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朵警花不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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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朵警花不盛开-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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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凤至一直在他跟前,眼看着他在痛苦中变得沉默,他这个朋友一直都是鹤立鸡群意气风发的,而如今到底被搞的一团糟。

    司徒璞转个身的功夫,就远远看见无声站立的两个男人,想了想,慢慢踱到他们身后,“色靓让我问候你,希望你别太难过。” 

    吕白听这突如其来的声音转过身,这是他们的第二次交锋,第一次他抱色靓在怀中指责他应该顾及女孩子的感受,这次才真正细细打量眼前这个人,眼神清澈,黑白分明,跟色靓同样是个一眼就可以看透的人,“替我谢谢她。”

    “不用谢,吕品跟我们关系很好。”司徒璞声音脆生生,带着一丝挑衅。

    吕白心里失笑,真好,色靓就应该找这样的人不是吗?心思纯粹的无任何杂质,只有她一个,就连最基本的掩饰都不会,可是突然就很不服气。

    “司徒璞是吧,你喜欢色靓什么?性子随和还是人长的漂亮?” 

    司徒璞皱眉,对他的问题不屑一顾,依着本能回答,“漂不漂亮的我没想过,她温柔我就喜欢温柔的,她粗暴我就喜欢粗暴的,我喜欢的是色靓,跟她是什么样的人没多大关系。” 

    吕白听他的回答,夹着烟的手僵硬的一顿,这就是本性决定的区别造成的不战而败吧,吕白有点羡慕司徒璞的单纯。自己喜欢色靓什么?如果她不是随和又乖巧的话还会喜欢她吗?应该是不会的,他首先因为她的个性外表好才进而喜欢她这个人,可是眼前这个年青的男人就敢磊落落的宣告,他喜欢的是色靓,好坏美丑都罢,只要是她的就都喜欢,这回答还真是胜过千万甜言蜜语和承诺。

    司徒璞走后,顾凤至轻轻的问他,“吕白,如果我没记错,你从来没跟她认过错也没有试图挽回过,对吧?你后悔吗?”  

    “不。”吕白说:“今天之前后悔没有对她好一点,事实上今天之后才真的不后悔了,她果然值得更好的。” 

    他从来没后悔过对陈盛苇的等待,他不忍心辜负短了一截腿的初恋就只能时时忍受等着失去最爱的钝痛,只是最后到底抛下一切责任只想追随那个人的脚步,色靓是他意想不到的意外,本以为生活就是这样了,却被她带起了一阵狂风,他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小心翼翼的捧着,尘埃落定了终于失去了,可心里到底留下了遗憾,他遗憾没有在最好的年华里遇见她,他遗憾在她心里划下了一道疤。

    “你和陈盛苇到底达成了什么协议,她好像真的放手了。”顾凤至问。

    “没什么,一切都过去了。”吕白半俯下身倚在窗台上,轻轻吸了一口烟,“别再让我去试着挽回些什么,分手时她说希望我过的比她好,我现在想想其实我也是这个想法,她过的好我就消失,她需要了我可以再出现,我希望她过的比我幸福比我好。”
 
    谁人心里没有一部黑白影片,凌乱的画面、压抑的气氛,明明只适合怀旧着一面缅怀一面失望,却忍不住一览再览。而人性的贪婪像是一只潘多拉盒子,恶魔一旦被放出,诱惑、欲*望、贪婪。陈盛苇之于他是罪,色靓之于他是劫,他罪孽深重,也在劫难逃。

    杀人狂魔再现。

    色靓最近都睡不好,每每夜半惊醒,漫天而来的腥红血液与被摆成各种残酷形态的尸体交替变换着出现在她梦中,这天,她梦见前一刻还意气风发站在指挥中心疏通路塞情况的颜博,下一刻再出现时就是在一片血泊中,破烂的警服像一堆碎抹布一样被扔在一旁。

    色靓大叫着惊醒过来,细细密密的汗珠覆满额头,司徒璞也被惊醒,坐身后抱住她,感觉她激烈的心跳。

    “我在不要怕,告诉我你又梦到了什么?” 

    “血、尸体、颜博、警服……”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期,中国西北地区出现连环杀人事件,罪犯曾以伤害罪入狱,之后落网时他曾描述过自己第一次出狱之前的心情:憋的自己委屈,出去后第一件事就要杀几个人好好过过瘾。到他再次落网时,短短二年内,他杀了五十九人。

    D市杀人狂魔再现,三个月内两名警察被杀,死状惨烈,省公安厅高度重视,限制破案时间尽量封锁消息,平息民众恐慌。

    色靓上午给颜博打了个电话,千叮万嘱她注意安全。

    “知道了,小色你别怕,但也得多注意点儿,有事没事跟在司徒璞身边,这阵吕品搬过来跟我一起住了,你不用太担心。” 

    “我有什么好怕的,我就是不放心你。”色靓想想又把前一晚的梦讲给颜博听,听的颜博心里一阵抽抽,“小色,这杀人狂怎么专挑警察下手呀,上次那个王松不是已经上吊了嘛,怎么……” 

    “不知道。”色靓想想又说,“上班回家的路上尽量别穿警服,你那几把刷子不够给人练的。” 

    下午例会的时候孙绍民问色靓,“我记得王松案件时,你提过犯罪嫌疑人有可能不是同一人。” 

    色靓点点头,她当时的确有这样强烈的预感,可那时她经验少,再加上王松自杀后留下遗书全部认罪,所以并没有太纠结自己的第六感。

    “是这样的,不过并没有什么站的住脚的线索可以明确犯罪嫌疑人不是同一个。” 

    “嗯。”孙绍民说,“抽调王松案件的卷宗,研究一下那次案件的人民广场女骑警被杀事件的疑点。” 

    而司徒璞除了担心色靓的精神状态,对这次案件并没有什么太多的想法,有人杀人,抓就是,抓不到就补一枪子儿,省心又省力。

    色靓却觉得这次的案件并不简单,她感觉四周仿佛陈铺开一张巨大的黑网,形容不出来的心慌。

    晚上叫了外卖,色靓没什么胃口,司徒璞一边哄她多吃点,一边调笑着说,“大风大浪都过来了,死了几个警察你就怕成这样,警察不过是个身份,到底也是人,有人想杀人,什么警不警察的,扒了那身皮和普通人没啥区别。”

    “你不知道。”色靓见他哄着自己,也就给面子的吃了几口,“自从你接到那封血书之后,我心里就一直觉得不太安稳,你也是警察你可别忘了。” 

    “我可不怕。”司徒璞见她吃完了,就凑过来点点她的鼻尖,“别瞎想了,晚上多运动几次出一身汗,睡一觉就好了,来再多吃点饭存点劲儿。” 

    色靓忍不住笑出声,“你怎么连精神衰弱都能那种方法治好啊,我不吃了,这一阵胃里老堵的慌,再吃就想吐。” 

    司徒璞摸着下巴若有所思,“你,不会是有了吧。” 

    色靓一愣,司徒璞说戴套做像穿衣服洗澡一点都不过瘾,十次里面有八次都不戴,还有两次也是半道摘掉。例假日期还没到,不过还真有可能是有了。

    “真有了?”司徒璞两眼发光,“有了也别怕,正好结婚。” 

    “你说什么?”看他那样子倒不是要当爸爸的开心,反倒是能为自己正身开心,“这阵儿多忙啊,要是有了,还真不是时候。” 

    “你是说真的有了。”司徒璞窜起来抱住她,兴奋的连亲几口,“什么时候有的,你怎么没告诉我。” 

    “不是,阿璞,我也不知道,你怎么说风是雨啊。” 

    “没有啊。”声调明显降了两格。

    “没有正好,要不生了哪有时间带啊。” 

    “怎么就没人带,让你妈带,不行她还没退休,那就让我妈带,我告诉你啊色靓,你要是真有了必须得告诉我,你要是敢瞒着我看我怎么收拾你。” 

    “可是,你才刚到二十三岁,当爸爸会不会太早了点。” 

    “不早。”又不用自己带,早什么早。

    司徒璞昧着自己的良心跟色靓说小孩子多可爱之类的,越说手越不老实,最后气喘吁吁的被手机铃声打断。

    “阿璞,你电话快接啊。” 

    “不接。” 

    色靓把手机放到他耳边,承受他四处乱摸的手不到半分钟后猛的停住,然后色靓就看到司徒璞的一张脸由开始的迷乱到不可置信再到悲痛欲绝。

    “阿璞,你怎么了?”她紧张的问,而他黑瞳像极速旋转的漩涡般越来越深,眼睛里竟然迅速积满了水,‘啪啪’几滴滴下来。

    “到底怎么了阿璞,你说话呀?” 

    “我哥,死了。” 


司徒璞番外一

    我曾经到过一片土地,古老、干燥、氧气稀薄,神话似的寺庙高耸入云,像一幅苍凉的海市蜃楼,脸颊犹如枯树皮的人们手执转经轮,嗑长头在寺外,赤着脚叩一万次头,信仰的、虔诚的、一生又一生而又劳而无获的仪式。

    我那时候的武器是一把藏刀,部队炊食班里一个厨师长送给我的,犹记得他送我这把刀的起因。如果说部队是枯燥的,那入藏兵就是一拔拔养成了在枯燥里沉默,然而新兵入连队却是兴奋新奇的,那天的迎新兵欢迎会上各自介绍家庭情况,入藏兵苦是必然的,却不是谁人都能进来,哪人没有个能在招兵地点拿的出手的后台,但是高到我这样的也确实鲜有,但我当时并不知情,所以当我报出我爷爷的大名时遭到了一阵嘲笑。

    “司徒长春?小孩子怎么撒谎啊……”

    “入藏兵退伍后待遇是不错,可军委委员的孙子来这儿不太现实吧……”

    “不要说司徒援朝是你爸爸……”

    我想点头,因为司徒援朝的确是我爸爸,可是我看到班长微微不赞同的摇头便没有开口,原来说真话也是没有人相信的,那晚我因为欢迎会上的不低调被人认定成吹牛B牛人,进而接受了新兵入伍的洗礼,被打的鼻青脸肿。

    十五岁的我不是第一次挨打,我爸过去打我抽断过几条皮带,可此时我发誓,这将是我最后一次挨打,那天厨师长送给我一把藏刀,他说,“用它对付敌人,但首先得认准敌人是哪个。”

    而这把刀却始终没有派上用场,因为我发现,我的拳头要比它灵活,这时候,我的敌人是狼,我不明白为什么同样有狼性的藏獒是宝,而野狼却被视为敌人,但我知道它们不好,它们吃家禽、伤人群,每一出现便人心惶惶,它们该死。

    那头野狼死相很难看,整个头颅每一片骨头碎的零零落落,我用拳头镇定的、有力的、仔细的一下下砸上去,一边想着哪个角度既可以砸碎它的骨头又不至于让脑浆崩出来弄脏我的手。可能是因为我的面目太狰狞,赶来帮我的战友全部噤声无语站在一旁,可是后来班长告诉我,我的面部太随意,而这种没有情绪的风清云淡是最骇人的,他说司徒,将来你杀人时一定不会心跳害怕,你是天生的武器。

    天生的武器?或许吧,那之后再没人敢惹我,甚至连明目张胆的打量都不敢,我可以把一个身高近两米的汉子几拳打成了植物人,完全不知道什么是怕,我不惹事但很怕有人惹我,因为我控制不了自己的力度,怎么才叫不下死手。

    伤人、关禁闭,我想着接下来用不用上军事法庭,然而并没有,几天几夜的转车转机,我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缉毒特种部队。

    绿色的雨季丛林把生活在喧嚣都市里的少年滋养成了最骁勇善战的野孩子,这里才是我真正向往的战场。

    丛林、枯草,形成了一幕天然大屏障,我可以武装自己跟它们溶为一体,伏击在最不起眼的深处一天一夜不动一下,连呼吸都吹不走一根细小的发丝。

    队长也说,司徒璞是柄活武器,天生的战士,最优秀的狙击手,我不懂这话是夸是贬,只是如果怀里没有枪是连觉都睡不着的。

    这个时候我的敌人是毒犯子,他们不好,他们从泰国、缅甸、老挝的三角地带走私大量精纯的东南亚海洛因,赶着长长的马群穿越雨量充沛的丛林密林沿着中缅边界线运贩到我们国境内,而我们常年潜伏在中缅交界处,队长说他们就是我的敌人。

    这时候我的武器是一把狙击步枪,精度高又可靠,装上最纯良的弹药,瞄准、射击,一招致命,对于上级下达的指令我向来弹无虚发,有的时候会使用特殊子弹,弹头一旦进入人脑或身体,短时间内迅速扩散分布,搅碎人的内脏或脑干组织,呈现像一朵碎裂的冰凌花。

    第一次杀人,我潜埋在一公里外远的距离,一枪正中目标的左额,半径一厘米的血洞,我不是很满意,因为我本来从瞄准镜里对准的是他的额间。队友来安慰我,队长来辅导我,我笑笑接受,之后吃饭训练睡觉,那结束了一个毒犯子的一枪丝毫没能让我心里起半点波澜,我想我的确像冷武器一样没有温度。

    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就有提供。在缜缅边区有着这样一支留守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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