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重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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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重生记-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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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就夜深人静了,发现做一样东西,投入的时候,真的很快。

再抬头的时候,发现技术部的灯也灭了。方小白只好收拾东西走人了。走出那栋静悄悄的楼,迎接她的是车水马龙街市。

冰城是个没有夜晚的城市。

方小白有点茫然的看着街边来来往往的人,忽然间发现人群中有一个人自己认识。

英伦风格的休闲衬衫加休闲细格纹长裤,纵使是一身休闲的打扮,也会给你感觉很严谨。

不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一眼,而是那个人,给她的记忆太深。

每个人在别人眼里只是一个普通的人,可是在特定的人眼里是不一样的。

方小白大学的时候就很喜欢这个学长,比自己大一届,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因为家庭父母之间的关系,自己被拜托给了学长。

那时候父母工作忙,大部分时间都呆国外了,大学接触最多的人就是他。

他一直很温文尔雅,丝毫没有因为自己是个小胖妹而有什么嘲笑的举措。两人关系很好,好到方小白以为是可以再进一步发展的错觉。

可是当有一天方小白鼓起勇气,和学长表白的时候,却看到他挽着一个女孩的手,给互相介绍着,“这是我女朋友”,“这是我妹妹”。

方小白并不傻,她不知道学长哪里来的女朋友,可是她知道,那是一种拒绝。从那以后,她一直很独立,父母都出国了自己还留在国内。

当律师第三年,听说学长结婚了,结婚那天她去了,新娘不是上次那个女孩,但是一样很漂亮,很苗条。当新郎的学长还是给两人介绍,“这是我妻子”,“这是我妹妹”。

在晃神的期间,身后有电动车喇叭响起来,看看已经绿灯很久了,人群的身影也没有了,方小白只好往前走。

这个点挤上地铁,人都很疲惫,还有位置,看着一车厢的人,随着地铁的摇晃睡眼朦胧,这就是冰城大部分人的生活吧。

第二天一大早,没有保时捷,也没有打的钱的方小白,开始挤地铁。这时候有点怀念自己很胖的时候,那时候怎么不知道来挤地铁,说不定会被挤苗条了。而且那身子往地铁里一站,肯定很稳当,不像现在,老被挤的连站位置都没有。

到了公司,发现今天气氛特别嗨!前台MM好像昨晚很滋润,今天特别妖媚。宝儿同学好像要去相亲一样,穿的那个阳光灿烂。连后面的大牌林可可同学也盛装了一回,颇有那么点味道。

“今天是什么日子?”穿着一件旧T恤,一条膝盖有破洞的牛仔裤的方小白,很疑惑的问道。

“今天新总裁会过来,方小白你能不能多用点脑子,昨天下午开了三个小时的会,你在干吗!”宝儿嘲笑道,声音不大不小,刚好够坐在小黑屋里面的经理邹亮听到。

果然刚上班一会,公司就宣布要开个早会,全体员工都要出席。方小白本来觉得自己很适合当群众甲或群众乙的,可是现在才发现,当大家都盛装的时候,你穿的平凡也是一种罪过,有点鸡立鹤群的感觉。

这么大的架势,估计是要把新总裁拉出来溜溜,让大伙参观一下,免得下次有不长眼的,把新总裁给招惹到了。有这种想法的时候,大伙都会看看方小白,好像她就是这不长眼的家伙。

方小白也觉的群众的目光有点毒辣,所以尽量伸长脖子看新总裁长什么样,好好记住,以后遇到的话,就绕道走。

下面有请我们的王总,王总曾经在xxx公司当过运营总监,经历了公司上市的历程……,主持人说了一堆眼花缭乱的介绍,底下的方小白居然有很熟悉的感觉。

当王总终于到众人面前的时候,底下哇了一圈,大部分是女同志发出的声音,好帅啊!

而方小白同学,此刻像一根避雷针一样,直挺挺的……

缘分是狗屎

“方小白回魂了!”郑重的手在方小白面前挥的都快累死了,她居然一点动静都没有。

“公司来了个新总裁。”好半天了,方小白木木的说了一句话。

“那和你有什么关系?”郑重奇怪的问。

“我,我们曾经是熟人。”方小白没有底气的说。

“你是不是想说,这个哥哥我见过?”郑重搞笑道。

方小白认真的想想,点头道:“就是这样,应该算是上辈子的缘分吧!”

郑重笑了,笑的龇牙咧嘴,一点都不漂亮。“呆子,缘分就是狗屎!如果有,那也是上辈子的狗屎,这辈子你就别想了。”

想想这样说太伤人了,又补了一句,“小白啊,总裁你就别想了,不如我帮你谋划一下怎么当主管吧!”

“当主管有什么好处?”方小白感叹了一句。

还想再思索一下人生,就被郑重打断了,姐姐我明天就带你去看看,当主管的好处。

周末了,方小白被郑重拖着去逛街,看着郑重试穿了不下50件小礼服,都被否定了,她觉得自己眼睛都快看抽筋了。

郑重属于那种身材比较火爆有料类型的,所以她老嫌弃自己太丰满,方小白再低头瞄瞄自己那看不见沟的胸,无语当机中。

血拼一天的成果就是,方小白发现自己更穷了,真是穷啊。在郑重热心的目光下试穿了一件很休闲的小礼服,就再也没有机会脱下来了。

试衣服的时候郑重很牛,刷卡的时候方小白很牛,那么多东西,眼睛都不眨一下,特有范的感觉,好像拿的不是一张快透支的小额度信用卡,而是一张永远刷不完的金卡。

看的郑重直妒忌,“方小白,也许你可以成为一个有钱人,看你刷卡的样,明显是有钱人的做派啊!”

方小白抽搐中,是谁带我来买了这么多东西的……

到了家里已经感觉人仰马翻了,洗完澡,方小白扑到在床上,动都不想动了,郑重却兴奋的在那里试穿自己的战果。一定要方小白鉴赏,所谓鉴赏就是一定只能表扬说好看,说不好看就和你翻脸。

晚上,用个美好的词,华灯初上,方小白被收拾的人摸狗样,一个漂亮的小白领。仪态万千的走在郑重身边的时候,她其实心里是在龇牙咧嘴,走了一天了还不放过自己,还要来参加什么渣打银行的酒会!

显然,郑重是拉自己的闺蜜来见世面来了。到了外滩18号店,明显感觉她比方小白还紧张,牵着方小白的手,都微微出汗了。

不愧是客户经理,这时候还对方小白说,“不要紧张,有我呢!保持微笑就好”说完还用力握了握她的手。

方小白感觉到郑重握自己的手很重,感觉到她的紧张,觉得眼前这个女孩真是不错的。自己那么的紧张,却还在安慰别人。笑呵呵的看着她,点了点头。

郑重因为算是工作人员,不能一直陪着方小白,所以就她自己溜达。

方小白对这里面的场景其实一点都不陌生,拿着一杯葡萄酒,穿梭人群的事情,没有少做。只是那时候,顶着一个名律师的身份,肥胖的身躯,职业的笑容。今天只是来看风景,其实挺好。

点了一杯法国黑比诺,坐在角落,缓慢的摇着杯子,静静的等她散发出独有的温暖的甜菜头味和木桶的烟熏味。

她挺喜欢葡萄酒,喜欢那独有的韵味,很早就开始学习鉴赏葡萄酒。以前没有感觉有什么特别的。可是现在,成为方小白后,忽然觉得能品出葡萄酒的不同风味的感觉,是一件很美好的事。

她在看风景,她也是别人眼里的风景。

如果是一个肥胖的女人在认真的品红酒,可能没有人愿意欣赏。可是一个气质容貌俱佳的女孩,虽然衣服不怎么样,可是那种美丽是掩盖不了的,所以她不知不觉就被很多人注意到了。

于是角落里多了一个人,很年轻,笑容甜甜的,和当年的学长很像,一瞬间,方小白还有点迷糊。酒真是会营造气氛,不喜欢这种错觉。最会伤人的人往往是那最优雅的人。

方小白很快就让自己清醒过来,出于一种习惯,认真的打量了眼前的人。他的衣着很普通,一件有独角兽标志的亚麻色条纹衬衫,挺帅气的。和自己的差不多,全身没有名牌,只是那双鞋子,居然是Armani的。阿玛尼的鞋子号称是舒适度的标准,它的真皮大底多为男士鞋所有,是档次的象征。但是这种鞋不是一般人都可以而穿的,它不防滑,不防水,不耐折叠,易断底,所以说年薪没有一百万不要考虑常穿它。

男孩看到方小白眼神在他的鞋上停留了较长的一段时间,一时间忽然觉得有点不悦,原来觉得这个女孩很单纯的样子,酒会里就属她最悠闲了,想不到却是如此的拜金。却还是一脸单纯,阳光无比的对着方小白说,“你真厉害,一眼就看出来这双鞋不是我的。你是不是和我一样来见世面的啊!”

阳光笑容对方小白没有用,方小白总觉得眼前这个男孩一点都不阳光,还装的很阳光,便扭。“不是,我陪朋友来的。”

伪阳光男孩,又给她下了个定义,明明就是普通人,那身衣服一看就知道,一定是想来钓个有钱人,现在这种女孩多了去了。

这时候郑重百忙之中,补好妆,神采奕奕的,还有空过来抓方小白,“我给你介绍个人认识!”

方小白还没有拒绝,就被郑重风风火火的拉走了。

一边的男孩更加确定自己的想法,一时间又觉得有点失望,会不会看人啊,女人,就一句话,你就跑了。

方小白被跌跌撞撞的拉到了酒会中心,郑重很热情的对方小白说,“小白,这是我们王总,他现在是成大科技的CEO哦,你一定要好好认识一下。”

然后又对王总说,“王总,这是我的好朋友,她一直说很崇拜互联网行业的牛人,所以我一定要介绍你给她认识。”

王敬今天来参加酒会,挺无聊的,想不到渣打的这个女客户经理还不错,人幽默也很热情,居然还把自己介绍给她的女朋友,眼前的女孩看上去傻傻的,不如这个客户经理利索,但是却很漂亮,而且她的眼神对着自己,居然真的让自己有一种满足感,一瞬间又回到大学整天被那个小胖妹崇拜的感觉。

王敬笑的很温暖,“这个妹妹我见过!”

方小白一瞬间有点激动,难道他可以认出自己吗?

郑重却接过话,“王总你太幽默了,还学贾宝玉,我朋友可不是黛玉。”

郑重给两人介绍了,又忙去了。留下方小白木木的对着王敬。

王敬本来对这样想向上爬的女孩是有点反感的,可是对着傻傻的方小白,却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怎么说呢,王敬很帅,事业有成,老婆也很漂亮,结婚7年了。也许真有七年之痒,让他的心很波动,这个女孩就能触动他的心底柔软的地方。

其实刚刚自己扫了一眼酒会,对角落那个点了一杯法国黑比诺的女孩还是很欣赏的。就算是衣着普通,可是这品味明显是做过功课的,喝酒的样子也极优雅漂亮。

“你喜欢喝美国加州的黑比诺吗?我曾经在美国留学的时候,在一家酒吧兼职,那里最出名的就是黑比诺。果香诱人,带着樱桃、石榴、甜菜头和东方香料的风味,复杂多样。”王敬露出他招牌的微笑,很和煦,一点都不陌生的和方小白交谈,好像是多年的老友。

方小白迷糊了,若干年前,在父母家的藏酒柜前,他也这样和自己侃侃而谈,每种葡萄酒在他口中都有一个故事。

很努力的想去品尝出他说的那些味道,很多年了她其实都没有真正弄明白,那有故事的酒是什么味道。可是今天成为方小白的时候,她真的闻到了,那淡淡的香味交织着,随着酒杯的摇晃由淡变浓的散发着。

方小白摇了摇头,“我其实更喜欢喝贵腐酒,甜甜的。”

“贵腐酒,在葡萄酒中有“黄金液体”之称,是一种很珍贵的酒,甜如桂花蜜的味道,确实很适合你这样甜甜的女孩。”王敬的眼神很亮,脸不红的,说出了这段有点调戏味道的话。

远处的男孩看到方小白居然一脸娇羞的和王敬聊天,有点生气,对面的男的明显是有家室的,还去勾搭。一时间,只觉得这酒会真没意思。

“你错了,贵腐酒只是一场意外,就像中国的臭豆腐,因为一种葡萄晚收成而染上了‘贵族霉’成半腐烂干瘪状态,无奈之下酿成的酒,却意外的甜香。而她的酒语是风韵的少妇,而不是我这样的女孩,我还有点事,不好意思,失陪了。”方小白优雅的在他面前喝完手中的葡萄酒,走了。

惹的王敬一阵摇头,这小丫头,还有小脾气。他不知道,他曾经对那个小胖妹说,贵腐酒的酿造过程极为复杂,她的丰富感就像风情万种的少妇,甜而不腻,但却不是你这样的女孩应有的气质。

方小白不知道为什么,对面还是那个温文尔雅的学长,却不能像以前一样和他聊天。言语中自己总是带着说不清的抗拒,就这样不欢而散了。

而对王敬来说,却挑起他心中异样的欲望。就像钓鱼,一放勾就上来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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