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莎的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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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莎的树林-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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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温莎林


邂逅(1)

喜欢一个人,就把最心爱的香水喷在手心,然后和他握手,你的香气会在他的手上停留至少三个小时。三个小时,足够他爱上你了。

我最心爱的香水,叫“温莎的树林”。

……………雨霏

一。邂逅

早春的黄昏让人感到生命又漫长又短暂。

我和木鱼坐在学校后门外的护城河边,头顶的树枝寂寞了一个冬天,粘上一排排细细的绒头,仔细看,才知道那是新芽。

每天回家之前,经过这儿,我们常常喜欢来坐一会。在天气晴朗的日子里,阳光盖住了远处河面上浓墨重彩的工业污染,赶上风不往这边吹带来类似咸带鱼的气息,河边楼里也没有某大妈或大姐将之当作天然垃圾桶,这里很适合想想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自己把自己感动一番。

木鱼戴着一副式样笨重的黑色边框眼镜,不胜负重般地用手托着镜框。他转过头来,一路凑到我的鼻子下面,神情很关注地问,“果冻,好……点了吧?”

“好了。”我闷声闷气地瞪他一眼。我的一个鼻孔里塞着厚厚一团棉花,棉花上浸满了血,一说话,一股钝重的痛边就像改锥般顺着鼻梁往头顶钻去。我闭上眼睛,把身子靠在一棵树上。

“真……真,真是,真是……对……对不起。”木鱼很过意不去的样子,努着嘴,眼睛里满是无辜,“等下到我家去看碟吧。”我张开眼睛,看看他,心里很有些恼火– 在一个多小时前,这家伙在足球场上极其骁勇地把我几乎连人带球一同踢进了门,球擦过我的鼻子,立刻血染沙场。

“我觉得你们班其实不……不应该让你当守门员,你的身体素质和灵……灵敏素质都不错,可是,技……技……技……技……技……技……”他咽下一口唾沫,再接再厉,费劲的样子,仿佛他不是在说话,而是在和“技术”两个字决一死战。

我看着他厚厚的嘴唇,叹了口气,“你个王八蛋平时一脸熊样,上了场凶得六亲不认,真奇怪。”

木鱼微笑起来,两只眼睛在大眼镜后面朝下眯得弯弯的,嘴唇向上拉开一个好看的弧度,短发微微汗湿。如果我的鼻子不那么痛,也许会立刻从书包里拿出纸笔,把他的脸画下来。木鱼拥有一张很卡通的脸,可爱得让人嫉妒,和他一米七八的身材毫不相称。

“我们全班女生都站在旁边。”我又瞪他一眼。

“哇,那些全是你们班的?”他大呼小叫地忘了口吃,“简直都是……西施啊!哎,有没有你喜欢的?”他故意做出一副惊艳的表情。

“喜欢个头,”我捶他一拳,“走吧。”我站起身来,和木鱼一同骑上了自行车。

早春黄昏,城市污浊的空气里浮起一层颜色暧昧的雾霭,虽然有些脏,还是很美丽的。十九岁的一天即将结束。

对了,我叫林国栋,树林的林,国家的国,栋梁的栋,当了四十年林场管理员的爷爷欣然赐名时显然寄予了兴邦振国的期望,可惜N多下里巴人不能领会这等深刻涵义,居然用那种超市里五块钱一斤的东东来称呼他的孙子。不过,木鱼那位据说是上海滩名门之后的爷爷运气更衰,老人家的名字里有个“瑜”字,落魄之后儿子倒插门做了人家的上门女婿,便处心积虑地给孙子起名“慕瑜”,意思是要身在曹营心在汉,姓了别人的姓,心里呢还惦记着他老人家。最搞笑的是,儿媳家姓“庄”,于是,“木鱼”不算,还是“装”的。

邂逅(2)

我和木鱼在学校书店里认识,去年开学第一天,三十八度的气温,我们挤在闹哄哄的人群中,各自抱着一堆教科书等待付钱。木鱼脚边有一张十块钱的钞票,我捡起来问是不是他的,他看看我,犹豫了一下,“嗯……是我,我的。”说话时,他脸色微红,额头上冒出细汗,然后费力地腾出右手,接过钱,飞快地塞进牛仔裤口袋,抬起头,露出个有些不好意思的微笑。

交谈中知道木鱼也是化学系的新生,他在一班,我在二班,而且,我们两个因为家在市区且不远,被归为走读生,不能住学校宿舍。

“我其实很……很想住……住校的,”木鱼看着我,眼睛里充满了无奈,“可他们就是不……不让。”他个子比我稍高一点,身材偏瘦,长相很清秀,走起路来,肩膀微耸着,看上去显得有些紧张,很远处就能从姿势认出他来。

“我也想,”我叹了口气,“家里房子小,人又多。”于是我们一同再去住宿科交涉,被舍监骂了一顿“身在福中不知福”。

那天傍晚,在学校后门的河边,我和木鱼一人一边躺在树荫下,天上的云朵在树叶间心有灵犀地合作拼出变幻莫测的图案,前一秒还难以预测,后一秒却显得无比自然。

我问木鱼“那十块钱不是你的吧”,想不到他回答,那钱是他的,他看着钞票从自己口袋里掉到地上,根本没打算去捡,“才十……块钱。”他解释。

“我两个手里都拿满了东,东西,还要弯腰去捡,太麻……麻烦了。” 他慢条斯理。

“哇,你们家很有钱吗?”我脱口而出,语气里带着点讽刺。

木鱼平静地点点头,眼神里并没有骄矜之气,仿佛只是在肯定一个事实。然后,他微微一笑,很诚恳地说,“去我家玩吧。”

踏进木鱼家,我才明白他并非打肿脸充胖子拿父母的血汗钱摆阔。那是一个闹中取静的别墅区,两层楼房,挑高屋顶,大理石地面,夕阳从西面的落地窗斜照进来,屋子中央的旋转楼梯上镀上一层明媚的金光。

我们站在露台上,木鱼打开两听冰镇啤酒,递给我一听,我问他这房子要多少钱。他先用力抿一口,说“买的时候很便宜,一栋……两百万,现在已经涨到五,五,五百多万。”更要命的是,旁边那栋也是他们家的,因为他爸觉得这一栋风水好,他妈觉得那一栋风水更好,两人争执不下,索性都买。木鱼的父母做房地产生意,自己也热衷买房投资,在中国各地有三十多处房产,目前在加拿大买楼花。到这时,我才意识到,“流行花园”的道明寺,现实生活中居然是个外表平平的结巴。

“你家这么大,为什么还想住校?”我想起他下午在住宿科哀求老师时的表情。

他看看周围,努努嘴,“你试试看一个人在这里睡一夜,就知道为什么了。”

“我家三分适合住人,七分适合闹鬼。”这句话开始,我和木鱼成了好朋友。

邂逅(3)

木鱼和许多有钱人家的孩子一样,花钱大手大脚。常常穿着名牌,钟爱Abercrombie,习惯去昂贵的超市吃现做的新鲜三明治和比萨饼,喝略带苦味的德国矿泉水。今天踢球后,他的隐形眼镜掉在草丛里,从书包里拿出那副看似朴素的黑框备用眼镜,便是价值两千多块的阿玛尼。并非故意铺张,是他不需要节省,反而,木鱼让我明白,有钱人的孩子其实很孤独。

他待人慷慨,没有高高在上的气势,人际交往中显得颇为谦卑。今年我的生日,他抱来一叠几米的漫画,“书店的小姐问我想要哪本,我不知道你会喜欢哪,哪,哪一本,只好都买,”他眯着眼睛微笑,“果冻,将来你出,出,出漫,漫画书,我买一,一千本。”

我最大的爱好是绘画,确切来说,是漫画。老妈对这个爱好不以为然,她觉得那是不务正业。“三岁看老,小时候抓周,国美抓的是把尺子,国栋抓的就是盒橡皮泥,你记不记得了?”,去年夏天她和爸爸在房里这么嘀咕。当时我高考失利,没考上重点大学也就是姐姐的母校,落到这所二流院校的化学系,老妈很是痛心,饮水思源地责怪老爸把他的笨蛋基因遗传了给我。

和这个一本三正经的女人相处过十八个寒暑,我已经懒得同她多啰嗦,根据遗传学,儿子的智商百分之百受母亲影响,反而女儿的智商才是取父母的平均,所以很可能是老爸的那一半拯救了姐姐;连这个都不懂,亏她自己还是当医生的,再说,假如你希望我当年也抓把尺子,只要摆上一桌子的尺子就行了,何必在尺子旁边放一盒橡皮泥自己找堵呢?

老妈在外面唠叨,我关上房门,坐在写字台前,打开一本“地下铁”,让自己缓缓浸入到那无可替代的蓝色和灰色图案中去,不同的色调组合羽化成不同的主题。几米画出来的东西,无论什么题材,总是那么寂寞,我仿佛能看到他在无边的寂寞里微笑–他可以随意操纵读者的思想,而没有人能操纵他的画笔。

车站里的人群总是这么来去匆匆,

有人会在地下铁的出口等你吗?

这样肆意而莫名其妙的寂寞情绪让我几乎抓狂,却忍不住一看再看。

有时候我猜想几米也是住在,至少曾经住过台北一栋拥挤的公寓楼,打开窗子,猛然发现,自己那颗不可一世的心其实是生活在一个笼子里,窗框外令人窒息的钢条挡住了小偷,也扼杀了视野。望出去,是大同小异的一排排笼子,阴森冷峻。所以,他的漫画里有那么多的格子。

有空的时候,我会坐在窗前,拿出画本,把对面笼子里的灵长类高级动物们画下来。值得庆幸的是,他们都颇有特色:五楼上外科方阿姨的老公是个扒分有术的中学英语老师,定期招来学生临窗诵读“Excuse me; where is the No。5 bus stop?”,山东腔英语铿锵有力,脸上咬牙切齿宛如革命志士,我始终不理解,他何以能料定桃李们出国后需要坐五路公共汽车;四楼放射科的小赵叔叔自从漂亮老婆跟一个大款跑了之后迷上卡拉OK,时常引吭高歌“啊……………,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夜不伤悲……啊……………给我一杯忘情水……………”,破锣嗓子撕拉而来穿透玻璃窗直钻进耳膜,让人不想给他一杯忘情水更想给他一杯川贝枇杷露,姐姐听了摇头“不就是一顶绿帽子吗”;三楼内科陈主任是全体男性的耻辱标本,在医院里人五人六看专家门诊被病人供为华佗,在家却三天两头让壮得像河马的老婆站在阳台上破口大骂“窝囊废”;一楼的小敏姐姐是个很可怜的女人,结婚不到一年,丈夫就出了车祸,她大着肚子,天气好的时候,会把棉被拿到院子里搁在几张凳子上晒太阳,她拍着被子,嘴唇微微蠕动,仿佛在哼什么歌,有时脸上会露出一个曲折的笑意,她的神情里已经没有幽怨,但是像一朵早早风干的鲜花,让人看了心酸。

邂逅(4)

我把那些人变成一组组四格漫画,没有主题,只是一些瞬间的神情。三个笔划,两个弯钩,构造出来的人,比现实中的更为可爱。画画的时候,多半是黄昏,空气里漫着饭香,CD机里,放着恰克飞鸟陈年的老歌。晚风沉醉的日子里,漫着淡淡的花香。

二楼,也就是我家正对面的那一套,空了很长时间。原本住在那里的一对老夫妇几年前搬到儿子家,房子出租,上一家搬走后,一直没人。

那一家窗台前,没有铁栏杆。里面住的人,是流动的漫画。有打工仔,有小白领,有那种穿豹纹丝袜引人侧目的女子,有白发苍苍操外地口音的老年夫妇,城市是一片悄没声息的冷漠流沙,这些人就像面上的沙粒,来了去,去了来,不给邻居足够的时间了解他们的身世和往事,唯一感到惋惜的,或许就剩下喜欢为他们画四格漫画的邻家少年。

我学理科,考大学时想都没想就报了化学系。父母都不满意,他们更希望我去学电子工程或信息技术,姐姐皱起眉头“化学系的男生失恋后喜欢拿硫酸给人毁容唉”边从牙缝里“嘶”地一声,但我始终认为那是一门美丽的科学。中学里第一次上化学课,老师拿出一块黑色的东西随手扔进讲台上一个盛着透明液体的玻璃烧瓶,过一会,烧瓶里的液体呈现出极其迷人而纯净的蓝色,像太空里遥望地球的那种颜色,让一屋子的同学惊叹起来。与其说我爱上了化学,不如说,我爱上这门科学所能带来的绮丽色彩。

木鱼念化学是因为他听说那是理工科里比较轻松的一门,而他的父母根本无所谓,他们一年四季辗转在中国各大城市做生意,滚雪球一样赚永远也赚不完的钱。他问我,“果冻,你说加拿大好,还是澳大利亚好?”他的爸爸想让他明年转学到加拿大,他的妈妈想让他转学到澳大利亚,要他自己决定去哪里,他无奈地苦恼着。

木鱼没学过漫画,看到我给他画的第一张卡通像,大惊小怪地叫起来,坚持要花两百块钱买下来。

“才两百块?”我故意说。

“五百块,”他很爽快,“你知道吗,你完全抓,抓,抓住了我的神韵,牛,太牛,牛了!”他居然真的把画郑重其事地装裱起来挂在卧房中央,那张老得让人想到“我与你多情小姐共鸳帐”的床。那张床是真正明代古董,木鱼的爸爸用半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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