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不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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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不见王-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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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千万种,而有时候镜花水月里的幸福也是种幸福的形式。”
  叶炯榆作出这番总结性发言的时候,吓呆了另外两个女人。因为这完全不似叶炯榆会说的话,她向来是个爱憎分明的人,爱情里面不揉一颗沙子,如何能生成出这番寻求幸福的理念?
  都说,刀不到肉上不知道疼,难道是真的?
  叶炯榆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说出了这番话,也许是口说无心,不经大脑就出来的随口胡说罢了。她倒是很少这样随口胡说的,看来今天的心情真是太放松了。

  Loser

  ……》
  一个月的时间有多长?每个人的感知都不同,而对于在商场上争分夺秒,昼夜不分,没日没夜的工作的叶炯榆来说,一个月的时间几乎眨眼间的事儿。
  转眼后的明天,便是叶炯榆该回家的日子。
  当人满心期待某件事发生的时候,时间总是度日如年;可当人抗拒某件事发生的时候,时间却是转瞬即逝。很无奈,也很讽刺。
  明天这个日子,叶炯榆一直都记得,她不是真的不孝的孩子,其实她很孝顺,她记得家里所有长辈的生日。只是想起自己这次回去的原因,叶炯榆真的很不甘心,她曾想过耍赖找个借口说自己忘了,又或者说临时有事儿去不了,又或者……反正这些借口她用过不下十次,也不差这一次。但是这些借口可以用来对付宠爱她的家人,却对付不了近乎无赖的某些人。
  三天前,叶炯榆接到了一个不速之客的电话,听到一个她近日来最不想听到的声音。
  “Hello!”
  叶炯榆在她的私人手机响起的时候,看都没看就接了,既然是私人电话,那就应该不会有拒绝接听的电话,可这次她真的想要将那人拉进拒接的黑名单里。
  “我希望你已经定了三天后的飞机票。”
  希望?秦振邦的这几个字听起来倒是挺委婉的,可是语气却没有半点商量的余地。这恐怕就是政界常见的笑里藏刀,这人还真是将这些成语融入了他的精髓,不然怎么会如此游刃有余?
  “秦书记,现在的内地官员都那么清闲吗?有空管起这些个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来了?真是白领了纳税人的钱。”
  对于叶炯榆伶牙俐齿的回敬,秦振邦延续了无事的政策。
  “或者,我找秘书替你订?”
  秦振邦的语气,让叶炯榆有种被绑架的感觉,也让她发现自己商场上练就的EQ在遇上他后变得容易失控,他总能准确地找到她的火点。
  “秦振邦,我告诉你,你别逼我,老娘急了三天后就不去了。”
  “逼你?不要用这么强烈的字眼,我是在好意提醒你,但是如果你想单方面撕毁协议也可以,我并无损失。”
  言下之意,有损失的只有她。这条协议从一开始就不公平,叶炯榆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签了这条不平等条约?真是着了他的道了。
  “秦振邦,我要跟你谈条件。”
  “说说看。”
  “这则协议对我方本不公平,我如果三天后兑现我的承诺,你必须保证我们分公司可以拿到B市那个项目。”
  电话那头传来秦振邦的一阵轻笑,但并不是开心,而是不屑一顾。
  “回家本就是你的私事,你拿来换取公事上的机会,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是个不平等的协议,你何来要求公平?”
  果然是只老狐狸,想要跟他讨价还价,简直比跟商场上老奸巨猾的奸商还要艰难。
  见叶炯榆不做声,秦振邦也没再刺激她,只说了这通电话的最后一句话,这句话更准确的来说是最后通牒。
  “三天后上午10:00,A市机场见。”
  叶炯榆手里紧紧握着传来忙音的手机,心里激起了千层巨浪,最终咬牙忍下,因为别无他法,当对手看穿自己的底牌开始,就已经注定了自己的无力反击。
  无疑,这场对决中,她是loser,但是她敢保证她下次绝对要当winner。
  三天后,叶炯榆如约地准时出现在A市的国际机场,既然决定了要回来,她也就索性向公司请了三天的年假,她可以自由的决定自己这三天的全部行程。
  今天的叶炯榆没有化妆,本就天生丽质的好皮肤少了厚厚的粉底依旧白净透亮。只是,一副超大的明星墨镜架在她高挺精致的鼻梁上,遮住了她水灵的眼睛,也几乎盖掉了她的整张脸。□浪的卷发被她随意的卷起,凌乱的盘在脑后。身穿蓝色碎花的吊带连体裤的她,一扫办公室里老气横秋的打扮,显得青春活泼靓丽。她知道家里人不喜欢她上班时的那些打扮,尤其是姥姥,她喜欢看见自己孙女青春可爱的打扮,既然回来了,那就如她老人家愿吧,反正这里也没有狗仔队会跟拍,不,应该是没有狗仔队敢跟拍她。
  就在叶炯榆随着人潮走出来时,她在人群中很不情愿地看到了那个高大的身影。那人今天穿着一身米白色休闲服,带着一副墨镜,双手插在口袋里,整个人看起来很潮,颠覆了他平日总是西装、夹克的迂腐、沉闷的官员形象,若不注意看她几乎要与他擦身而过也不识。
  从来不知道他也是个新潮的人,但他居然也有潮的资本,这么多年官场上的吃吃喝喝竟没有在他身材上留下痕迹,更别说是当官招牌的官肚子。
  秦振邦倒是第一眼就在走出来的乘客中轻易地发现了她,尽管她今天很不一样,但这才是他印象中,她该有的模样。
  “你很准时。”
  “少废话,该去哪去哪吧!别忘了你的承诺。”
  尽管今天的秦振邦很养眼,但在叶炯榆看来他还是那个用权力欺压她的秦振邦,全身上下都令她讨厌,她又不是十八岁的花痴少女,定不会因为一副臭皮囊而忽略本质无法改变的东西。
  从机场走出来,叶炯榆推着行李车上大包小包地堆满了她带回来的东西,倒是秦振邦,两手空空的,连个包都没有,真是潇洒。
  “你没有行李?”
  “我家在这,不需要带行李。我不像某些就快找不着家的人,回家连换洗的衣服也得准备好。”
  秦振邦这番话的语气不是调侃,也不轻松,而是带着不加掩饰的不认同的教训。他不屑讨好她,也不介意跟她结怨,从小就结不少了,不差这一回。
  “要你多嘴。”
  其实,叶炯榆没带多少行李,这一大车的全是她带回来的礼物,她没有跟秦振邦直说,因为懒得解释。
  为了这趟回家,叶炯榆专门开了清单让Linda去帮自己买了这车礼物。除了姥爷的寿礼,其他的礼物她并不需要亲自挑选,因为她清楚地记得家里每一个人的喜好与品味。大舅喜欢的名贵茶具,小舅舅喜欢的好年份法国红酒,大舅妈、小舅妈喜欢的名牌包包,给姥姥补身体的燕窝,给妈妈的名牌胸针,给爸爸的是一只名表,所有的礼物都是为他们量身定做好之后,才给Linda开了清单。只有姥爷的寿礼,那才是她亲自挑选,她最满意的礼物,相信姥爷也会爱不释手。
  机场门口,有辆军车牌的黑色奥迪停在门口,在秦振邦和叶炯榆才踏出机场的电动玻璃门,已经有人为他们恭敬地打开了车门,在他们上车舒服的坐好不久,叶炯榆的行李也已极快的速度被安排进了车车后厢。这一系列的动作都很专业,训练有素。
  待司机坐回驾驶座,四门全关,坐在后座的秦振邦也没问身旁叶炯榆的意见,直接交代了目的地。
  “直接回大院儿。”
  “嗯?”
  尽管叶炯榆是做好一切心理准备才踏上这条归家路,但当秦振邦推着她这么快去面对的时候,她还是心虚了,怯懦了,退却了,毕竟这些日子不回家,家人再怎么宽恕、宠爱她,她知道自己还是个做错事的孩子。
  “很惊讶吗?不回家你还想去哪?”
  “没有……”
  “你想打退堂鼓?”
  “既来之则安之,我懂。”
  “我还以为你不知道自己有错呢!”
  “错算不上吧,顶多理亏。我是为工作,又不是跟人私奔不回家,有什么错?”
  “是吗?你小时候应该没挨过板子吧!”
  “你什么意思?”
  “很难理解?说不定今天会是你人生的头一遭。”
  秦振邦嘴里满是幸灾乐祸的语气,他是真的幸灾乐祸,她小时候犯的错,顶多就是罚站、罚抄、罚面壁,可他倒是没少被连累得挨板子,这份怨他一直记到了今天。所以当她跟他说“公平”二字,他那是这两个字最没说服力的时候。
  “切,你以为我是三岁小孩儿?”
  说是这么说,但叶炯榆心里虚得很,她其实拿不准姥姥姥爷这些日子气她气到一个什么地步,打她?他们会吗?但不管什么惩罚,她都应该接受。
  “一点儿不怕?”
  “……”
  “一点儿都觉着自己没错?”
  “你如此关心,这对你有什么好处吗?”
  叶炯榆不明白秦振邦怎么就揪着不放?
  “没见过你认错的样子,能见着一次也算是开眼了。”
  “无聊。”
  “是挺无聊的。”但这是我期待看见的情景。
  “香港不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秦振邦拍了下额头,想起了他朋友翻译后的香港俗语,“错就要认,打就要站好。你应该比我更明白个中意思。”
  他说的没错,她知道这句话,更明白里面的意思,所以她回来了,她再怎么不愿意,她还是回来了,是该学会面对了,面对隔离在她生活外很久了的亲情。

  童年的秋千

  ……》
  沿着外环高速道路,车子一路畅通无阻的直接开进了其燕山大院,虽然这是最远的路程,但却比从最近的路程过来用的时间还要少。当年这条路的规划设计,除了开发北城区的规划外,另外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为了避开从机场到其燕山大院的高峰路段,要知道,在A城里不堵车是件多么稀罕的事情。
  面对很多人都求之不得的稀罕事,叶炯榆却不稀罕,反而很懊恼,她,多么希望司机走的是路程最短的那条道儿,绕那么一大圈儿,这不是让她早点接受批斗嘛?!
  车子在其燕山大院北面的一座小洋房前停下,秦振邦拉开车门,率先下车,走到车子的另一边,为里面的人打开车门。
  对于秦振邦这么有风度的动作,叶炯榆不会用绅士来形容,她很清楚,他想看到的是什么。
  叶炯榆深吸了一口气,伸出脚踏在那块很久不曾回来的土地上,很踏实,却也很心虚。
  这一区的小洋房与别区的不一样,屋顶是沉稳的黑灰色,再配上白色的墙,很有江南水乡的淡雅韵味。这里的房子不如红顶的小洋房大,但院子却比那里的大多了,房前屋后种满了各式各样的植物。高大的树木投射出阴凉的树荫,树荫底下,最醒目的莫过于那个挂在树梢上的秋千,随着微风轻轻地摆动。
  那是属于叶炯榆的秋千。她情不自禁地走过去扶上它,时光飞逝,秋千也沾上了岁月的斑驳痕迹,但秋千上飘荡出铜铃般天真的笑声仍然萦绕在耳边,清晰如昔。
  很多年前的某个早晨,叶炯榆推开窗户,便看见有个白色的东西在树荫下轻轻摇摆,定睛一看,才发现是个白色的秋千。姥姥偷偷告诉她,是姥爷找人挂上去的;姥爷宠溺的说,是姥姥让勤务兵挂上去的;小舅舅很神气的跑到她面前邀功的说,是他亲自挂上去的,为了感谢他,还让她帮他画了一幅水墨丹青,送给他当时的初恋女朋友。面对这么多的版本,她没再追寻真相,年幼的她知道只有小舅舅的版本最不靠谱,但她还是给他画了一幅水墨丹青,那年,她以为那个漂亮的女孩子会成为她的小舅妈,但终究没有。
  在秋千边上没站多久,屋里传来了骚动的声音,显然家人已经发现了她。她知道自己这时候应该勇敢的跨入那道大门,但忐忑的心情让她再一次怯懦了。
  既来之则安之她懂,却难做到。只是此时她再没退路,因为身边有个等着看她笑话的男人。
  他怎么会放过她?
  “进去吧!早死早超生。”
  “你这人怎么这么不会说话?”
  本就紧张,听了这样的危言耸听让叶炯榆更是觉得心脏跳得越发厉害。
  “话谁不会说,得看什么场合,对着什么人。”
  “你现在功成了,可以身退了,剩下的是我的家事儿,你在这合适?”
  “现在才想起来公私分明?不嫌太晚吗?”
  秦振邦说完,提步朝大门走去。他知道后面的人会跟来,都到了这份上,早就不用任何强硬手段,她早已没有退路。
  秦振邦才踏上台阶,大门打开了,他顺势抬头,周亮站在门前,正用很钦佩的目光看着他,他坦然地接受了这道崇拜的目光。
  “人我给你带回来了。”
  “就知道哥你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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