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瓶邪]十年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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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瓶邪]十年病-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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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寻找了五年才找到的唯一一把真品,这种黑金古刀世所罕有,全世界加起来不超过三把,霍老太和张家古楼里的黑金匕首和黑金短刀虽然材质相同,但都与原件有差距。除了闷油瓶丢在雨林里孝敬野鸡脖子那把正品,还有一把被收藏在法国枫丹白露宫,至今没有对外公开。我手头的这把购自北派一位倒斗世家之后,据说是他家镇宅之宝。因百年来家道中落无以为继,迫不得已才拿出来变卖。
  我托了无数人搭了无数关系才找到刀的主人。那老头子精明的很,我去见过他很多次,老家伙死活不肯松口,最后临到五月份的时候给我发了张请帖,新月饭店的拍卖会,公开竞价。这也是为什么当时小花会质疑我在长沙的几处盘口货物的吞吐量骤增,我在新月饭店再次刷新了自己历史,又点了一回天灯,才终于把这把刀收入囊中。
  
闷油瓶的视线从古刀移到我身上,问:“为什么?”
  乍一听到这话我几乎有点受宠若惊。闷油瓶是个从来都不会追问的人。他对自己的目标十分清楚,对别人的事情漠不关心,因此他几乎没有提出过疑问,也不期待任何人的理由。想当年,总是我在不停地问为什么,而他好像知道所有问题的答案(失忆的时候除外)。如今,他终于开始关注一件事的理由,这是否意味着,我已经稍稍将他从神佛一样的高度,拉向地面的世俗的人间?
  “那什么……今天天气不错,所以今天是你的生日,这是生日礼物。”
  
说完这句话我自己都觉得蠢得无药可救,还没出去的王盟直接傻在当场,小花的表情无语中带着悲悯,连闷油瓶都怔了两秒。
  胖子从来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打击我的机会:“我说天真你这是什么逻辑?什么叫‘天气不错所以是你的生日’?你小学语文是数学老师教的吧?”
  “放屁!不是你说的找个阳光明媚的日子直接告诉他生日到了就行吗?”我迅速回击胖子来掩饰自己的尴尬。
  闷油瓶环顾了我们一圈,然后说:“谢谢。”
  
他把这两个字说的很慢,很重,虽然语气还是寡淡的像白开水一样,我却突然感觉眼睛一热,眼泪差点就掉下来。我知道他在很认真地道谢,即使他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激动,我也知道他是认真的。
  当年我们在张家古楼时,从棺材里摸出一把黑金匕首,胖子开玩笑说随便找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当生日礼物送给小哥算了。我那时还在想有没有聋哑人日,把那天当成他生日比较合适。玩笑话说过就忘记了,送给他一件生日礼物这个念头却无声而长久地占据了我脑海的一角。
  谁能想到一转眼,就过了十年。
  我想在还来得及的时候送给他一件生日礼物,这样以后即使他失忆了,他还有一件能够证明他与这个世界有过联系的物件。
  张家人都是长寿体质,未来他还有很多很多年,而我,注定不能一直与他并行。
  
我端起酒杯又闷了一口酒,有点微醺地笑着对闷油瓶说:“小哥,从今以后,你可以想去哪就去哪了,再也没有人能阻拦你了……”
  胖子凑上来在我眼前晃晃:“我靠,你喝高了吧,谁能拦的住小哥啊?”
  对啊,谁能拦的住他?
  一定不是我。从前我说服不了他,而今后,我也不再有机会挽留他。





第6章 第五节
  【五】
  一顿饭从中午吃到傍晚,胖子还意犹未尽地嚷嚷着再来一瓶,我们几个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拖进铺子里安顿好了,胖子的呼噜打得震天响,我看了一眼闷油瓶:“小哥,你晚上先住我家?”
  闷油瓶不吭声,点了点头。
  小花回宾馆,我和闷油瓶打车回家。一路上谁都没说话,气氛有些莫名的尴尬,没了胖子这个惯性自娱自乐没话找话的活宝,坐在闷油瓶旁边就像是面对着一台超大功率的制冷机。
  一直进了家门换了鞋子才稍稍找回了一点应有的放松和熟稔,在闷油瓶跟前我总是无意识的紧绷神经,这种过度的敏感其实完全没必要,但我真的很难控制自己不紧张。
  小时候我老爹曾立志要把我培养成一个有文化有涵养的知识青年,而他的尝试以我十五岁那年交给他的一张37分的语文卷子而告终。他所教的大半古诗我已经忘的一干二净,但有一句诗却印象尤为深刻——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越是靠近,越害怕我所见的一切皆是虚妄。
  
  闷油瓶洗完澡走出来时我正蜷在沙发上空洞地盯着荧屏发呆,他穿着我的衬衣,头发垂下来遮住大半凌厉的眉眼,看起来就像是清纯(!)的少年,反观我自己,快奔四十的老男人,一穷二白孜然一身,想想就觉得老天爷真他娘的不公平。
  他擦完头发坐在我身边,微偏着头问我:“黑瞎子和那个人……怎么回事?”
  我反应了两三秒才明白过来他口中的“那个人”是谁,敏锐如闷油瓶,怎么可能察觉不到中午饭桌上的异样?只是我没想到他会这样开门见山地问出来。对于人事,他一向漠不关心,甚至选择性无视,我甚至不知道他是否会在意人与人之间的某种联系,毕竟他自己就是一个完全独立于人类社会之外的人。
  这段过去,要如何言说?
  两年前,与汪家的最后一战,是在墨脱。我与小花和黑瞎子一路,进入了雪山环抱的湖底的古墓。
  本以为那是藏民的某位长老的寝陵,却意外发现棺椁之下还有另一重机关,这位长老不过是个守门人。
  真正的主墓,是座活死人墓,墓中安葬的据说是罗刹母,也就是藏民的始祖。简直就是为了跟东北的云顶天宫遥相呼应,我心内暗道该不会这里也有道青铜门,罗刹母闲着没事就穿过青铜门到长白山去找万奴王打麻将?
  之后种种探险过程我几乎不敢再回忆,无比凶险艰难,很多次差不多就是靠纯粹的运气才活下来,等到我们马上就要逃出这座古墓时,最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地震了。
  墓顶破裂,大量的水混着积雪和浮冰涌进来,水位上涨很快,整个墓室全部坍塌。小花当时伤势很重,已是半昏迷的状态,黑瞎子拼命抓住他不让他被水流冲走,我们躲避着碎石和水流向裂缝开口处移动,急速流动的水形成了强劲的漩涡,黑瞎子已经撑到了极限,用最后一点气力将小花推向我,然后彻底被深黑的漩涡淹没。
  我没时间悲哀或者震惊,唯一的念头就是逃出去。我甚至没有再仔细地看一眼身后宛如好莱坞大片般的全盘崩溃场景,只是奋力地、机械地一下一下划着水,直到冲出水面的一刹那。
  黑瞎子被卷走的那一瞬,成了我对古墓的最后的梦魇。
  
  我甚至还在天真的想,他是否藉由漩涡,穿越到了世界的某一个角落,只是我们不知道?而理智告诉我,在那种情况下,绝无生还的可能。
  而小花一直昏迷,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醒过来,也可能永远都醒不过来。
  汪家的头目全部被困死在了古墓里,残余的势力由黎簇他们去收拾。
  我守在小花的病床前,怀疑自己是不是疯了。
  为了扳倒汪家,我投入了整整十年的时间,我搭上了黑瞎子的命,很可能还有小花的命。我变得残忍、冷酷、心如铁石。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陷入了自身的困境,就像基督教的异端裁判所,以正义的名义做着完全背道而驰的事情。
  说到底,不过都是因为我的一己之私罢了。我爷爷说过,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而我作为他的孙子,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这句话的准确性。
  正当我万念俱灰万分悔恨甚至恨不能一死以谢天下的时候,放在床边柜子上的小花的手机闪烁了一下。
  本来他的个人隐私我不会去窥探,但屏幕亮起的一瞬我看见了一个几乎让我怀疑自己眼瞎了的名字——
  发信人:黑瞎子。
  惊愕控制了我的全部思维,脑海中闪过无数种可能,那其中甚至包含着百分之一的,他还活着的侥幸奢望。
  我哆嗦着伸出手去拿过手机,一个不稳差点把它给扔地上。指尖触上比我体温还温暖的荧屏,小心翼翼地点开,没有别的字眼,只有一段录音。
  “如果你能听到这段录音,那么我一定已经比你们早走一步了。我知道自己会突然死去,但不知道准确日期,所以我只能用这种方式给你留下遗言。”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十一年前,当时你跟在霍老太太身后,一路都在玩手机。第二次见面是在二爷家的堂会上,你扮了一出《霸王别姬》,抢尽了在场所有女人的风头……”
  “眼镜铺子就当做遗产留给你,不要跟吴邪那个混蛋一样傻事做尽,安安稳稳地当你的二世祖多好。”
  “上坟的时候记得给我带青椒肉丝炒饭。”
  “那段《霸王别姬》我用手机录下来了,闲着没事的时候就会拿出来听一听。”
  “如果真要说我这辈子有什么遗憾,或许就是不能亲眼看一看你。”
  “谢雨臣,小花,花儿爷,我喜欢你。”
  
  我死死地咬着拳头不让自己吼出来,巨大的酸楚比长白山的雪崩更猝不及防无法抵抗,由心底而生的悲痛疼得我恨不能去死。在我遇见黎簇之前,我亲手在自己手臂刻下十七条伤痕,我曾以为那种近乎绝望的等待是我人生中最难以忍受的痛苦,而现在我知道,在心上刻下伤痕,哪怕只有一道,也会让人痛不欲生。
  我把手机放在昏迷不醒的小花的床头边,按下了循环播放。
  不知道放了多久,久到手机电量几乎耗尽,荧屏微弱的闪烁了一下后自动关机。黑瞎子的有点吊儿郎当漫不经心的声音突兀地停顿了,病房里一片死寂。
  小花依然没有醒。
  我起身取过了充电器,充上电继续循环播放。我已经感觉到了小花的逃避,他不想醒过来,就躺在那里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假装什么都没发生,假装我们所经历的一切都不过是一场梦,或许会比较幸福。
  冷静得残酷,但我不能放任他这样。黑瞎子拼了命救回来的,不应该只是个活死人。
  录音一遍一遍地重复着,终于检测仪响起来,他眼睫毛动了动,一滴眼泪顺着眼角滑下来,迅速没入鬓角。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泪,也是最后一次,好像他一生的泪,就只有那么一滴。
  
  小花身体渐渐恢复后我陪着他去了一趟眼镜铺子,小花从秀秀那儿拿到了钥匙。屋子里落满了灰尘,我在门口停顿了一下,他却毫不迟疑地信步走进去,走过插满一排排老式唱片和CD的明代书架,手指游走到一处突然停顿,抽出了一张没有封面的光碟。
  小花打开了CD 机把唱片放进去,矮身坐在旁边的摇椅上,闭上了眼睛。
  从CD中缓缓流淌出柔美的唱腔,背景有些嘈杂,但歌声还是清晰可闻。小花不说话,只是闭着眼睛听着,听完一遍伸手按掉,说:“场下太吵了,唱腔也不够火候,我唱给你听吧。”
  我默默地退出去掩上门。细细的歌声自门内传来。先是哼唱的一段过门,然后是念白。
  “啊,大王睡稳帐中,我不免到帐外闲步一回。”
  “看大王在帐中和衣睡稳,我这里出帐外且散愁情。轻移步走向前荒郊站定,猛抬头见碧落月色清明。”
  “云敛清空,冰轮乍涌,好一派清秋光景……”
  “劝君王饮酒听虞歌,解君愁舞婆娑。赢秦无道把江山破,英雄四路起干戈。自古常言不欺我,成败兴亡一刹那,宽心饮酒宝帐坐,且听军情报如何。”
  “汉兵已略地,四面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我蹲坐在石阶上拼命地抽烟,眼泪在袅袅腾腾的云雾中落下来。我不怎么懂戏,却听出了刻骨的温柔悲凉。
  这世界上少了一个人,原来会那么寂寞。
  
  我尽量冷静地向闷油瓶讲述了事情的大概经过,不出我所料,他果然一点都没有动容,不禁心里自嘲:果然这家伙对苦情戏完全免疫啊。
  从沙发里爬起来,我掩饰地摆了摆手:“不说了不说了,小哥你也累了一天了,快去睡吧……”
  他默不作声地站起来,又默默地看了我一眼,我突然觉得他看起来有点不情不愿小委屈的样子。我在心中默念了一百遍“错觉,绝对是错觉”,摆出一个自认为天真无邪的微笑:“呃……晚安。”
  落荒而逃似的回到房间,今天喝了酒,所以入睡很快,说实话快的诡异。当然如果我知道自己是晕过去而不是睡过去的话,我绝对不会那么快就把闷油瓶踢回去睡觉。
  

作者有话要说:
这段时间太忙了,更个3000+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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