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家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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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家女-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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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摆出很潇洒的手势和身姿去拦截第九十九部车子,接着马上遭受了第九十九次的败绩之后,决定改变策略。不就是露露胳膊秀秀腿吗?豁出去了我!

很快第一百部车子开过来。我打算挽起袖子,却发现穿得是短袖。我要抬美腿,牛仔裤紧身的那种,包得密不透风。我可不想等一百零一部,立刻冲到车道上,成大字型岔开手脚。还就不信,他能从我身上压过去?

我其实很紧张。电影里不常演么?车子要么直接撞飞人,要么挨着膝盖一分不多。结果是那辆车开始减速,最后停在我前方五六米。非常安全的距离。车灯晃眼,我根本看不见里面的人。但我吁口气,朝车子走去,心想终于能坐下来好好休息。谁知,那车子突然发动,轮胎一转,往旁边车道换。虽然没料到,好在我动作敏捷,往那边车道一堵。这回车子如我所愿,紧着膝盖停了。反射性地,我向后跳一步,眼睛看到驾驶座上的人。

一个男人,大约二十六七,白衬衫,中规中距打着蓝白纹宽领带,袖扣在车灯反射下闪着银光。他皱着眉头,神情不悦,看我如同一只恼人的小苍蝇。

我在他的目光中卸下身后大行囊,放在车轮前面,自己走过去,敲敲车窗。他想要跑,得压过我的行李。这招有些无赖,加上第一次用,我很脸红,可为了热被窝和食物,顾不了那么多。人们怎么说来着?对了,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我不至于贪心到撑死,但也不要饿死。

男人并不想放下车窗,我锲而不舍敲了五分钟有余,他才不情愿得打开一条小缝,脸上布满阴霾。他不吭声,只能继续由我来。

“先生,能载我一程吗?”我微微笑,让自己看上去像个好人。当然,我本来就是好人。

“不能。”他一下就拒绝,想要关窗,却发现我的手指扒在上面,还印了指纹。他的脸快皱成抹布。

“先生,很顺路的。”我抱持亲善的态度。

“不顺路。”他语气仍然硬邦邦。

“我还没说去哪里,你就知道不顺了?”我问。

“你也不知道我去哪里,你又说顺路?”他冷冷回答。果然不是好蒙的主。

“这附近统共一条路,直直下去就是维市。我想去机场,不过那里要出市区,还真不好说你顺不顺路。所以一到市区,我就下车,决不添麻烦。”我功课做好了,才敢逢车就拦。

“我的车不搭陌生人。”他调头只看前面大路,“放手,还有,把你的东西拿走。”他的侧面在对面来的车灯中时明时暗,轮廓分明,眼睛深邃,鼻梁高挺,长得不错。

“拜托了。这么晚,一个女孩子在马路上很危险的。我保证上车后当隐形人,你不会感到我的存在。”我本来只是手指头扒着窗沿,现在另一只手掌拍上车窗。

他脸色更难看了,恨不得下车赶人。车后喇叭乱响,因为他的车埂在路中间,阻碍了交通。他从来不喜欢热闹,却一下子被吵得头昏脑胀。等他清醒过来时,车恢复了行驶,而那个莫名其妙的女人坐在他旁边,后面座位上放着超大的行李。后照镜里,行李很旧,脏兮兮得看不出颜色,他只觉得刺目。那个女人穿得还算整洁,可是身上发出一种难闻的味道,令他鼻子敏感。恨不得连人带东西赶下去,再赶紧找个地方洗车。

我很聪明得不出声,乖乖坐在旁边,不去惹他,只用眼珠子偷偷转着,看他的车。居然是保时捷,簇新簇新的。我很想去试试音响效果,可一看他刻板着的凶脸,立刻湮灭了志气。我决定还是睡觉好了。他身上的衣服看似朴实,却是上好的料子,手工缝制,那对袖扣还是宝石蓝的呢,又开这样的车子,不可能会趁我睡着卖了我吧。我看人还是挺准的。可是我的头才碰到玻璃,他竟然开口说话了。

“除了你屁股下的座椅,最好哪里都别碰。”他一手驾车,一手翻出一条白色手帕,“把刚才你脑袋碰到的地方擦干净。”

我像发现了怪物般瞪着他好一会儿,“你有洁癖?”我说车里那么干净,看不到杂物。原以为是新车,谁晓得根本是它的主人有洁癖。

“我没有洁癖。”他不过喜欢干净,“但也不想臭烘烘的东西弄脏车子。”

“臭烘烘?你在说我吗?不会呀,我今天下午出发前才洗头洗澡。”我好歹是个女的,怎么能任他污蔑。“不信,你闻。”我把脑袋往他跟前凑,将名声捍卫到底。

他赶忙拿着手帕往我头上扣,大手一推,不让靠近。我看他的样子不像故意贬低,抓了把头发,放在鼻子边嗅嗅。

“咦,还真有味道。”我突然想起来,“啊,一定是之前我搭的那辆卡车,可能是装羊或者装牛的。我说那时候在后面怎么感觉不太对呢。”

他的眼神如果是刀的话,我大概已经变千疮百孔的了。

“要不,待会儿如果有加油站,我找个地方洗洗再走?”我随便提个建议。

他什么也不说,不过打开了所有的车窗。风在车里乱窜,我的长发狂舞,几秒钟让我变成了疯子。我寄人篱下,有苦难言,看他一头短发在风里却更加有型,只能咽咽口水,干羡慕的份。

不知道老天爷听了我的祈求还是他的,很快一个小小的加油站出现在路边。

“就是这里,就是这里。”我很兴奋,“我看地图上距离也不远,还想靠走的,原来要开这么久才到,还能吃一顿热的。好在遇到你。”双手合十,两眼发光,朝他膜拜。

他本来不会停,油箱大半满,可以直接开进市区。可手上的方向盘轻轻打转,车子已经开了进去。不错,是个好机会。等她进去洗澡,他只要把行李拖出车,就能走人。一想到这儿,心情不由大好,对她套近乎的方式不完全忽视。

我看他脸色阴转晴,以为他也饿了,“我先进去看看有没有更衣室,要是有的话,洗完澡再出来帮你买东西吃。你要吃什么?这种便利店,大概只有简单的食物。”

“无所谓。”他听我还考虑到他的那份,目光扫过我。

我下车跑到后车座拿了换洗衣物,冲他招招手,跑进店里。加油站的灯光不很明亮,因此我看不见他微微扯开的嘴角,邪恶得很。他很有耐心。店员告诉我后面有间小小更衣室,我透过玻璃,比手划脚告诉他时,他就抱着双臂,一直靠在车上,看我。我想,他一定属于面恶心善那类人。

等我洗完澡,换好衣服,在货架上看了半天,走到店门口,决定喊他自己来挑食物时,只有空荡荡的车位和两部加油机,我的登山包孤零零被遗弃在加油机前,哪里还有那个男人和车子的影子。

秋风卷,落叶无奈。偶尔呼啸而过的车,打破满山的静谧。

第五十七章还寒(上)

更新时间2010…4…2620:50:05字数:3149

我最大的优点可能就是随遇而安。既然那人实在不想载我,我也不要自讨没趣。好在他还算不错,没有将我留在深山黑林。只要有人可以聊天,有屋顶可以遮雨,有食物可以果腹,我并不介意。更何况旅行的意义不正在此?流浪在陌生的土地上,说不定就遇上一段奇缘,也说不定参与一件奇事。

十分钟后,我觉得我说不定就是个乌鸦嘴。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我见门口没人没车,就把背包带回便利店。店里就我一个客人。店员是个女孩子,化浓妆,,嘴里还不时吐口香糖泡泡。不过应该跟我差不多大,二十多岁。她见我之前和一个男的一起来,现在男的却跑了,有点幸灾乐祸。嘴里叨哩叨哩,说我身材太差,长得普通,还土里土气,她是男人,她也跑。

我只是笑,然后问她附近有没有巴士去维市。她告诉我马路对面有车站,可最后一班车半小时前就开过了,要等到明天早上五点。大概觉得我无趣,她坐在柜台后面玩电脑。我在货架上找了一包泡面,一盒鱼罐头,躲在店后面的角落里大快朵颐。因为饿极了,非常专注着食物,没在意门口发出叮当声,更没在意进来的什么人。不过当有人走过来时,我还是从墙角绕过大背包瞄了一眼。一个很壮实的中年人左看看右看看,大概因为我身前有大背包挡着,他也没注意后面有人,什么东西也不买,鬼鬼祟祟在货架后打量前面柜台,接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就往头上套。

我心一跳,不会吧,不会这么倒霉吧。

还没等我感叹完,那人突然冲上前,从怀里掏出手枪,指着店员,“把收银机里的钱全拿出来,快,快点。”

店员尖叫一声,脸色发青,赶紧打开机器,往外掏钱。一时间丁零当啷,沙沙沙,还有硬币滚到地上。

我目瞪口呆,加油站便利店抢劫案,这么经典的桥段,还真称得上一段奇缘。那我要不要参与这件奇事呢?我有点犹豫。不是我胆小。好吧,那家伙手里有枪,所以我怕怕。而且一般这类抢劫,多是拿钱就走,不会伤人。

偏偏,生活总有意外,才让人期待未来。虽然这时,这个未来我根本不想期待。首先是那劫匪太贪,袋子里已经装满钱,还要去捡地上的。其次店员很勇敢,趁机躬身摁了警报器。最后警报器太招摇,连了警方热线还不够,居然整个店里铃声大作。我不出来不行了。劫匪惊慌之下可能会对店员不利。

一声枪响。我轻奔到男人身后时,晚了点,店员已经中枪倒地。大概没想到会这样,那人很慌张,转身要跑,却擦到了我的衣服,更吓得惨无人色。我的身影倒映在他硬瞪大的小眼睛里,他甚至看不清我下一个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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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从后照镜里看到警车红色的闪灯,他就知道今天会是倒霉的一天,而霉运根源来自那个浑身发臭的家伙。因为车里到处都是她的味道,他敞开车篷,油门踩得猛了点,所以才超速。他将车停到一边,坐在车里等警察过来开罚单。

“先生,请拿驾照。”警察手拿小本。

他拿出驾照递过去。对方正要记录,身上的无线呼叫器响了。虽然背景很嘈杂,他和警察都听得很清楚。

“M3国道爱岭段加油站便利店遭抢劫,有路经司机听到枪声,请附近警员赶往支持。”

呼叫重复好几遍。警车已经扯开鸣笛,那警察罚单也不抄了,只说小心驾驶,跑着跳上车。爱岭段,他眼皮一跳。爱岭段,他心里一抽。爱岭段,他油门一踩,猛打方向盘。车子尖锐的叫着,竟然快过警车,甩开一大截。警车呜哇呜哇,也提高了速度,却敌不过那部赛车级的。他一看码表,200公里,低低咒着,脚下油门却不松,呼啸而去。

不过五分钟,他已经到了。刚才不太明亮的小油站,如今被四面八方的警车照得通明,有一部急救车,还有很多路过看热闹的。他推门,车钥匙也不拔,快步往便利店的方向走去。围观的人看着他气势汹汹,赶紧给他让道。守着警戒线的大概是新人,刚想请他出示证件,被他一眼扫得不敢吭声。他长腿一抬轻松过线,配合挺拔的身形和出色的外表,竟引起在场女性们的侧目,还有些竟往他这边靠过来,引起小小骚动。

他根本没注意,直往店里面走。才到门口,看见医护人员抬着担架出来,染血的白色床巾下一个人形。他神经绷了起来,动作却一点没慢,上前扯开覆盖的布。是个年轻女人,肩膀往外汩汩冒血,失去意识。又抬出一架,没有白布遮盖,是个魁梧的中年男人,他两眼乌青,头发乱得揪成结,脖子上还有三条血痕,人事不省。他看到那人的手腕上闪亮亮戴着手铐,才知道这是劫匪。

还好——不是她。他不敢松口气,大步流星,走入店里。柜台一片狼藉,货物满地都是。警察们在取证,拍照,也没人分神注意到他。他人高,一眼就可以看清店里的每个角落。除了前面,只有两个警察在墙角那儿围着说话。没有她。他终于感觉轻松,看来她运气不错,正好错开了抢劫案。但不知为什么,看不见她,他也有一点点失望,虽然绝不会承认。

叮——微波炉计时器发出来的。有人喜悦得欢呼了一声,他甚至感觉自己的耳朵竖立。那个声音——

本来站着两个警察的角落,因为其中一个的移动,而腾出空间。那个空间很小,却正好将她妥帖嵌好。她长相实在不起眼,唯有一双明目和一头亮发可看。此刻,她正眉飞色舞,与警察谈笑风生。走开那个也回来了,手里热气腾腾一碗杯面,笑眯眯得递给她。她眼睛弯弯,小小月牙儿的形状,倒很有些可爱。

她眼睛很尖,看到他,大叫:“肚子饿不饿?来得正巧,这碗火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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