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令夫人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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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令夫人 (完结)- 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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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米撇撇眉:“切。就知道你欺负我老哥。”
  墨兰辩解:“我没有欺负他。是他喜欢欺负自己。”
  路米对于那个对待自己特别苛刻的老哥,确实也蛮无语的,转了话题道:“我们这是去首都干什么?”
  “去钓鱼。”墨兰手指翻着最新一期的娱乐杂志,在寻找北京那些贵族们喜欢的娱乐场所。
  路米知道她必定又有什么鬼主意了,马上把脸凑过去:“姐。告诉我,是什么计划?我肯定全力以赴,卖力表演。”
  墨兰把指头咬一咬:“先在酒吧里卖个唱吧?”
  ——《司令夫人》——
  首都有一条出名的酒吧街,其中有不少清吧。所谓清吧,就是底下一群人喝酒,一个小台上有人唱歌,清清淡淡的氛围,因此特别考验歌手的歌喉。如果一个清吧的歌手唱的好,清吧的生意可以做到吧外周围几尺的听众。
  据说,不少当红明星,也是从清吧里面唱出来的。
  这几天,“橄揽枝”清吧里面又出了名受人期待的歌手,艺名叫做“兜心”她每天上台只唱一首歌,但仅凭这首歌,她已经快速地走红了。
  “没想到,除了齐豫,还有人能把这首歌唱的这么有味道。流浪的味道,听着听着,真想抛开一切跟她一块走遍天涯海角。”
  “这家橄揽枝清吧的主人,最爱的就是这首橄揽树,一直致力寻找能把这首歌味道唱出来的人。现在被他找到了这棵摇钱村,实属难得。”
  “能把这首歌唱得这般惆怅、优雅、又是飙飙欲飞。如果说这个歌手的功力很好,还不如说是这个歌手的心境很了不起。当年齐豫能把这首歌演绎出彩,靠的全是与歌词创作者三毛的两心合一。没有一定人生经历的女歌手是没有办法把这首歌的味道唱出来的。可是,这女人看起来年纪轻轻的……”
  这些声音,来自于清吧表演台左侧过去的一间半开的包厢。当时酒吧格局的设计者把这间包厢,当成是皇家剧院那样看待。所以,这间包厢观看演出的视角是最好的。毫无疑问,能在这个包厢里面享受服务的观众,理应走了不起的人物。不是有钱,必定是有势。
  现在整个清吧因为兜儿的出现,连续爆满了四夜,清吧外面想听兜儿歌声的听众,达到了上千名。据闻,首都里面不少国内国际知名的传媒公司,都派人来到了现场觅星。嗯必这兜儿,再过几天从这清吧走出去,肯定又是个经过包装后光彩照人的一线明星。
  包厢里面三名风流侗傥的男人,就此围绕着神秘女歌手兜儿的问题,反复咀嚼,充满了兴趣的余味。对于他们来说,能在每天吃饱撑着没事干的日子里找出点乐趣,是件相当可贵的事情。所以他们不是普通的有钱有权。清吧老板为了侍奉好他们,专程从法国空运来地道的庄园红酒,安排了个特级御厨。这几天,这几个人为了看兜儿的表演,天天晚上都赖在酒吧里吃饭。他们一顿饭的开销,已是酒吧两日来其他观众的全部收入。
  不过,比起这些,都还没有那个最迟来到的男人震撼。
  “安少今天会来。我们在他耳边念叨了几天的女歌手,他终于有了兴趣前来听一听。”
  接到这个消息,清吧的老板开心得要飞上天。
  但是,紧接老板接到慎重的警告:“安少最讨厌暴露在公众视线里。他很低调的。你把酒吧后面员工进出的门开着。等接到电话,从那里迎接安少”。
  老板谨遵命令行事,非常清楚这个大人物绝对是得罪不起的。为此,歌手兜儿问老板:这个安少究竟是什么人?
  “你好好唱。”老板鼓励自己培养出来的当红明星,肥嘟哪的脸颊肉一跳一跳地说,“如果你能攀上安少,你以后别说是星途,官途都没有问题。因为这世界上,只有钱能使得鬼推磨。没有钱解决不了的事情。”
  兜儿“哦”一声,漆黑如星辰的眸里闪过一抹亮光,笑嘻嘻的:“我知道了。老板,今晚保证让你赚个翻倍。”
  说着,兜儿走到了化妆室里,预备着止台表演。等地画完妆出来,发现这里通向台上的小过道里面,站了个男人。
  这个男人剪着齐整的刘海,戴了一副沉重的黑框眼镜,这么老土的装扮,却不能掩盖他蕴藏的气势。
  兜儿以为,这个男人就像一条石柱,那种顶天立地的石柱子,纹丝不动的,男人站在那里看着谁,都会让人压得透不过气来。但是,话说回来,这男人真的不是一眼看过去就能吸引人的大帅哥。
  “兜儿,过来打声招呼。这位是安少。”清吧老板向兜儿招招手。
  兜儿移步过去,低眉顺眼地伏低下腰,道:“安少,你好。”安少一眼瞟过这个低下头的脸蛋,清丽的容颜,出水芙蓉般的眼睛,像是个未涉人世的少女。然而,眉梢间隐藏的消愁,犹如江南云烟里的少妇,带出人无尽的怜惜和惆怅。之前,他听友人再三提过这个女人绝对很不一般。他不大信,现在亲眼所见,他信了。
  “我叫安日晨。不用叫我安少。”安日晨说着这话,向面前的女人伸出了一只手。
  兜儿看着这只手,惊疑的神情在脸蛋上掠显着。
  “兜儿,你愣着做什么呢?”清吧老板恨铁不成钢地训着,提醒着。安日晨却是把手缩了回来,插入口袋里,浓黑的眉毛向着末尾的方向蹙了一些,说:“没和男人握过手是不是?这么单纯的女人,在酒吧卖唱确实不大合适。你先唱吧。唱完,我再看能不能给你找份更合适的工作。”
  清吧老板对此似很得意地向兜儿使个眼色:安日晨这么一说,她下半辈子绝对是可以衣食无忧了。同样,安日晨也绝对不会亏待把兜儿带出来的他。
  接到老板的暗示,兜儿唯唯诺诺地点了点头,接着小跑上了表演台。
  “安少。这边请。”清吧老板为安日晨带路,要带到那个最佳视角的包厢里。安日晨却是摇摇头,站在这个黑漆漆的小过道里,说:“在这里听,也能听得见,不是吗?”
  清吧老板想起那些友人的提示,马上改口:“知道安少的品味与众不同。如果安少不嫌弃的话,到我的经理室坐一坐吧。那里,有监视器,兜儿的歌声通过频道,会直接传到我那里。”
  “也好。”安日晨点下头,允了他的安排。
  两人随之来到了经理室。
  老板刚侍奉着安日晨坐下来,表演台上的兜儿开始唱了,唱的还是那首《橄揽树》。轻轻飙飙的女声,嚼着独特韵味的歌词,像是最伤感的小提琴上的琴弦上一拨,撩人心弦,勾人魂魄。
  老板问安日晨:安少是想要咖啡、茶、还是鸡尾酒?安日晨像是木头一样,两眼锁住屏幕里头的兜儿,过了会儿,说:“我想要支冰tang葫芦。”始料未及的答案。老板擦擦冷汗,迅速拿起办公桌上的电话,十万火急地拨打手下的人:“赶紧,看附近哪里有卖冰‘叫葫芦,有多少口味买多少种?现在就要!马上就要!”
  过不了多久,十几种口味的冰tang葫芦整齐摆放在安日晨面前,任君挑选。安日晨显碍相当随意的,捡起其中一支,塞进口里舔着,而且邀请老板:“你也尝尝。我一直认为北京的味道是最正宗的。”
  几块钱一支的冰tang葫芦?老板哪能看得上眼。当然,为了迁就座上宾,老板一脸讪笑道:“安少是地道的北京人吧?”
  “不。不是。我在南方长大的。”安日晨几口就吃完了一支冰tang葫芦,捡起了另外一支,相当有诚意地邀请,“真的很好吃,你不要吗?”
  “不用了。”老板也很老实地坦承。
  “嗯。这样好。”安日晨夸奖他,“不用因为我勉强吃自己不喜欢的东西。”
  老板忽觉自己脸红了,想起小学时候被老师夸奖不说谎的孩子才是好孩子。
  “兜儿的歌唱得很好听。我很喜欢。”安日晨继续舔着冰tang葫芦,说,“我今晚还有事,不方便。等她唱完,你把我的地址给她。让她明天来找我吧。”
  老板捣蒜似地点头,双手恭谨地接过他递来的卡片。安日晨吃完第三支冰tang葫芦,明显留恋的目光还在其他十几支上面荡漾,轻轻吁着气说:“我很久没有这样享受过了。你知道吗?如果我在外面吃,被媒体或是下属见到,肯定会被笑死。”
  老板立马会意,表示理解!“安少放心,今晚你在这里的事,我绝对不会走漏一点风声。”安日晨准备起身走人了,但他知道老板不会喜欢冰tang葫芦,唯恐自己一走老板会把余下的当成垃圾扔掉,便是交代:“你把刺余的打包了,送给兜几吧。我想,她会喜欢。”
  “那是的。”老板再点头:安日晨吃剩的东西,肯定,不喜欢也得喜欢。
  “行吧。我碍告辞了。”安日晨走到了门口,忽然想起什么,回头望着老板,脸从木呆呆的表情晃然一变,成了一表正经的厉色,看得老板直吞口水,“她现在是孕妇。你不要折腾她,明白吗?”
  “明,明白。”老板吸口气,才能答上话。
  于是,当兜儿下了台,发现老板对自己的待遇明显上了一个等级。有人给她递毛巾,有人给她送开水,有人扶着她坐,有人拿着蒲扇给她扇风。最后,有人向给杨贵妃进献贡品一样,在她面前捏了一大串冰tang葫芦,说:“安少特意给您留下的。安少说,您应该会喜欢。”
  兜儿,也即是墨兰,捡起一支冰tang葫芦,倒是没有抗拒地用嘴巴舔了舔:她确实是,蛮喜欢吃冰tang葫芦的。

  第九十七回:我知道他是我的
  从橄榄枝清吧唱完歌出来,已是接盅夜晚办点钟了。
  墨兰谨守回家的时间,打了辆的士,回到住宿的地方。
  这是在三环路某个花园小区租下来的房子,普通的居民住宅,七层楼高,他们住在第三层。暂时就有她、路米和卢巧巧三个人住。平日里她去清吧讨生意时,路米和卢巧巧被喝令呆在屋内,不得外出。
  今晚回来,墨兰在玄关脱下鞋子,自己有钥匙,就没有叫门。来到客厅,见的走路米和卢巧巧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但是,路米这小鬼又在暗地里扯卢巧巧的辫子玩。墨兰朝这个好玩的小鬼头怒了:“你给我过来!”
  路米被当场抓获,只得乖乖地走到她面前受罪:“姐。”
  “我是怕,如果我肚子里的孩子出来,你会不会把他当成足球踢?”墨兰叉着腰,言传身教。
  路米嘴巴大张,久久不能合上:“姐,你怀孕了!”
  “对。你老哥知道的。就你这个小笨蛋不知道。”墨兰边训边找张沙发坐下,这教导孩子的活儿就是累。以前怎么不觉得呢,是不是荣升为母亲后感觉不一样了。
  路米听说只有自己被当成笨蛋不知道,也怒了:“你们个个都瞒着我!”
  “你说,你这个喜欢欺负孩子的恶魔,我能告诉你知道吗?”墨兰歇口气,继续教育顽皮捣蛋的毛孩子。
  “放心。姐,你这孩子出来,我肯定天天抱着他哄着他宠着他。如果是个女孩子,她就当我新娘子。如果是个男孩子,我把他当成小兄弟。”路米无比真诚地表示自己绝对会爱戴她孩子的决心。
  “你说谁要当你新娘子了?”墨兰白他一眼:被他活活气死的心都有了。
  “姐。你女儿啊。”路米一边口里咬定,一边在胸前划了个十字架祈祷,“姐生的肯定是个女儿。这样我以后的老婆才有着蒂”
  “去你的!”墨兰忍不住冒粗话了,如果不是有孕身,肯定像以往一样直接拿脚教训这个小混蛋。所以,她无比想念自己的亲生弟弟均世。
  “姐。”路米还是很孝顺她的,给她倒了杯开水熄火,接着问,“今晚有收获吗?”
  “收获是有。”墨兰模糊地答:主要是对于小孩子不想说太多。
  路米知道她心思,悻悻的:“我给你去开电脑。我老哥应该在瑞士等你很久了。”
  aida是一直在前愚者留下的城堡里养伤。她这次出来,与aida约好,如果有行动,一定要与他保持紧密联系。十圣心现在的互个军团,仍是aida掌控着,这点是毫无置疑的。尤其在aida受伤以后,十圣心没有因此遭受到打击,相反,比之前更是难以想象的齐整一心。此证明了aida在历代愚者里面,人望是最高的,没有人能替代aida占的位置。她能使唤的,只有那个一开始aida指令给她的杂兵团。
  在与aida通话之前,她与杂兵团的四个兵长进行了联系。这要说到那个时候,四个兵长为了迎接她的到来,各自送她的礼物。
  权杖兵长代表部下送给她的是一枚勋章,这不是一块普通的勋章,是一块记满每个权杖兵名字简写的特别勋章。因此不无意外,勋章很大,叫纸大小,几斤重量。路米对此的评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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