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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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尊-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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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丽珊看着宁韩狼吞虎咽,突然感觉四周就她一个女的。众多“牲口”们的目光一直盯着她,于是很不舒服的说。

    远处的湖泊边上,有一伙人在火拼,死了好几十个人,看热闹的很多,没有人管。死尸有很多被人直接踢到湖里了。

    “嗯嗯……”

    宁韩吞咽着粗制的大饼与豆豉,含糊不清的回应连丽珊。

    而连丽珊当然不知道他们俩人已经被人盯上了。“黑色星期五号”上卫长老已经将他们连同马帝斯交给了孟伸子与李潮子两人了。

    柿子自然要先捡软的捏。从外表上宁韩与连丽珊和马帝斯一比,当然当其冲。

    而宁韩正是要给孟伸子与李潮子创造机会。

    宁韩心里很清楚,在“黑色星期五号”上,那帮人明明可以杀人抛尸。然而却没有动手。很显然他们很谨慎,需要找个没人的地方动手。

    “纽扣群岛”是中央大陆地区滋生海盗数量最多的地区之一。其岛上的五个国家东夷、阳城、马绍尔、哈得孙、苏必利尔,贫富差距非常大,社会一直动荡不安。

    至于在这个动乱之地,为何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人来找宁韩的麻烦。是因为宁韩身上的神父服装帮了个大忙。

    在“纽扣群岛”上成为神父的人,大多都是有钱有势不好惹的主。这同时也是“笔墨宗”迟迟没有对宁韩下手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然,宁韩的初衷只是觉得帅气才套上神父装的。想想当“神棍”,多神圣啊!

    “走了!”

    吃完饭,付了饭钱,稍微休息了一会儿。在周围“牲口”们羡慕的目光注视下,宁韩头顶着黑色的行李包,拉着连丽珊的小手大步流星的向东边的三叉陆口走去。

    悄悄地,孟伸子与李潮子心中暗喜,尾随而行。因为宁韩沿所走的方向望去,一片茂密的树林生长在前方。满足“杀人越货”的条件。

    而在他们的后方一百多里处,七个戴白手套,身着橄榄绿色军装的少年,驾着七头两米多高的棕色巨狼,朝着这儿暴驰而来……

    “我们去哪儿?”连丽珊撑着一把红色阳伞问道。

    “去最东边的苏必利尔国。”

    “去哪儿干什么啊——”连丽珊大叫。

    “找你老爸啊!”宁韩也大叫。

    “什么意思吗?”

    “你老爸在那儿,可是对你望眼欲穿啊……”

    “……那我们也用不着步行吧……”

    “穿过这片树林,再往前走几步有船。”

    “那你背我过去!”连丽珊撒娇。

    盯着连丽珊老半天,宁韩打了个响亮的饱嗝,然后蹲下身子,叹道:“请便!”

    “耶——”

    欢心鼓舞的叉开两条腿,爬上宁韩的后背。连丽珊大感知足,拍了拍宁韩的头,在宁韩后背上欢快的唱起歌来。

    话说连丽珊也对的起她美人鱼的的身份。歌喉美妙自然不必说。李斯特《爱之梦》的第三钢琴小品在连丽珊的口中尽显柔美,梦幻般的诗意,令人陶醉。并且很有漏*点。「歌词在本书第二十四章,其选自德国诗人弗莱里格拉特的诗集《一瞬间》中的著名抒情诗“爱吧!你可以爱得这样久”」

    一歌罢,连丽珊眯着眼,笑嘻嘻的问宁韩:“我唱的还行吧!”

    “厄嗯——”宁韩不住的晃动脑袋,“这是我一生中听到过的最优美的气喘。”

    “……”

    ……

    宁韩背着连丽珊渐渐进入树林的深处,两只眼睛一直留意着躲在暗中的孟伸子与李潮子。连丽珊搂着宁韩的脖子,爬在宁韩背上睡觉,一言不。

    暗中,孟伸子与李潮子已经亮出他们的兵器——暗紫色的“鹤降仙笔”。

    突然,孟伸子一惊,拨开树枝看向后方。

    “怎么了?”李潮子问他。

    “有人来了,是他们。”孟伸子有些凝重的说。

    过了一会儿,果然七个身着橄榄绿色军装,戴白手套的少年,骑着棕色巨狼风涌而至。地面被他们搞的砰砰作响。

    不知为何,他们竟然在宁韩的身边的停了下来。

    “这位朋友请稍等,我想请教一下事情。”

    为的一个黑矮个,像是头的少年开口道。他看见宁韩白色的眼瞳,明显怔了一下。

    “什么事?”

    宁韩也没在意,回头看了一眼,脚步不停,一直走。

    “我和我的朋友……”少年指着他身后的六个人,说道:“刚刚在争论‘女娲炼石不天处,石破天惊逗秋雨。’,想请教下句是什么。”

    “梦入神山教神妪,老鱼跳波瘦蛟舞……”

    宁韩说完头也没回,背着连丽珊一直走。

    「不好意思,前两天胃炎复,少更两章。那个是学生的朋友,可怜一下俺吧!稍微点下收藏。求你们了」最好能留个言,让我知道下。我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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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邓童依】………

    宁韩丝毫不把他是当回事的行为立马招来七个人的郁闷。

    “怪人!”

    这七个人的心里同时给宁韩贴了这样的标签。

    不过这也不是宁韩故意要这样做的,转头看看趴在自己肩头的连丽珊,刚才还是好端端的。可是现在竟然——烧了。

    此时,连丽珊原本朱红色的嘴唇和她精细的小脸,一起变的十分苍白。并且还在喃喃呓语说着梦话,看起来烧的还是挺厉害的。

    这让宁韩心里很着急,但这七个人在这地方,宁韩也不好施展轻功赶路。并且,还有两个人在暗中盯他着呢!

    宁韩可不想让自己的“建国大业”还没开始就被别人给盯上了。

    所以,对于在暗中监视他的孟伸子与李潮子两个人,宁韩的决定是——杀。

    宁韩自然也不想引起这七个人的注意。

    既然有着“恶魔的感官”的称号,这七个人自然有着他们不平凡的地方。

    其中一个皮肤白晢如雪,名叫乔楠的少年舔了舔嘴唇,两腿一夹,座下的棕色巨狼踏步靠近过来。

    然后,他从绕在巨狼脖颈上的草绿色军用行李包中掏出一小管药剂,递给宁韩:“你背后的那个女孩看样子烧了吧!这是特效药物,很管用的。”

    宁韩的目光扫过乔楠,觉得也没多大问题,真挚的道了一声谢,便把沉睡中的连丽珊给晃醒。连哄带骗,总算是一口气把药剂给灌下去了。因此折腾了半天。

    “现在我们怎么办啊?气死人了,那七个小鬼。”

    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天气又热。藏匿于树林深处,脾气暴躁的李潮子有些受不了了。

    “急什么急!给我再等会儿!”

    孟伸子没好气的噌了李潮子一句。对于李潮子的耐心,他可是经常头大的生疼。

    “切!”李潮子用袖子擦了擦汗,不高兴的回应了一声,“你不至于怕了这些小鬼头吧!也难怪,比不了人家高等子师兄。”

    “你,她娘的放屁!给我闭嘴!”

    李潮子的这句话似乎触到了孟伸子的痛处,以致于孟伸子眉毛一皱,脸色与脖子通红当即骂了出来。

    “你——”

    李潮子柳眉倒竖,刚欲作,孟伸子却用手指着宁韩等人,目瞪口呆起来。

    李潮子也好奇地转过头去看,倾刻间对孟伸子的仇恨生转移,骂出声来:“这帮娘的劳什子!”

    原来,宁韩和他们也不知说了什么,背着连丽珊,爬上了七只棕色巨狼中最大的一头。搭上七名“恶魔的感官”的顺风车,驾着巨狼迅远遁。

    “别愣着了!快点跟上吧!”

    孟伸子用力的拍拍李潮子的肩膀,然后脚尖踏着树尖远远的紧跟而去。

    “可恶的小鬼!”

    李潮子丢下一句话,迈开凤步,也飞身赶了过去。

    就在孟伸子与李潮子离开后几秒钟,一个全身披着淡蓝色斗蓬的神秘中年男子从密密麻麻的树干里鬼魅般的挤出身来。

    紧接着,一只有手指头大小的黑色飞虫从神秘中年男子的蓝色头里慢吞吞地爬出来。然后翅膀一震,竟然以一种肉眼看不见的度向西方直奔而去。

    做完这一切,神秘中年男子哼哼冷笑两声,一结手印,旋即又消失在树涛阵阵的树林里头。

    ……

    在中央大陆的东南部,波光粼粼的孟加拉湾海面上,海盗们疯狂血洗着来往的各色商船,前赴后继,不舍昼夜。

    在这里,会有部分的海盗,一但找准了目标,边遵循的祖辈们遗留下来的传统,默契的先将一块桥板钩在目标商船的船舷上。

    然后由最强最勇敢的海盗灌饱苦涩的朗姆酒,率先跳上桥板,大叫着,化身为狂战士,踩在被前辈们的鲜血浸红了的桥板上,与对方的船员、侍卫一个一个的进行单挑。

    这种打法要么将对方全部杀死,要么自己被杀,由自己一方下一个人接着上。

    如果为了活命转身投跳大海,没人会去追你,但是,逃跑的人从此便与死人无异。就连家人也会因此永远不会原谅你。

    当然,更多的海盗更喜欢“群起而攻之”。从而火遁术师在海盗打劫的时候并不受欢迎,因为火遁一但动,很容易引起大火,这就极有可能会大面积的破坏商船上珍贵的货物,以及财宝。除非你是一个技艺高的火遁术师。

    作为连接中央大陆与地惊岛唯一的交通海道,孟加拉湾海上货物吞吐量大的惊人。素来有“海上额尔齐斯商道”之称。

    此时,孟加拉湾上吹过一阵海风。一艘悬挂着“红火旗”的巨型海上运输船从地惊岛方向驶向中央大陆。

    其船身上用紫色与蓝色涂写着“红火紫杉号”的字样。

    在孟加拉湾,有些规模较大的海盗团体,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已经从洗劫商船变为运输货物。

    而“红火”海盗雇佣团也是其中一个。如今在这艘“红火紫杉号”运输商船里,一个紫衫白眉的中年人盘腿坐定于船内黑暗的密室之中。

    几丝游离的精纯的水遁之力从他的身体里“探出脑袋”来。其衣背后的紫杉树在水遁之力的作用下,不断散着微弱的紫光,活灵活现。似有杀机一般。

    “马帝斯还没回来吗?”紫衫中年人睁开紧闭的双眼自语道,看样子有点担忧。

    过了片刻,紫衫中年人停止修练,整顿下心情走出密室。随后立于密室门口的一名贴身手下递上一件紫金色的大衣。接下来,二人便是来到宽敞的船舱大厅。

    大厅的内部并没有多少人。整体布局风格干练、简洁。而颜色则以紫色为主体。

    紫衫中年人随意的坐在大厅中的一把椅子上,接过手下递过来的茶水,低头想着事情,并且还一口一口的吞咽着茶水。

    好一会儿后,紫衫中年人一脸决然,似乎下了某个决定。

    “邓童依——”喝退大厅中手下的时候,他对外面喊道。

    “属下在。”

    守卫在大厅里的一个细眼睛、皮肤白白的、穿着紫裙子的小胖墩,手拿冰糖葫芦,奶声奶气的应了一声,蹦蹦跳跳的跑了过来。

    其憨厚可爱的样子十分惹人喜爱。

    他是紫衫中年人在孟加拉湾海面上无意中捡到的。多年来一直都带在身边。

    “童依,今年十三岁了吧!”紫衫中年人微笑着问道。

    “嗯!下个月五号就十三岁了。”

    邓童依规规矩矩的行了个礼,答道。不过他接着又开始舔自己手中的冰糖葫芦了。

    “很好!”

    紫衫中年人哈哈一笑,从怀里掏出一个通体漆黑的信封,对邓童依说道:“你现在将这封信给我递到西面蚕沙国国王圣地亚哥的手里,回来之后我给你准备过生日。记住,要小心啊!”

    “得令——”

    邓童依高兴的手舞足蹈,浓烈的孩子气随即表现出来。将漆黑的信封直接塞到嘴里,吞入腹中,邓童依咽下最后一个冰糖葫芦,急不可待的转身就往大厅里的窗户边跑。

    走听“嘭嗵”一声,溅起两人多高的水柱。邓童依将脚上脏兮兮的鞋子踢掉,在紫衫中年人目光的注视下翻过大厅的窗户,跳入波光粼粼的孟加拉海湾里。

    拍拍围绕在自己身边的几只大白鲨的脑袋,邓童依将自己下方细长的鲨鱼尾巴来回的快摆动两下。浮上海面向紫衫中年人挥了挥手。

    胖胖的身子在海面上像离弦的箭一样飞驰。然后便沉到海水中不见踪影。

    “十九年了!我臧冲的篡位夺权之仇也到该报的时候了……”

    紫衫中年人紧握着铁拳心中恨恨地想到。

    随即,臧冲走出大厅,不顾身边手下们惊诧的表情,对准无人的海面狂喊起来,像是泄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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