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漱石猫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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漱石猫侠- 第3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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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子愿意听敢死队的故事,我经常讲给她讲。一次,敢死队和同班的一个女孩子(当然同是地理学专业的女生)幽会。晚间回来时,一副大为沮丧的样子。那是6月间的事,当时他问我:〃我、我说,渡边君,和、和女孩子,该怎么说话,一般?〃我记不得当时是怎样回答的了。反正他是彻底找错了咨询对象。7月间,不知谁趁他不在时把阿姆斯特丹运河摄影揭掉,换上了旧金山的金门大桥,理由也再简单不过:说是想知道他能否一边看着金门大桥一边(被禁止)。我便随口迎合说他干得极为开心,于是又不知谁换成了冰山照。照片每更迭一次,敢死队便显出狼狈得不知所措的神情。

    〃到底是谁,干、干这种勾当?〃他说。

    〃噢,这个……不过不挺好么?照片都满不错啊。别管他谁干的,还不是求之不得!〃

    〃话是那样说,可就是觉得心里怪别扭的。〃

    我一讲起敢死队,直子就发笑。由于她很少笑,我便经常讲起。不过说心里话,我真不大忍心把他作为笑料。他出生在一个经济并不宽裕的家庭,是家里不无迂腐的第三个男孩儿。况且,他只是想绘地图……那是他可怜巴巴的人生中的一点可怜巴巴的追求。谁有资格来加以嘲笑呢!

    尽管如此,敢死队逸闻还是成了宿舍里必不可少的话题。事到如今,并非我想停战就能偃旗息鼓的了。再说,能见到直子的笑脸,对我来说也是件开心的事。结果,我仍旧向大家继续提供敢死队近况。

    直子问我有没有一度喜欢过的女孩儿。我把分手的那个女孩儿的事告诉她。我说,那女孩人不错,又喜欢同她睡觉,现在也不时有些怀念,但不知何故,就是不曾为之倾心。或许我的心包有一层硬壳,能破壳而人的东西是极其有限的。所以我才不能对人一往情深。

    〃这以前从没爱过谁?〃直子问。

    〃没有。〃我回答。

    她便没再问下去。

    当秋天过去,冷风吹过街头的时节,她开始不时地依在我的胳膊上。透过粗花呢厚厚的质地,我可以微微感觉出直子的呼吸。她时而挽起我的胳膊,时而把手插进我的大衣口袋里。特别冷的时候,就紧贴着我身旁籁籁发抖,但仅此而已。她的这些动作并无更深的含义。我双手插进大衣兜,一如往常地走动不止。我和直子穿的都是胶底鞋,几乎听不见两人的脚步声,只有踩上路面硕大的法国梧桐落叶的时候,才发出〃嚓擦〃的干燥声响。而一听到这种声响,我便可怜起直子来。她所希求的并非我的臂,而是某人的臂。她所希求的并非我的体温,而是某人的体温。而我只能是我,于是我觉得有些愧疚。

    随着冬日的延伸,我感到她的眼睛比以前更加透明了。那是一种清澈无比的透明。直子时常目不转睛地注视我的眼睛,那并无什么缘由,而又似乎有所寻觅。每当这时,我便产生无可名状的寂寞、凄苦的心绪。

    我开始思索,或许她想向我倾诉什么,却又无法准确地诉诸语言。不,是她无法在诉诸语言之前在心里把握它,惟其如此才无法诉诸语言。她不时地摸一下发卡,或用手帕擦一下嘴角,或不知所以然地凝视我的眼睛。如果可能的话,有时我真想将她紧紧地一把搂在怀里,但又总是怅惘作罢。我生怕万一因此而伤害直子。这样,我们继续在东京街头行走不止,直子在空漠中继续〃苦吟〃不休。

    宿舍楼的同伴,每当直子打来电话,或我在周日早上出门时,少不了奚落我一番。说理所当然也属理所当然,大家都确信我有个恋人。这既无法解释,又无须解释,我便听之任之。晚间回来时,总会有人出言不雅,什么用什么体位搞的啦,她的那里什么样啦,内裤是什么颜色啦等不一而足。我便信口敷衍两句。

    这么着,我从18岁进人了19岁。太阳出来落去,国旗升起降下。每当周日来临,便去同死去的朋友的恋人幽会。若问自己现在所做何事,将来意欲何为,我都如坠雾中。大学课堂上,读克洛岱尔,读拉辛,读爱森斯坦,但这些书几乎对我没有任何触动。班里边,我没结交一个朋友,宿舍里的交往也是不咸不淡的。宿舍那伙人见我总是一个人看书,便认定我想当作家。其实我并不特别想当作家,什么都不想当。

    我几次想把这种心情告诉直子,我隐约觉得她倒可能某种程度地正确理解我的所思所想,但是找不到用来表达的词句。莫名其妙,我想,莫非她的〃苦吟〃病传染了我不成。

    一到周末晚间,我就坐在有电话的大厅椅子上,等待直子打来电话。大家差不多都已外出游玩,因此大厅里比平日要多少寂静一些。我一边注视沉默的空间里闪闪浮动的光粒子,一边力图确定心的坐标。我到底在追求什么呢?别人又到底向我追求什么呢?结果找不到像样的答案。我时而向空间漂浮的光粒子伸出手去,但指尖什么也触及不到。

    我是经常看书,但并不是博览群书那种类型的读书家,而喜欢反复看同一本自己中意的书。当时我喜欢的作家有:杜鲁门·卡波特、阿珀达依库、菲茨杰拉德、莱蒙特·钱勒德。无论班里还是宿舍院内,我没发现一个人喜欢这类小说。他们读的大多是高桥和已、大江健三郎和三岛由纪夫,或者法国当代作家。这样,说话当然说不到一起,我只能一个人默默阅读。而且读了好几遍,时而合上眼睛,深深地把书的香气吸人肺腑。我只消嗅一下书香,抚摸一下书页,便油然生出一股幸福之感。

    对18岁那年的我来说,最欣赏的书是阿珀达依库的《半人马星座》。但在反复阅读的时间里,它逐渐失去最初的光彩,而把至高无上的地位让给了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而且《了不起的盖茨比》对我始终是绝好的作品。兴之所至,我便习惯性地从书架中抽出《了不起的盖茨比》,信手翻开一页,读上一段,一次都没让我失望过,没有一页使人兴味索然。何等妙不可言的杰作!我真想把其中的妙处告诉别人。但环视四周,竟无一个人读过《了不起的盖茨比》,甚至连想读的人都没有!在1968年,阅读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虽然算不得反动之举,也终非值得提倡的行为。

    那时候,我身边仅仅有一个人读过《了不起的盖茨比》,我同他亲热起来也是出于这个原因。他姓永泽,是东京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比我高两年级。我们同住一栋宿舍楼,充其量不过是点头之交。一天,当我坐在食堂朝阳的地方一边晒太阳一边看《了不起的盖茨比》时,他挨我身边坐下,问我读什么。我说读《了不起的盖茨比》。〃有趣吗?〃他问。我答已经通读三遍了,越是读的次数多,越觉得有趣的部分层出不穷。

    〃若是通读三遍《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人,倒像是可以成为我的朋友。〃他自言自语似的说。我们果真成了朋友。这是10月间的事。

    永泽这个人,对他了解得越多,越发觉此君古怪。我在人生旅程中,曾经同相当多的古怪人相遇、相识和相交,但遇到古怪如他的人,却还是头一遭。论读书,我辈较之他真可谓望尘莫及。他宣称:对死后不足三十年的作家,原则上是不屑一顾的。那种书不足为信。

    〃不是说我不相信现代文学。我只是不愿意在阅读未经过时间洗礼的书籍方面浪费时间。人生短暂。

    〃那么你喜欢什么样的作家呢?〃我问。

    〃巴尔扎克、但丁、康拉德、狄更斯。〃他当即回答。

    〃都不能说是有现代感的作家。〃

    〃所以我才读。如果读的东西和别人雷同,思考方式也只能和别人雷同。乡巴佬、小市民才那样。有识之士不会如法炮制,取羞于人。明白吗,渡边君?这宿舍院里,多少算是有识之士的,惟独我和你。其余全是一堆废纸屑!〃

    〃何以见得?〃我惊愕地问。

    〃我看得出来,就像看谁额头有块痣一样,一清二楚,一望便知。再说,我们两人都不约而同地在读《了不起的盖茨比》。〃

    我在头脑里算了一下:〃可是菲茨杰拉德死后只有二十八年呐!〃

    〃那有什么,才差两年。〃他说,〃像菲茨杰拉德那样的杰出作家可以网开一面嘛!〃

    不过,他这位秘而不宣的古典小说嗜好者,在宿舍院内的确未被任何人知晓,即使被人知晓,怕也不致引人注目。因为,他首先以头脑聪明知名。不费吹灰之力地考进东大,学习成绩无可挑剔,眼下正准备进外务省,当外交家。父亲在名古屋经营一间大医院,哥哥同为东大毕业,继承父业,一家堪称十全十美。零用钱绰绰有余,人又长得仪表堂堂。因此谁都将他高看一眼,就连宿舍院管理主任在他面前也不敢粗声大气。假如他有求于人,那人便不折不扣地有出必应。不能不应。

    永泽这人身上,似乎具有天生的那种自然而然地吸引人、指使人的气质。他有能力站在众人之上迅速审时度势,向众人巧妙地发出恰到好处的指令,使人乖乖地言听计从。而显示他具有这种能力的非凡气质,就像天使的光环,清晰地悬浮于他的头顶。任何人觑上一眼,都会即刻察觉〃此人实非等闲之辈〃,从而生出敬畏感。所以当永泽把我这个平庸无奇的人选为他的私人朋友后,大家都大为惊异,甚至素不相识的人都对我流露出一丝敬意。其实,人们似乎尚未悟出,个中缘由再简单不过:永泽之所以喜欢我,不过是因为我对他从未有过任何敬佩的表示。对他性格中特立独行的部分,深不可测的部分,我是怀有兴趣的。至于他成绩突出、气质非凡、风度潇洒之类,我却是一丝一毫不以为意。在他看来,也许颇觉希罕。

    永泽是一个集几种相反特点于一身的人,而这些特点又以十分极端的形式表现出来。有时他热情得无以复加,连我都险些为之感激涕零,有时又极尽搞鬼整人之能事。他既具有令人赞叹的高贵精神,又是个无可救药的世间俗物。他可以春风得意地率领众人长驱直进,而那颗心同时又在阴暗的泥沼里孤独地挣扎。一开始我就清楚地觉察出了他这种内在的矛盾。而其他人却对此视而不见,委实令人费解。他也背负着他的十字架匍匐在人生征途中。

    但总的说来,我对他怀有好感。他最大的美德是诚实。他决不说谎,从不文过饰非,也不隐瞒于己不利的情况。而且对我始终亲切如一,慨然给予诸多关照。如果没他如此相待,我想我的寄宿生活将远为不快得多、别扭得多。尽管如此,我却一次都没交心于他。就这点而言,我和他的关系,其性质完全有别于我同木月之间。自从我目睹永泽酩酊大醉后想方设法捉弄女孩子以来,我就决意万万不可向他交心。

    宿舍院里,流行好几种关于永泽的说法。第一种是说他生吞过三只蛞蝓。其次是说他的禁止非常强大,睡过的女人已达百数之多。

    生吞蛞蝓确有其事。我一问,他就痛快承认了,〃顶大的,吞了三只哩!〃

    〃这又何苦?〃

    〃啊,说起来话长。〃他说,〃我住进这宿舍那年,新生和老生之间有点磨擦。大概是9月,我作为新生代表去老生那里谈判。对方是右翼,有把什么木刀,看样子怎么也谈不拢。我就跟他说:我明白了。如果问题能在我本人身上解决,我于什么都在所不惜,把话说清就行。于是那家伙叫我生吞蛞蝓,我说好,那就吞。就是这样吞的。那帮家伙找了三只大大的来。〃

    〃什么感觉?〃

    〃要说什么感觉嘛,生吞蛞蝓时的那种感觉,只有亲口吞过的人才体会得到。蛞蝓滑溜溜地通过喉咙,'嘶……'地一下子落进肚里,真叫人受不了。凉冰冰的,口里还有余味儿,一想都打寒战。恨不得一吐为快,但又只能咬紧牙根儿忍住。要是吐出来,还不得又要重吞!这么着,我终于把三只一口气吞进肚里。〃

    〃吞完后呢?〃

    〃那还用说,回到房间咕嘟咕嘟大喝盐水。〃永泽说,〃此外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那倒也是。〃我附和道。

    〃不过,从那以来,谁对我都无可挑剔了。包括老生在内!一口气生吞三只蛞蝓的人,除我找不出第二个!〃

    确认其禁止大小很简单,一起进浴室即可,那确实非比一般。睡过一百个女人是夸张。他思忖一下说:怕是七十五个左右吧。他说记不大清,但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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