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魔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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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魔风云-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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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你是谁,也不想知道,我只知道你弄坏了我家曾曾曾曾曾爷爷留给我的万年檀香古木门板,说吧,你想怎样赔偿法,是赔钱还是卖身?不过我想你长得白白嫩嫩的,想来应该可以买几个钱吧!”罗天双手抱胸,一副你看着办得表情,说到那曾曾曾曾曾爷爷留下的万年檀香古木门板的时候,眼里还不忘了几下几滴泪水,那可是鼻涕一把,泪水一把,就像那烂的已经不能够再烂,在雷姆斯一脚之下就碎成木屑的门板真的对他十分重要一般。

    不得不说,罗天是一个实力派的演员,就他这演技放到现代,那也绝对是可以称帝级的高手,如此一来,罗天自然要好好发挥一番。

    雷姆斯紧握住自己的右手,刚才被罗天手指一扣之下,他竟然感觉到就像被针扎一般,那种深入骨髓的痛让他忍不住大喊一声。瞧见躲在罗天身后的小云掩嘴而笑,雷姆斯望向罗天的眼神一阵凌厉,正向发怒。不过一想到自己此行的目的,心里不由告诫自己“这次就先放过这小子,等我把小云弄到手后再慢慢收拾他也不迟。这小子把那块破门板说得难么值钱,不就是想要钱吗,刚好少爷我钱多得是!”

    想到这,雷姆斯强忍住心里的怒气,他自从上次见到小云后就一直念念不忘,经过多天的打听,终于找到了这里,不过他已经对以前那种强抢民女的做法没什么兴趣,就想着要发挥他那自我感觉良好的无比魅力去打动小云,这种泡妞的感觉让他心里一阵兴奋。本来在他看来,只要自己来这里走一趟,以他那帅气的样子,特洛斯诺城三大家族之一的安迪家族二少爷的身份,一定会手到擒来。谁知却遇上了罗天这个无知的拦路虎,若是以前他早就让在门外守着的奴仆一拥而上,将罗天毒打一顿,毕竟这些事他以前又不是没干过,至于什么维尔斯联邦的法律,在这小小的特洛斯诺城,他还真的不在乎。

    “不就是想要钱吗!说吧,要多少,少爷我给你,收了钱你好马上滚蛋!”雷姆斯觉得自己应该展现大方得一面,毕竟这个世上那个姑娘不爱钱,那个小女孩不想穿得漂漂亮亮的。

    罗天听得雷姆斯要给钱,心里一乐,也不理会他那什么收了钱就滚蛋的话,右手向前一伸,竖起中指。

    雷姆斯哪里知道这个手指的含义,见罗天只是伸出一个手指,心里一阵冷笑,贱货就是贱货,原本他还担心罗天会狮子大开口,只是一个铜币而已,那对他雷姆斯来说不过一坨屎而已。

    “行了,你可以走了!”雷姆斯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暗黄sè的钱币往前一扔,大手一挥,显然有几分不耐烦。

    罗天瞧都不瞧地上的钱币,他那竖起的中指再雷姆斯眼前不断晃动,那意思很显然而知。

    不够…

    雷姆斯心里一阵不喜,再次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银白sè的钱币望地上一扔“这次行了吧!”雷姆斯望着从罗天身后探出脑袋的小云,心里一喜,也就不在意那一个银币。

    想到这里,雷姆斯望向罗天的眼神也就更加不屑,就你这穷小子,还不快屁颠屁颠的去捡地上的银币,然后好快点滚蛋,别妨碍少爷我和小云好好交流感情。

    嗯…

    雷姆斯脸上那得意的笑容一滞,因为他看到那原本应该屁颠屁颠去捡起银币然后滚蛋的罗天竟然依旧竖起那根中指不断在自己眼前晃动。

    不够,还不够?

    雷姆斯脸sè不由一沉,这小子也太不识好歹了吧…

    不过少爷我忍你,以后再慢慢收拾你也不迟。

    雷姆斯目光闪过几抹yīn鹫,从口袋中拿出一个金黄sè的钱币往地上一扔,语气中带有几分生气“一个金币够了吧?小子你别得寸进尺,一个金币已经够你进棺材了!”

    谁知罗天却是眼皮也不眨一下,依旧是竖起那根中指不断晃动,带着那坏坏的笑意看着雷姆斯,那样子就像看一个大肥羊一般。

    “那你要多少?”雷姆斯终于忍不住了,一阵怒哄。

    “真的要我说?”罗天腼腆的看着雷姆斯,那样子就像怀chūn的少女看着情郎一般,还有几分不好意思。

    “说…“雷姆斯不耐烦的咬着牙齿吐出一个字,将那“说”字拖的长长的,可见其心中的怒火。

    “那门板是我曾曾曾曾曾爷爷留给我的,在我心中就是无价之宝。不过我看你刚才也不是有意弄坏的,那你就随便给一百个金币意思意思一下就行了!”罗天一副我大人有大量,不跟你小孩子一般计较的表情。

    “多少?”

    罗天露出他那人畜无害的微笑,那竖起的中指再次在雷姆斯眼前不断晃动。

    “一百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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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两个银币
    ()    特洛斯诺城位于维尔斯联邦西北部沿海地带,离海边也不过二十里路,站在城墙上甚至可以观赏那一望无际,与天相接的海景。而特洛斯诺城的北面,东面,南面则是贯穿整个大陆的魔兽山脉。整个特洛斯诺城除了临海的西面之外,其他三面都被魔兽山脉包围着。几百年前这里还是一片一望无际的平原,后来随着来这里采集药材的佣兵多了起来,这里也就慢慢的形成了一个集市。随着集市的发展壮大,来这里收购药材的商人也越来越多,带动了巨大的人流量。

    人多了,就代表着商机,那些商人就像蚊子嗅到血液一般,疯狂的往这里聚集。

    那段时间是特洛斯诺城发展的黄金时期,不仅大量商人,佣兵,冒险者往这里聚集,就连原本不注意到这里的维尔斯联邦也派来了官员对这里进行考察,后来更是拨下大量资金发展特洛斯诺城。

    如今几百年过去了,特洛斯诺城经过商人和zhèng ;fǔ的不断发展,已经成为一个常居人口几十万的城市,若是将那巨大的人流量也计算在内的话,特洛斯诺城已经有一百万人口,更是带动了城外不少聚集地发展成为一座座村庄。

    特洛斯诺城能够发展这么快,除了比邻魔兽山脉有丰富的药材之外,其临海的地理优势也十分重要。

    从特洛斯诺城码头乘船而上向北方行驶两天就可进入rì月海域,直通rì月海域沿岸的两大帝国——柔月帝国和光明帝国。若是向北方行驶只需三天就可直达维尔斯联邦首都——维尔斯城。

    东南北三面被魔兽山脉包围的地理位置给特洛斯诺城带来了丰富的药材储量,同时也限制了特洛斯诺城的发展,封死了特洛斯诺城在陆地上与外界的交流,于是特洛斯诺城就将发展的重心放在离特洛斯诺城不过二十里距离的特洛斯诺码头上,通过海上航线加强对外的交流合作,以求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

    几百年过去了,昔rì只能停靠几只小木船的码头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有长达一千米的停靠区域的中型码头,使得来往于维尔斯城和rì月海域之间的商船能够停靠在这里补充供给。

    此时正是六月夏季,天上虽然骄阳烈rì,不过在海边偶尔吹过一阵凉爽的海风,让那些**裸着上身正在搬运着货物的搬运工感觉到丝丝凉爽的感觉。对于那些大汗淋漓,只能靠出卖体力来赚钱养家糊口的搬运工来说,也算是一个不错的享受。

    在一处堆放货物的凉蓬之下,十几个衣衫凌乱,全身散发出一阵阵汗酸味的搬运工正坐在几块石头之上,不断的煽动着手中的草帽。

    与别的那些高大威猛,身强力壮的搬运工不同,这十几个搬运工除了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之外,其他的都是十几岁的小孩。大的也就十仈jiǔ岁,小的只有十三四岁。而在这群鹤立鸡群的搬运工身旁还躺着一个马头人身的马头人。

    那十几个孩子肤sè各异,有满头黄发,眼中闪过几抹蓝sè的白种人,也有满头黑发,幽黑眼眸的黄种人。他们都是哈里老爹收养的孤儿,至于那个五六十岁,满脸皱纹的老头自然就是哈里老爹。

    此时那十几个少年正兴奋的盯着哈里老爹手上那两个人银白sè的钱币。刚才他们帮一条商船搬完货物后,那商队的首领见这些小孩和哈里老爹实在太可怜,就赏给他们一个亮闪闪的银币,加上他们搬运货物的工费,一共就是两个银币。

    “哈里老爹…”一个留着满头凌乱的黑发,长得有几分发胖的小胖子含羞的搓动这双手,就像怀chūn的少女一般,看着哈里老爹。其他少年虽然没有那么直接,不过那看向哈里老爹的目光也是带有几分期待。

    若是罗天在这里,一定又会把那胖子胖揍一顿,因为那天他就是晕倒在这小胖子的手下。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几天,不过罗天可是一直对这胖子念念不忘。几乎每天一见面,罗天都会好好答谢一番胖子当rì的“大恩大德”!

    直接无视胖子那发chūn的表情,哈里老爹双手一收,将手中的银币收进口袋。

    胖子顿时一急,又是嚷嚷一声“哈里老爹,你不能这样……”

    不等胖子说完,哈里老爹的右手就已经敲在胖子的头上,“嚷嚷什么,现在阿默被那雷姆斯打得失去了以前的记忆,他现在身体还很虚弱,这两个银币就给阿默看病,随便买些魔兽肉给他补补身体,要不然你以为我会贪你们那两块银币,哈里老爹我什么没见过,当年还……”

    “还躺在金币堆成的金山上睡过觉,放过屁,拉过屎!”不等哈里老爹说完,那十几个孩子都是异口同声的接过他的话。

    “哈里老爹,你这话从收养我们开始就一直跟我们说,说得那么利害,又不见你现在睡在金山上放屁拉屎。”胖子小嘴一嘟,却是不再说那两个银币的事,显然已经认同哈里老爹的做法,用这两块银币帮阿默治病。

    其他少年听得哈里老爹的话,那闪亮的眼睛顿时一暗,不过却没有再说什么。他们几个都是哈里老爹收养的孤儿,自小生死相依的生活在一起。他们知道,哈里老爹只要有一口饭吃,绝不会让他们喝粥。

    “你还知道自小就是我收养的,现在长大了,屁股翘起来了,敢跟老爹顶嘴了!”哈里老爹又是在胖子头上敲了一下,那速度显然已经十分娴熟,虽然胖子早有预料,却也是躲之不及。

    目光巡视一圈,见众人都是眼睛一暗,哈里老爹心里一动,又是敲了敲胖子脑袋,胖子正想喊冤,却是听得哈里老爹说“看在大家那么懂事的份上,等下小云和阿默送饭来,就让他们今晚买些肉,老爹我还有几坛水酒,今晚我们就好好喝上几杯!”

    “耶…哈里老爹万岁…”胖子最先反应过来,也顾不得喊冤,大声欢呼起来。

    其他少年脸上也是一喜,也不去计较为什么每次哈里老爹都是说有几坛水酒,下一次也是说有几坛水酒,就像哈里老爹的水酒永远也喝不完一般。

    对于他们来说,能够吃上肉已经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平时也就每个月吃一次肉而已。至于哈里老爹说的水酒,顾名思义就是兑过水的酒,这种酒十分便宜,一向都是他们这些出卖苦力的搬运工的最爱。上一次喝水酒还是前面他们多添了一位兄弟,哈里老爹才拿出两坛,他们可是一直惦记着那种醉醺醺,虽然会呕吐的yù生yù死,却又飘飘yù仙的感觉。

    望着孩子们嘻嘻哈哈的笑容,哈里老爹心里涌现一抹温暖,发现在一旁的角落里一个十四五岁,一身青衣的少年独自一个人坐在那里,脸上始终是一脸平静,就像整个世界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与他无关一般。

    哈里老爹眼里闪过一抹担忧,这青衣少年名叫泰鞅,一年前躲在商船里来到特洛斯诺城,被搬运货物的阿默发现时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昏死过去。本来哈里老爹也不愿多管闲事,还是阿默死活都要把他带回家,哈里老爹才不得不收留下他,把他救活过来。

    泰鞅醒过来后就一直这么一副沉默的表情,除了阿默之外,谁都别想跟他说上一句话,似乎在他的世界里只有阿默一人一般。

    别人或许不知道,可是哈里老爹却是知道这泰鞅身上的秘密多得是,在这一年里可是展现出不俗的实力。泰鞅搬运货物的时候从不喊累,也不不主动休息,除非别人喊他一起休息的时候,他才会停下来。绝不像小胖子那样,经常不知躲在那里偷懒,不然那胖子就不会长得那么发福。

    还真别说,胖子那身肥肉在这群少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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