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一个人也可以非常快乐,可以不用去迁就他关心的话题和问题。她知道文新觉得自己花那么多时间看服装好像很奇怪,而自己是搞艺术的,服装是很重要的,懒得和他说了,一切的一切都太好了,她自由了!
一个人换了不同的造型,每个都是自己,有娇媚的黄色短裙小女孩,有玫瑰红的露背的礼服,做女人实在太有意思了!!
她好像变成了不同类型的各种女孩,哈哈哈。服装的确能够改变一个人,她仔细的琢磨着,品味着,眼影也非常有意思,咖啡色很成熟,金色和自己的性格很配,蓝色眼影夏天看上去很明净,太美丽的妆,自己看着也觉得女人的丰富。
还有这个品牌的服装,是自己喜欢的浓烈型的,品牌形象是牡丹的诠释,牡丹开,倾其所有;牡丹落,惊心动魄;每一次的绽放都是为了生命最完美的呈现。”
她最喜欢的词语就是惊心动魄,喜欢那种轰轰烈烈的美丽,也许和自己的性格有关,太平淡的事情,太温柔的音乐都激发不了自己的兴趣。
最后在换上高跟鞋,很高很高,感觉很好,穿着礼服,好像已经听到了掌声,这裙子很优雅,很配自己的气质。
自己太喜欢太喜欢了,自己要求每一次表演都是用自己的灵性,用自己的全部去拥抱音符,去传递给观众。灵魂又可以自由的呼吸了,很享受一个人时光。
喜欢最完美的呈现给观众全新的每一次,每一次自己演奏都有新鲜感,真的好幸福。现在自己有了新的舞台,相信自己在音乐上的表现让所有人都震惊。
看着自己的桌上放着的那些碟片,中国的,外国的,都是一些顶尖音乐家的碟片,那些音乐,自己的生活就完满了,很足够,她这样想这。
别人看到是自己神采熠熠的一方面,其实自己也有孤独而寂寞,她有真正的懂她的人吗?有真正的对话者吗?她不知道,现在也不想这些,孤独有时候也是一种美丽,不是吗?
在安静中,自己感受自己如花一样慢慢的盛开了,在独孤中自己成就了自己,生命如花,音乐已经进入了生命。
第十章
文新来到了学生会,会开完了,他一个人走到学校后面的小河边。最
近菲菲好像有点不对劲,他陷入了沉思,一直不接自己的电话,到底有什么事情呢?还是到她的学校去看看吧,但是现在有太多的事情在等待自己。
时间过得好快啊,记得当时自己刚认识她后自己的脚步轻盈,好像是天下最幸福的人,现在自己的脚步沉重。
想起了自己和她的第一次见面,当时大学生才艺比赛。自己做完演讲,就是她的舞蹈,蒙古舞太美了,台下掌声一片,那动作美丽有神韵,好像是一只小鸟,又好像是鹰,那样的自由和矫健,舞蹈动作妩媚又刚劲,有一种无法说出的感染力,一瞬间自己好像又回到了草原,她跳得太好了。他看呆了,真的是个蒙古姑娘。
散会后自己主动和她说话,原来她真是蒙古的,她高兴的跳起来,真是个可爱的女孩子,他喜欢她的率真,迷恋她的才艺,他们两个人在异乡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他苦苦追求她,他们在寒冷的冬天。那个冬天真冷,真冷,自己坐了两个小时的公共汽车才到她的学校,就是为了一起吃羊肉火锅,他们有共同的饮食习惯喜欢的东西,所以好像特别合拍。
现在他还记得他们在雨天一起走过的路,那亲切而遥远的雨。仰起脸来,雨中的他们是快乐没有心事的,想一直就那样走下去,当时自己好快乐。
现在她却连手机也不回,什么意思?
菲菲躺在宿舍里,拿出了作曲知识,细心的研读,最近自己又修了作曲专业,而且自己将花大力气,还有一些电子音乐,她也非常有兴趣,一切都很好,人类的智慧是难以想象的,有这样多的学科,就是自己时间不够用。
菲菲为自己想得很远,自己以后年龄大了,还可以当老师也不错,那自己还要读硕士。正想着自己将来的打算,忽然听到罗英叫自己。
菲菲,有人找你。她探头一看,是文新。文新已经在宿舍楼下了,她只有下去了,看到文新,她说 : “你来了。”
“是啊,你为什么关机,不接电话?”
“我们分手吧?”
“为什么?”
“我们不适合,我们好像朋友,但不是爱人,没有激情。”
他愕然,一直以来觉得自己的爱情是顺理成章,两个外地人在这里苦苦奋斗,一直觉得这是最甜蜜也是最幸福的事情。
“难道没有发现我们没有更多的交集吗?我们只是乡情…”
“你,你!”
文新站着,不知道菲菲问什么要这样说,也许自己最近忽略了她。
菲菲看着文新那有纷乱的头发,还有他茫然的眼睛,心里有些不忍。但是自己对这份感情已经倦怠了,因为她感兴趣的他却不是很喜欢,感觉自己一个人真的还尽兴一些。她是学艺术的,需要一份激情,但是他没有。
她是诚实的,自己不能再欺骗自己了。她铁了心肠说:“我觉得好多时候我们在一起好像很平淡,大家都不能走近彼此的内心,难道你不认为吗?你能找到更合适的女孩,我也能找到更加适合我的人。”
“奇怪,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一直以为你是我生命的全部!”
“我不想自欺欺人,我认为我们之间不是爱情。”
“你…”
听到她的话,文新觉得有一种瞠目结舌的感受。他觉得自己好失败,不知道她到底是那根神经有问题。只是自己好难受,最后得到的是她这样的认识,他走了。
他走着,一个人走在街上的景物是那样的陌生,有一种冷漠的感觉,心里充塞着复杂的情绪。菲菲在在他心中占据大的位置。 太让人诧异了,说分手就分手了,人啊人,自己好像太不懂她了。
转了一个弯,那栋熟悉的民族首饰店出现在他眼前了,这家店原来自己和菲菲来逛过,他看到她戴着精巧夸张的首饰,那*的美丽让自己难以忘记,前面还有一家泡芙店,也是菲菲爱去的,他已经知道了她的爱好,她喜欢吃的小东西,现在这一切都结束了,没有任何原因,没有什么大的事情,他走着,脚好累,心更加累。
第十一章
文新终于忙完了学生会工作,几年来和他接触过的所有老师都很喜欢他,因为他的稳重,用心做事。他也很充实,走在校园里,经常可以看到女生崇拜的目光,自己也很开心,要做就做最好的。
放假了,整个校园空落落的,文新拿着行李走在校园里。他的内心有一种无法说出的伤感,将来自己要有新的天空,一定要考研,自己想考到北京去,离开这个城市,他看着灰蒙蒙的天,他要做出成绩让别人看看。一种雄心万丈的感情在内心中激荡,让他暂时忘记那恼人的爱情。
生活是多面的,爱情只是其中的一面,自己可以让其他方面都熠熠发光,但是当想到自己一个人回家的时候,一种悲伤的感觉还是占据了心田。往事好像电影一样在回放,他一直对她好,而现在曾经一起看过湖边的晚霞,一起在水中嬉戏。还记得有一次过敏,他帮她买来药品。
后来大家有了自己的圈子,大家所关注和喜爱的东西也不同,文新痴迷的迷上了考古,喜欢周末到博物馆,可菲菲真的对这不感兴趣。但两个他们还是很要好,有一种温情,有一种熟悉的相互信任。他一直在很努力的进取,好不容易争取到学生会主席的位置,也是为了自己配得上她,可是,事情却变成了这样。 现在文新还是很诧异,他不相信这是事实。但是菲菲的眼睛是那样的冷漠告诉了这是真的,现在这样的直接,忽然伤了他的心。
他难受的来到餐馆,一个人喝酒喝醉了,自己好像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他不能说什么,一种痛苦直接进入了自己的灵魂。
第二天,他挣扎着起来,就是没有力气,同宿舍的友冰帮他买了车票。友冰还是很够意思的哥们。
他独自坐在宿舍的床,一阵阵凉风袭来,怎么会这样呢?自己已经敞开了心扉,但是得到是这样的苦果 。打开抽屉还有自己的影集,翻开来是菲菲的照片,还有自己到云台山上的照片,那山是那样的磅礴,本来决定以后一起带她去玩。那湍急的河流,那山洞那样大的气场,那样的景观已经完全的震慑住了自己,那样奇特的地貌,那样广阔的山的脊背,好像是壮阔的史诗,让人回味无穷。
友冰给了他票,黄昏时走在街道忽然觉得一切都那样的陌生,明天将要回去了,看着逐渐沉寂空落,原来他此时是最忙碌的,要帮助菲菲打理,现在不需要了,不需要了。
第三天早上他一个人来到了站台,看着城市,有一种无法说出的忧伤离开了这个让自己伤心的城市。
火车终于开到了大草原,心情也由低落变得高亢起来,少年时光曾经幻想自己也是一个骑士,骑着马,就这样在草原上飞奔感受夕阳,他忽然看到手机上有舅舅的信息:回来了吗,上次你去文化馆实习很好,你早点回来。
看着舅舅的信,自己想到了去年寒假,自己 上学期自己到文化馆去实习,帮助他们整理了一些资料和研究,蒙元时期的印信、牌符、文书、题记、货币和匾额的图文资料。又陷入了历史的沉思中。
到了熟悉的家里,看到母亲和父亲惊喜的目光,文新松了一口气,自己好想念家人,就这样温馨的吃饭,对自己来说就是最好的营养一样。
住在家里,文新美美的睡上一大觉。
终于妈妈又问道敏感话题上了:“文新啊,这一回你好像是有点心事,是不是和菲菲有不开心啊?”
“是的。”
“文新啊,妈妈说句直话吧,你和菲菲的性格有很大的差距,你从小就不爱说话,性格内向,那菲菲啊,是外向性的人,她我早就感觉到和你性格上有问题的,你说呢?”
文新没有说什么。
“再说了,她搞的是艺术,你对这个也不感兴趣,妈妈说句你不爱听的,是你的总是你的,不是你的不要强扭。”
文新站着,忽然觉得妈妈是懂自己的,自己要珍惜自己。
他爽朗的笑了:“妈妈,我学习还忙不过来了,怎么会为这事情分心了。”
妈妈在放内蒙古长调,无字歌,那声音是最美的,如同自己到了天堂,听着母亲的低声哼唱,知道母亲很高兴,很喜悦,是自己回家了。
音乐包围住自己,给一切都带上一种浪漫的情调,母亲是真的高兴啊,她盼望的儿子终于回来了,又高了,她好久没有这样的高兴了。她现在的眼睛散发出动人的光芒,哼着动人的小调,给儿子做最美味的食物,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给自己的无穷的大大小小的快乐,让自己幸福,她不需要回报。
小时候妈妈一直将最好的东西给自己吃。文新知道妈妈是最爱自己的,妈妈的话让自己的头脑清晰了许多。
吃完饭,自己想出去走走。
走进草原,无边辽阔。想到一个少年男孩曾有的梦,风吹着他的头发,闭上眼睛,感受到金黄的阳光的抚摸,每一片树叶,每一声吆喝声,都是如此亲切,生命是如此开阔巨大,自己拥有全家人的爱,自己长大了,。
他一个人看着落日,感受着人生的起伏跌宕,时间一分一分过去了,他不想找朋友玩。
他在日暮时分看着日落,在品尝自己的孤独、苦涩、…也感受到大自然无与伦比的博大和壮阔。
他要到北京去读研究生,感受更加新的生活,这个想法在心中激荡,他要有自己的全新的生活,他和落日对话,感受他的雄心万丈,感受他成长的力量。这个想法逐渐清晰起来。
吃晚饭了,舅舅、舅妈也来了,还特别带了一个考全羊,文新又成了大家话题的中心。
舅舅看着文新说:“文新,舅真高兴大学学生会干部,那你到我们文化馆实习,馆长总向我问起你。你毕业后,如果那边没有合适的工作,就回来。”
母亲笑容满面,这孩子从小就很懂事能干,现在越来越好了,自己好欣慰。
看着香喷喷的羊肉,看到舅舅欣赏的眼光,他感到自己做的事还是得到别人的认可,在他的体内好像有一种能量迸射出来。通过学生会工作,他已经变得干练成熟,这让自己内心充实和欣慰。
是的,自己已经能够独当一面了,他非常喜欢博物馆那种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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