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女怕缠郎(董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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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女怕缠郎(董妮)-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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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爱恋之前

「哇——」比玻璃刮过黑板更加尖锐的声音,让少年睡得正精彩的午觉瞬间夭折。

「怎么回事?」早知道女孩子都很喜欢大惊小怪,但像这样惊天地泣鬼神的呼喊,少年还是头一次听闻。

迫不及待跳下床铺,冲出大门,入眼所见的是他老爸,正被一个小小女娃弄得手足无措。

「爸……咦?你不是附近的……」这小女孩他见过,挺可爱的,但就是性子古怪,三天两头就听见她对著男人高声尖叫。

「哇哇哇……」小女孩放声大哭。

「老爸。」少年狐疑地瞄向一旁发窘的父亲。「你干了什么?」

「我什么也没做啊!」

「那她为什么叫?」

「谁知道?天气这么热,我看见她一个人在路上走,心想大家都是邻居,好心问她要不要搭便车,她就……」男人很冤呐!

少年叹了口气。「老爸,她是隔壁那个有名的、见到男人就哭的女孩啊!」

男人很无奈。「我也知道,不过以前……我是说今天以前,她每回见到我,都会很有礼貌地喊声『伯伯好』,怎么知道这会儿……」

少年边摇头,踱著迟疑的脚步来到哭泣的女孩身旁。「小妹妹……」

「对下起。」她竟然先开口。「不是伯伯不好,是我不好,呜呜呜……」

少年一头雾水。「老爸……」

「妹妹,我真的没恶意,你这样哭……你别哭嘛,我是……」男人搔著渐秃的头,表情显得很伤脑筋。

「我知道。」女孩继续哭。「伯伯是想载我,我懂……可是害怕……」

「啊?」少年呆了。

「伯伯力气大、伯伯有胡子、伯伯手好粗、伯伯……呜,怕怕……」

少年听得更闷了。男人哪个力气不大?哪个不长胡子?哪个手不粗——


少年开始观察起女孩。好端端地,怎会怕男人怕成这副德行呢?他有些好奇,於是每日抽空观察她。

时间久了,他发现她其实很可爱,也有礼貌,逢人必打招呼,不过男性须和她保持距离三十公分以上,否则她会吓得哇哇叫。

奇怪的女孩,她究竟是遭遇过什么不人道的对待,才养成这种害怕男人的性子?

他四处询问,後来才听说,她的男人运爆差,在家里被弟弟欺负、在学校被男同学戏弄,连走在路上,都会碰上不知名的叔叔掐她脸颊。

另外,再补充一点,据闻,欺负她的臭男生名单里,他的大名列在第一位。

不过他却一点印象都没有。无缘无故地,他干么去欺负一个这么可爱的女孩?八成是哪里搞错了!

可不论原因为何,她害怕男人的接近,这总是事实。

後来他想了很久,总觉得她搞错了,那些故意来招惹她的男人或男孩,八成不是想要欺负她。

他们那么做的真正原因是,没见过如此可爱的小女孩,所以心痒而玩上一玩。

不过小女孩哪懂得男人复杂的心思,遂统归出一个答案,凡是男人都会欺负她。

她的心情他是可以体会啦,可是……搞清楚一点好不好,他们都已经见过三次面了,他连她一根头发都没碰到,她凭什么还把他归类於恶男之中?

这三十公分的界限让他恨得牙痒痒,发誓非突破不可。

「哇!」蓦地,熟悉的尖叫声在身後一公尺处响起。

「发生什么事了?」

少年像被触动开关的机械人,瞬间反应,冲到事发现场,发现几个小男孩围住女孩,强迫要请她吃冰。

有没有搞错,这年头连国小生都懂得泡马子了,还是用强制手段?简直混帐!

二话不说,他开始动起「拳头」教导那些小鬼头什么叫做正确的绅士风度。

小鬼头们非常受教地离开了,并奉送一串眼泪鼻涕当谢礼。

他当然不屑收,但小美女英雄式的感激他就很喜欢了。

孰料——

「哥哥好可怕!」她用眼泪欢迎他。

少年又呆了。



历经不下十次的失败,少年终於体认到一件事,女孩不喜欢勇敢的王子。

她讨厌太重的体味、纠结的肌肉、动手动脚……男人差不多会有的习性,她见到了都反应剧烈。

混帐,难不成要他变性成女生才准接近她?

世界上怎么有这样奇怪的女生,他有些受不了了。

才十几岁的少年,正是活动量大,天天在大太阳底下打球、戏耍的年纪,要他在短时间内变成一名文质彬彬的完美绅士,怎么可能做得到?

反正也只是个邻家小女孩,她不喜欢他靠太近,了不起他就离她远一点喽,而且……

「哇!」才想到一半,女孩的尖叫声突然响起。

下意识地反应,少年拔腿冲向她。「怎么了?」距离不多不少,三十公分。

「小白……」女孩捣著唇抽噎。

少年看向她手指方向,一只小母狗正被一只大公狗压在背上,做爱做的事。

要他说,春天到了,正是动物发情的时候,这也没什么了不起,生物本能嘛!

偏女孩泪眼汪汪。「哥哥救小白……」一公分、两公分……她居然慢慢在接近他耶!

少年突然觉得心跳如擂鼓。

「哥哥,小白好可怜,你听,小白叫得好惨,你救救它吧!」

会吗?他倒觉得小母狗很享受耶!

「哥哥……」不过小女孩难得愿意主动亲近他。

「你先把这条绳子绑在身上。」他递给她一条童军绳。

她愣了下。

「快点,你不是要救小白吗?」他一边说,一边示范绑法给她看。

大概是少年最近出现的次数太频繁,女孩虽仍畏惧著他,却已经没那么害怕,因此如他所愿地接过童军绳,照他的方法在胸前绑了个活结。

「哥哥,这要做什么?」

「待会儿你就知道了。」他左看右看,确定她绑得没错。当然,适当的距离还是维持著。

「哥哥……」她又扁嘴了。「小白叫得更惨了。」

「我知道、我知道。」他一定会被天打雷劈,罪名是,妨碍狗恩爱。唉!英雄不好当呐!

「哥哥——」

「我来了。」少年叫著,抡起书包冲过去,抢过小母狗。「大笨狗,走开。」

赶开公狗的同时,他往回冲,迅速地拎起她胸前的活结,一起逃命。

身後,不停狂吠的公狗正追著他们。

怀里,小母狗一口利牙正深深陷进他的手臂里。他完全可以体谅小母狗的心情,毕竟,快乐到一半被打断,谁都会不爽。

另外,他也做好了心理准备,忍受她的尖叫,毕竟,他们之间的距离已经缩短到连三公分都不到,她此时不叫,又待何时?

不过他已经尽力不碰到她了,希望她能理解。

「哥哥。」她开口。

他全身寒毛一竖,努力作好心理建设。「你爱叫就叫吧,不过声音要小一点。」他的耳朵是无辜的。

但出乎意料的,她接下来的话却是——「你跑得好快喔!」她一双眼睛闪闪发亮,望著他的眼神崇拜又敬佩。

「你……不怕吗?我们距离这么接近?」他惊道。

「哥哥不是担心我会害伯,所以要我绑根绳子,拎著我走?」毫无预警地,地笑了。「谢谢哥哥。」轻拉了下他的衣袖,这时候,两人间所有的「距离」都消失了。

他觉得有无数的青鸟在心底盘旋,好幸福。

难怪那些男生拚了命要引起她的注意,她不是特别漂亮的那种女生,但却好可爱、好可爱,尤其是唇边挂著一抹浅笑时,简直可以媲美冬天的太阳,暖洋洋地直教冰霜融化。

啊!被她当成英雄膜拜的感觉真好,他快醉了。

从这一刻起,少年明白了「喜欢」是什么感觉。

他还会更喜欢她吗?他不知道,但他想一直看著她,一直、一直……

 第一章

沈涵晴有很多绰号,如贞节烈女、桃花绝缘体、古董老处女等等。

不管字面如何改变,它们代表的都只是一个结果——沈涵晴活到现在二十七岁,从来没交过任何一个男朋友。

她的男人运可谓先天不良、后天失调。

出生第十五日,邻居一个小哥哥看她可爱,大嘴一张,就将她整张小脸吻进嘴里。当场,她差点断气,铸下了今生与男人结下的第一个过节。

周岁那天,父母带她上相馆拍照,老师傅抱她坐在椅子上,谁知道离去前却不小心勾到椅脚,让她登时摔得四脚朝天。

两岁起,她有了弟弟,还是一年添一个,足足添了五个,直到母亲再也受不了,硬逼父亲去结扎为止。而那些小鬼最大的兴趣就是,抢她的玩具、撕她的故事书、扯她的头发。

六岁上小学,她真的很高兴,一天内终于有几个小时可以远离那些恶魔弟弟了。哪知道,同桌的男生更可怕,拉她、推她就算了,还会咬她,血淋淋的齿痕印在手上,她当场大哭,差点把教室的屋顶给掀了。

上了国中,她头一回穿内衣,一个调皮的男孩子突然跑过她身后,随手拉起内衣肩带,再啪一声弹回她背上。她羞愧得直想撞墙,从此认定男生是她命定的克星,她最好能避多远是多远。

高中毕业那天,她和一群死党为了庆祝小女孩终于长大,在其中一人的家里开了场睡衣派对,并且租了一卷A片开洋荤。

片中的男主角胸膛、手上、脚上都长满了黑色的毛发,还有肥肥的大肚腩,当看到他唰地一声撕开女主角的衣服,压上去时;她当场发誓,这一生都不让男人碰她一根头发。因为,实在是太可怕了。

大学,她特意选了女校就读,此后四年,她过得快乐似神仙,只因男生离她好远、好远。

然而毕业后考上高普考,获得人人欣羡的铁饭碗后,她却悲惨地发现,实在避不开男人。她很干脆地放弃高薪,到美容院打工,三年后考到执照,正式升格为美容师。

她坚持,自己的生命里只要有女人、不要男人。

唯一的例外只有席冬。

席冬是谁?

席冬就是当年,一嘴将沈涵晴给「亲」得要晕过去的男孩。

照理说,以沈涵晴畏惧男人的程度,加上席冬又有欺负她的「前科」,这两人该是早结下不共戴天之仇,永远没有交集点才是。

偏偏,席冬却是沈涵晴除了父亲、弟弟外,唯一愿意去接近的男人。

「小晴,我是冬哥,你要的数字相机和打印机我帮你买来了;我现在在你家楼下,麻烦你开个门。」对讲机传来一道温和有礼的斯文男声。

沈涵晴绽放笑容。「我来了。」脚步慌张地冲下楼、迫不及待打开门。「冬哥,谢谢你。」

「哪里?」虽然是个大热天,席冬手里又抱着大包小包,不过他依然没有什么汗臭味,清新一如初春的嫩芽。

沈涵晴楞了一下,心底仿佛瞬间晃过一抹什么东西,又随即消失。

「发什么呆?」席冬笑着以手中的纸箱轻顶了下她的肩。

她立刻清醒。「大概是昨晚没睡好吧!」说着,不好意思地请他进门。

「身体不舒服吗?还是工作太累了?」他关心地询问。

两人边谈、边穿过走廊。

「阿冬,又来给小晴修理计算机啊?」途经一○二号房,一颗美丽的小脑袋探出房门,是沈涵晴的同事,俏美。

这栋五层楼公寓共有二十间房,被妍美容工作坊买下,成为旗下所有美容师的宿舍所在。

因为住客全是女性,为求安全,住户公约里有一条明文规定禁止男子入内。然而,席冬不在此限。

「吵什么……」美艳的中年妇人听闻骚动,步出一○一号房,一见席冬,眼儿都笑眯了。「原来是阿冬啊!难怪俏美叫这么大声。」

「心姊好。」席冬对她点头打招呼。「我买了水龙头,一会儿帮你修浴室的漏水。」

「哇,那真是太感谢了。」心姊是工作坊的老板,年方三十八,未婚。

「那我呢?我厨房的灯已经坏了两天啦!」俏美不甘示弱地插嘴。她人如其名,又俏又美,今年三十,同样红鸾未动。

也不知是巧合还是命运,这栋公寓里每一个女人的外表、气质都不俗,独独男人运特差;年纪最小的二十二、最大的三十八,全都没有男友、更遑论结婚了。

不过一屋子女人总有些粗重活儿,比如马桶不通、水塔漏水、电线短路等,得麻烦专门人士来做。

在沈涵晴未搬进来、席冬没出现前,她们都是打电话、付高薪、再奉上一串娇言嗔语请师傅上门。

但偶尔遇到星期假日或工程太小,师傅还会刁难要求加薪,更甚者,请她们另寻高明。

一屋子女人的生活是既自在、也麻烦;直到席冬出现,这才解决了一切问题。

席冬巧手天成,小到接电表、修计算机,大到装冷气、做水泥,几乎无所不能。

更难得的是,他性格温和、斯文有礼,很快便掳获众多女子芳心,成为唯一能在这处美人窝通行无阻的男人。

「我当然不会忘记俏美厨房的灯泡喽!」他扬唇,姿态优雅。「不过得一个一个来,麻烦小晴做我的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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