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脉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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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脉血-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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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从未遇到过更干净的人,也未曾遇到更悲伤的事。

  ——题记

  第一章

  厚黑学家告诉我们,如果你不能改变法则,那就必须适应它——正如我现在所做的。8点钟,我遵循易水晚报“工作守则”准时上班,一如既往地按照“人际关系”法则面对马政跃那张烂脸。

  他来了,坐在我左边的格子间里。易水晚报编辑部位于易水报业集团大楼的的十三层,是一个200多平方米的大厅,像时下很多公司一样,他们把这个大厅隔断成几十个格子间,坐在里面埋下头就只有自己,抬起头可以看到别人的一抹乱发或者半拉子脊背。与大部分记者不同,马政跃的头发都用发胶、着哩水之类的玩意粘在一起,永远平整刮亮,一丝不乱,而且脸上和身体的必要部位都使用“男士化妆品”。当他走过来的时候,身上散发出的着哩水、洗面奶、香水、狐臭的混合气味立刻袭击了我的小格子间。

  “哎,昨晚又治了一个”,马政跃一边翘着手指打开电脑,一边压低声音却又无比清晰地对我说,“而且色香味俱佳。真他妈的爽!”

  “治”,现代汉语词典给出的解释包括治理、安定、消灭、研究等几层意思,在易水市的方言里“治”大多时候被用作征服、治服的意思,意稍近于“消灭”,比如常会听到有人说“治死你!”。转到马政跃嘴里“治”就基本专用于女人,把他那句话翻译过来就是“又上了一个女孩”。所以他说“治”这个字的时候就格外用力,并且全身一绷,屁股有一个向前猛冲的动作。

  与他相邻一年多,这句话我听了足足有三百遍。根据通行于世的法则,我只能极力压制要宰了他的冲动,可是一定掩不住脸上厌恶的表情。不幸的是就算你用屁股冲着他的嘴,他也会骄傲地滔滔不绝地有声有色地把自己的事迹全盘呈现,包括如何与女伴相识,如何相约,以及怎么“得手”的全过程,甚至连对方*的颜色、样式都详细告知,无一遗漏。当然,最后的结束语一定还是那句:记住,女人是用来征服的,从精神到肉体,全面彻底的征服,嘿嘿!

  马政跃淋漓尽致的表演就像一部可怕电视剧,演员尽情挥洒,通身舒泰,完全忽略观众的感受;不同的是我没有转换频道的权力。这使我对这座充满现代文明元素的大楼里的一切更加厌倦,甚至绝望。但是出于对房租和一些基本生活资料的的忧虑,我必须排除此类干扰尽力扮演好我的角色,于是我在忍受马政跃的气味和表演的同时打开文档,继续未竞的新闻宣传事业。点开WORD文字处理系统,看到昨天加班到凌晨码起来的一排排自己都不知所云的汉字,我立刻产生一种职业性眩晕,并伴发强烈的呕吐感,不过无论如何今天上午都要完成它。主编说过,在工作中出现困难、疲劳、身体不舒服等情况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我们不要过程、不听理由,只看结果”,他每次的讲话都很长,却喜欢用短句,这样讲起来就显得铿锵有力,威严十足。这是一篇关于易水市车辆管理的新闻稿,起因是十几个车主打进电话,反映市车管所审车程序不规范,工作人员有“吃、拿、卡、要”的行为,每个打来电话的都非常气愤——我的车是新车,一点问题没有,年审时就是过不了关;那些有关系的或者送了礼的什么样的破车都能审过去,你们一定要给他们曝光。

  我们记者部的主任王大鹏感觉这是体现我们晚报“厚德载物,民生为本”宗旨的一个好机会,指出要充分发挥报纸的舆论监督作用,为百性解忧,维护公平正义。这个采访任务安排到我头上的时候,我有些顾虑:车管所是什么地方?全市的车辆都归他们管,挂牌、审车、办驾照都是他们与社会各届建立良好关系的资源,市领导挂个车牌还得安排秘书找他们,可谓神通广,能量大;最最关键的是,他们是公安局的下属单位,“根”在局里——“公安局”这三个字所代表的内容大家都心知肚明。况且这样的负面报道与宣传部定下的“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的基调不符。凭着我多年做记者的经验,这样的稿子不好发,发了也会惹乱子。王主任对我的担忧不屑一顾,他这只大鹏刚从报纸发行部飞到记者部,急于兑现他在主编面前发表的“绝不辜负领导的期望”的就职宣誓,从而张开翅膀,一飞冲天,早日坐上副主编的位子。他把手向上一挥,同时五指并拢,捏成一个小小的粉白的拳头,又迅速下落,重重地砸在办公桌上。“公安局,”他愤然说,“公安局又能怎样!他们不是拿得纳税人的钱,为群众服务,让群众满意是他们的职责;更何况他们是执法部门,更应该公正廉洁,依法办事。不用怕,你尽管去写,照实写,往深里挖,出了问题我给你顶。”在这激昂的演说的鼓励下,我昨天一早就联系到几个打进热线的“群众”,然后逐一上门座谈采访。然后从中挑选了一位出租车司机,坐进他的车子到市车管所暗访。来年审的车子非常多,队伍排出了足有一公里,时值盛夏,烈日当头,我们在车中呆了三个多小时,几乎被蒸熟了,虽然没来得及吃午饭,我却并不觉得饿,只是感到头晕目眩,一阵阵恶心。等到那些工作人员拿着各种设备围着车子捣鼓一通然后宣布车子不合格时,已经是下午5点多了。

  经过一天的奔波和昨晚的艰苦鏖战,这篇题为“市民遭遇审车难”的稿子已经完成大部分。现在我需要在文章最后一段加上评论式和质问式的句子,以增加它的气势和力度,然后交王主任审阅。而马政跃才刚刚讲到与那女孩第一次约会,后面更精彩、更扰人心乱的部分还长着呐。这时候程飞来了,真令我喜出望外。他从我背后的厅门里走进来,还没近前就从脚步声辨出是他——我与他是十年几的老朋友,那脚步声总使我有种踏实的感觉。马跃并没有因为访客的到来而停顿,反而提高了声音,看起来像是刚刚完成热身,现在正渐入佳境,还加入了更多的晃肩、扭腰、甩屁股之类的肢体语言。程飞一定看到了,而且听清了讲述者极力要表达的意思,因为我看到他的脸上已经阴云密布,并转过头去用冷冷的眼光对准了马政跃的眼睛。开始马政跃没在意,他根本就没把瘦小的程飞当会事。任飞的气场非常强大,目光更加寒冷,慢慢地——大概十几秒的功夫——马政跃那热切的迷离的眼波在这两道寒光的侵袭下失了温度,以至于不得不四顾躲闪,嘴里发出的声音也逐渐减弱,最后就变成盯着自己的脚背哼哼唧唧了。

第二章
程飞黑瘦,结实,眼睛里有与年龄不相称的沉静,看东西时很专注。我和他相识于1993年,那时我16岁,他长我一岁,我们同时从穷乡僻壤考入易水市第三中学。这是一所省重点中学,1956年建校,教室是苏式建筑——现在已经被火柴盒式的教学楼所取代——青砖灰瓦,墙体宽厚结实,屋脊高耸;校园里的路边、房后都生长着高大挺拔的白杨树,枝叶轻拂屋脊,绿荫遮覆园路。食堂前面的空地上还长有十几棵四季常青的柏树。校园广播里那迷人的女声循环播出易水三中的辉煌历史,重点强调的是本校培养出大批国家栋梁之才——某某某成为中科院院士,某某某目前在省政府担任要职,某某某是全市著名的企业家……简直不胜枚举。总之,走在这样的校园里,我们快乐而自豪。

  上午,班主任进行了短暂的训话,下午就投入军训,在一名校方请来的易水军区上慰的号令下练习立整、稍息、左转、右转这些动作。第三天,开始学踢正步,我们听着“一二一,一二一”的口令,拼命甩动四肢,由操场这边到那边,再回来,再回去。9月的阳光依旧残酷,我们个个脸颊赤红,汗水都把军装湿透了。那时,胃病已经慢慢侵蚀了我的健康,几乎消磨掉我身上每一处脂肪,体重只有50多公斤,身体非常虚弱。可想而知,在激烈的动作中,我忽然觉得非常困倦,接着眩晕袭来,我像一棵可怜的狗尾草那样倒伏下去。作为在全校军训中唯一晕倒的男生,这真是丢人,去年到派出所办暂住证的时候,在那里工作的高中同学万强还不怀好意地提起那档子事。

  我肯定当时大家都吓坏了,个个手忙脚乱,我在混沌还隐隐听到女生尖叫的声音;只有程飞保持镇定,他很快背起我向学校医务室奔去。诊断结果是:营养不良,血压过低,暂无生命危险。自此,我开始和程飞搭伙吃饭,常常在青翠的松柏下边吃边聊。

  程飞非常安静,对每个人都谦让、客气,总把小学时学到的礼貌用语挂在嘴边。就算因为在黑板上算错了题而遭到那可恶的数学老师的嘲讽之后,他还要说声“谢谢”,引得满堂大笑;甚至那帮耀武扬威的校园混混故意撞到他身上,他还要说句“对不起”。我难以理解,他淡淡地说:“老师总为我们好。”或者是“他们不是有意的”。我们偶尔外出,大街上总会遇到乞丐,我对这些不劳而获的人非常厌恶,一概视而不见。他却总要掏出钱来轻轻放进那伸过来的破茶缸里,有时竟然是整块的钱。碰到他身上没钱的时候——那时我们衣兜里经常仅有几张皱皱巴巴的饭菜票——他竟然认真地满怀歉意地对那乞丐说:“对不起,我也没钱了。”我尽了最大的努力试图让他明白那些乞丐都是骗人的,“他们比我们有钱。”我气愤地说,几乎在训斥他了。可是他哼都不哼一声,像一头直立行走的驴子。

  就在我绝望地要把“懦弱、愚昧、妇人之仁”这类的贬意词加到他身上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使我羞愧地撤消了这一决定。

  高二下半学期,那是个多思的秋天。感情丰富、总爱感时伤怀的我喜欢上了同班女孩路欣媛。她是我们班的文艺委员,皮肤白而亮,短发蓬松并散发着迷人的香味,喜欢穿一身天蓝色的牛仔装,美丽,清纯,文静。由于我自爱自怜又自卑的性格,我永远也不打算向人家表白,连程飞都没告诉。这“爱”只能在我心里左冲右突,没有任何出路。一天黄昏,我踏着满地落叶在操场边的小路上久久徘徊,手中握着一本歌德的诗选,心中无比忧伤。抬起头的时候,我非常振惊地看到路欣媛和万强一起走进操场,开始只是肩并肩地走,后来居然牵起手来!走到操场角落的白杨树下的时候不约而同地停下来并紧紧抱在一起——天呐,他们在接吻!我真的不敢相信我的眼睛,我心中的圣洁女神在和万强接吻!值得一骄傲的是我并没有像军训时那样突然晕倒,比那更丢人的是我颓然蹲在路边绝望地哭了,也没去上晚自习。

  晚上,捱到熄灯以后我才拖着沉重的步子回到宿舍。万强正躺在床上兴奋地向室友们炫耀今天晚上的收获——以前我虽然也听他说过这事但是从来不相信过,以为他不过是在吹牛。在他的描述中,我心中的女神路欣媛变成了一个热辣*并可随时掌控于股掌之间的玩物。我在悲伤和愤努中握紧拳头,不过我的抗议也仅限于此,只能如此。我惹不起万强。现在网上经常会有关于校园暴力的报道,评论家说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但是我敢说,九十年代初期的校园暴力绝对更多、更烈。入学的第二年,我们这个年级就有十几个人结拜成帮,腰里别着刀子在校园里横冲直撞,恃强凌弱,一言不和就对人拳脚相加。我亲眼看到过一个同学被打得跪在地上给他们磕头。万强因为年纪大几岁,又会几下拳脚功夫,就成为这伙人的“老大”,见人就喊兄弟。根据我的身体条件和“弱肉强食”法则,和他们对抗无疑于以卵击石。况且在我六十公里之外的爹娘还在穷困中挣扎,期盼着我能学业有成、出人头地。我怎么能为这些事奋不顾身呢?

  我努力劝慰自己,但效果不大,仍陷在悲伤愤怒中彻夜难眠。我不相信路欣媛会喜欢万强这种人,他一定是太单纯了,受了万强的诱惑和蒙骗,我绝对不能眼睁睁看着她被祸害了,我必须拯求她。于是我悄消爬起来,给她写了一封信。信中先是含蓄表达了我对她的倾慕,重点写了万强的种种劣迹,反复强调他是个无赖,万万不可“托负终身”。因为怕她难堪,我没写万强晚上对她不尊重的评论。

  第二天课间操时,我装病留在教室里,偷偷把那封信夹在路欣媛的语文课本里。接下来,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她看了那封信后根本没理我,而是非常忠贞的交到了万强手上。这从他瞪着我的凶恶眼神可以看出来,今天恐怕凶多吉少。晚自习后,教室里很快熄灯了。程飞像往常一样点起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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