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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反应是惊吓地看向拉美西斯,天,要是被他听见亦狐狸的声音就惨了,我可解释不了啊。
只见拉美西斯一脸期待地望着我,没有丝毫异样。
耳边亦狐狸的声音又欠扁地响起:“还是那么笨,我是用的心音啦,你在心里对我说就行,没必要张口,别吓坏了你的法老王!”
我挑了挑眉,在心里抗议道:“你这只臭狐狸,你才笨呢,你全家都笨。诶,不对,什么叫‘你的法老王’,我怎么觉得酸酸的,亦狐狸,你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
亦狐狸嗤笑了一声说:“青丫头,你属孔雀的啊,那么爱自作多情。我告诉你,我不喜欢你,并且,你也不能喜欢我,更不能爱上我。”
我撇了撇嘴说:“切,你放心啦,我苏小青这辈子死都不会爱上你。”
这是亦狐狸第一次叫我不要爱上他,那时我没有放在心上,却不知道,这句话,以后会成为我心中的一根刺,每听一次,心便痛上一分。
那边的亦狐狸沉默了一会,缓缓地说:“小青,你记住你今天说的话,就好。”
我亦沉默了,每当亦狐狸叫我小青的时候,就是他很正经的时候。
突然,我想起一件事,我疑惑的问:“你怎么知道拉美西斯在向我表白?”
亦狐狸理所当然地说:“我有王母御赐的乾坤镜,当然清楚你的一举一动了。”
我的右手不自觉握紧,在心里一字一句道:“那么,我洗澡的时候,你也看到了?”
亦狐狸尴尬地笑了笑说:“恩,那时我当然没看了,非礼勿视嘛,我懂。”
我悬着的心落了下来,“哼”了一声道:“还算你有良心。”
突然,拉美西斯拉过我的手道:“小青,想了那么久,你想好了吗?”
我才回过神来,望着拉美西斯俊美的侧脸,我在心里无声地叹息。
我抽开被拉美西斯握着的手,轻轻地摇了摇头说:“对不起,拉美西斯。我必须回去。”
我看到拉美西斯眼中有一种名叫希望的光渐渐地黯淡下来。他轻轻地说:“是吗?”
我别过头去,眸中渐渐有了水汽,对不起。
突然,我被拉美西斯拉进了怀里,我本能地挣扎,拉美西斯声音略带沙哑地说:“不要动,让我抱下你,一会儿就好。”
我渐渐停止了挣扎,将头缓缓贴在他温热的胸膛,缓缓地闭上了眼。
如果这份温暖注定不能长久,那么,至少让我拥有一回吧。
拉美西斯缓缓地说:“其实,我一直都想找一个能和我一直在一起的人,就像你对王妃所说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可是,当我找到的时候,却很悲哀,因为,这是一份留不下的爱。小青,过了今晚,我就会遗忘对你的眷恋,和赫梯的战争结束后,我就放你离开。”
一滴泪,自我眼角滑落。
对不起,拉美西斯。
你会找到你的爱的,奈菲尔塔利一直在等你,你会很爱她,你会对她说很多浪漫的情话,你会为他建神庙,给他最荣耀的宠爱,你会有很多的孩子……
所以,拉美西斯,你会很快就将我忘记,毕竟,我只是一个过客。
………【第十章:祭祀】………
第二天,我刚醒来便被丽菲亚拖到了浴池,看着我疑惑的样子,丽菲亚边给我手上涂精油边说:“神使,王/刚才下了命令,今天举行祭祀大典,今天的祭祀由您来主持,所以我们要动作快点。”
我残余的瞌睡虫瞬间消失,不会吧!这么突然?还是由我来主持?开什么玩笑!!!
丽菲亚迅速地给我洗完,我晕乎乎地在她的帮助下穿好衣服,当我们走出浴池的时候,我看到了与平常明显不同的拉美西斯。
他穿着纯白的努格白,衣领和衣袖上绣着精致的金线,脖间的荷鲁斯眼护身符挂到了外面,正中间的那颗红宝石在太阳的照耀下璀璨无比,他的左手上带着一个蛇形的黄金手镯,腰间系着镶满黑曜石的金带,此刻的拉美西斯,耀眼无比。
不知不觉间,我竟看呆了。
只见拉美西斯一步一步地朝我走来,在距我只有三步的地方,他停了下来。
他将我从头到脚看了一遍,点点头说:“今天由你主持这场祭祀,很简单,你只需要露个脸就行,其他的自会有人完成。这是你身为神使的责任。还有,准备一下,三天后我们就启程前往叙利亚。”说完,他便转身离去,从头到尾,他的眼神与语气,都不带一丝感情。
看着拉美西斯渐行渐远的背影,我的心里仿佛有小虫噬咬般地疼痛起来。
是啊,毅然拒绝的人是我,那么,我还奢望他的温柔干什么呢?
我早该知道,如他这般骄傲的人,昨晚之后,我们是不可能回到以前那融洽的日子了。
罢了,我做好我的过客,就好。
当丽菲亚为我准备完毕的时候,太阳已经高高的挂在天空了。
我在丽菲亚的带领下,来到了神庙。
神殿下站满了埃及的臣民,拉美西斯威严地站在神殿上,俊美威武,像一个神。
我按照指示,双手捧着圣水,一步一步朝殿上走去。
我抬起头,因为阳光的照射,我望着拉美西斯的眼,渐渐模糊起来。
我强忍住将要夺眶而出的眼泪,迈着无比坚定的步子朝他走去。
拉美西斯,你将会成为埃及最伟大的法老,在你的带领下,埃及将走向前所未有的强大,埃及的子民,将会在你的庇佑下幸福地生活。你会拥有你最爱的女人,你会有很多的子女,你会活到九十多岁,比你的子孙还要长寿。所以,这次战争,你一定会胜利的,虽然,这场战争将是你无往而不胜的战争神话中的唯一一次败笔,但是,最终的胜利,是属于你,乌瑟玛瑞·塞特潘利·拉美斯·米亚蒙的。
当终于走上神殿的时候,拉美西斯从我手中接过圣水,对着下面的埃及臣民说:“我尊敬无比的阿蒙神派使者降临我埃及,为我埃及致上最真诚的祈祷,此次与赫梯的战争,将会在阿蒙神的庇佑下取得胜利。我埃及,注定要繁荣昌盛!”
拉美西斯的话音刚落,从神殿的下方便传来了排山倒海的欢呼声!
我由衷地感叹,这便是信仰与王者的魅力啊。
祭祀结束后,我便换下了那身繁琐的衣服,不觉间便走到了莲花池。
我看着池中洁白的莲花在美丽的阳光下炫然怒放,不知为什么,心里开始生出一丝悲伤。
突然,一根黑色的羽毛飘到了我摊开戏水的手中,我奇怪地朝上望去,下一秒,我惊讶得张大了嘴吧。
天,莲花池的上方居然悬着一个人,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个人身后的黑色翅膀。
恩,准确的说,那是一个俊美的男人。
他的俊美与拉美西斯的完全不同,虽然同样都带着一股霸气,可面前的这个男人,他的霸气中带着一丝黑暗的气息。他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像璀璨的星辰,但是,他的眼中,蕴含了太多的凌厉。他如墨的黑发随风飘扬,如果排除他散发出的不善的气息,倒还真是一幅美丽的画面。
我不可置信地眨了眨眼,不自主地问:“你是,天使吗?”
只见他用眼神将我从上看到下又从下看到上,嗤笑了声说:“天使?你哪只眼看到我像那种愚蠢的生物了?女人,你给我听着,我是伟大的魔族少主梓麟。”
我点了点头说:“哦,你好,梓麟。”
我看到梓麟用一种很不屑地眼神看着我说:“你就是苏小青?王母的狗腿?”
我热烈的小宇宙腾地一下就爆发了,哟,敢情这只鸟是来砸场子的?
我站起来,双手叉腰做泼妇状道:“你这只臭鸟,把嘴巴给我放干净点,你才狗腿呢,你全家都是狗腿!”正所谓,士可杀,不可辱也!
我看到梓麟的脸瞬间气成了猪肝色,他用手指着我,语带颤抖地说:“臭鸟?你……你……你,大胆,竟敢说我堂堂的魔族少主是臭鸟。好,很好,苏小青,我确定你将死无全尸!”
我冷冷地望着他,淡定地站在原地。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不怕他,或许是直觉吧,我直觉他不会害我。
………【第十一章:爷就是来抢你饭碗的】………
我和梓麟就那么相看两厌地对视着,突然,梓麟笑了,他用一种睥睨天下的神情拽拽地说:“算了,我师父说,好男不跟恶女斗!”
我恨恨地瞪了他一眼,哼,你才恶男呢!
突然,觉得我们这样,好幼稚!
我仔细地将他从上往下看了一遍,在心里暗忖他的来意。
仿佛看出我心中所想,梓麟冷笑了声说:“苏小青,我告诉你,爷我就是来跟你抢饭碗的,这七星珠,我要定了!”
我的心“咯噔”一下沉到了谷底,唉,看来,该来的,还是来了。我就知道,收集七星珠绝对是一件苦差事。
我倔强的昂起头,毫不示弱地说:“我不会输给你的,七星珠是王母之物,最终必定会物归原主的。”好歹,咱输人不能输阵!
只见梓麟傲慢地道了声:“小丫头,你还嫩着呢!”便消失不见。
梓麟一走,我便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焉了……
我现在后悔,行不?
突然,我感觉到了食指上玫瑰花戒的热度,我低下头,亦狐狸的声音便传了过来:“青丫头,魔族少主虽不算坏人,但你可要小心了,魔族毕竟鱼龙混杂。”
我撅了撅嘴说:“狐狸,我可以选择罢工不?”
亦狐狸阴笑了下说:“小青啊,上次你在我那吃的桂花糕,现在给我吐出来,行不?”
我在心里腹诽:魔鬼!土匪!周扒皮!
似乎没有察觉到我灰沉的低气压,亦狐狸又道:“丫头,你不要像猪八戒取经一样,一遇难事就嚷嚷着要散伙行不?学学人家沙僧,人虽笨,可踏实啊。”
我顿时恼羞成怒,冲花戒吼道:“你这只死狐狸,臭狐狸,千年老妖怪大叔,你才猪八戒呢,我好歹一青春逼人美少女,哪里笨了?哪里懒了?哪里意志不坚定了?不就是一破珠子嘛,我不信比唐僧取经还难了,我苏小青,还就那珠子耗上了。我把那七颗珠子找到穿成串,拿回来砸死你!”
我听到那边的亦狐狸非常愉悦地笑了,我懊恼地咬了咬唇,要死啦,又中了他的激将法。唉,我果然有够笨的。我可以想象,现在的亦狐狸,一定眉眼弯弯,笑得花枝乱颤。
亦狐狸稳了稳他欠扁的笑道:“青丫头,我等着你拿七星珠回来砸死我哦,你放心,我会含笑九泉的。现在,那位姓拉名美西斯的先生正朝你走来。”
我抗议道:“他不信拉啦,你别乱给人家改姓。还有,我下次,绝对绝对不会再上你的当了。”
我转过头去,果然看到了英姿挺拔的拉美西斯。
我朝他笑了笑,便又转过头去。说真的,我现在还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
拉美西斯站到我身边,轻轻的说:“小青,你是随我一起去前往叙利亚,还是等我凯旋?不论怎样,我都会给你你想要的东西”
“我随你去!”我未加思考便说出了这句话。刚说完,我便愣了,这不像我啊,完全不像天生鸟胆的我。因为按照我的个性,我铁定会选择舒舒服服地在王宫等他,而不是跟他风餐露宿地随军打仗。可是,一思及这场战争是他人生中一大劫,我就无法留在王宫享乐而对其安危置之不理,与其整日提心吊胆地担心他,我还不如跟在他身边看着他来得踏实。
只见拉美西斯微微地笑了,那笑,自嘴角上延直至双眼。这笑,使他整个人都柔和多了。
好迷人。
………【第十二章:挑拨】………
三天后,我随拉美西斯率两万埃及士兵朝叙利亚进军。
因为不会骑马,所以拉美西斯专门给我配了辆马车,当然,马车一如既往的奢华。
我无聊地坐在马车上,开始练习亦狐狸交给我的小法术。
那苦学的三个月,我除了看书就是学法术。都是一些简单的法术,亦狐狸说我的智商也就只学得会这些,为这事我还和亦狐狸闹过,两天没有理他。
不过,我不得不承认,我对于法术的悟性,真的不行。
学到现在,我还只会简单的御风术、天雷劈、控火术及凝水术。
最糟糕的是,我常常运用失败。
就在我又一次使用御风术失败时,马车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