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不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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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不见王-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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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压曹或年的嚣张气焰本就在秦振邦的工作计划内,如今算是给他一个下马威,也好让他知道,谁才是这个市里的一把手,别站总站错了位置。
  秦振邦不留情面的一番话令叶炯榆心里很矛盾,很不是滋味,但她无法质疑他这话的真实性,因为无懈可击。
  “哼,不是最好。因为就算是,你也不可能从我这得到什么。”
  秦振邦听完这句话,或者应该说还没听完,就把电话给挂了。休会时间到了,他该回会场了。
  叶炯榆对着这好不讲礼貌的收线,心里更是窝火,这男人真是越来越没风度了。其实想想,从小到大,他对她就从来不讲风度,而她也不稀罕,她觉得自己和他本就应该是同一高度,没有男女之别。
  Q市棘手工作才解决,叶炯榆便马不停蹄的奔赴B市,一个星期后,便是旧城改造项目的投标会,她必须去早做准备。
  为了这个项目,叶炯榆抽调了自己最器重的六员大将组成了精英小组,这个项目她志在必得。
  精英小组在叶炯榆酒店套房里没日没夜地工作了一天,终于利用三天时间将这个投标计划做到了完美。
  叶炯榆抱着这份计划书,很满意,这将是她人生中最满意的计划书。
  “啊……终于完成了!”
  “是啊,如此完美,成功指日可待。”
  看着自己手下一个个舒心地伸着懒腰,叶炯榆觉得很欣慰,也很自豪,不愧是她慧眼跳出来的精锐部队,绝非浪得虚名。
  “Fiona,我们辛苦了这几天,你是不是该好好犒劳犒劳我们啊?”
  “就是,就是。这几日我们吃的都是快餐,太没意思了。”
  他们无疑是叶炯榆的部下,但她更愿意当他们是朋友,所以工作以外的场合,他们总是很亲近的直呼其英文名。
  “这有什么问题,想吃什么?去哪吃?只要你们想得到的,我绝对满足你们。”
  “淮江路的老字号粤菜馆,鲍参翅肚加燕窝,样样可不能少。”
  “哇,你们够贪心的呀!Fiona,看来今天你是得大出血了。”
  叶炯榆耸耸肩毫不在意。
  “无所谓啊!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两头鲍一人一只不够就两只,撑死你们。Linda,定位。”
  “OK。”
  Linda转了个身回来,位置已经订好了。
  “12:00,皓月包厢。”
  “OK。”叶炯榆满意地看了看手表,“大家各自回去休息盥洗,12:00皓月包厢见。”
  皓月包厢里坐了满满一桌人,每个人都一扫早上疲惫的阴霾,精神奕奕的等待着丰盛午餐的到来。
  “Fiona,可说好了,这可不算庆功宴啊!等我们投标成功的那餐可得比这更好才行。”
  “joy,你也太贪心了,这还不够好啊!你下次还想吃什么?龙肉吗?”
  “龙肉有什么稀罕的……”
  叶炯榆没有加进大家庆功宴的讨论话题里,现在说庆功有点早了,她是稳扎稳打型,一日不成之事她一直不敢掉以轻心。但她不会阻止同事们的兴致,那样也太扫兴了。她斜过头漫不经心的透过大大落地窗,看向窗外。
  餐厅位于二楼,望出去,窗外的淮江路是B时著名的商业街,繁华喧闹,十足大城市的气派。这样看着会让人觉得繁华与他们如此接近。这里是典型的粤派菜馆,不搞环境风,吃的就是味道。
  淮江路熙熙攘攘逛街的人群中,晃眼中叶炯榆好像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她猛然起身,快步冲到窗前,贴着玻璃将窗外的一切看得清楚。
  是他,真的是他,或者应该更准确的说,是他们,就是他们。
  叶炯榆管不了那么多,扯下围好的餐巾,没给满桌同事留下只字片语,箭一般的冲出了包厢。
  “Fiona,where are you going?”
  linda反应过来的时候,叶炯榆早消失在包厢里,留下打开的门拍打着门背后的墙。
  包厢里的人面面相窥,每个人的脸上尽是疑惑的表情。
  “Fiona这是怎么了?”
  “不知道,从来没见过Fiona这样。”
  在他们的眼中,他们的老板向来从容淡定,处变不惊,再难的事儿到了她这,都未曾引起过轩然大bo。可今天这是怎么了,她的惊慌失措让他们陌生。
  linda在叶炯榆离开的那一刹那,在她的脸上抓到一丝绝望的惶恐,那是绝望的人脸上才会出现的表情。

  往事的结

  ……》
  叶炯榆冲出餐馆,站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懵了头脑,她四处张望着,迫切想要寻找刚才看见的那个熟悉的身影。她很肯定绝不是自己眼花,又或者是幻觉,她看见的就是真相。
  终于远远地发现了他们。他站在一辆银灰色迈腾旁,体贴地为她拉开车门。她幸福地娇笑着,坐进车里。这一幕是那么的刺眼,扎进肉里,刺进心里。
  痛在心中顿时转化成熊熊怒火,冲上叶炯榆的脑中,蒙蔽了她所有的理智。她顾不上看路,踩着3寸细跟高跟鞋,拔腿就往对面跑。紧接着,淮江路上传来尖锐刺耳的紧急刹车声,一辆黑色的奥迪差点撞上的横冲出马路的她。
  车上的司机惊魂不定的摇下车窗,探出头来劈头就骂。
  “你个疯女人,不要命啦?要死死远一点,别连累别人。”
  差点发生的车祸在淮江路上引起了不小的骚/动,行人驻足关注,有人窃窃私语,有人上前热情关心。可是此时此刻,不论是关怀的话语还是别人再难听的辱骂,皆入不了叶炯榆的耳,也拦不住她的脚步,她现在唯一的念想就是追上那台车,追上车上的人。
  待叶炯榆冲上去的时候,那辆银灰色的迈腾已经绝尘而去了,远远的只留给她一个还能看的清楚车牌。她将车牌牢牢的记下,咬牙切齿的记着,记进心里,记进骨髓里。
  叶炯榆掏出手机,熟练地按下一串号码,那是一串已经很多年不曾主动拨通的号码。
  电话响了好几声才被接起来。
  “喂,熙夕?”
  对方的这句“熙夕”叫得是如此的小心翼翼,语气里是带着心虚的惊喜。惊喜多?其实是心虚多点。
  “你在哪里?”
  “熙夕?怎么了?发生什么事儿了?”
  面对叶炯榆劈头就来的一句质问,对方不明所以回答得有点避重就轻,而他的不明所以在叶炯榆看来是心虚,是逃避,是敷衍,是虚伪,是所有不负责任的表现。
  这只会引来叶炯榆更斩钉折铁的质问,她今天就想知道,他是不是还打算骗他,他打算骗她到什么时候。
  “我问你在哪里?”
  “我……”
  “你跟她在一起对不对?”
  “熙夕,我……”
  “我问你,你跟凌晓珺在一起对不对?”
  说到这里,电话那边是一片沉默。
  “我刚才看见你们了,我多希望那是我眼花。”
  “熙夕,你听我说……
  “听你说?好,好,我听你说,我听你说。”
  “熙夕,我是到B市出差来的,正巧遇上她,就……”
  “正巧?有那么巧吗?你记不记得,你当年答应过我什么?你记不记得?”
  “……我记得。”
  “你答应过我,你答应过我跟她不再有来往的。原来,你一直都在骗我,骗了我十年,十年。
  说到这里,叶炯榆觉得自己眼睛酸涩得难受,少了眼泪的润湿,痛苦的时候,眼睛徒留这份酸涩。
  “那你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什么?我会让你后悔的,虽然你不在乎。”
  “夕熙,你听我说。”
  “我不听,也不会再相信你。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
  叶炯榆再不想听到对方任何接口的说辞,十年前,她已经被骗了一次,她不会被再骗一次。他说他们是正巧遇上,可他不知道谎话尚可以编圆了,唯独女人脸上那种幸福的笑容是编不出来,骗不了人的。
  他忘了,她再不是十年前那个小女孩了。
  挂上电话,叶炯榆将手机紧紧的握在手心里,出尽全身力气,密不透风的握着,她将自己牙关紧紧咬住,几乎要把牙齿咬碎。若真是咬碎了,她也只能往里吞。
  叶炯榆没有再回餐厅,也没有回酒店。此刻她的脑海里现在凌乱如麻,装不下任何东西,早没了做任何事情的心情。她手里死死地握着手机,眼神空洞的开始漫无目的的在路上走了起来,她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能去哪里?这样的她哪里也去不了,只能找一个没人认识她的地方躲起来。庆幸,这座城市,没有多少熟人。
  但是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小,当庆幸没人认识你的时候,其实熟人早将一切尽收眼底。
  “邦子,快看,那不是叶炯榆吗?”
  他们的车正巧停在十字路口前等红灯,坐在汽车后座的秦振邦把头从文件里抬起来,透过挡风玻璃窗,看到斑马线上,一个垂头丧气的绝望、落寞女子从他们的车前走过。
  秦振邦的眉不禁跳动了一下。他没见过这样的她,这样的她让他很陌生。从小到大,她都是个极其好强的女人,落寞、颓废这样消极的词语从来不适合她。
  “她看起来很落寞的样子,不知道遇上什么事儿了?”
  胡耀华是无意识的关心,准确来说是好奇。他好奇大名鼎鼎的女强人再遇上什么事的时候,来上会出现这样绝望的神情。如一朵凋零的花,没有丝毫生气。
  “少管闲事。”秦振邦收回自己的目光,重新低下头回到他的文件里,“绿灯了,还不赶紧走。”
  司机发动车子,低速从斑马线上驶过,渐渐提速离开这个十字路口。
  这时,秦振邦微抬起头,透过车子的后视镜,还能看见那抹绝望、落寞的身影。他定定的看着,失了神。
  B市这座城市很美,它的美美在它的繁华,美在它永不消失的华丽。不论时代怎么变迁,它总是当仁不让的国际大都市。
  叶炯榆走在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地段上,却无心去欣赏它的美,只是随着心走着。下一个路口是左拐,或者右拐,她没有既定的计划,想走哪就走哪吧!
  她手里握着的手机上有一串数字,一个这一路走来,她无数次输入,又无数次删除的号码。有好几次,她的手指都已经移到了那个绿色按键上,但无论如何就是按不下去。
  她一直在掂量着,对比着按下去,和删除这两个动作带来的后果。她无法预计得到按下去后会是什么样的后果,但她隐隐知道会是凶多吉少。可删除的话,一切将不会改变,幸福的人继续幸福,她依旧是唯一承担的人,痛苦的人痛苦不会变得幸福,痛也不会增加,因为已经到了极致。
  不知道走了多久,身边的路人开始变少了,不再如之前那么熙攘。
  “咚……咚……”
  叶炯榆这时候,耳边传来很浑厚的钟声,不是庙里撞钟的钟声,而是教堂的钟声,那是种安静祥和的声音。她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真的发现了一座教堂,准确来说是座天主教堂。
  这座教堂是座典型的中世纪哥特式建筑,堂身正中是盘型浮雕,繁复华丽,远看极像罗马钟表的形状。外部结构采用清一色红砖,屋顶铺设石墨瓦,饰以许多圣子、天主的石雕,纯洁而安祥。
  她没有信仰问题,她不信神佛,不信基督,不信上帝,不信真主,可是这会儿她累了,只想找个地方坐会儿,安静的坐会儿,不受任何人的打搅,向来以安静祥和著称的教堂应该是最合适不过的地方。
  走进教堂的哥特式尖拱正门,叶炯榆才发现,自己错了,今天的教堂无比热闹,因为有对新人正在这里举行婚礼。
  教堂内部装点了许许多多的马蹄莲,配上白色的丝绸、亚麻布的交相呼应,将纯洁与浪漫烘托得淋漓尽致。教堂四周的彩色玻璃窗在阳光的照耀下,灿烂辉煌的光打在中间的那条红地毯上,它们将引导新人一步步地走向圣坛。
  叶炯榆不是这场婚礼的宾客,当她进入教堂的时候,婚礼尚未开始,却也是预备的阶段,新郎官站在圣坛前,殷殷期盼着自己美丽新娘子的到来。
  她在角落找了个位置坐下,没多久婚礼进行曲的音乐响起,众人皆转头看向教堂的大门,只见新娘子穿着洁白的婚纱,幸福娇羞地挽着父亲的手臂踏上红毯一路走来,走向神圣的圣坛,走向她的新郎。
  好长一段路,新娘的父亲终于将新娘的手交到新郎的手里,站在神父面前,这对新人笑得更甜蜜、幸福了。新人在场的众亲友给他们投以羡慕、祝福的目光,仿佛从这一刻起,他们就已经笃定了白头到老。
  而教堂里唯一的一个外人,叶炯榆实在看不下去,今天,对她来说,所有的幸福都是刺眼的,如一把盐巴,准确地洒在她的伤口上,痛彻心扉。
  神父还未曾将婚礼誓言念完,叶炯榆悄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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