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娱乐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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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娱乐1971-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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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母见穿着一件衬衣的男生出场,笑道:“这个小伙子模样倒是挺端正的。”

林清霞听了心里一甜,就像是在夸她一样。

林丽霞则更直接,说道:“那当然。”

“小妹不害臊。”林成森取消道。

“要你管。”林丽霞撅嘴说。

这是林清霞一家第一次集体见到王梓钧,随着歌唱到**,林母有些不喜这种风格的音乐,慢慢皱起眉头;林父则敲着手指体会着歌词里的意境,悠然自得;大哥林成森拍着大腿站了起来,大叫好听。

“太棒了,这才是年轻人该唱的歌!”林成森拍手道。

待到现场观众集体起立,林丽霞也拖着自己的姐姐站了起来,为电视机里的王梓钧加油。

兄妹三人一阵大呼小叫,把两个老人也逗乐了。

等王梓钧退场之后,林母突然敲着桌子问:“老实交代,这个小伙子是什么人!”

林丽霞吐了吐舌头,林清霞则是一脸惨白,她不怕父母知道她和王梓钧的关系,而是怕妹妹责怪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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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6【电视名人】2

永和镇。

王贤致用小毛刷清扫着客人脖子里掉落的头发,冲里屋喊道:“梓芸,打盆热水来!”

理发的客人闭着眼睛说:“老王啊,帮我清一下耳朵,最近老是‘轰轰’的响。”

王贤致拿出一筒清理耳朵的工具,让客人把头偏着。

王梓芸端着一盆热水出来放到木架上,随口说道:“梓钧快一个月没回来了吧?”

王志贤没好气道:“回来做什么?死在外面才好。”

王梓芸心中好笑,父亲嘴巴虽硬,但每个周末都悄悄地站在店门口张望,不是在等梓钧回来是什么?

“我明天厂里换班有时间,正好去看看他。”王梓芸说,“学校还没打电话来过,看来梓钧这次是真的改了。”

以前的王梓钧每转一次学校,不到半个月学校就会打来电话,都是告知旷课、打架、顶撞老师之类的劣迹,把王贤致气得要死。

王贤致还是面无表情,专心致志地帮客人清理耳朵,在王梓芸回房时才说:“家里攒了些鸡蛋,你煮了给那个混账带去。”

“好,我明天一大早就煮。”王梓芸抿嘴偷笑,老爷子终究还是沉不住气。

王梓芸正收拾着家务,突然一个十**岁的女孩子撞进来,拉着她的手急促地说:“梓芸姐,快来看,梓钧上电视了!”

“啊?”王梓芸一头雾水地被拉出去,很快来到隔壁地屋里。

女孩子指着家里的黑白电视说:“快看,唱歌的真是梓钧!”

王梓芸不置信地看着电视屏幕,她实在无法相信电视里那个引得观众疯狂的人就是自己的弟弟。

女孩子大喊的声音吸引了不少邻居,加上原本在这里蹭电视看的,足足有二三十人。

电视中周蓝萍主动收王梓钧为徒,并没有引起这些街坊的关注。但当顾英德邀请王梓钧去电视台工作的时候,房间里所有人都爆发出惊呼声。

“这下老王要享福了,有个儿子进电视台。”

“是啊,这小儿子从小就聪明。”

“唱得多好听,以后肯定是大歌星。”

“……”

王梓芸听到街坊的议论,心花怒放,为自己的弟弟有了出息而高兴。现在连当学徒工都要找中介人,进电视台简直就是铁饭碗,一下子就迈入了中层家庭。

“我觉得自己的能力还很有限,应该多打磨一段时间!”电视里传来王梓钧拒绝的话语,让所有人都愣住了。

“这小子怎么傻了?”

“是啊,多好的机会啊。”

“电视台都不去,是我儿子非得打死不可!”

王梓芸傻傻地看着屏幕,连耳边的议论声都全然不闻。那个在台上侃侃而谈,挥洒自如的青年,真的是自己的弟弟吗?

“爸!”突然,王梓芸猛地站起来往自己家里冲,还没跨进门槛都喊道,“爸,梓钧上电视了,梓钧有出息了!电视台要招梓钧进去工作!”

“什么?”王贤致练了几十年拳法的手腕微微一抖。

那客人一声惨叫:“哎哟,老王你轻点,耳朵都被你捅聋了。”

“啊,抱歉,抱歉!”王贤致连忙道歉,却再也没有做生意的心情,三两下就把客人打发走,连忙问女儿是怎么回事。

王梓芸把王梓钧唱得如何好,有评委主动收他为徒,有人请他进电视台,他又如何拒绝的过程,添油加醋、绘声绘色地说了一遍。

王贤致听完,已经恢复了平静,只说了句“当戏子总比做太保强”,便负手回了自己的卧室,口中却不由自主地哼起了河北梆子的曲调。

……

第二天一大早,王梓芸便将鸡蛋煮好,准备给弟弟带去。

每个月工资只有200块的王梓芸,没有奢侈到像王梓钧那样,每次出门都坐出租车。她搭着公车坐到台北火车站,再转乘去新庄的汽车。

迷迷糊糊中,正在车上补觉的王梓芸听到身后传来一阵歌声,她的睡意一下子就消失了,因为他们唱的是自己弟弟的歌。

那是一群去上学的高中生,背着书包、穿着校服,正是弟弟那般的年纪。

有一个男生手里拿着歌本,一遍一遍地教着其他人唱歌,而其他学生则是一脸崇拜地看着他。

“阿木哥,这首歌叫什么名字啊?真好听。”一个女生好奇地问。

那叫阿木的男生还没说话,旁边一个女生已经插嘴了:“你没看昨晚的中视歌唱大赛吗?这首歌是个高三的学生唱的,听说词曲都是他自己的写的,中视电视台还邀请他加入呢。”

“真的啊?”那些家里没有电视的学生纷纷询问:

“他叫什么名字?”

“他多大年纪了?”

“他是哪个学校的?”

“他长得英不英俊?”

“……”

那女生见自己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得意地说:“他叫王梓钧,应该和我们差不多大吧。你们不知道,他唱歌的时候好有范,就像是白马王子一样……”

“你花痴了吧!”

“才没有,今晚还有他的决赛,你不信自己去看!”

“不管他长得好不好看,反正我喜欢听他的歌,今晚我一定守着电视。”

“我妈昨天还骂我呢。说同样的年纪,别人都可以进电视台了。”

“王梓钧要是我们学校的就好了。”

现在的台湾就那两家电视台,一夜之间,王梓钧从一个默默无闻的高中生,突然变成了万众瞩目的新锐歌手。

同样的情景出现在中视信号网络覆盖的所有城市,那一首《你的样子》,征服了当下年轻人的心。不管那些乐坛“老人”认不认可,摇滚乐已经在民间挂起了一阵旋风。

王梓芸一路上听着各种各样的人谈论着自己的弟弟,她仿若被从天而降的幸福所笼罩。

王梓芸今年20岁了,长得又漂亮,但到现在为止却没有谈过恋爱。因为每个想追求他的男人,都被她哥哥和弟弟的“威名”给吓得退避三舍。

但王梓芸从没有过怨言,因为一个是从小保护她的大哥,一个是她最疼爱的小弟,两个都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

王梓芸相信,大哥和小弟都是好人,他们总有一天会变好的。



 037【再见古龙】

王梓芸下车之后,一路问到恒毅高中门口,与众多学生一起涌进学校。就在她刚要走进校门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喊:“王梓钧来了!”

王梓芸回头一看,只见自己的弟弟从一辆计程车上下来,瞬间被无数学生围住。

“哇,真的回来了!大哥,我等你的小说已经两个星期了,快点连载吧。”一个男生抱着王梓钧“痛哭流涕”。

“他不会就是昨晚唱歌那个王梓钧吧?”一个高中一年级的女生惊道。

“当然是他,梓钧可是我们班的,昨晚他一上场我就认出来了。”一个三年二班的女士得意地说。

“梓钧,快给我一个签名吧,等你成了歌星,签名可就不好要了。”

“是啊,我也要一个,签到我日记本上。”

“……”

王梓钧看着四面围过来的同学,顿时一阵头疼,不就是个普通的歌唱比赛吗?怎么闹得所有人都知道了!

他也不想想,现在台湾总共才两个电视台,多少人盯着看呢!你把整场比赛风头抢尽,不想出名都难。

王梓钧现在右肩还裹着厚厚的纱布,一用力伤口就发痛。他只能转移大家的注意力,大声道:“同学们,今天晚上有我的决赛,你们一定要给我加油啊!”

众人笑道:“一定!”

“要上课了,大家散了吧。不然我让这么多同学迟到,会被学校记过的。”王梓钧笑着说。

开了几句玩笑后,大部分学生都理解地撒开,毕竟他们还是以学业为主。当然,如果换成邓丽君来这里的话,他们可顾不上迟到不迟到。

“梓钧。”就在王梓钧打发掉剩下的人,准备进学校的时候,王梓芸把他喊住。

“姐!你怎么来了?”王梓钧喜道,不论是前世还是现在,对他最好的就是这个姐姐了。在卧床的一个月里,姐姐可是每天给他喂饭、洗脸,照顾得无微不至。

“我前天帮陈姐顶了一天班,今天正好轮回来休息,就来看看你。”王梓芸慈爱地摸着弟弟的头发,说道,“你可算是有出息了,我刚才看见,好多同学都喜欢你。”

王梓钧汗颜,王梓芸口中的有出息是“改邪归正”的意思,若她知道自己衣服下面到处是伤口,肯定会伤心死。

“对了,”王梓芸提起手中的竹篮,“爸也很想你,这是他叫我带来的煮鸡蛋。你放假里有空就多回家看看他,妈走了以后,他的白头发就一天比一天多。”

“我知道了。”王梓钧接过竹篮,触到姐姐的手时,才发现她一双手满是老茧。

王梓芸微笑着说:“快去上学吧,别迟到了。”

王梓钧放下竹篮,将身上的两千多块钱全部拿出来:“姐,厂里你别干了,每天十个钟头还经常加班,这些钱拿去做点买卖吧。”

王梓芸吓了一跳:“这么多钱你哪来的?不会又做坏事了吧!”

“不是。”王梓钧苦笑,“这是我歌唱比赛得了冠军的奖金。”

王梓芸舒了口气说:“那就好。这钱你自己拿着,男孩子身上不留钱怎么行?姐有钱。”

她哪里有什么钱?国中毕业后工作五年,从最开始的60块工资涨到现在200块,大部分钱都交给了自己的父亲。

王梓钧看着姐姐身上穿的那洗得干净,却已经起了毛边的衣服,心头微酸。他将钱揣进自己兜里,朝王梓芸笑着挥手告别,在转身进入校园的一瞬间,对自己暗暗说道:你现在可不是只是孤身一人,你要拼命赚钱才行。

……

中午的时候,《文艺苑》杂志社的编辑刘荣又找来学校,把那六万字《大唐双龙传》书稿的稿酬提到了1500块,不过还加了个附加条件:那就是这本小说必须写一百万字以上,而且除了出单行本外,只能在《文艺苑》一家杂志连载。

王梓钧朝他嘲讽地笑了笑,顺手夺回稿子,做了“走好不送”的手势。

下午的课王梓钧也懒得上了,拿着稿子坐车来到书海般的牯岭街。

“咚咚咚!”王梓钧敲响三福公寓的房门。

开门的还是古龙的日本情人千代子,她穿着一条洋裙,见到王梓钧后立即热情地请他进来,一边倒茶一边说:“我看了王君您的《搜神记》,中华文化真是博大精深!”

“过奖了,熊太太叫我梓钧就是。”王梓钧问道,“熊先生在家吗?”

千代子指了指里屋说:“正在写稿子呢。”

王梓钧透过半开的房门可以看到古龙正穿着一条裤衩,有写字台不用,盘腿坐在地上,腿上横放着一块木板,他就趴在木板上写稿子。古龙身边的地板上放着个烟灰缸,缸里密密麻麻的全是烟屁股。

这些就是古龙的独特写作癖好,即便是日后买了豪宅,他也一样盘在地上用木板当桌子写作,说是能抓住灵感。而且他这人平时从不抽烟,但一开始写字就一根接一根;平时嗜酒如命,但在写字前却滴酒不沾。

“谁来了?是志宏吗?”古龙听到外面的响动。

古龙口中的志宏,就是著名小说家于东楼,现在正租住在古龙隔壁的公寓,两人是莫逆之交。于东楼此人被誉为天下第一枪手,台湾几乎所有名家都请他代过笔,各种不同的文风在他笔下居然找不出破绽。

“不是志宏君,是你说的那位小天才来了。”千代子笑着说。

“是小王啊!”古龙听了立即从地板上蹿起来,穿起裤子拿着几张纸走过来说,“小说协会的章程他们已经改好了,现在正在向当局申请注册,你来看一下。”

王梓钧又仔细地看了一遍,与他寄给刘兆玄的初稿相比,仅仅只改了一些不合适的词眼。

“协会理事长是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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