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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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霸主-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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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你们破费了,这顿饭算我的吧。”林振华说道。他看到妹妹从外面回来,便喊了一声:“小芳,你去买点菜,我箱子里还有酒,今天晚上,我和勇群、红阳他们聚一聚。”

林芳华看了赵勇群等人一眼,倒也没什么反感的表示,这些江湖混混对于家里人都是挺不错的,林振华去当兵这两年,有时候林芳华在学校里有些小麻烦的时候,也都是赵勇群他们几个帮她摆平的。

“小芳,买点好菜,弄只鸡。”林振华把妹妹拉到屋外,小声地对交代道。

“你疯了,不过年不过节,哪有吃鸡的?”林芳华瞪着眼睛斥道。

“呃,那就来点排骨吧。”

“没肉票了。”林芳华道,现在已经是月底了,肉票早就用完了。

“那你说有什么吧?”林振华一筹莫展,只好把决定权交给妹妹。

林芳华倒也不愿意让哥哥失望,说了声:“我去看看吧。”然后便挎上菜篮子走了,厂子外面就有一个小菜场,有些周围的农民在那里卖菜。

“怎么样,哥几个现在都在哪混着呢?”林振华回到屋里,对几个哥们问道,他现在也要开始习惯于使用工人的语言来与人交流了。

“还能在哪,都在当临时工呗。”赵勇群道,“你走了以后没多久,我们就都进厂当临时工了,红阳在管仓库,少哲在晒图室,都是好地方,就是我苦了,跟着我老爸在翻砂车间,负责运砂箱。”

“这叫人尽其才嘛。”彭少哲笑道,“我们三个人,就数你身体好,力气大,你不搬砂箱,谁搬?”

林振华道:“还不知道我会分一个什么工种呢。”

褚红阳道:“你不管分什么工种,也比我们强。你是正式工,一进厂就是37块钱。我们是临时工,一个月24块半。就这些钱,财务科还不直接发给我们,都是我们老爸代领的。”

“你们怎么不当正式工?”林振华傻乎乎地问道,对于当年的制度,他基本上就是个白痴。

“你以为正式工这么好当?”彭少哲道,“你是退伍军人,又有你爹妈的指标空着,所以你一进厂就能当正式工。我们要转正式工,得等老爹老娘有一个退休,才能有名额。”

“我爸才42岁,等他退休,我自己就先退休了。”褚红阳郁闷地说。

“你愁什么?”赵勇群道,“你爸好歹也是中层干部,如果有招工名额,肯定是优先照顾你们这些人的,我爸就是一个工人,真正苦的是我们。”

赵勇群的话虽是这样说着,但对褚红阳却没有一丝反感的意思,那年头,能搞不正之风是人家的本事,自己没本事也不会怨别人。

褚红阳估计也是认同赵勇群的话,所以也没有反驳,而是直接把话题拉回到林振华的身上:“振华,你去找厂长没有,给你分了什么工种?”

这是一天之内第二个跟他谈工种的人了,看来厂里的人对于工种这个问题真是挺敏感的。林振华摇了摇头:“明天上班再说吧,分我什么工种,就干什么工种呗。”

林振华这样说,也是这样想的。厂子里的人都已经习惯于计划经济的模式了,一个工种一旦确定下来,就是终身的事情,所以大家对分工种十分重视。但林振华知道,几年之后,整个国家的经济管理模式将会发生天翻地覆般的变化,农民会变成炒房客,八级钳工会去开早点铺,教授会变成老板,老板也会到高校去当什么客座教授,现在费这么多力气去定一个什么工种,未来会显得很可笑的。

“振华,你是不是当兵当傻了?”彭少哲纳闷地说,“你应该还有点退伍金吧?没全部花掉吧?还不赶紧去买点好烟好酒,晚上提到厂长家去。现在要攻个山头,没有二十响和手榴弹是不行的。”

“二十响和手榴弹?”林振华一愣,我倒啊,这还是工厂吗。

“怎么,你们在部队里不这样说吗?”彭少哲问道,“二十响就是香烟,手榴弹就是酒瓶子啊。”

林振华呵呵笑道:“我哪有钱给他们送礼,我不会留着钱娶媳妇啊?再说了,过两年我妹要上大学,也得留点钱吧。”

“上大学?”褚红阳笑了,“小芳的成绩跟我妹妹一样,还上得了大学?你别开玩笑了。今年高考,咱们厂的子弟连一个中专都没上,你还想着小芳能上大学?”

林振华彻底无语了,他实在无法跟这帮哥们说,自己已经不是过去那个林振华了,自己是华青大学的研究生,指导个把高中生高考跟玩儿似的。

林芳华买菜回来了,菜篮子里除了有几样青菜之外,居然还有一条三斤多重的大草鱼,丰华县有章江流过,盛产淡水鱼。那个年代里商品经济不发达,捕鱼的人少,所以经常能够捕到一些很大的鱼。厂子里的工人们收入都不高,平时少有人会买这样大的鱼吃,林芳华也是为了不扫哥哥的兴,才咬咬牙买了一条大鱼。

“哟,有鱼啊,不错。”林振华喜道,“这条鱼归我做,我给大家露一手绝活。”

“你会做饭?”包括林芳华在内,所有的人都露出一脸不信任的样子。

林振华笑着说:“毛主席说过,解放军是一所大学校,我当了两年兵,好歹也算是大专毕业吧。做条鱼有何难的。这样吧,青菜由小芳做,鱼交给我了,保证让大家吃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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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011 车铣刨磨

林振华做的麻辣水煮鱼赢得了满堂喝彩,这道菜是他读研究生期间为了泡女友而苦心钻研过的,效果自然不同凡响。据林振华自己评价,这盆水煮鱼只达到了他穿越前做的不到三分之一的水平,因为缺乏各式调料,尤其是缺少食用油。如果不是林芳华及时夺过油瓶,林振华差不多要把全家一个月定量供应的油都倒进锅里去了。

“小华,你到部队可真是脱胎换骨了,原来你只会吃饭,哪会做饭啊。想不到现在竟然能做出这么好吃的菜来,小食堂的刘大厨也不如你啊。”禇红阳啃着最后一块鱼骨头,意犹未已地说道。

“其实我也就会做这一道菜。”林振华谦虚地说,“自卫还击战的时候,我们部队在云南呆了半年,我就是在那里学的。”

“这鱼真的不错。”赵勇群说,“还有这五粮液酒,比咱们县出的高粱酒好喝多了。”

褚红阳白了赵勇群一眼:“你懂个啥,这酒三块多钱一瓶呢,我爸在供销科搞这么多年的接待,也没喝过几回。”

“三块多钱?”彭少哲咂着舌,“小华,你发财了?”

“呵呵,朋友送的。”林振华道,“我在回来的路上,救了个湘平省的干部,他送的。”

“这样的好事,什么时候能轮到我们啊?”赵勇群道,“吃得太饱了,得回去睡觉去。咱们都走吧,让小华也早点睡觉。”

几个损友打着饱嗝告辞走了,兜里还放着林振华塞给他们的几盒红双喜香烟。他们都是当年和林振华一起逃课打架的铁哥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林振华有好烟好酒,他们可是不会客气的。

“哥,你做的鱼真的很好吃,我还没吃够呢。以后我们每个月吃一次好不好?”送走禇红阳等人,林芳华一边收拾着碗筷,一边对林振华诉说着自己的远大理想,刚才她碍于有这么多人在场,没意思多吃,现在看着空空的菜盆,好生留恋。也怪林振华的这帮损友太能吃了,连盆里的辣油都喝了个精光。

林振华伸手在林芳华头上胡撸了一通,笑着说:“你想吃,明天再买一条鱼来就是了,我给你做,做了你一个人吃个饱。”

林芳华现在已经开始有些适应哥哥的亲昵动作了,兄妹俩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这样亲昵过了,这种感觉让林芳华觉得心里暖暖的。对于哥哥的提议,她却并不以为然:“好东西哪能天天吃,这条鱼一块多钱呢,还不算你用了那么多油。”

林振华道:“小芳,现在我已经回来了,我们的生活会越来越好的。我向你保证,用不了一年,我一定会让你每天都能吃上这样的鱼,直到你吃腻了为止。”

“你在说梦话吧。”林芳华说道,“我们在学校里写作文,写2000年的一天,我们也没敢说每天都吃这样的鱼。”

“那你们写什么?”林振华饶有兴趣地问道,他很想知道,在当时的人心目中,2000年的一天是什么样子的。

“我写的不告诉你,我们班老师念的范文写的是说,早上起来,把饭放到一个特制的锅里,插上电就上班去了。等到中午下班回来的时候,饭就已经做熟了,还热着呢。你说是不是很神奇啊?”林芳华说道。

林振华哭笑不得:“妹妹,你们的理想就是拥有一个电饭煲吗?”

“什么电饭煲?”林芳华纳闷道。

林振华想了想,点点头:“这个理想不用到2000年,1980年我就给你实现了。等我找到合适的材料,我给你做一个这样的锅。”

“哥,你真的好会吹牛了。”林芳华觉得自己彻底认清了这个哥哥的真面目,“你以为这是一个电炉啊?人家把饭煮熟了就会自动断电的,是要用机器人控制的。”

“这哪用得着什么机器人啊。”林振华让林芳华给说乐了,“电饭锅的控温器就是一块普通的双金属片而已,一边是铁,一边是铜,它们热膨胀的系数不同,所以温度一高,就会弯曲,把电源断开。纯粹的机械产品,一个晶体管都用不上。”

林芳华听林振华说得那么认真,不由得也有几分信了:“哥,你真的懂这些吗?不是吹牛?”

“切,我哪有这闲心去吹牛。如果给我一头牛,我肯定是拿来宰着吃了。对了,小芳,改天我给你做水煮牛肉,比水煮鱼还好吃……”

洗过碗,又收拾了一下屋子,兄妹俩便分头睡了。依着林振华过去的习惯,基本上十一点之前是不会上床的,但穿越到这个年代,也只能与时俱退了。这年代里没有互联网、没有电视,厂里的青工唯一的夜生活就是打牌。林振华的前身倒是很热衷于打牌的,但现在这个林振华对于打牌没有什么兴趣,于是就只能睡觉了。

睡觉前,林振华才发现,他和林芳华住的两个房间之间只有一道布帘,而没有门,这让林振华觉得有些尴尬。林振华在前世的时候是独子,没有姐妹,他与女友也完全没有发展到同居的地步,所以对于和一个女孩子同住在一套房子里颇有一些不适。

“这样会不会不太方便,要不,我改天做一扇门吧。”林振华对林芳华说道。

“做门干什么?”林芳华诧异道,她完全没有想过这样有什么不方便,在父母去世之前,她一直是和林振华住在同一个房间里的。如今厂子里仍有不少十六七岁的兄妹或者姐弟是住在一个房间里的,在那个人均居住面积只有八平米的年代里,这种现象根本算不上什么奇怪。

“你一个女孩子家……”

“梆!”林振华的话还没说完,脑袋上就被林芳华敲了一下,林芳华杏眼圆翻,瞪着林振华道:“你当两年兵当成傻瓜了?我是你妹妹耶,有什么不方便的?”

“呃……主要是我这些年都和男的住在一起,要慢慢习惯一下。”林振华在心里暗暗骂着自己,关了灯,钻到床上睡去了。

半夜时分,林振华醒了,听着隔壁林芳华熟睡中发出的均匀的呼吸声,他情不自禁地爬起身来,走到林芳华的房间里,坐在她的床头,借着窗外投进来的路灯光,细细地端详着这个前世修来的妹妹。

这是一张十六岁少女如春花般娇艳的小脸,脸上还挂着一丝微笑,不知正在梦见什么开心的事情。她的秀发披散在枕头上,整个屋里都弥散着一丝隐隐的发香。此时正是暑天,林芳华上身只穿了一件家常的短袖衬衫,两条洁白的胳膊露在外面。下身穿的是一条七分长裤,露出一小截小腿和圆润的脚丫,她的每一个脚趾都那么丰腴精巧,如晶莹的玛瑙一般。

看着这个酣睡的女孩子,林振华只觉得心里像被清水洗过一样干净,一点邪念也没有。他轻轻地对自己说道:这是我的妹妹,是我的亲妹妹。既然上天让我来到了这个年代,又给了我这样一个美丽的妹妹,我一定要照顾好她,让她每一天都过得快乐、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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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012 搬运工

“懒虫,起床了!”

一声娇叱惊醒了睡梦中的林振华,睁眼一看,眼前正是风风火火的林芳华。与昨天晚上那个恬然熟睡的妹妹相比,现在这个林芳华让林振华觉得更为熟悉。

“几点了?”林振华迷迷糊糊地问道。

“七点半了。”

“才七点半,叫什么叫?”林振华嘀咕着,把眼睛又闭上了。华青大学的研究生都是“九三学社”的成员,晚上三点睡觉,早上九点起床,哪有七点半钟扰人清梦的。

林芳华伸手揪着林振华的耳朵往上拉,林振华吃疼不过,不得不坐了起来:“我说,小芳小姐,你这么早叫我起来干什么?”

林芳华恼道:“我说小华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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