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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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 第1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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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忽然,这小家伙身后的人都笑了。

    他们是跟他一起来的。

    他们为什么笑呢?

    只听小家伙说道:“两个?”随之他摇了摇头,说:“那我要是翻三个,就是我赢了?”

    大男孩扭过头去不看他,冷笑道:“有本事翻过我,翻过就算你是老大。”

    他突然就是一个跟头,也不知他是怎么翻的,不见腿弯手甩,又是一个,还没着地,再来一个!他三个跟头翻了,气不喘,脸不红,轻轻的问道:“怎么样?”

    孩子们都瞪直了眼,大男孩结结巴巴的道:“三个、三个”

    李赖儿懒洋洋的问道:“你行吗?”

    大男孩也翻了。

    他先往前迈了一步,然后双手猛的向下甩,一个跟头!然后他站定,呼呼的喘了两口气,再同样的翻了一个。这次他没有站定,摇摇晃晃向前继续冲了几步,他咬着牙,哼呲一声,再翻了个跟头,脚脖子一歪,他差点坐倒在地上,可是已经用双手撑着了地面,狼狈不堪。

    “哦?这下不好办了,你也三个。那么”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

    他像是变戏法飞快的翻了四个跟头,然后走到还弯着腰,费力撑在那儿却站不起身的大男孩身边,问道:“可以了吗?”

    “噗”大男孩趴倒在地上。

    “哇!老大你好厉害啊!”痞三最喜欢巴结人,他老爹虽是个酒庄打杂的,但是一手巴结人的本事却极为高明,眼看年关过去就可以升成总管了。他的儿子又怎么会差呢?

    李赖儿看着大家,道:“我叫李赖儿,现在是离神宫的少主,大家认了我做老大,以后就是离神宫的人了,等我这次出关回来,大家一起吃香喝辣!”

    对着一群孩子,他兴高采烈,孩子们也很开心,这样的情景对孩子们不算什么,可是场外的大人们看了,却有种说不出的怪异。

    离神宫!

    这里也有江湖,也有武林,他们当然知道这三个字的含义,同样,也很少有人不知道李赖儿这个名字。

    他虽小,却已很出名了,甚至比一些武林中混了大半辈子,流了无数的血,死过好几回的老头儿都要有名。

    他确实占了便宜,可是又有谁能在十岁的年纪当上离神宫的宫主呢?

    这样的一方势力,这样的一个组织。

    恐怖!

    他,居然在今天这个阳光明媚的早晨,站在一群孩子面前,要当他们的老大!

    开玩笑么!

    大家却没有笑,只是觉的怪异

    “他到底还是个孩子。”香艳楼的头牌依偎在唐小云怀里,笑着说。

    但唐小云的脸色却很难看。他问:“现在有多少人知道这件事?”

    姑娘有点好奇,却还是回答了。“大概全潼川的江湖人都知道了。”

    “嘿嘿。”唐小云怪笑着,道:“太小看他了。如果这只是他的童趣,那么轩音又怎么会喜欢他呢?”

    他似乎觉察到说话的对象有点不合适,轻轻的推开她,道:“你先下去吧。”

    他独自坐在那儿,双手交叉叠着,考虑了一会儿,然后走到了轩音的房内。

    “他在潼川。”

    这是一句很简单的话。

    但是却如此难以出口。



………【第十一章 灰暗中的孤瘦身影】………

    “公公,好多人都说,你是这个世界上,武功最厉害的人,是真的吗?”

    “有一个。”

    “一个什么?”

    “一个人。”

    “怎么了?”

    “他比我厉害。”

    “他是谁呢?”

    “冷吗?”

    他轻轻的搂着她,轻柔的语言仿佛远来的风,疲倦中,带着微微的寥落。

    谁胜谁负,他不在乎,自己的修为有多高,武功的境界有多深,已不重要。

    他很压抑的咳嗽了几声,摸了摸怀中少女的秀发,微微的笑了。

    “叮、叮、叮”风中隐隐藏着脆铃的声响,他听到少女的轻问,笑着说:“这是驼铃。”

    驼铃,在这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听到她的声音,意味着你不再是一个孤独的行者。

    他一直是孤独的,就算在安逸的归隐之谷。

    因为他心灵的一部分,永远的安葬在,那个寂静荒寥的山壑里,那里葬着他曾经爱过也是他亲手错杀的女人。

    十年生死两茫茫。

    他忽然叹息了一声,正回忆时,那驼铃声已到身后。

    “小玉!”

    这是一队旅人,风尘仆仆,劳累、紧张,他们的身上很脏,但是他们的刀鞘却闪闪发亮。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不欣赏刀客,认为他们血腥,残忍,认为刀是霸器,别人宁愿挨一剑,也不肯吃一刀,因为刀砍到身上,十有八九,是大伤,而八九中,又有三层,会断手残腿,往往一刀,就会断送一个人的一辈子。刀是便宜货,不像剑,剑薄,双锋,造价自然而然就上去了,可刀不同,混铁烂钢凑合一起,剁人不卷刃就算是好刀了。所以市井之徒多用刀。

    也有宝刀,绝世神刀。那是所用的人一定会珍惜的,而他们用的却不是什么宝刀,绝世神刀。

    李天凡眯起了双眼,仔细的看着他们的刀。

    忽然,他笑了笑。

    “这人,我似乎见过。”他这样对明玉说。

    “是小纪哥哥,他是赖儿的朋友,我们一起住在武功院里的!”

    是纪形凌的孩子,他看着小纪,以李天凡的眼力,随便一眼,就已看出这孩子被点了四处穴位,分别是哑门、灵墟、阳池、环跳。点穴的人施的是军武手法,一般都为大帅帐下的将足所用。

    李天凡坐在地上,怀中搂着明玉,那小纪睁着双眼惊讶的看着他,显然,他已认出了这个潦倒的中年男子。双方相距三丈,这个距离,一般的武林人是绝对不会出手的。

    一个时辰前的太阳,不知去了哪里,风刮的越来越急,也越来越寒,云灰蒙蒙,草海中有一层浪飞快的向远处滚去,折影是黑色的,在绿翠中抢眼的很。雾气渐浓,湿沥沥,雨像是情泪,来的无法预料。

    这一切,不过是眨眼间的事情。

    李天凡回过头,依然看着远方。

    小纪的哑穴被点住了。

    就在他喊出“小玉”的时候被点住的。

    只听到雨声中,明玉那空灵带着天真的嗓音说道:“小纪哥哥,还有谁来了?轩姐姐、难挽哥哥、沐姐姐、他们来了吗?”

    李天凡看着她,左手向小纪的方向挥了两下,再慢慢的收了回来。

    小纪忽然就能动了。

    他一个翻身脱离队伍向两人这边蹿了过来。

    那些人见他穴道被解开,都愣住了。其中几个武功高明的,纷纷看向李天凡。这才发觉,他们曾经见过。

    盘龙岭。

    过路人。

    又是他!

    光凭他刚才的那一手隔空解穴,就足已骇世惊俗,蔑视天下!

    “铮”刀出鞘!

    一战即发!

    小纪忽然站在中间,对那一队人马大声的呼道:“你们不是这位前辈的对手,还是快些走吧!”

    李天凡好奇的问道:“他们这么对你,为什么还要帮他们?”

    小纪道:“他们的带头大哥对我不错,保了我的性命,我不想他们都死在这里。”

    李天凡点了点头道:“既然这样,那我们走。”

    他一手拉着小纪,一手搂着明玉,如飞马般在草原上划掠而过,一去千里。

    “逃了?”这队人马还未反应过来。他武功如此高强,居然逃了?

    名誉?李天凡嘲讽的微笑就挂在嘴边,岂不正好说明了一切吗?

    依然是一望无边的草原。

    雨落。

    天地迷蒙。

    这个世界仿佛只剩下他们三人,万里无声。

    明玉的秀发贴着脸颊,小脸苍白中带着一点红润,湿着,好似冻坏了,伴随着一阵阵的轻颤,可爱极了。她伸出小指头勾了勾发梢,一双神采灵动的眸子望着天,幽幽的说道:“公公,好冷呀!”

    李天凡搂紧了他,运起内功,不消片刻,怀里的明玉就不再感到冷了。小纪却哆嗦着道:“李前辈,这里附近没有避雨的地方吗?”

    “除非遇到族群,不然就是走上一日,也不会有避雨的地方。”李天凡的洒脱过了这几十年也不曾变,他微笑着道:“看这里的地势,再往前面走,应该能遇到人,那里。”他指着远方,那灰蒙的天空与白茫的草原交接处,“应该有一处水脉,我们赶紧些,就能躲过这场雨了。”

    他以前总是料事如神,因为他太聪明了。

    可是这回他没说对,那有一处水脉,可没有族群,细长的水流外,只有一个麻黄的人影坐在草地上。

    远,所以看不清楚。

    他们之间大约有五十丈的距离。

    这样的距离,眼神好些的,只能看到一个黄豆大小的模糊影子。

    李天凡停下脚步,道:“玉儿,睡一会儿好吗?”

    这样的天气,这样的地方,怎么睡觉?小纪在一边愣了愣,奇怪的看着他。

    明玉没有回答,因为,她已睡着了。

    她睡在他的怀里,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

    李天凡盘膝坐下,将她横放在怀中,自衣袋里摸出两根银针,一抖手,竟插在她的头顶。这个举动吓坏了小纪,只见他伸手拉住李天凡,惶恐不安的道:“前辈,你怎么”

    李天凡轻轻的推开了他,慢慢的说道:“你可知道,我的父亲最为得意的一门本领是什么?”

    他伸手抵住明玉的丹田,继续说道:“我的父亲在江湖中,人称‘医仙’,他最得意的本领,是一套残身内经,运遍内功至境,可以起死人而肉白骨。我一连三十七日,每日用天魔功起自膳中、行至涌泉,为她活一脉三经,共注入三十七道真气在她的外明、睛明、球后、阳白、凤府,本来还需要十五日,才能让她双眼复明。”

    小纪大喜道:“小玉的眼睛能治好?”

    李天凡长吸了一口气,通体突显出一阵气力,小纪的武艺算是不俗,看出他已运起全部内力,当下不再言语。

    好久。

    李天凡收了银针,长出一口气,慢慢的说道:“等她醒来,就可以看见这天地万物。”他有点失落,却叫人看不透,那是经历过风风雨雨才有的内敛,木然的神情容易让人想像,而想像的人总有借依,仿佛那木然里有各种神采。

    “冬雪婴泣,夏雨树立。我心彷徨,不知年长。穷屋风散,星河依然。”李天凡念罢,对小纪道:“你带着玉儿,离开这里。”

    小纪茫然问道:“前辈,你去哪里?”

    李天凡道:“我,自有我的去处,快走吧。”

    他在小纪的心目中有不可替代的位置,一直是他最崇尚的偶像,对于他的吩咐,小纪不敢不从,一点头,抱拳道:“李前辈,我一定会保护好小玉,就算是死也不会让她受到任何伤害!”

    李天凡微笑道:“有时候人定胜天,可有时候天意难违,人活一世,造化一时。你去吧,如果见到赖儿,帮我和他说。”

    小纪见没了下文,忍耐不住,说道:“一年了,赖儿消声灭迹,大家伙儿到处都找不到他。我想,说不准还是前辈比我先碰到他呢!”

    李天凡笑了笑,说:“你就和他说,‘不要再想着以前的事情了。’他会懂我的意思,走吧,带着小玉,快些走吧。”

    小纪呆呆的点了点头,背着明玉,兀自有些茫然的回头望着他。只见他落寞的站着,无力的挥了挥手,示意他离去。

    灰暗的天,就在他的背后,好似已融入这灰暗中,他那孤瘦的身影永远的烙在了小纪的心中。



………【第十二章 马车中的男孩】………

    雨仍在下。

    小纪背着明玉,又困又乏,广遨的草原,不知身在何处。

    背上的丽人还未醒,冰冷的小腿已发软,他开始害怕,对于茫茫大自然生出一份敬畏。

    也许,他们走不出这个该死的草原了。

    他微微的转动着脑袋,明玉可爱的小脸就搁在他的肩膀上,眼睑闭着,还沉睡不醒,呼吸隐约可闻。这时,自己离她是如此的近,他可以感到她的体温,听到她的心跳。

    渐渐的,他的嘴,她的脸,接近了。

    初恋的少年,不知情为何物,当然没有抵抗的能力了。

    他确是找到了她,可他仍然会失去她。

    因为他们开始的路,就不是一起的。

    “不行啊!”一个带着一点玩世不恭的声音从他的身后响起。

    猛然,他浑身出了阵冷汗。

    这是再熟悉不过的声音。

    因为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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