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纨绔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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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才子- 第3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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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人打开了房门,望了花铁树一眼,花铁树示意他退下,换了个亲切些的表情,缓步走进房间,微笑道:“司徒,在这里还习惯吗?”

屋内只有一个人,相貌飘逸,坐在囚室里面看起来和坐在金碧辉煌的大殿里没有什么两样,听到房门响动,也不抬头。

听到花铁树的问候。这才淡淡地笑,“这里最少很安全,不是吗?”

那人正是司徒空!

司徒空没有死!

花铁树脸色稍微有些尴尬,转瞬被笑容遮掩,语带双关的说道:“这里当然很安全,我可以向你保证,没有我的命令,保证一个苍蝇也飞不进来。”

他显然是暗示着什么,苍蝇飞不进来,显然也飞不出去。司徒空还是淡然,“那我总算可以安心的睡个好觉。”

“你不想听听外边的情况。”花铁树皱了下眉头。眼中闪过一道厉芒。不知道为什么,他面对司徒空的时候。竟然和面对叶贝宫一样的感觉。

不急不躁,沉着冷静,喜怒不形于色,你永远不知道他在想着什么,就算性命攸关的时候。

在花铁树的想像中,叶贝宫现在应该是焦头烂额才对,可是每次见到他。还是和没事人一样,他甚至没有哪怕一丝的改变,那无疑是个很可怕地人。花铁树心中警备,虽然他已经胜券在握,可是他却不敢松懈。这个司徒空显然也是如此,他虽然在囚笼中。可是却让花铁树感到,他对于什么都已不放在心上,但他还很危险。对于危险的人物。花铁树向来都是斩草除根,可是他没有杀司徒空,因为司徒空还有用处。

“你说我就听。”司徒空回答地简单明了。

“其实我把你带到这里,也是为你的安全着想。”花铁树说到这里,多少有些脸红,这种谎言三岁小孩子都骗不过,不要说是司徒空。

没有想到司徒空竟然笑了,而且很相信地样子,“我是要感谢花爷,金三爷派杀手想要取我的性命,可是花爷早就掐指算到我司徒空会有大难,早早的在那埋伏好人手,把金三爷的手下杀的一干二净,把我救来到这里。”

花铁树脸色阴晴不定,任由司徒空说下去。

“可是我多少有些不明白,花爷既然救了我,为什么不送佛送到西,却把我囚禁在这里,”司徒空叹息一声,“这样很容易让你的好意打了水漂。”

“我很欣赏你,也知道你的能力。”花铁树终于发话。

“哦?”司徒空一副悉听尊便地模样。

“可是你和叶枫是朋友,”花铁树叹息一声,“叶贝宫杀了我的儿子,我肯定要想办法报复,我不能让你帮助叶枫,你是聪明人,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做?”

这招推己及人的手段有的时候很管用。花铁树看起来很阴险,但是他却很无奈,毕竟他在这件事情里面是受害者。

司徒空终于有点悚然,失声道:“你说是叶贝宫杀了花剑冰?”

花铁树脸上一丝痛恨,握紧了拳头,咬牙道:“我虽然没有证据,可是我知道是他。这就是叶贝宫的狡猾之处,他做事向来不给任何人留下把柄。我老了,本来没有争名夺利的心情,可是当年,因为一件事情,我得罪了他,他连让我养老送终地念头都不留!”

微微顿了下,花铁树舒口长气,“如果你是我,会不会把你再放回到叶枫的身边?”

司徒空有些苦笑,“我不知道。”

他的表情多少带了点同情,无论对谁而言,死了儿子地滋味绝对不好受。

“我本来与世无争,”花铁树缓缓道:“可是老三还想夺权,叶贝宫更是不想放开手中的权利,我因为不支持他们任何一派,这才被他们忌恨。我现在所做的一切,不过是自保而已。我可以告诉你一个消息,叶枫又失踪了,和金梦来一起,我想他们多半已经同归于尽。”

司徒空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表情木然片刻,有些难以置信的喃喃道:“你说叶少死了?”

花铁树叹息一声,“我想多半如此,叶贝宫却因为这件事情,迁怒于我,我不敢把你放出去,只怕你也分辨不清真相,和叶贝宫联手对付我。司徒空,你是个人杰,我今天来这里,就是想让你考虑清楚,是帮叶贝宫,还是帮我。我欣赏你,可正是因为欣赏你,我才更不能放走你。”

司徒空淡淡说道:“你不放走我,我想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吧?”

花铁树脸色微变,哦了一声。

“洪气一点通达五湖四海,宗发万枝到处三合横通。”司徒空突然念了一句似诗非诗的话来。

花铁树盯着司徒空的表情异样,半晌叹息一声,“司徒空,你果然聪明,别人的心思半点都不能瞒你。你说的不错,我要拉拢你,更多是因为你是洪门中人,你的话在洪门也有举足轻重的力量。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叶枫看似纨绔不羁,却在五年前就已经联系了洪门,可惜我却现在才知!”

司徒空淡淡的笑,“现在知道,好像也不晚。”

“既然大家知道底细,司徒,”花铁树再次叹息,“现在只有两条路可供你选,一条是和我合作,对付叶贝宫。”

“另一条呢?”司徒空不动声色。

“你是聪明人,当然知道另一条是什么,”花铁树淡淡道:“你不用着急答复我,我给你几天的考虑时间,希望到时候,你能给我一个肯定的答案。”***

叶枫清早起床,神清气爽。

漱口洗脸,穿上了运动装,新买的运动鞋,然后去楼前的公园开始跑步。

这种活动对别人来讲,再寻常不过,但是对于他而言,实在是很奢侈的举动。

他都不记得自己上一次跑步是不是在三年前,或者是五年前。

只是跑了两圈,他已经发现了目标,内心不知道为什么,闪过了一丝嘲讽,他看起来游荡,没有目的,可是任何人都没有他的目的如此的明确。

高丹正扶着爷爷,缓缓从对面走过来,虽然不时的看下时间,高丹还是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安闲一些。

爷爷穿的很朴素,高丹亦是如此,可是二人穿的却都很干净。干净有的时候,是一种自信,也是一种自尊。

就算不知道他们的底细,看到二人的窘迫,叶枫也会猜出点什么,何况他对二人早就心中有底。

装作很意外的迎上去,叶枫打了个哈哈,“老爷子,早。想不到会在这里碰到你们,我是你们对门的邻居,还记得吗?”

老爷子含笑点头,停下了脚步,高丹却有些赶时间,只能客气的说,“你好,叶枫先生,你很忙吧,我们就不打扰……”

“我不忙,不忙。能和你们在这里见到,也是缘分,老爷子也喜欢锻炼?”叶枫笑着摇头,倒有些惊诧高丹的过耳不忘,他的名字报过一遍,没有想到高丹竟然能记住。

高丹没有想到叶枫打蛇上棍,倒是哭笑不得,“叶枫先生……”

铃声突然响了下,高丹拿出来手机看了下,接听了几句,放下手机的时候,只是望着爷爷,“爷爷,我们先回家吧?”

如今的人,如果没有个手机,好像是缺了个部件一样,高丹的手机很老土,照叶枫的眼光来看,地摊二手货都很难淘到。很显然,她的手机纯粹是为了联系。

“丹丹,你有事就先走。”老爷子显然很慈祥,看起来也有些内疚,“其实我自己走可以,路不算远。”

“爷爷,我不放心你。”高丹摇头。

叶枫终于抓住了等待很久的机会,“你有事,就先走,我今天正好有空,可以陪老爷子走走。”

第四十八节 接近

高丹难以置信的看着眼前的叶枫,仿佛见到了雷锋转世,“那,那多不好意思。”

“都是邻居,不用客气。”叶枫不但等到了机会,也抓住机会,知道苦心人天不负的道理。

高丹谢过之后,匆匆忙的离去,老爷子望着孙女的背景,突然叹息一声,“苦了这孩子。”

叶枫接过高丹的任务,搀扶着老爷子,称赞说道:“现在像高丹这样的尊敬老人的孩子,真的太少。”

“你不也是?”老爷子望着叶枫,有些感慨,“我如果有孙子,到现在也和你这么大。”

叶枫安之若素,只是笑,扶着老爷子走到一处有太阳的地方坐下来,这里早上的太阳有着春天的感觉,晒在身上很是温柔。

“我很奇怪,为什么只有你和孙女一块住,高丹的父母呢?”

“唉。”老爷子叹息一声,脸色有些悲戚。

叶枫知道自己有些操之过急,有些尴尬道:“对不起,老爷子,我就是问一下。”

“你不用对不起。”老爷子眼圈有些发红,就算岁月的沧桑也抚平不了心中的隐痛,“丹丹的父母死的早,我又没用,腿脚不利索。她现在已经大三,本来前几年,我一直都在乡下,可是身边没有人照顾,有一次出了意外,她就再不肯让我一个人住着,坚持让我来到这里。她一边照顾我,一边上学。也真的辛苦。”

掀起衣角揩揩眼角,老爷子有些黯然,“这都是我没用。”

“那个,其实她可以给你找个,”看到老爷子悲戚的脸色,叶枫把老伴两个字咽了回去,“她给你找个保姆不更好。”

老爷子苦笑,“我们穷,她上大学地钱还是贷款,她现在瞒着我。可是我知道,她最少要做两份工。有时候跑完这家去那家,回来的晚。却只说在备课。从大一开始,她就已经自力更生,我这个做爷爷的,还不如死了好。”

老爷子说到动情的时候,浑浊的老泪顺着眼角流淌,叶枫看到,递过一块手帕。安慰道:“老爷子你可千万不能这么想,你不要觉得自己百无一用,你的存在对于你的孙女来说,也是一种促进。自古英才出寒家,这段时间的磨砺,她或许觉得苦。但是这些磨砺对她而言,却是她以后一生中,难得的财富。”

叶枫知道老爷子说的不错。这些和他调查地分毫不差,这个高丹,倒是个值得他尊敬的人。

在叶枫地眼中,钱显然不是划分尊敬的尺度。他显然认为,一个人,只要有骨气,他就已经值得别人尊敬。

老爷子擦着眼角,有些苦笑,“叶先生真会说话,就凭你这几句,我就知道你这个年轻人,有见地,有发展。你这么一开导,我多少舒服了些。说来好笑,现在看起来,我倒像个不懂事地孩子。好了,我不耽误你,我也该回去休息,给丹丹卖菜做饭,她最喜欢吃肉,却舍不得吃一口,今天我给她做一份红烧肉,叶先生,你一定要来,热闹一下。”

叶枫最近一次吃红烧肉还是在和许舒婷订婚前,倒不是吃不起,而是不爱吃。听到老爷子的邀请,心中暗暗叫苦,想到了许母,却是有了一阵温馨。

这些长辈,都有一颗宽容关爱的心。

他不好吃红烧肉,可是知道人家是好意,如今二师兄的肉比师父还要贵,就算是妖精选择,多半也会先选二师兄来吃。老人家和孙女孤苦相依,请他吃饭,这已经给他好大的面子。

“我反正今天也没事。”叶枫知道机会来之不易,“其实我也会做两手菜,遇到老爷子是缘分,不如到我那里,不,还是去你那里露一手?”

老爷子笑了起来,觉得这个叶枫实在的善解人意,关怀的问了句,“叶先生,你做什么工作?”

“那个,”叶枫犹豫下,“还在找,不过我不着急。以前做做销售,卖卖保险什么地。”

叶枫扶着老爷子到了菜场,买了几乎一个星期的菜,坚持自己付账,民工一样的拎到老爷子家里,才发现没有冰箱。

一路闲聊,他几乎把老爷子的家谱倒背如流,知道老爷子叫做高明远。

高明远和高丹住的比起叶枫住的环境,差了很多。

一室一厅,窗户地对面也是栋农民房,似乎搭个杆子就能迈过去。因为这种环境,所以这里白天也要开灯,叶枫开灯的时候,感觉也是罪过。很显然,老爷子一个人在房间的时候,多半都是闭目养神,省点电费。

房间有一张大床,客厅却是摆着一张小床,房间看起来很小,再摆个饭桌,已经没有太多多余地空间。

卫生间的马桶有些堵,叶枫一进屋不着急做菜,先把马桶修理下,经过他倒弄两下,马桶豁然开朗,通水流畅。

一个小电视摆放在饭桌上,竟然是坏的。二话不说,叶枫下楼十分钟,已经找了个修理电视的师傅,明面给了十块钱,暗地里又塞给师傅九十。他只怕老爷子坚持给钱,自己不好不收。果不其然,老爷子看到只是十块,一直夸叶枫会讲价,等到电视修好后,却坚持把十块钱付给了叶枫。

叶枫自鸣得意,中午给老爷子做了两个菜,下午把房间打扫下。

房间虽然破旧,家具也是二手,可房间内的摆放却都很整洁,高丹虽然忙,却绝对不懒。老爷子对叶枫天生的好感,并不见外,只是看他忙来忙去的,有些过意不去,给他倒杯水,叶枫这才发现水瓶竟然不保温。

下去买个新的水瓶,却把自己房间用的半旧的送过来,说自己有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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