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缝间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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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缝间的幸福-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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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也算好?真是!



她的双手环在他腰间,身子像没骨头的麻糯,软软贴在他身上,眯眼笑着说:“哥……我想吃龙眼冰。”



龙眼冰是他最常弄的,她的胃偏冷,却爱吃冰不爱吃补品,听说龙眼是温补,因此每年的龙眼盛产期,他都会一竿子、一竿子绞下龙眼,剥壳去籽,放在保鲜盒里冻成冰,他想宠她的嘴,也宠她的胃。



“知道了,坐直,我去拿。”



他把她的手脚摆弄好,转身进厨房拿来龙眼冰。



存艾吃一口。哦,超爽的!她色色地瞧着他,嘴里含着龙眼,拉下默恩的头,把龙眼喂进他嘴里,他瞪她一眼,吃了。



“哥,我爱你。”



这三个字具有神奇魔方,每次她说,都会逗出他的笑容。“我知道。”



“很爱、超爱、没人比得过我的那种爱。”



“我知道。”而且还是很霸道、很占有、很自私的那种爱。不过,他喜欢。



“哥,如果哪一天,有人逼我不准爱你,怎么办?”'网罗电子书:。WRbook。'



“谁会那么无聊。”他瞅她一眼。



“有啊,昨天我作梦,梦见一只大恐龙站在我们两个中间,它恐吓我,不准爱你,不然就要把我吞进肚子里,让我香消玉殡。”



他大笑,笑得前俯后仰。



“我说真的,作完那个梦,我早上心情坏透了,因为我知道,那是种坏预兆,果然,你看,我摔跤了。”她指指自己的伤口。



“嗯,让我猜猜,那只恐龙肯定有一个名字。”他捧住她的脸说。



“什么名字?”



“周璃葳。”



“你以为我在乱吃醋。”



“不是,你是在嫉妒,嫉妒我和璃葳每天在一起超过八个小时。你嘴里说有自信,事实上却对自己、对爱情没信心,你口口声声说,世界上我最爱你,却不相信世界上、我真的最爱你,储存艾,你太让我失望了。”他垂下眼睑沉声道,故意玩她。



“不对、不对,我真的相信哥最爱我,真的对我们的爱情充满信心,我才不嫉妒你和谁在一起超过八小时,因为我确定自己在哥心里,是时时刻刻、货真价实的二十四小时。



哥,我是真的作梦了,而且我作梦超准,像我梦见蛇在追我那次,人家说是土地公在跟我讨金纸,我是不是烧完金纸,就没事了?像我梦见被狗追、踩到狗大便那次,我不就中了一万多块的乐透?像我梦到恐龙,不就摔得乱七八糟。真的,很准的。”



“那如果梦到蛇、狗和恐龙一起追你,你会怎样?”他失笑,因为她认真的表情好可爱。



“那、那……那我会变成奥运选手。”光跑都来不及,还有时间想自己会变成怎样?她又不是疯了。



说完,他大笑、她也跟着大笑。他抱住她,说:“傻瓜,梦都是跟现实相反的。那只恐龙告诉你,不准爱我?”



“对,不然的话,他要把我吞进肚子里。”



“所以呢,恐龙真正的意思是说:储存艾,你一定要好好爱你哥,不然我就会把你从嘴巴吞进去,再从屁股吐出来。”



“呕,好恶心。”她挤眉弄眼。



“对,好可怕,所以你一定要好好爱我,永远都不准谈心,懂不懂?除非你不介意当恐龙大便。”



她横了横眼,下一刻又变成没骨头软糖,窝在他胸口,挨着、腻着,说:“我又不是智障,没事把这么好的哥让给别人。”



他低下头,亲亲她的额、亲亲她的手,亲亲那些高跟鞋闯下的祸,他问:“这个星期天有没有空?”



“有啊,做什么?”



“我带你去买二十双平底鞋。”



“才不要,穿平底鞋我怎么高人一等?”



“你穿再高还不是比我矮。”他一把揉乱她的头发。



“只要比我们组长高就好啦。”



“你不是说她现在对你比较好了。”



“再好,上司下属永远是对立的。”



他们一句一句斗着,斗嘴是他们最热爱的活动,要是能够这样一路斗到八十岁,银发公公牵着皱纹婆婆,那是多么美丽的事情呵。



第五章



一成不变的生活、一成不变的规则,他在规律间呼吸、在规律间吃饭休息。有什么事情值得高兴吗?没有,只有存艾的来信,能稍稍带给他规律外的幸福感情。



存艾是个懒惰虫,有了电脑还是每月一号才肯发信,不像他,一想到就给她写信,一封三封五封八封,他写的信是她写的几十倍。



不过……他不介意、不计较,不在乎自己对她的付出,是她的几十倍。



世间有一个储存艾,就有个愿意为她做牛做马、宠她溺她的吕默恩。



星期日早晨,默恩走到树下,龙眼结出累累果实,硕大的果实挂在树梢引人垂涎,他拿来竹竿,想绞下几竿果实,剥壳去籽摆进冷冻库,再做一次龙眼冰,再想象一次存艾吃冰时的表情。



“哥,你看,龙眼耶。”稚嫩的小女孩声音,从后院围墙另一边传来。



“嗯,你想吃?”



“好想哦,哥,你拔得到吗?”



“不行,要拿竹竿才可以。”



“嗯,可是人家好想要。”



“那是别人的,乖,我去买给你吃。”男孩耐心哄她。



“哥……”



那声哥,软软的、甜甜的撒娇,让默恩想起存艾,想起她总是噘着嘴巴固执地指着树梢,说:“我就要、我就要。”



那次,龙眼还没成熟,他赖不过她,给她弄了一竿子下来,剥开外壳,明明里面没熟,她又怕嘲笑,硬是把不甜的龙眼全吃进肚子,结果那天,她闹肚子,还被他带去看医生。笨……他专属的笨女孩……



“哥,我就要,我就要嘛。”小女生连耍赖的口吻都和存艾相像。



“不行当小偷,会被警察抓走。”



“哥,只拔两颗不行吗?没有人这么小气的啦。”



他可以想象男孩的无奈,就像当年的自己一样。



到最后,他会妥协吧?肯定会,那样软软的声音,一次次喊着,“哥……”



果然,他听见脚蹭上围墙的声音,宾果,他猜对了!



默恩走到后院小门边,打开门,一个小偷攀在墙头、一个指使者望着他,傻得说不出话。



男孩动作很快,跳下墙,直觉把女孩护在身后,挺直背,说:“对不起,是我的错。”



他在墙后听那么久,哪会不知道是谁的错。



不过那年,医生问:“怎么会傻到去吃不熟的龙眼?”当时,他也像这个哥哥一样挺身、护在前面说:“对不起,是我的错。”



默恩摇头,说:“进来里面采吧,爬墙容易受伤。”



女孩和男孩相视一笑,他们进门,他给了他们竹竿和塑胶袋,还教他们怎么做龙眼冰,这个下午,他站在厨房,透过落地窗,看着哥哥妹妹的背影,听着他们清脆的笑语,他突然想念起远方的存艾,非常非常想念。



幸好这天晚上,他收到存艾的信,让他的想念在短暂时间里,化成幸福光阴。



哥,你快乐吗?我很快乐。



我去了趟巴黎,那里是所有女人都想去的梦想国度,在那里,连买一包樱桃,一面走、一面吃都浪漫得让人想跳舞。



我买一杯咖啡,走在巴黎街头,那个凯旋门啊,我来来回回走过无数次,我在公园里唱歌,我在白色教堂前喂鸽子,我走过画家村,看着那些没没无闻的画家聚在广场前、替游客作画,我不知道他们心中还有没有当初对艺术的热忱。



哥,我终于找到我想要的结婚礼服,不是将就,而是真正想要的那一种,很简单的船形领,很简单的长垂裙,没有蕾丝和蝴蝶结,里面没有撑上制造蓬松效果的钢圈,连头纱都只是几朵白色小花和透明纱。



那是我在凡尔赛宫附近的街道看见的,小小的橱窗、简简单单的婚纱,一束干净的纯洁百合……看得我怦然心动,又兴起结婚的念头。



我有去罗浮宫,站在一幅幅画作和雕像前,心里想着,原来到最后,人死了,历史消失了,留下来的只有艺术。原来白云苍驹,一瞬间,光阴巨轮碾过,生命存留的不过是些许痕迹。



哥,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死了,会留下什么?



也许某些档案文件里,还能留下哥的姓名,如果死的是我呢?就真的什么也不留了吧。真可惜,年轻时没有好好努力,我也想名垂青史呢。



不谈这么严肃的话题,说说左莉莉吧,她的官司打得怎样,拿到她要的赡养费了吗?那可是一大笔巨款吧,不然哪需要名律师出马,我不知道她这样是幸运还是不幸,走入婚姻要的应该是天长地久、恩爱不渝,怎么到最后得手的,只是一笔可观现金?



哥……可不可以别找离婚官司了?



也许你要嗤之以鼻,也许你要嘲笑我迷信,但在你坏人婚姻同时,是不是也坏了自己的婚姻?



昨天白天睡得太饱,到晚上却怎么也睡不着,我坐在阳台往外看,UnclePeter的家有一片很大的绿地,后院是森林,前院种满玫瑰和红蔷薇,中间种着几棵苹果树,一到季节,苹果树就结了累累的苹果,苹果压低了枝桠,既理哥哥常摘下几颗苹果放在我的化妆台上,到了夜里,淡淡的果香散发出来,听说那个能助人入眠。



但即使昨夜有果香助眠,我还是无法入睡,望着满天星星,想起那年夏季,想起我靠在你怀里,想起那次我们讨论几岁结婚、几岁怀孕,几岁把小孩送出国去,几岁存够多少钱,几岁一起环游全世界。



我同你吵,我说:“那些全是废话,当人呐,要今朝有酒今朝醉,莫使金樽空对月。”



你说:“做人要有计划,狂欢不能使生活变得好过。”



我反对,“计划永远跟不上变化。”



你说:“一步一脚印,就算碰上变化,有计划就不会让生命偏差!你啊,还没学会走就不要飞。”



我辩驳:“有的动物就是天生能飞不能走,你不能抹杀它的本能。”



你说:“好高骛远的家伙通常死得最惨。”



我不满道:“有人计划一辈子、一步一脚印,到后来不过是死得比较慢,并没有死得比较不凄惨。”



那个时候,我想,奇怪了,我们怎么那么爱争辩啊,哥什么事都让我,独独不在嘴皮上让我,是不是律师性格让你的嘴巴不饶人?



现在想想,通了,哥是担心偏差思想偏差了我的人生。原来,你从没放弃过哥这个角色,从没放弃教育妹妹。



哥,趁着还能够的时候,多教训教训我吧,好想念你训人的样子,那样的义正词严、那样的正气凛然。



P。S。:刘董事长的千金长得怎样?哥有没有偷偷给他心动一下。



妹 存艾



看完信,默恩拿起皮夹、钥匙,走到附近超市买几颗鲜红苹果。



回家、摆在桌边,轻轻嗅闻存艾在信里提到的淡淡果香,再到厨房拿出冰冰凉凉的龙眼冰,一面吃着龙眼,一面想象自己板起脸孔训人的模样。



默恩坐在超大摇椅里,存艾坐在他腿上、翻旅游书。



她一手拿书,一手抓住环着自己的、他的左手,他没有她那么闲,事务所刚开不久,很多时候他得老板兼撞钟。



忙,会让人跳脚,幸好,他不是那种情绪过多的男人,所以多数时候,忙碌还不至于影响他的情绪。



因此他的左手让给她玩,而右手拿着新案子做研究。



“哥,其实自由行并不难耶。”



存艾放下书,开始玩他的手指头,哥的手指头超长,可以在钢琴上,按下九度、十度音,哥没学钢琴是音乐界的不幸。



“哦。”他回答得心不在焉。



“只要我们事物在网路上找好饭店、订好机票,再弄清楚交通问题,看要搭地铁还是租车,就可以顺利玩一趟了。当然,语言能力很重要,所以哥,你当我的语言翻译机,好不好?”言下之意是,他陪她一起去。



伸出右手,把手指头扣进他的指缝间,一弯一勾,十指交扣,不管春夏秋冬,哥的掌心都让她觉得舒适,他有一双冬暖夏凉的手。



“好。”他没听清楚她在说什么,却满口承诺。



“真的吗?那你觉得哪个国家当我们的初体验比较好?”打开手,她在他的掌心写下自己的名字,要是有一种能把字烙上人体,却不让人疼痛的机器,她一定要在他的掌心烙下自己的姓名、烙下自己的心。



“都可以。”他敷衍道。



哇,这么好商量,都可以耶,那……“除了中文,哥最行的应该是英文吧,那我们去英语系国家,可不可以?”她往后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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