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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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l-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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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ul
  作者:暗夜行路

第一章 

程世和赵可颂认识是在几年前的夏天,那时程世跟人鼓捣了一笔走私车的买卖,小小赚了一笔。赵可颂那时住在一个南方的城市,在那里卖电脑和电脑配件,赵可颂长的其貌不扬,也不善打扮,挺不像圈里人的,所以程世在酒吧玩的时侯撞见他,也不觉得他像一个圈里的人,赵可颂正四处学么着想找个伴儿,他的眼光总停留在那些年轻小伙子身上,程世很快就看出了他的品味。同去的他们共同的朋友说,你们俩都喜欢一个类型的,程世可不大认可,他瞅瞅自己,又瞅瞅赵可颂,咧着嘴笑了笑,坐了一会儿就走了。 

后来,那个介绍他们认识的朋友说,赵可颂的买卖赔了,靠出租房子为生呢。之前听说他有一套挺不错挺大的房子,位置在那个南方城市已经算不错了。程世压根就不想知道赵可颂什么事儿,只是点点头,话说回来,一个见过一面儿,连丁点儿气场都不合的人,谁他妈的在意他是死是活?这年头,丢了饭碗的,做买卖赔了的,比雨后春笋还多,谁还显得那么苦大仇深! 

程世把赵可颂这人彻底忘了。 

以至于,再见着他,程世都不知道这个打扮得人五人六的人是谁了。 
他冲程世伸出手“怎么着?不认识啦?” 
程世打量着这个精气神挺高的男的,笑着说“真不好意思,脑袋不好使,老忘事儿,您是。。。。。。” 
“四年前,Baby's”赵可颂给他提示,瞅着程世皱着的眉毛“方远带你去的,忘啦?” 
程世终于把他想起来了,恍然大悟“噢,噢,你是。。。。。。” 
“赵可颂。”他挺厚道的把自己名字说出来了。 
“你好你好。”程世主动跟他握手。 

旁边的丁大伟笑得很舒畅,两只大手一手拍了拍程世,一手拍了拍赵可颂,声如洪钟,笑声高亢 
“哈哈。。。。。。这下好,我这个左膀右臂居然以前就有交情,这下可是省事了。咱们哥儿几个好好干,共同发财,共同发财!” 
程世和赵可颂也跟着笑。 
丁大伟是老大,黑白两道都有点人脉。人不错,很讲义气,也很有面儿。 
程世还在做走私买卖,在丁大伟的护荫下,几年前,差点栽了,要不是丁大伟,他这阵子可能已经不知道在哪儿劳改了。现在不说明目张胆,也是不再那么惊慌失措,毕竟大树底下好乘凉啊。 
不知道丁大伟和赵可颂是什么交情,但是显然也不一般,上来就和程世平起平坐。 
关于这点,丁大伟提的不多,只说前两年,赵可颂在其他地方帮过他一次,他神色凝重,看来不是小事儿。 

程世开车出来,正好赵可颂也去地库取车,程世按了按喇叭,赵可颂笑容可掬地走过来,程世探出脑袋,赵可颂开玩笑说“我来这边没多久,好地方可要你给我介绍!”他的口音还是有点重,程世点头说“没问题啊,哪天有兴致了你找我,保准让你满意!” 
“方远说咱俩品味差不多,我相信你!” 
程世呵呵笑,赵可颂凑过来,低声问“大伟知道你这爱好么?” 
“不知道他知道不知道。”程世说“他不过问我私事儿。” 
“噢。”赵可颂点点头,还没有要离开的样子,程世倒不想跟他说什么了,和几年前一样,那时,他只想忽略他,现在,他还是。。。。。。不怎么待见这人。 
气场不大合。 
又说了几句无聊的,赵可颂终于说“要不就今儿吧,你带我去开开眼,我看看这边的货色如何?” 
连他说话的语气,程世也不喜欢,他不动声色地回绝“真不好意思,我今儿真有事儿,改天吧?” 
赵可颂看了看他,点点头,又指了指他“别忘了!” 
程世赶紧保证了一番,终于开车走了。 

程世一直不确定自己是不是个GAY,不过他觉得不排斥和男的上床的,都可以算作GAY。 
第一次,是和自己的一个邻居,那时都住在大院里头,那小孩没爸,从小就被人欺负,程世看不惯,总护着他,跟他越走越近,有一天俩人在家看毛片,不知道怎么回事,小孩上来亲他,然后俩人就做了。他一直叫小孩小熊,他肯定是不胖,但是好像比较能吃能睡,或者是,他姓熊。 
后来小孩跟着妈嫁人了,搬走了,搬的挺远,再也没联系过。 
那之后,程世就不排斥和男的那个了,算起来,和男的那个,比和女的,多。 

开着车,到了离家不远的一个会所,换衣服的时侯,还在犹豫是健身还是游泳,最后还是换了泳裤,披着毛巾往游泳馆走去。这儿的游泳馆不错,50米长的大泳池,旁边有个25米的小的,这样会游的和自以为自己会游的都在50米这个,25米那个都是一堆二把刀,带着孩子来的,基本都在那边。程世最讨厌还没游出10米就踹到俩的感觉。 
把毛巾放在一个空的躺椅上,在岸边拉筋,四处瞟了瞟,眼睛一亮。 
那个男孩在。 
上次就见着他了,在人群中挺扎眼,更何况,这儿在池子旁边溜达的,就他一个。穿着藏蓝色的T恤,下边一个白短裤,脚上塔拉着拖鞋,不时在泳池边走来走去,看着泳池里面游泳的人。他的双腿修长结实,皮肤有点点黑,眼睛很亮,整体感觉非常好,他有时蹲在池边跟小朋友说话,笑起来白白的牙齿,看上去,柔和又安静。程世直觉上感觉他不是一个特别爱说话的人。会所规定服务人员都是要跟客人打招呼的,他会跟客人微笑,点头,说句您好,但不像别的人那么话多。 
他是这里的救生员。 
上次来,程世才发现他,可能因为他上次在躺椅上多待了一会儿,以往,他都是进来就游,游完就走的。 

他溜达过来了,程世继续拉筋,他走过来,对他点点头,嘴里说您好。 
程世冲他笑了一下。 
他也冲程世笑了一下。然后走了过去。 
他的笑容看上去很羞涩,程世喜欢这种涉世未深的男孩的感觉,很清新,很纯净。 
他衣服上有名牌,上面是英文:River 

在泳池里一口气游了1000米,20个来回,然后他上了岸,坐在躺椅上,救生员River正在对面的椅子上坐着,安静地观察着游泳池里的人,程世观察着他。 
不知道为啥,程世想起了小熊。 

№0 ☆☆☆暗夜行路于2009…09…18 16:52:10留言☆☆☆  


第二章 


赵可颂似乎很期待对这个城市熟悉起来,他找人带他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里逡巡,从热闹的地方,大众的地方,到生僻的地方全都不放过。程世一开始觉得赵可颂是一个一眼就能看懂的人,但慢慢他不这么觉得了。一旦有了这个想法,他对这个人就开始防备起来。他的行为,在程世看来,有点不自然了。 
在丁大伟这里,拿主意的只有丁大伟一个,他手下有多少人,没有人知道,程世也明白,他跟自己和赵可颂说‘你们是我的左膀右臂’,其实,他不知道有多少左右手。赵可颂为什么可以从一个卖电脑的,以出租房子为生的人,到了这里,跟着丁大伟干,这是程世想不通的地方。丁大伟从来不用对自己没有用的人,即使他自己的侄子,他都任他自生自灭,更何况一个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人? 
程世也分析过,丁大伟用他的时侯,因为他已经建立起一个很像样的走私渠道,虽然还不够成熟,一旦正面面对政府很可能不堪一击,但是,丁大伟有很强的人脉,收纳了程世,他有百利而无一害。赵可颂呢?他有什么? 

有了疑惑,也就想解惑。 
赵可颂好什么,他早就知道。 

灯红酒绿的时侯,程世开着车载着赵可颂往郊外开,赵可颂看着慢慢清凉下来的街道,不由得问“程世,你这是带我去哪儿啊?这都出了外环了!” 
程世笑笑“带你去个好地方。” 
“我是找乐呵,不是图清净。” 
程世瞅他一眼“酒香不怕巷子深,你忘了这句话啦?” 
赵可颂想了想,咧开了嘴“你早该尽尽地主之谊了你。” 
程世心里动了动“你来这儿这么久了,都找到什么乐子了?” 
赵可颂摇摇头“找什么啊?地方都不熟,不得其门而入啊。”他瞅了两眼程世“兄弟,看你年纪轻轻的,怎么混到今天这个地步?” 
程世心里一喜,正想怎么探他底细,他倒开头了,他看着前面,超了辆车“我还纳闷呢,一直都没见过你,一见就直接当了大伟哥的助手,你才是卧虎藏龙啊。” 
“哪里。。。。。。”赵可颂说“大伟哥不过是卖个人情罢了。” 
“怎么说?” 
“这事儿说来话长,你要是不嫌我絮叨。。。。。。” 
“咱哥俩聊聊天么。” 
赵可颂说话的确絮叨,一件简单得几句话能说完的事儿,足足说了一个多小时,程世故意绕了个弯子,才在到达目的地的时侯让赵可颂把前因后果闹清楚了。他也松了口气。赵可颂是赵实的私生子,赵实是丁大伟在南边的一个合作伙伴,俩人也算一起开的天下。赵可颂的絮叨都是围绕着自己怎么认了这个爸爸展开的,原来,赵实是一年前才认的他,赵可颂跟着他干了几个月,就被推荐给了丁大伟。 
程世大概明白了其中的弯弯绕,丁大伟近年和赵实有点互相猜忌,他这招是等于把儿子压在这里让他放心。 
只是赵可颂这么轻易就告诉他原委,这倒让程世没有想到。 
在道上混的时间长了,程世不能轻易跟自己说,这个人就是这样。他越来越觉得,人总是在变的,他跟你说一,背后有100,甚至是-100。他跟自己说,赵可颂绝对不是看上去那么简单,说一是一,说二就是二。 

表面上跟他打哈哈,请他去了那个十分有名的GAY店,赵可颂看上去很满意,找了一个面目清秀的攀谈起来,然后就进了后面单间。程世找了个地方喝酒,有个少爷陪他聊天,问他是不是第一次来。 
程世摇头,那少爷又问,每次来都是纯聊么? 
程世说,看心情。 
少爷瘪了瘪嘴,今儿见着我是心情不好么? 
程世说,跟你没有关系。 
少爷又说,你那个同来的,每次都去单间呢。 
程世心里豁然,赵可颂,果然喜欢扮猪吃老虎,得防着点儿。 

赵可颂继续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里游荡逡巡,程世突然灵光一闪,他可能是在找什么人。 

每天游泳,似乎成了他的习惯,为了避开人流,他开始游晨泳了,每天1000米,没有特别的事情,他不会间断。因此他时常能看到那个RIVER;很多时侯,整个游泳池,只有他们俩。 
然后,他又养成了个习惯,游完泳后喝杯果汁。 
有时会和那个RIVER有简短的对话 
“是本地人么?” 
他摇摇头说“不是。” 
“怎么想起来做这个?” 
“也没什么别的更好的。”他说“其实也不错。” 
喝了口果汁,RIVER有些拘谨地站在旁边“哪里人啊你是?” 
他说出了一个地名儿,程世没听说过。River说“那地方特别小,也挺偏僻的,有条河,绕着村子。” 
“所以你叫River啊?” 
“不是,英文名是这里经理给起的,因为我名字里有个禾,禾苗的禾,经理说叫禾苗不好听,就叫River了。” 
“禾苗?”程世不由得想,叫这个名字还是挺怪。 
“我妈给起的名儿。”他不好意思地笑“是不是挺土?” 
“挺好。”程世说,看着他青春的脸“你多大了?” 
“20” 
“才20啊?” 
“嗯。” 
“叫什么禾?” 
“安予禾。” 
“雨中的禾苗?” 
“给予的予。” 
“这名字挺好哇,哪里土。” 
他笑了,说“我妈开始起的就是雨中的禾苗,生我那天正好下雨,禾苗正长呢,村里有个挺有学问的人说,把雨改成予给予的予吧,文气点儿。我妈当时就说,成!这字儿比划少,好写!” 
程世笑,他也笑。 

程世始终觉得,和人相处,是需要气场相合的。可能这个人没有怎么样,你见到他就会讨厌不待见。也许,另一个人也没有做什么,看着他就很舒服,很有接近的欲望。 
安予禾,这个名字,和他的人,都有一种让他舒服的感觉。 

有一次从住的附近看见他了,在一家超市里,看见他买了好多泡椒凤爪,一副要把店里所有的泡椒凤爪都买干净的感觉。结帐的时侯,他正好在程世前面,程世第一次见他穿便装,普通的牛仔裤和一件T恤衫,耳朵里塞了耳塞,貌似在听歌,收银员问他了句话,他才把耳塞摘下来,一扭头看见了程世,他好像愣了一下再回忆这个脸熟的人,程世一笑,他认出来了。 
“您好。”他点了下头。 
“都不在工作区了,就别您好了。”程世打趣他。 
他结了帐一股脑把10几袋泡椒凤爪都塞进随身的大包里,程世装了几罐啤酒,和咸干花生,多买了一个购物袋。 

俩人从超市走出来,程世不由得问“你怎么买那么多泡椒凤爪啊?” 
“嗯,买来存着。” 
“想吃再来买啊。” 
“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想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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