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那么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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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那么骄傲-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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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林煜堂是不速之客;他的突然出现,让整个舞蹈房陷入一种怪异的气氛里。前一秒的吵闹;后一秒的寂静。

看着门口的林煜堂,猴子和壮汉善良又敏感的神经再次被触动;他们居然残忍地把老三一个人留在宿舍里;不跟他打招呼就算了;还要他过来找他们,想必强颜欢笑的老三一定是想通过请客讨好他们;怎么办;好自责!

林煜堂没有立马走进来,只是靠在门侧等着,倒有一股浑然天成的矜持,架在鼻梁上的镜片透着淡淡的光;里面是一双比女孩还要秀气的眼睛。

何之洲是第一个开口说话,口吻十分自然磊落:“上哪儿吃?”

“你们决定吧。”林煜堂一步步走过来,最后来到沈熹跟前,看了她一眼,“想吃什么?”

沈熹抬眸,小声开口:“小龙虾可以吗?”

林煜堂看向猴子和壮汉,包括何之洲,用眼神询问他们的意见。

猴子和壮汉很明白自己只是陪吃角色,立马配合地点点头:“没问题,我们都爱小龙虾!”

沈熹有几天没有看到林煜堂了,那次她说不想嫁给他之后,她和他就没有见过面。之后林煜堂不找她,她也不知道怎么开口跟他说话,他和她之间已经没有以前那种随心所欲了。

林煜堂何尝不明白沈熹的心思,所以才有晚上这一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如果他再不来找沈熹,他和她只会渐行渐远,她是他的青梅竹马,他性情再薄凉,也不想沈熹彻底走出自己的生命里,最终成为她成长岁月里某个符号。

S大东门出来,走两站的路旁,有一家特别好的夜宵摊,那里的小龙虾尤其一绝,现杀现烧。晚上8点出来,这个时候出来吃宵夜的,大多是社会人士。当然也有几桌是大学里的学生。

其中一桌的人,何之洲和林煜堂与他们都认识,路过的时候还打了招呼。他们中间有一个人,长得特成熟的,沈熹以为是老师,何之洲告诉她,他是一位在读的博士生,论文连续三年都没有过,现在孩子都会打酱油了。

人声沸鼎,划拳的划拳,吹牛的吹牛,大号的落地风扇呼呼地吹着,热闹又清凉。

富二代猴子是这里的熟客,沈熹知道这家摊子就是猴子介绍的。上个月,她用何之洲的身份在这里总计打包了二十斤小龙虾,所以何之洲一出现这里,老板就跟他打招呼,笑容热情:“洲洲,好久不见呀!”

洲洲……

何之洲一时无语,看了眼身边的沈熹,对老板点点头,加了一句:“老板,等会便宜点。”

老板:“那是当然!”

沈熹看何之洲假装和老板很熟的样子,心里就好笑。她坐下来大手一挥:“堂堂小土豪请客,老板,我们要5瓶啤酒,6斤小龙虾。”

“不,10瓶啤酒!”壮汉把啤酒数翻了一倍,然后找了一张最干净的桌子坐下来。

沈熹第二个坐下来,与壮汉隔着两个位子。然后林煜堂过来了,他没有在沈熹身边坐下,而是坐在壮汉身边,与她恰好隔着一个空位,好像特意留给何之洲一样。何之洲看了眼那个空位,也没有坐下来,不动声色地走到沈熹另一边坐下来。

沈熹看看自己左边的空位,眨眨眼睛。幸好猴子机灵地插了她和林煜堂的中间,避免即将出现的尴尬。

猴子转头看壮汉:“两打啤酒,你喝得光么,提前说好了,如果喝不完,全部你解决。”

壮汉笑笑:“大家不醉不归嘛!”

何之洲拒绝壮汉的提议:“不行,沈熹还要回宿舍。”

壮汉有点遗憾。既然出来了,他就不想回去了。而且好久没有通宵唱歌了,他再次建议吃完宵夜后通宵唱歌去。

猴子有点心动,现在他们是大三最后一个学期,S大男宿舍管理不是特别严格。晚归或者不回去,打个电话给宿管阿姨说一声就行。

只是沈熹……

所以壮汉的建议只能听听而已。

结果倒是林煜堂问沈熹:“晚上可以不回宿舍吗?”

沈熹望了眼林煜堂,她看林煜堂认真的样子,点点头,其实不回宿舍也没关系,她只要给豆豆发个短信而已。

林煜堂抿了下唇:“那晚上接着唱歌吧。”

沈熹不好驳林煜堂面子,立马笑起来,语气轻快:“行啊!”

何之洲把视线落在远方,从头到尾一句话也没有。

龙虾还没有上来,沈熹已经闻到了香味,中间她频频回头看老板炒龙虾的高大身影,眼巴巴的模样。何之洲不忍直视,伸手将她脑袋扳过来。

沈熹只好双手抵在餐桌上,托着下巴干等着。啤酒上来了,她转过头看林煜堂,开口询问:“堂堂,你怎么突然要请客啊?”

林煜堂开了两瓶酒:“没什么,就是之前借出去的钱拿回来了。”

沈熹脑子愣了愣,明白林煜堂说的是什么钱。她有点不好接口,林煜堂主动交代起来;“上个学期凌潮汐爸爸出车祸,肇事者跑了,我借了她一部分钱急用,现在保险那边报销回来了。”

“原来这样子。”猴子拍拍林煜堂的肩膀,“理解理解啊。”

沈熹低下头:“那现在呢,她爸爸没事么?”

林煜堂看着她,眼神淡淡的:“不是很清楚。”

沈熹挤了挤嘴角,然后伸手抓了抓小腿,露天吃宵夜,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蚊子多。她挠小腿时,何之洲突然站起来,向老板那边走去。很快,何之洲回来,手里多了两盘蚊香。

沈熹感动了,眼睛眨巴眨巴。

何之洲从裤袋里掏出一个金属打火机,将两盘蚊香分别点燃,一盘就放在沈熹椅子旁,另一盘放在中间的地方。

男朋友如此贴心,沈熹捂着微烫的脸,安安静静地坐在何之洲身边,立马化身小女人了。以前她从表姐说过一句话,女人在不同男人面前扮演不同的角色。在小男人面前会不知觉扮演女强人,在有些男人面前,只要做一只卖乖的小猫就可以了。

现在,她觉得自己在何之洲面前,只要做一只小猫就可以了,喵喵喵……

龙虾上来了,除了龙虾还有好几个开胃的小菜,有吃有喝,谈天说地。因为猴子他们都临近人生最重要的转折口,话题扯到了明年的安排上。

每个人安排不一样,但是唯一的共同点,各奔前程。

猴子和壮汉都是能喝的,酒盖一个个落地。沈熹给他们开酒,她每开一个酒瓶就看一眼酒盖,可恨的是,全都是谢谢惠顾。

第六瓶啤酒,她再次翻开酒盖子,在壮士期盼的眼神里,满脸笑容:“哇塞,居然是再来一瓶!”

“什么!”壮汉立马伸出手:“快给我,快给我!”

“算了,咱们不稀罕!”沈熹说,然后将酒盖一抛。

卧槽!太作了!壮汉视线跟着酒盖从空中落到地上,他离开座位跑出去,心疼地将瓶盖捡回来,然后对着露天灯看了看瓶盖里的小字——谢谢惠顾。

整人成功的沈熹跟猴子击掌:“猴子,我帮你报仇了!”

猴子立马举杯敬了她一杯,沈熹端起酒就要喝,酒杯还没有碰到嘴,就被何之洲拦下来:“有没有没有分寸了?”

沈熹撅嘴。

猴子当然不会勉强,坐下来推推旁边人的手肘:“你看,护成这样子。”

林煜堂:“呵呵,当然要护着。”

怎么是林煜堂?猴子摸了下头,他推错人了,他本要推壮汉的。

林煜堂只是笑,突然他手机响了,他站起来接听电话,他立在一盏路灯下打电话,嘴角带着笑容,眼角有着令人心动的细致温柔。

林煜堂打了五分钟电话回来,沈熹一边吃着小龙虾一边对他说:“你再不回来,我们都吃光了,瞧,你碗里那一只,还是我给你抢来的。”

林煜堂低头,他跟前的白色碗里果然有一只红通通的小龙虾。他笑着开口:“没关系,等会再叫几斤。”

“都吃好了,不用叫了吧。”最能吃的壮汉也摆起胖嘟嘟的手。

林煜堂将白色手机放在桌上:“不是,等会我还有个朋友过来。”

猴子:“啊?什么朋友?”

林煜堂背靠椅背,嘴角挂着笑,最后摊摊手:“一个女孩,我正追着。”

第四十四章

“一个女孩;正追着。”

“真的假的?”猴子问。

林煜堂嘴角又是一勾,玩起了太极:“假的。”

“逗咱们玩呢。”猴子和壮汉双双拍拍林煜堂的肩膀;“蔫坏蔫坏啊!”

沈熹拿纸巾擦擦油腻的手指,将每根手指都擦得油光发亮。林煜堂一句“假的”;她反而觉得更像一回事了。林煜堂从小到大没追过什么女孩;他和女性朋友走得最近的也是高中那一拨,大学他读的是纯正理工科专业,整个班就只有6个女生。林煜堂跟女同学关系好不假,但他几乎没有真正的女性朋友。

她知道的只有凌潮汐一人。

“今晚,真不要回宿舍吗?”她东想西想的时候;何之洲又问了她一遍;声音平稳得不带情绪,好像只是一种简单的提醒。

沈熹看向何之洲;她在何之洲深不见底的眼里看到了一抹凉意。她有点不开心,犯倔地说:“不回了,都跟豆豆打招呼,宿舍也都锁门了。”其实距离宿舍锁门还有半个小时。

“行!”何之洲不再说什么。

他也生气了么?

几分钟后,沈熹用余光偷偷看了眼何之洲:他怎么不跟她说话了,他快跟她说话啊,如果再不理她,她也不要理他了!

另一边,壮汉把林煜堂话里的重点问了出来:“到底谁啊?”

“你们都认识的,叶素影。”林煜堂简单说了一个名字,没有任何介绍。因为除了沈熹,大家都认识她。

原来是叶素影啊!921宿舍基本都知道这个人,不过沈熹就不知道了。猴子这届大一军训,校方特意从大二体育部抽选了优秀学生,专门到部队训练结束回来担任教官,叶素影就是其中一员。当时壮汉在教官名单上看到那么美妙清新的名字,整个人都兴奋了,结果当天就被叶素影罚跑操场10圈,从此再也兴奋不起来。

叶素影身高173,同时是校篮球女队,打得一手好篮球,军训期间,没有不服她的学生,全部被她驯得服服帖帖,之后军训结束,大家见到她都乖乖上前叫一声学姐。

叶素影不是毕业实习了么?对于叶素影会来,猴子和壮汉都很惊讶。

五分钟之后,叶素影过来了。林煜堂重新叫了五斤龙虾,叶素影大大方方地在林煜堂身边的空位坐下来,坐下来就哎呀一声:“你们都吃完了?”

壮汉和猴子连连点头,下一秒又摇摇头,都敬畏得厉害。

沈熹坐在何之洲身边,聚会时候什么最尴尬?就是新来的朋友大家都认识,只有她是不熟悉的那一个,无意间被划了一道界限出来。

叶素影很高,大概有170以上,长发烫成了卷发,脸上化了淡淡的妆,不漂亮,但有一种自信的魅力。

不像她,只是是自恋。沈熹打量了叶素影,叶素影也看向她:“怎么称呼?”

沈熹细声细语:“沈熹,喜字下面四点水的熹,你叫我阿熹就可以了。”

气场问题,从来都是遇弱则强,遇强则弱。沈熹在叶素影面前无形软下来,何之洲就在她自我介绍加了一句:“我女朋友。”

何之洲声音不轻不重,却格外有气势。沈熹终于有下台阶的机会,立马拉上何之洲的手,点了点头。

“原来遇上美人,咱们何神也会动心啊。”叶素影揶揄,口吻不属于讨厌的那种。

何之洲抬了下眼:“缘分来了,躲不开。”

叶素影点赞。

五斤小龙虾又上来了,大家都做好了再次陪吃的准备,不过叶素影倒爽快站起来:“打包到KTV吧,咱们边唱边吃。不然让你们这样陪着,我也不好意思,对吧,煜堂?”

“可以。”林煜堂让老板打包。

——

六个人,出发市中心的彩虹KTV,拦下两辆出租车,沈熹跟着何之洲上车,加一只猴子。壮汉、叶素影和林煜堂一辆,

出租车里,沈熹有点提不起劲来。她知道自己今晚做得不对,但她已经主动下台阶好几次了……她又用余光扫了两眼何之洲,何之洲回视她,陈述某个事实:“你看了我好几次了。”

沈熹气呼呼,又委屈又难过;“好不容易有个男朋友,看看都不行么?”

何之洲一时噎住,他将手放在沈熹肩膀,将她整个人抱在怀里,低下头:“当然可以,是我小气了,对不起……”

沈熹趴在何之洲怀里点着头。

卧槽,还能更肉麻么!坐在前面的猴子心中呕血,打开车窗感受外头的习习凉风,司机小哥感同身受,轻飘飘地对猴子说:“习惯就好,看看我多淡定。”

猴子:“……”

后面跟着的出租车里,壮汉坐在前面,林煜堂和叶素影坐在一起。叶素影是一个能聊的人,一路吐槽自己的实习老板,最后总结一句:“太他妈累了!”

林煜堂听着,中间回了一句:“哪有你说得那么可怕。”

“就是那么可怕!”

前头的壮汉,也是心情复杂地吁了一口气,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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