍信就不能进去,马上走,这里是军事重地,不是老百姓可以随便进去的。”



男子都快哭了:“可,可我大老远的来……”



“你到底是她什么人?”樊疏桐很好奇。



“我,我……”男子吞吞吐吐,最后终于说了实话,“我是她女儿的父亲,我叫邓钧,从湘西那边过来的……”



此人正是陆蓁当年在老家处过的一个相好,是F省派到Y市的一个地质勘探队搞勘探的技术员。陆蓁的老家上坡镇当年要建一个大水库,勘探队在水库设计阶段就早早就进驻到镇上,至于勘探个什么东西,乡亲们都不知道,只觉得新鲜,一大帮子人起早贪黑地在水库周围拉尺子提标本,很多人围着他们看热闹,陆蓁就是其中一个。至于邓钧怎么被她看上的,理由很简单,邓钧是那一拨人里最干净的后生。那时候是夏天,烈日炎炎,勘探队很多人都光着膀子,唯有邓钧穿着洁白的衬衫,一看就是的确良,这种布料在当时可不容易买到。他的头发很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陆蓁从来没见过男人有这么黑亮的头发,起风的时候,额前的头发飘飘的,常让陆蓁看得发呆。还有他的鞋子,永远洁净,不像其他人那样沾满黄土。因为他穿着皮鞋呀!棕色的,还很新的样子,擦得发亮。那年头穿得起皮鞋的人可不多,陆蓁的眼睛很好使,她见邓钧又是皮鞋又是的确良的衬衣,笑起来一口白牙,清清爽爽,言谈举止也非常有礼貌,文质彬彬的,断定他家里环境好。



陆蓁的老家因为交通闭塞,很穷也很荒蛮,除了冬天,男人们几乎不穿鞋也不穿褂子的,到哪儿都可以看到光着膀子的汉子,蹲在门口或是田边地头大口大口地扒饭,随口大声吐痰。陆蓁见惯了这样的男人,骨子里非常厌弃,也觉得他们很没出息,邓钧在当时年方十七岁的陆蓁眼里,简直成了稀罕。她觉得这就是她要找的男人!



但邓钧一直很有分寸,虽然他也很喜欢漂亮的陆蓁,陆蓁要他做什么,他都会尽心尽力地去做,可他从不越界,开口闭口“小陆妹妹”。有时候陆蓁主动拉他的手,他还会甩开,满脸通红。这样的局面一直持续到勘探队的撤离,陆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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