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厨艺,鲍勃教授最大的爱好就是收藏老爷车了,大部分的收入积蓄都用在这了,瑞士家里面有两台经典的老爷车,而在加拿大则有三台!
不过这些老爷车,一般来说鲍勃都不会开上路,尽管加拿大随处可见到老爷车,鲍勃的老爷车就算开上路也不会引起什么轰动,而是鲍勃教授觉得没必要开上路,每天早上都会清理擦拭车身与日常维护,因为兽医的工作原因,鲍勃还考取了枪照,偶尔会去靶场打几发,而且作为全民皆兵的瑞士,每一个瑞士人都参军过,鲍勃也是一样。
鲍勃教授出于感激的考虑,也看到了其母亲对于吴小婉的青睐,所以出言说道:“成,不如这样吧,现在时间也晚了,到我家里面做客怎么样?”
“鲍勃教授的瑞士奶酪火锅,我可是记忆犹新啊,李大哥,鲍勃教授是瑞士人,做得西餐不逊色于高档餐厅的大厨!”吴小婉一副垂涎欲滴的样子,他们几个学生,也只是偶尔有机会到鲍勃教授的家里面做客。
李成对西餐并不感冒,但是看到父母的兴致很高,也不好拒绝,点了点头说道:“好的,谢谢教授的邀请。”
而后鲍勃对吴小婉、毕国栋说道:“毕、吴你们也一起来吧?按照你们中国的说法,人多热闹,而且我中文不好,成的长辈还需要你们接待啊。”
毕国栋似乎明白鲍勃教授是有意通过这次的家宴来为李成、吴小婉提供机会,这个老小子的情商还是挺高的,但是对于李成来说,并没有感知到这一点,不得不说中国人对于社交方面,特别是男女之间微妙的改变并没有西方人来得直接。
“不了,教授,今晚我还有事情要处理,抱歉。”
“好的。”
至此瑞士家宴的参与者少了一人,除了李成的家人之外,还多了一个作陪的吴小婉,作为鲍勃教授的学生,参与这次的家宴并无不妥。
在前往鲍勃教授的家里面,易小梅与吴小婉手挽着手,窃窃私语,说着一些女人之间的话题。很难理解为什么年龄差距这么大的两个女人会有共同话题?按理说5岁就是一个代沟啊!这都隔了一个太平洋海沟了。
李成又不傻子,哪里看不出他们唱得是哪一出,只是客观地说他对吴小婉并不了解,谈不上喜不喜欢,而吴小婉对于李成最多只是好奇而已,很难想象一个二十五六,没有依靠父辈的财力,如何在短短的时间内开设一个牧场!
当然母亲不会说李成是依靠运气中了一个大奖,而是极力说明李成的能力。在与人谈及如何短时间拥有一大笔的财富,李成的说法都是中了彩票,说是古董的话,会牵扯到一些问题,也就是旧家具店的老板!
而作为古董拍卖会的公司,会保证顾客的**,这也是为什么他们会选择在香港拍卖,而不是在本地拍卖的原因。
毕竟在拍卖行的角度看,古董的来历有时候并不干净。
到了一间装修简单、整洁、舒适的别墅,鲍勃安排众人坐下,倒了几杯温水,也不客套,直接到临近的大厅厨房内捣鼓了起来,众人可以随意参观鲍勃如何制作地道的瑞士菜肴。
今天鲍勃制作的菜肴比较丰富,按照他的说法,有瑞士冷拼盘,里面的品种很丰富,风干牛肉、萨拉米香肠、烟熏火腿、培根。这个瑞士冷拼盘是当地特色的肉制品,从中可以看出欧洲人吃猪肉还是比较多的,大多喜欢用烟熏或者制作成香肠。
马尔斯以前不吃猪肉,只是不选择性地吃,偶尔也会吃点,比如说上次也吃了整整一盘的毛氏红烧肉,可见他骨子里面还是吃猪肉的,并不是顽固份子,只是以前的军旅生涯与心理因素,导致他厌恶猪肉而已,也仅仅是讨厌,如果做得美味,管他是是猪肉还是牛肉呢。
萨拉米是欧洲尤其是南欧民众喜爱食用的一种腌制肉肠,肉一般是单一种肉类,不经过任何烹饪、只经过发酵和风干程序。在过去没有冷藏手段的年代,这种肉肠能在室温下长期保存,所以欧洲民众特别是农民,都喜欢用这种方法保存肉类,以长期食用。
除了这个瑞士冷拼盘之外,当然还有鲍勃教授拿手的瑞士奶酪火锅(cheesefondue)。
做法是把软奶酪、蒜茸、淀粉放进专煮火锅用的容器里,再加酒用慢火一边煮一边不停的搅动,直至奶酪开始溶化成为糊,然后把锅搁在已经准备好的小火炉上即可食用。为了不使奶酪变硬,要一边吃一边不停的搅动。
吃时最好喝白酒,或热红茶,瑞士人喜欢喝他们樱桃酒以助消化,有点像中国的二锅头。(不要喝冷饮,因为奶酪比较难以消化)。
其次蔬菜色拉、罗斯蒂饼、拉克来奶酪……
鲍勃的手艺真是让李成吃惊不已,西餐之所以会被西方人或者说世界人民认可为等同于艺术的存在,不得不说,西餐的卖相真不错啊!至少在视觉让令人愉悦。
吃习惯了湘菜系,李成与其父母抱着偶尔开开洋荤也不错的心态,大快朵颐,没有丝毫西餐的礼仪要求,鲍勃教授也没多说什么,微笑着看着他们,作为一名业余西餐厨师,能做到这种程度已经着实不易了,能得到朋友的赞许是对他的最大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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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服兵役的福利
尊敬他国文化与饮食习惯是李成一直以来信奉的准则,因此尽管觉得鲍勃教授做得略微不符合李成的口味,他依然没有说什么,而是极力赞扬,父母们也一样,舌尖上的味蕾早就被辣椒征服了,无辣不欢是湘、川、贵等地的饮食特色,瑞士菜肴虽说精致,不过还是太腻歪了,全是奶酪、香肠之类的,起初三人还觉得不错,但是吃多了,就觉得无法接受了,饮食文化是难以在短时间改变的。
倒是吴小婉似乎吃得很起劲,似乎对鲍勃教授做得菜肴很满意,小女生就是喜欢吃甜食与油腻的东西啊,不怕胖吗?
瑞士冷拼盘可是西方世界普遍肥胖的根源啊!餐桌上李志武看到鲍勃、吴小婉一套流畅的西餐礼仪,细嚼慢咽的样子颇为绅士,对比起来,李成等人就有点不堪入目了,完全是乡下人的做派嘛。
当然李成也没刻意去隐藏和去敷衍什么,湘南人吃饭的话,一般来说速度都很快,出门打工的湘南人更是只需要5分钟左右就能扒干净一大碗饭,显然是不符合健康的要求,对胃的伤害还是挺大的。
但是这也说明了出门在外的艰辛!没有充足的时间可以吃饭,特别是像现在这种细嚼慢咽,礼仪动作做足的西餐,起码要吃个2个小时?
这次的话,因为不太适应西餐的规矩,所以吃的时候拘谨与慢一些,但是也只用了半个小时,最后李志武实在坐不下去了,跟李成说道:“阿成,你跟这个老外说说,我们回去吧?”
“爸,现在回去不礼貌,还是坐一坐吧,到沙发上去看一会电视?”
“全是英文台,我哪里听得懂啊。”
“也有中文台的,我帮你调好。”
李成说完,对鲍勃教授说道:“对不起教授,我父亲他吃完了,想去看一会电视,希望您别介意,教授您做的瑞士家宴真美味呀。”
“谢谢,你们随意。”
鲍勃教授说完,一直憋着话不敢说在餐桌上说的易小梅也起身离开了,临走时对吴小婉抱歉地道:“小婉,我们这个不习惯吃西餐,让你看笑话了,真不好意思。”
“没事,伯母,我刚吃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吴小婉始终保持着一个姿势,没有挪动分毫,坚决贯彻西餐的礼仪。
李成向鲍勃教授解释了一番,便与父母到大厅的沙发落座,闲聊了起来,易小梅压低声音说道:“阿成,你觉得小婉这个人怎么样?”
“妈妈,刚第一次见面,说话的句数不超过十句,你说我能对她有什么评价?唐突说一个人的好坏,这样并不客观啊。”李成换好了加拿大中文台之后,倒了几杯温水给父母与自己,这次的西餐虽然味道不错,但是总得来说不符合出身中国乡村人对美食的要求。
他们都是传统的人,一时间难以接受西餐的食物也在情理之中,这也是为什么李成一直以来独自掌勺的原因。
时代在变,人们接触的事物越来越多,在许多领域大家都追逐的是融合、创新、吸取,西化的程度越来越高,但是对味觉的感知,都是一样的,家乡的味道始终是他们最喜爱的。
“也是。”易小梅说着,似乎在思考着什么,李志武算是看不下去了,言道:“小梅,你这样主动给阿成说媒算什么事啊?而且这个叫什么吴小婉的,我们才第一次见面,根本就不知根知底啊。”
“呵呵,是我太心急了,估计是得知了重病痊愈了,一时间太兴奋了吧。”易小梅笑了笑,与吴小婉的接触之后她发现,尽管吴小婉与她聊得很投缘,这些似乎都是基于有一个拥有私人牧场的儿子,内心里面似乎看不起他们的作为与表现,好像有些鄙夷的样子。
而且吃饭当中,人生阅历老道的易小梅也看出了端倪了,没有接受过正规西餐礼仪的李志武、易小梅完全是在用农村吃饭的办法来应付西餐,使得吴小婉不经意流露出了些许不愉悦,而且在看李成也是这样的时候,她内心产生了一种原来是“暴发户”的心态,还期望于吊到金龟婿的心态顿时减少了。
在她看来,自己作为一个海外留学生,自然要高人一等,在国内的追求者并不少,自我膨胀了许多。这也是为什么吴小婉难以找到男朋友的原因,自我要求实在太高了,又要有钱、有势、有才、还要懂得自己我心思……
不是说吴小婉没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只是有时候把目标定得过高的话,真正遇到对路的人,却因为先前的高标准与之对比产生了鲜明的落差感,那么在交往之中就会给男方带来压力,使之与幸福失之交臂。
吴小婉表现出来的失望感,虽说并不明显,但是易小梅真切地感知了,所以只是简单聊了几句吴小婉,便把话题转移到了其他方面。
过了一段时间,鲍勃教授离席之后,拿了一瓶冰酒,倒了几杯给李成等人喝,说道:“加拿大比较出名和优秀的就是冰酒了,这是我收藏的一款加拿诗樽冰酒。”
冰酒(icewine)是一种甜葡萄酒。是在气温较低时,利用在葡萄树上自然冰冻的葡萄酿造的葡萄酒。
来自加拿大尼亚加拉半岛安大略湖南滨;毗邻历史小镇——尼亚加拉湖镇的诗樽酒厂在加拿大当地极负盛名,深受本地同行的尊敬,其甜酒也因其高贵品质而备受亚洲市场青睐。虽然加拿大在葡萄酒工业方面起步较晚,不如欧洲各国有悠久的葡萄酒历史,在新世界葡萄酒国中,过去甚少被提起。但近几年加拿大政府的极力推广,使加拿大也渐渐成为极有潜力的葡萄酒生产地。
加拿大的土特产,除了冰酒之外,李成知道,还有枫糖、海豹深海鱼油等保健品、土著小饰品。
“谢谢,这冰酒味道真……”李成的酒窖内并没有藏有这类冰酒,主要是以伏特加、威士忌、白兰地、红葡萄酒之类居多,冰酒虽然听说过,但是一直没真正喝过。
“真怪是不是?哈哈第一次喝得人都这样说。”鲍勃教授笑了笑,带着李成上了楼上的书房,父母和吴小婉则在大厅闲聊着,经过这顿饭,大家都对彼此有了了解,这一大家子就是国内的农民加暴发户,因此有了这个前提条件之后,吴小婉并没有像是之前这么热情了,大家一边看着电视,一边如坐针毡地聊着。
李成看到了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籍,估计鲍勃每个月都会读上几本书吧,看到一本奇幻小说《冰与火之歌》,这是由美国作家乔治-r-r-马丁写的。
见其摆放的位置与翻开的程度来看,鲍勃估计看了不下几遍,翻开扉页上面用黑色钢笔字体写了一行英文:winterising。(凛冬将至)
还有一个熟悉的名字:乔治-r-r-马丁。
“教授,这是乔治-r-r-马丁的签名书?”
“是啊,《冰与火之歌》是我最喜欢的小说,看了十遍不止,每个月都会温习一次,乔治的幻想能力真让人惊讶,居然虚构了史塔克家族,让许多读者都以为是真实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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