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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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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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心中对于自己在江湖上的投资也是有明确地计算的。这正像钱钟书先生评价杨万里的诗所说的,他是“老于世故的交际家,只觉得他豪爽好客,不知道他花钱待人都有分寸,一点儿也不含糊”。《宋诗选注?杨万里》。宋江论身份只是一个郓城小吏,平常“官吏”合为一词,实际上,宋代“官”与“吏”大有区别,“官”贵“吏”贱,而且吏人不能入流做官,甚至不能参加科举考试,比“四民”还不如。通过正常途径很难发展,爬上高位;可是他“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他的志向与他的社会地位之间形成尖锐的矛盾,他要发展只有一条道路,那就是混在黑白两道之间,广泛“接交天下豪杰”,积蓄力量,等待时机,这正像皇权专制时代的武将们养寇以自重一样。这一点在《水浒传》中有非常具体的描写。例如,他在家里挖了地窖,“又恐连累父母,叫爹娘告了忤逆,出了籍册,各户另居,官给执凭公文存照,不相来往”。可见他结交江湖朋友不是由个人性格所致,更非偶然的兴之所至,而是谋求个人发展的一种手段。他为干非法活动所作的周密的准备也可以证明这一点。这说明宋江非常懂得为谁投资和怎样投资才能得到更多的回报,而又避免风险。 
  晁盖等人劫取生辰纲,不仅款额巨大,而且背景通天,是关系极其重大的案子。当案发之后,宋江得知,马上通知晁盖。他说,“我舍着条性命来救你”,的确不是虚语。但这也是他在江湖上的一笔最大的“义气”投资,是指望回报的。晁盖、吴用这些江湖上的精英是完全懂得这一点的,他们在梁山上立住了脚以后,马上就想到“早晚将些金银,可使人亲到郓城县走一遭”,以报答他的搭救之恩。宋江作为一个小吏之所以那样有钱,不知道收到过多少笔这样的回报。我这样分析,是不是诬蔑了梁山好汉们的“义气”的纯洁性了呢?不是的。宋江曾多次向江湖朋友宣扬此事,以梁山的恩人自居。在江湖上,他向人表白:“晁盖是我们的心腹兄弟”。在发配江州的路上,他更是把“救晁盖一节备细”地说给与他邂逅相逢的每一个江湖好汉听。论者或不关注这些细微末节,或认为这是在刻划宋江的“虚伪”和“权诈”,殊不知《水浒传》作者在写到这些时并无贬斥之意,他是认真地把宋江当作有情有义礼让谦虚的君子来写的。之所以会产生这种评价的分歧,是因为作为游民知识分子的作者,这里不是指最后的写定者施耐庵,而是指最初演说宋江故事的江湖艺人。和受了现代教育的评论者或旧日文人士大夫读者的价值观念不同的缘故。文人士大夫认为君子施恩济人不能期望报答,如果期望报答则近于市侩小人;今日的评论者则以为“农民起义”笔者并不认为《水浒传》是写“农民起义”的。的领导就应该正直无私,一心为了起义事业;这种评论现在看来不仅有隔世之感,而且那样可笑。而《水浒传》的作者认为,期望回报是完全合理的,这是“以利为义”思想的延伸。林冲、武松都是书中着力歌颂的“义士”,他们都是主张有恩必报、有仇必复,决不含糊的。对于那些不知报恩,甚至是恩将仇报的人,作者是深恶痛绝的。清风寨知寨刘高的妻子和李鬼夫妇都是这种不知报恩,甚至是恩将仇报的丑类,最后都极悲惨地丢掉了性命,这正表现出游民对于忘恩者的深恶痛绝。 
  “义气”在江湖上是联结游民群体的纽带,它的重要特征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艰危与共,彼此关照。在江湖游民们的眼中,梁山的生活是极幸福的,梁山是他们向往的圣地。第十五回阮小五赞美在王伦统治下的梁山时说: 
   。。

游民的群体性格与人格追求(20)

  他们不怕天,不怕地,不怕官司;论秤分金银,异样穿绸锦;成瓮吃酒,大块吃肉,如何不快活。 
  谁说生活贫困、经济不发达就没有对自由的追求呢?游民所向往的梁山不仅解决吃喝问题,又有自由,这样才“如何不快活”。心胸狭隘的王伦被火并以后,梁山上的头领采取开放政策热诚欢迎江湖好汉入伙,他们称之为“聚义”。从表面上看,好像是为了“正义”聚在一起,实际上是游民们把单个力量合在一起,相当于现代的“集资”,有了雄厚的资本才能干更大的买卖;“聚义厅”也就是买卖得手之后,“论秤分金银”的地方,相当于当时商号的账房,不要把它想得过于神圣。如果哪位兄弟蒙难,他们也会舍命相救。宋江陷在江州,梁山好汉不避危险长途跋涉数千里到江州冒死去劫法场,救下了宋江、戴宗,大败了江州兵马,梁山的“义气”发挥到了极致。当然这个大动作也等于一次广告宣传,说明梁山是游民们可以信赖的地方,可以成为他们的归宿。 
  我们说,“义气”的本质是游民求生存的道德,因此对于一无所有的游民来说,这种道德真实的内涵就离不开实际利益。可是像其他许多阶层的最被尊崇的道德一样,它既然为众多的遵奉者长时期地崇拜,也必然会产生出超越性的一面。“义气”也是如此,它也可能在少数游民心中从实际利益中超脱出来,表现为对同命运者的关爱。《水浒传》中也以生动的笔墨描写了这一点。许多江湖好汉之间也存在着感人的“义气”,如宋江与武松,戴宗与李逵,武松与张青、孙二娘,解珍、解宝与顾大嫂、孙新、乐和,石秀与杨雄,朱仝与雷横等等。特别是写鲁智深与林冲,在他们相识结拜以后,林冲屡遭劫难,最后发配沧州,鲁智深暗中千里相随以保护林冲的安全,他说:“杀人须见血,救人须救彻。”对此作者赞美说: 
  最恨奸谋欺白日,独持义气薄黄金。迢遥不畏千里路,辛苦惟存一片心。 
  这是《水浒传》中在描写“义气”时最少与实际利益相关的篇章。它表现出游民道德也可能在少数人身上与人性中美好善良的一面结合起来,显示出其超越性,尽管它不会在游民中形成主流。 
  “义气”是江湖好汉们的粘接剂。因为“有情有义”,他们走到一起来了。只要有了“义气”名声,便可以走遍天下,畅通无阻;如果不讲“义气”,在江湖上则寸步难行。这一点几乎成为后世武侠小说的侠客活动的通则。江湖好汉在“义气”的感召下到梁山入伙。如杨林所说,公孙胜因感“梁山泊晁、宋二公,招贤纳士,如此义气;写下一封书,教小弟自来投大寨入伙”。樊瑞也认为“既然宋公明如此大贤,义气最重,我等不可逆天,来早都下山投拜”。可见梁山泊的兴旺发达是由于它的主持者注重“义气”,再加上一些策略与手腕,这样就能把江湖好汉团结在一起,形成一股强大的反社会的力量。与此相对照的是梁山第一任寨主——白衣秀士王伦,因为他心胸狭隘,嫉贤妒能,不能容人,将他的恩人柴进推荐并主动要求入伙的林冲都拒之门外,这样不仅不能使梁山泊发展,自己也终于被火并掉,连强盗也做不成,为后人所笑。这是不讲“义气”不能立足江湖的铁证。 
  ③作为“义”陪衬的“忠” 
  游民和游民群体有着强烈的反社会倾向,作为游民的道德理想的“义”和“义气”必然为主流社会所不容。因此,反映游民意识的通俗小说和通俗戏曲,要想面向社会和受到主流社会的听众和观众的认同,必须要用被主流社会所认可的观念和意识加以调和。于是,在“义”之外,《水浒传》和《三国志平话》中还强调“忠”。 
  在“水浒”和“三国”故事的发展与形成中,正是民族矛盾特别尖锐的时期,先有辽、金、西夏,后有蒙古,整个社会面临着异族的侵略与压迫。这时,人们谈论“忠”有一种特殊含义,它意味着拥护汉族统治者所建立的宋王朝和反对外来的侵略与压迫。《水浒传》现存最早的本子是明嘉靖间大字刻本,名为《忠义水浒传》;1975年所发现的早于嘉靖本的《水浒传》残页,名为《京本忠义传》。两者皆以“忠义”相标榜,以致有的学者如严敦易、王利器、孙述宇等。认为《水浒传》的创作与北方沦陷于金人之后,坚持抗金的“忠义人”有关。不管这个论点是否成立,从《水浒传》的名称上,就反映了游离于社会之外的游民对于主流社会所肯定的道德的认同,这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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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民的群体性格与人格追求(21)
“忠”的本意为发自内心的忠诚。先秦时不完全是“事上”的观念,朋友之间有时也用“忠”去规范,孔子就有“为人谋而不忠乎”的告诫。战国之后,它完全变成了单纯的“事上”的道德观念,所谓“臣事君以忠”。这本是孔子的话,但在此语之前还有“君使臣以礼”,秦代以来专制制度的发展强化,抛弃了前一句。“忠”是无条件的、无偿的、单方面的,是在下位的人们对在上位者应该尽的义务。宋代,皇权专制主义进一步加强,竟发展到“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的地步。这一点显然是脱离了宗法网络的游民们不能接受的,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上”,对于不存在的东西怎么去事奉呢?然而令人感到有趣的是,《水浒传》中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英雄好汉,还经常谈论“忠”,而且是对宋王朝,对“赵官家”的“忠”,并常常把它挂在口边。我认为这些往往是带有调侃性质的门面语,不能认真对待,否则就会上当。例如,《水浒传》中第一次大规模的对抗政府的行为,是在“生辰纲”案被官府发现以后,派何涛观察与捕盗巡检缉捕他们归案时。此时,晁盖等人已经逃到阮氏三雄所居住的石碣村,官兵追赶,随之而至。在吴用指挥下,阮氏兄弟先各驾小舟在湖中引诱官兵,阮小五唱了一支“嘲歌”: 
  打鱼一世蓼儿洼,不种青苗不种麻。酷吏赃官都杀尽,忠心报答赵官家。 
  然后把来围剿的官兵大骂一顿,钻水而逃。过了一会儿,阮小七也驾舟而来,同样唱了一首: 
  老爷生成石碣村,禀性生来要杀人。先斩何涛巡检首,京师献与赵王君。 
  让短命二郎阮小五、活阎罗阮小七这类处于社会底层的人,首先打出“忠于”赵官家的旗帜是令读者感到不伦不类,甚至有点可笑的。因为这些人不仅杀人不眨眼,不能见容于主流社会,而且没家没业,说话不必对谁负责,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的人物,这种“忠心”能作数吗?即使真的作数,“赵官家”也不会认可的。在皇帝老倌眼中,如果任何一个芝麻绿豆大的人物都有处置他们所认为的“酷吏赃官”的权力,那还了得,岂不是要弄得天下大乱,“国将不国”了吗? 
  其二,“忠”作为“事上”的观念,在宋代儒生眼中,它是绝对的,没有讨价还价余地的。可是《水浒传》江湖好汉们心目中的“忠”,却是一个可以商讨的,可以“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的问题。这一点在《西游记》里表现得更为明显,孙猴子被招安时与玉皇大帝讨价还价。在这些江湖游民还没有落草的时候,他们所想的就是“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在这里,尽“忠”已经不是臣民应该绝对遵守的义务,他们已是与“赵官家”对等的双方,所持的也是“有往有来”的态度,仿佛是买方与卖方。这时“忠”已经很接近“义”,甚至可以说,它不过是“义”的放大而已。用句通俗的话说,游民们认为可以尽“忠”,但必须是有利可图的,其反面意思则是无利则不能尽忠,这种态度是当时的主流意识,特别是带有绝对专制主义色彩的程朱理学,决不可能认同的,“赵官家”更不会接受。 
  其三,《水浒传》最为国内学者所诟病的就是写梁山好汉被招安,然后去剿灭其他不肯受招安的“盗匪”,并认为这是宋江等人“忠君”思想发展的结果,也是对农民起义事业的背叛。如果我们仔细分析就可以看出,这种说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思想观念虽然在人们的行为中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对一些人,这些人在任何社会也是少数,相对说来,文明的进步可以使这类人增多。甚至可以起决定作用,但是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还是实际利益驱动人们的行为。游民为什么要造反?农民为什么要起义?对于个人来说,原因可能千差万别,但对大多数人来说,就是没有办法生存下去了,只好铤而走险,或可获得一线生机。他们造反的目的是求生,而不是求死。实际斗争中,明智的造反领袖也是时时刻刻在寻找机会,把随同自己的兄弟们带入安全的港湾。在皇权专制社会里,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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