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当婚》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龙大当婚- 第27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身为家主的女儿,林若楠从小就十分骄傲,眼光奇高。多少六大古族的青年才俊向她提亲她都一一拚绝,直到看上那仿佛谪仙一般的男子。他明明比自己大的多,可总是让人轻易忽略他的年龄,痴痴的凝望着他。她那年方才十六,不过惊鸿一瞥,从此非君不嫁。

她自小便极有主意,个性十分要强认定的事情更是无可转圜。明明身为女儿身,批那片性子就像她的名字一般,如男子,又如楠木,耿直不受约束。林家主劝过女儿,却只是白费口舌。她看上的男人,便是一定要得到的,怎么愿意错过?

花了两年的时间,才让宁无尘妥协首肯了这桩婚事。她穿着大红嫁衣嫁来宁家,方出嫁就成了宁家的当家主母。嫁了心爱的人,有高贵的出身,嫁人之后又是一家主母,她本该心满意足,可自从发现了丈夫的心思不在自己身上,她甜美的笑容便失了几分天真单纯。

她太过自以为是了。

然而林若楠到底不是一般女儿家,换做旁人,只怕不死争吵便是灰心丧气,可她并没有。她一边照顾着丈夫的起居一边打理家族事务,宁家的秩序井井有条,并未因为宁无尘的放手不管而显得没有章法。待到儿子出生,她更是辛苦,甚至接连几夜几夜的不眠不休,直至身体到了极限,昏厥了过去。

宁无尘便是那时候醒悟过来的,他坐在床边看着妻子昏睡的容颜,她的身量其实很娇小,她闭着眼眸的五官也显得极尽柔弱。

他忽然觉得他的妻子,原来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子,在要强她也不会是男子。

病好之后,林若楠忽然发觉,自己手头的事情少了许多。丈夫接过了宁家的事务,不让她费心,也会抱抱儿子带在身边了。他一向显得清冷的面容上多了一丝温和的笑意,偶尔对她,也会说几句让人觉得烫贴温暖的话语。

背着宁无尘,她在身后偷偷比了个V字型作战成功呢!

只是她的那些举动终究还是伤了身体,虽然宁无尘不惜药材丹药治好了她但底子却是救不回来,她今生只能有宁翊侠这个儿子。

林若楠其实还是有一丝后悔的她还想要一个粉粉嫩嫩的女儿,最好像自己,她会给她最好的教育,给`她挑选最合适的女婿——他们的女儿,值得最好的。

但她再也没有机会了,好在宁翊侠眉目精致漂亮,偶尔能缓解一下她对女儿的渴望。小时候她会将儿子打扮地精致如洋娃娃一般,让来做客的其他世家子弟惊艳不已。

所以宁翊侠对这个母亲,其实一向是抗拒的······

他长长的眼睫颤了颤,仿佛一时不察受了什么惊吓一般,略带失意的眸子敬畏的看向自己的母亲——总是用小时候的画像来威胁他的母亲。粉白的唇瓣动了动,声音悦耳动听:“娘······”

林若楠恨铁不成钢的戳向儿子的脑壳:“你怎么就不是个女儿呢?你怎么就像了你爹呢?没出息!山上那是什么地方?你拿自己同那里的人相比,你是活的太自在了,所以存心给自己找不自在?还是看老娘事情少,所以给老娘添堵来了?”

“娘!”这一声带了几分撒娇的味道,宁无尘的心肝儿颤了颤,他儿子终究还是与自己有一些不同的。至少,他年轻的时候,可没这么和自己的母亲撒娇过。

“叫什么叫,别以为你这样我就不骂你了。”林若楠送去一个白眼:“不就是被打击了么?怪自己没投一个好胎,生了灵根去山上行?”

“娘,儿子从未这么想过。”宁翊侠急了,连忙辩解道。

“那你半死不活的做甚?啧啧,你怎么不自个找镜子瞧瞧你现在这副颓然的模样?真不愧是父子,跟你爹如出一辙!”林若楠火大,群嘲技能开启,心爱的丈夫也被无辜扫射。

他这是躺着也中枪啊有木有!宁无尘无辜的眨眨眼睛。

宁翊侠同样无言,难不成父亲那模样,就叫做半死不活?他偷眼看了自家老爹一眼,眼观鼻鼻观心的宁家家主大人一副我什么都没听见的死样子,半点波动都没有。

“宁翊侠,你要是我儿子,就给我滚回流光城去!”林若楠一拍桌子,大声喝道。

宁无尘终于开口,却是拉着亲老婆的小手心疼:“好了好了,生这气做什么,手都疼了吧?”

宁翊侠:“……”

他终究被爹娘扫地出门,包袱款款的回到流光城,迎上管事叔叔似笑非笑的目光,面上微红。

“想不想听听你爹过去的事儿?”管事叔叔平常话不多,一开口,便正中红心。

宁无尘当年的那点小心思,在老一辈的心中那可是无所遁形。管事叔叔言简意赅,却让宁翊侠了解了父亲当年的“情史”——那是一个多年暗恋的故事,明明从未曾开口,却人尽皆知,向来,宁无尘当年,是从未想过隐瞒自己心思的。

宁翊侠唏嘘的同时,忍不住的想,母亲她是否清楚这些事?

打从他有记忆开始,父亲和母亲的关系其实一直很好。母亲性子要强,父亲便哄着。他从不觉得父亲是多么骄傲的人,在母亲面前,他素来是一个好丈夫。

他有些不信,但他知道,管事叔叔不至于骗他。

“有些事情总是身不由己,而有些东西,就算你再怎么想要得到,也只能放手。”管事叔叔目光沉静,眸子里的了然几乎让他无所遁形。

“是,翊侠受教了。”宁翊侠低头,轻声说道。

他低垂的眸子轻轻的颤抖,脑海中闪过一张淡漠平静却温文的脸庞。

开什么玩笑,他纵然男生女相,但喜欢的绝对不是男人!

宁翊侠安生下来,几乎将山上的人和事全都忘却,然而只有那一张面庞,时时刻刻都缠绕在他的脑海中,挥之不去。多年以后,他也娶妻生子,方才明白管事叔叔话语中真正的含义。

有些人,你可以在意,却不能拥有。可以将那人放在心上,却不能沉湎其中。

山上的生活一如既往的平静,安格与清戈住了一阵,有些蠢蠢欲动。只是望着可怜兮兮的小三小四,终究还是狠不下心将他们留下自个去玩儿。

“风钟师弟要筑基了,你不留下观礼?有你们这样当父母的吗?”宁临风瞪着那一对儿,面色不善。想他素来脾气极好,却被这对二货夫妻气的几乎要七窍生烟,就连殷若雪都避开了去,发火的丈夫可不是顺顺毛就能哄过来的,为了避免殃及池鱼,她还是回藏经阁去好了!

“那好吧,我们留下观礼。”安格虚心的接受他的责怪,深觉自己的确没有尽到母亲的责任。清戈含笑看着妻子,她说什么便是什么

其实她只是不习惯吧,住的久了,风钟和风灵对两人也渐渐亲热起来。安格纵然是冷淡的性子,但对自己的儿女,却永远不会懂的拒绝。老大老二对于修炼十分热衷,时常会来问一些修炼上的问题,安格也从不会厌烦,一遍遍的为他们解惑。

明明是天才修士,又怎么会连一些基本的常识都不懂?安格明明聪明绝顶,对上钟灵二人,却总是选择性的蠢笨。

补偿什么的,从来不是安格会做的事,她只是顺应本心去做罢了。

但时间长了,她也觉察出来,内心似乎多了一些她从前没有的东西。这才慌慌忙忙的想要暂时离开,却不料宁临风会拿风钟筑基的事情阻挠她。

的确,儿子筑基,他们不留下护法,似乎有些说不过去。

风钟风灵都已经是练气大圆满的修士,离筑基不过一步之遥。他们是如此的年轻,也没有经验,万一出了问题,她一定会懊悔一生。

风钟之后,便是风灵。清戈看着妻子的侧面,心道,也许短时间内,他们是走不了了。

408。操心不完的儿女事

风钟是个英俊的孩子,安格只觉得还没看清他年幼时的模样,他便已经慢慢长成了英俊的男子,到了如今,他也有二十岁了。

他长的像清戈多一些,淡金色的发,英挺的眉目,只一双眸子,遗传了安格的墨色黑眸。

黑骏骏的叫人看不清他的内心。

不知道是不是刻意,风钟选定的洞府离安格和清戈有些远,倒是风灵选了近边的洞府。听殷若雪说,他们不在的时候,风灵常常会去打理,惹得清戈时常感慨还是女儿贴心。

说起儿女经,宁临风和殷若雪往往是最积极的,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能说上一下午都停不住。殷若雪原本就喜欢小孩子,而起初的凌虚派,又是小孩子最多的时候,她自然开心不已。只是三十年过去,当年的少年已经长成了大人,甚至有个别资质不佳的,已是中年模样,便渐渐陌生了起来。新入门的弟子如今也不需要她这样的长老去亲力亲为的照顾他们的生活,自有师姐师兄师叔们管着,她闲来无事的时候,只有坐在藏经阁里翻阅那些已经读了不少年还不曾看完的玉简。

尽管小儿子都已经三十多岁了,殷若雪仍旧美丽如故,长年与玉简作伴,也为她原本显得柔弱的眉目添了一丝儒雅的中正之气。外人见了,不再觉得这是个惹人怜惜的女子,而是一个端庄得体,气质温婉如诗,有大家风范的优雅少妇。

说起儿女,清戈倒是还能与这两夫妻说道一二,安格却往往只是闭口不言,淡淡微笑。

不是她不想说。而是她不知道该说什么。

大儿子二女儿是宁临风和殷若雪带大的,三儿四女基本上可以算是一直由清戈教养,她所付出的仅仅是一些称赞或认同——她很想同孩子们亲近,但大部分时候,只竟是束手无策。

殷若雪见状便皱了眉头,拉了清戈去了她和宁临风的小院。

竹楼建在风景幽雅的山巅之处。不惧寒暑的修士们多半喜爱这样的高处。可以一览脚下的景色,又可以余留几分清净自在。雕花紫竹躺椅上铺着厚厚的妖兽皮毛,柔软舒适,用特殊法子处理过的皮子不会生霉长虫。常常使用还会使得皮毛越发光滑靓丽,仿如活物一般。

殷若雪沏了一罐子清茶,她晓得安格并不喜欢太过香浓的灵茶。淡淡素雅微含苦涩的灵茶才合她的心意——这一点,倒是与宁临风如出一辙。。。。。。说起来这些灵茶,还是她费劲了口舌好不容易用灵石从西德那里换来的。

这年头。有灵石没关系也买不到这限量版的顶尖灵茶啊!

偏偏自家相公就是爱煞了这东西,明明对他的修为早就没了效果,还是一天三顿当白开水用着。她也曾试着唱过,但自家觉得,还是更爱香馥清雅的玉兰花茶。

“年前钟师弟生日,您送回来的紫砂茶壶他很是喜欢。”想了想,殷若雪还是给自己倒了喝惯的花茶。坐下悠悠品了一口,才好似闲谈一般的说起。

风钟性子随了宁临风。也是喝惯了清苦的灵茶的。然而与其说是像丈夫,倒不如说,这孩子其实是遗传了安格,年幼时对食物的爱好,几乎和安格一模一样。而辟谷之后,不管是对服色还是日常的一些习惯,也与安格一模一样。

安格闻言蓦然咳嗽了两声,见殷若雪关切的看过来,连忙冲她摆了摆手:“无事,就是呛着了。”倒是呛的厉害,一张脸都呛红了。

她能告诉殷若雪,那是她和清戈闲来无事,寻到一块出产紫泥的山脉,一时手痒随意炼制的么?当时她兴致来了,一气儿炼制了许多紫砂壶,到最后,大半都堆到洞天福地不见天日。

前世师父最爱喝灵茶,她的习性多半都是随了师父。她从前看似随性,其实最是多心,从不敢对师父提什么要求,素来都是给什么拿什么。而清戈倒是真心喜欢灵茶的,掌门师叔最疼他,什么好东西她都用过。

师父在俗世晃荡了多年,对什么都不在乎,唯独钟情紫砂茶壶,往往若是门下弟子淘到好的,每每总能讨得师父欢心。当年她还曾为了学习炼制紫砂壶而在俗世的一位紫砂壶的老先生手下专门学了半个月。

话说回来,送给风钟的生日礼物的确是她精挑细选,也是她自己最为喜欢的一个。或许是母亲的天性使然,总愿意将最好的东西给了自己,哪怕自己用次一等的也无所谓。

听见风钟喜欢,她是真的欢喜,只是很快的消去,有些无奈的道:“我去了一趟钟儿的洞府,那紫砂壶,他并没有用上。”这是抗拒她、不喜欢她的意思吧?

这也就是个驴脑袋!殷若雪恨铁不成钢的想。平时挺聪明的人,怎么一对上自己的儿子就总爱脑袋打结?瞬时白了他一眼:“他不是不用,是舍不得用!那紫砂壶一拿回来,临风就眼馋的不得了,不过叫钟师弟收了起来,谁问也不给用。”顿了顿,殷若雪决定透露一点自个发现的“小秘密”:“我有好几回‘不小心’瞧见,钟师弟把紫砂壶藏在了贴身的芥子袋里,随身带着,没人的时候,还会拿出来把玩呢!”

安格一怔,忽觉莞尔:“临风偷偷去钟儿的洞府找过?”

殷若雪一拍额头,看吧!她就知道,旁的事儿,她一点不用说,安格都能猜个七七八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