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品剩女的冰山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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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品剩女的冰山火焰-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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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泳是不够的,把所有的冬泳话题全部换掉。”

葛薇便急速继续修改策划,4点半的时候再度交上去,周翎又下了新通牒:“光交策划案么?这么没诚意?你们今天最好写好一篇BBS、一篇BLOG(博客博文),我们明天早上一起发给客户。”

葛薇趁与周翎沟通时喝一口早已凉透的红茶,放下杯子,下一场战斗又开始了:写广告灌水帖子,查资料、截图片、写文,写完一篇的时候,已是晚上7点。窗外,狂风伴着冷扑扑的中雨。

葛薇的肚子已叫得像喋喋不休的唐僧。

ADA亦端起电话,准备叫外卖。

正在这时候,昨晚那家面馆的清秀小男孩提着三分外卖出现在公司。

这是葛薇工作的第二天,也是她第二次不得不吃外卖。

茄汁鸡肉盖饭套餐,猪肝汤,香蕉。

回眸,钟少航的微笑。

葛薇启齿一笑,竟不知钟少航的那笑,是资本家的笑,还是上司关心下属之笑。

冷冽的风透过窗边阵阵传来。

雨打在窗上,葛薇便觉身上更冷了几分。

端起热气腾腾的猪肝汤,大灌一口,周身暖流缓缓舒展,葛薇嘿嘿一笑,不管怎么说,钟少航的笑,或许,比那冰山的刀子眼胃病男让人舒服得多吧。

夹一筷子橘色的茄汁鸡肉放在嘴里时,葛薇蒙蒙地想。

此时,刀子眼胃病男正在办公司的洗手间里,脱下衬衣,便是精瘦的上身,转过身去,节节脊骨分明。熟练地将一贴膏药贴在自己的脊背疼痛处,患处微凉,麻嗖嗖的,疼痛感却依旧没有消失。

伸手在后背使劲拍一下,将止痛膏药贴紧皮肤,强大的拍击感,让凌欢再度忆起那只总是汗涔涔的小手。那只小手给他贴过多少次止痛膏药,凌欢已记不得次数,只是,每一次,汗涔涔又微凉的小手贴在后背上的感觉,依旧清晰地像发生在昨天。

“凉不凉?下次我捂暖了手再给你贴好不好?”

“不凉?你都起鸡皮疙瘩了,呵呵呵。”

凌欢情不自已地冷笑一声。

忽然发现,自己竟如此怀念被一个人照顾的感觉。

她对自己的照顾,自受伤到她的离开,一直没有中断过,一直没有任何怠慢过,哪怕是少年时代最艰难的时刻。

“你醒了?太好了!”

凌欢清楚记得,自己在球赛中受伤、当场晕厥之后,醒来看到的第一个人,不是自己的严父,不是自己的慈母,竟然是望着自己一脸专注的她。

(下)

“凌欢,你妈妈在和医生探讨你的伤势呢,你昏睡了三天,我们都吓死了。”

凌欢记得,她看到自己醒来时,一双大眼睛都亮了起来,她想抓起被子外面自己正打着点滴的大手,却因为害羞,动了动自己纤细的胳膊,捋顺了一下自己黑亮的长马尾辫。

凌欢一把抓过她的小手,汗涔涔,热乎乎,像是刚出笼的包子。

她笑得露出了二十四颗牙齿,他却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十六岁的凌欢觉得胸以下,像是被什么牢牢地绑起来似的,他的腿麻酥酥的,像是两条腿被人刻意拧成了麻花一般的酸痛。

凌欢支撑着胳膊,想坐起来,失败,只得一皱眉,对她说:“帮我把腿放平,很酸很麻。“

她的笑容僵在了脸上:“你的腿不是平的么?“

凌欢急忙去摸自己大腿,没有感觉,拧一下,不痛,心,忍不住狠狠地一跌。

怎么会这样!

抬眼,质问她:“我伤得很重吗?“

她摇头:“好像不算太轻,不过。。。。。。应该是暂时的吧。“

凌欢想起那个三百多斤的傻大个,火上眉梢。

“他妈的。”

凌欢冷冷地骂道,她却接下句说:“你妈好像在医生那边,她一会儿就回来了。“

凌欢没好气地问:“我爸呢?“

她想了想,喃喃道:“你妈说伯父好像去省里开会了,快五一了,该给上头送礼了。。。。。。”

凌欢忍不住继续骂道:“官迷!!”

她将凌欢的被角掖了掖:“你别这样说伯父,男人总是有上进心的,你不是也想拿冠军,去省体校么。。。。。。”

“你不用上课么?”凌欢继续冷问。

“现在是中午啊,我来替替你妈妈。。。。。。”她说着,端起水杯,兑好水温,将杯子凑到凌欢唇边。

“我不渴。”凌欢推开道:“你赶紧回去上课。”

她看一眼自己精美瑞士表上的时间说:“我等你妈妈来了就走。“

表是那座城市的四大家族之首的富商送给凌欢父亲的,凌欢的父亲用不了那么多表,给儿子带,凌欢嫌太过精致而不够粗犷,打篮球也不方便,直接送给了她。多年之后,两个傻孩子才知道自己戴着多贵的表满校园里招摇。

回忆至此,凌欢只觉得周身凉飕飕的。

穿好衬衣,望一眼,镜子里已不是当时的那个少年,如今的自己,衣冠得体,已成为自己第二个梦想中的摸样,可是,当年是多么狼狈呵。

“走开!别碰我!“

正文 第十八章(全)

第十七章

(上)

“走开!别碰我!“

病床上躺着的十六岁的少年一把推开正挥舞着双臂抱着自己的肩膀的白T恤女孩。

“翻一下身而已,又不是帮你擦身体和洗澡。。。。。“她站在床头喃喃着,手臂却依旧保持着刚才被推开时的姿势。

“住口!“

十六岁的少年白皙的脸涨成猪肝的颜色,沙哑着嗓子吼着,顺手摸起床头上的一只大橙子,本要奋力抛出去以发泄,却舍不得抛向那个给自己带了整整齐齐好几门功课笔记的女孩子。

她夺下他颤抖的手中的美国甜橙,使劲抠几下,撕开橙色的皮,掰一瓣送到少年唇边:“喂,你别激动,你要正视你现在的身体状况,你知道么?“

少年直挺挺地躺在病床上,仰望着白得没有任何生气的天花板,整个人微微颤抖着:“你既然知道我的状况,还来干什么?“

她挥挥自己带钻的江诗丹顿手表,一脸的心安理得:“你说呢?”

。。。。。。

想到这里,三十岁的凌欢忍不住勾起唇角。

章鱼办公桌上的手机铃声响起,三十岁的凌欢缓缓离开洗手间,轻轻摸起,看一眼来电显示,是BRUCE,公司里的小司机,整个公司唯一一个不怕自己的人。一个个子不高却眉清目秀的上海小男人。

“船长,我妈特意为你煲的猪肚汤,过来吃饭好吗?我妈可想你了。”BRUCE兴奋地邀请道。

凌欢心下一热。

远离父母,身边亦没有贴心的另一半,家常菜像是一个许久不见面的老朋友一般久违。上一回吃到家常菜,也是BRUCE的妈妈亲手烹调。如许多上海的底层家庭,BRUCE和母亲住在一个陈旧的弄堂里,母亲在自家门前经营着一家米店,然而,母子俩却是乐观而知足常乐的。

“我正忙着。“凌欢微微收敛了一下语调里的冰意,淡淡地道。

“忙也要吃饭呀!船长你忙完就过来吧,我和我妈等你吃饭!“BRUCE热情道。

“等我二十分钟。”凌欢淡淡地道,说完,却已将车钥匙套在了自己的食指上。

二十分钟之后,凌欢来到一个堆满了杂物的陈年弄堂,对面的马路上晒着各色的衣服床单、内衣内裤,穿过狭长的弄堂,便BRUCE母子的家,简陋,却干干净净,靓汤的香气远远从共用的厨房里传来,番茄炒鸡蛋的菜香,蒜黄的香,排骨的香。

这,便是上海的弄堂。

BRUCE穿着围裙,一脸笑意盈盈的跑出来:“船长,侬来了!”

凌欢点头,一进门,饭桌上已围满了菜盘。

BRUCE的母亲端着一盘色香味俱全的水晶虾仁从拥挤的厨房里跑出来,凌欢忙嘱咐;”阿姨,够了,开饭吧。“

“好欧,好欧!”BRUCE的母亲笑答:“侬哪能老大时光没来啦(你好久没来了)!”

“很忙。“凌欢答道。

三个人便开吃,慢慢的一碗木耳香菇炖柴鸡汤热腾腾地端到凌欢的面前,凌欢轻抿一小口,不由赞叹道:“好喝。“

“那就找个女船长,天天让她炖给你喝呀船长。“BRUCE自己大口喝着。

凌欢不动声色地端碗,继续喝汤,姿势优雅。

“那个葛薇姐姐不错啊,又漂亮又好玩。“BRUCE继续做媒。

凌欢一怔,凑到唇边的碗停滞了几秒钟。

那个傻丫头?

长得倒是符合审美,可是,年纪有点大,性格也略有些硬。

“吃饭。”凌欢也不抬头,没有夹虾仁,却是夹起一颗青豆轻轻送进嘴里。

BRUCE的妈妈也开始讲那口上海普通话:“X###&;((%%%%。”

凌欢颔首示意,却一句也没有听入耳朵。

二十一寸的小彩电正隆隆响着,BRUCE刻意调小了些声音,郑重安慰道:“船长,我知道你这些日子不开心,我佩服你面对各种难题时候的冷静,我知道,你一定是感情不顺利了。其实,得不到又怎么样?已被那个自己爱着的女人深爱过,就不后悔。“

“吃饭。“凌欢继续打断。

“船长你觉得你一开始就那么爱那个女孩么?还是后来越来越恩爱的?感情都是培养出来的,船长,找个好的女人,再让自己慢慢爱上她吧。。。。。。“

“吃饭。“

这一晚,凌欢背痛得难以入眠。翻来覆去,半月前的那封邮件不停地在他眼前晃来晃去,反增了后背的几分抽痛。

不是不肯吃止痛药,阴雨如此,不但止不了痛,结果反而将是将刚恢复了几分的胃再折磨一遍。

换一贴止痛膏药,酥麻凉湿的感觉在伤处细细密密着,半月前邮件里的内容则在黑夜中更加生动。

邮件没有内容,只有一个句号,附件里,则有一张照片,照片里,她笑得灿烂,腹部明显隆起,她的老外丈夫和漂亮的大儿子在草坪上冲着镜头打招呼。

她凸起的腹部,刺得他双目生疼,比不能打篮球之后看到那颗橘红东西时疼得更甚。

那时候,他瘫痪在病床上,一举一动都要别人照料,甚至是翻身、大小便这样的小事也做不了,她却每天中午、晚上放学偷偷去看她,乐此不疲,他稍稍能动的时候,整个暑假,她瞒着父母,有空便陪他做物理治疗,几乎成为他的半个保姆。、。。。。。最艰难的时刻早已过去,她怎么就一去不归了呢。

再翻个身,窗外的风稍微停了些。

他的脊背疼痛感也稍微舒缓了些,心下,竟意外豁然开来。

既然,她已那么幸福,我又何必纠结?

凌欢撑着身子爬起,开灯,热一杯牛奶,温热的热体下肚时,BRUCE的话莫名就在他的耳畔响起:“船长你觉得你一开始就那么爱那个女孩么?还是后来越来越恩爱的?感情都是培养出来的,船长,找个好的女人,再让自己慢慢爱上她吧。。。。。。“

可是,这样一个女人,又如何寻得来。

一杯牛奶下肚,窗外的雨停了,天,不知不觉晴朗起来。

“那个葛薇姐姐不错啊,又漂亮又好玩。“

BRUCE那个黄毛小子的话再次于他的耳畔响起。

(下)

葛薇?

倾国倾城这个词放在她身上——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凌欢放下杯子,看一眼窗外云霁的天,努力回想着这个丫头的模样。

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有时闪烁着坚强,有时还可怜巴巴,倒也不讨厌,而且,皮肤水灵,完全不像是二十七岁的女人。

凌欢突然觉得心下增了几分好感。

就是这个小女人,问她是否愿意被潜时,抡起了大巴掌,就是这个小女人,晚上八点告诉她案子的题目,到第二日安早上九点不但能想好策略,连PPT都处理得十分到位,感性、煽情的诗语言甚至连自己也被打动了;也是这个傻女人,傻兮兮地抱着一桶山药粥去医院看自己,将自己的狼狈相尽收眼底,除了那人,自己没在第二个女人面前那么狼狈过。

可是,难道,这些就是自己要追葛薇的理由?

葛薇的小辫子多可笑。

凌欢想起某人的一头乌黑的马尾,再到披在腰间的长发,那黑发,曾穿过他的手指间。想到这里,凌欢伸出手指,不眨眼地痴痴凝望。

——可是,头发总会长起来。

葛薇不够纤细玲珑。

某人娇小的身躯像只小兔子,自己一把就能搂进怀里。

可是——自己是运动员出身,尽管如此,葛薇仍然比自己矮了近一个脑袋的高度。

葛薇不够柔弱。

一个女孩子,单枪匹马来到上海,以为自己是关云长还是赵子龙?

可是,葛薇可怜巴巴求助时垂下的浓密睫毛,让人禁不住动恻隐之心。

想到这里,凌欢忍不住想起十多年前,自己追那个她时候的场景。

那是高一秋季的篮球赛上。

作为小前锋的凌欢,一个人拿下40分,4次助攻,5个篮板,3个三分球,盖了三次火锅——她在台下亢奋地指挥着班里的拉拉队,清甜的声音让他的血管一次又一次的沸腾,这场比赛,结束在他几乎要砸碎篮筐的一级灌篮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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