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痛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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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痛的边缘-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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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看到过很多初中的孩子用成人的姿势难看地抽烟,我为他们心疼了。为什么要急急忙忙地长大呀,有一天你们会发现自己真的无法挽回地长大了,那你们想重新变小都不可能了啊。

在一草说的时候我没有告诉他有段时间我是多么地不想长大。

那是初三的时候,我对A说我不想继续长大了,一辈子上幼儿园多好呀。小A说:想想彼得吧,那个永远哀伤的孩子。

听了小A的话之后我就开始希望自己快快长大,我要学会珍惜学会怎样去爱去宽容别人,因为我不希望像现在一样像彼得一样像个任性的小孩子一样乱发脾气让爱自己的人伤心。我不愿意看到爸爸妈妈老了,朋友们都牵着自己的孩子,小树苗都长成参天大树了,高山都被风削平了,大海也被沙填满了,而我依然是个长不大改不掉死不了的满口乳牙的没心没肺的小孩子。

如果是那样的话,我想我是会哭的。

彼得太爱自己了,他是天真而自私的。

“岛上的孩子的数目时常变动,因为有的被杀,或者其他缘故,他们眼看就要长大的时候——这是不合乎规定的,彼得不允许他们长大,于是彼得就把他们饿瘦了,直至饿死。”

“我虎莲是讲意气的”,美丽的公主说,“彼得·潘救了我的命,我就永远做他的好朋友,我绝不让海盗来伤害他。”

这在虎莲公主一方,是处于感恩和礼貌,但在彼得看来,这是他应得的报答。于是,他往往居高临下地说,“很好,很好,彼得·潘说了”。

每次他说“彼得·潘说了”的时候,就是让对方闭嘴。

“彼得不允许孩子们的模样有一丁点像他。”

一个太爱自己的人往往不知不觉地就伤害别人了。

那天我问兔子我是不是一个可恨的人。兔子说从某个意义上说你是的。于是我问兔子为什么。兔子说你总是轻易地就对别人许诺一些事情。比如你答应送给我一只珍珠兔子答应给我你的文章答应教我插花,可是最后你什么也没做。

我想告诉兔子我的打印机坏了而且电脑的屏幕烧了所以文章打不出来,我还想告诉她我的亲戚还没有把珍珠兔子送给我所以我也没有办法给她,我又想告诉她我原来学插花的那本书不知道弄到什么地方去了所以没有办法只凭一张嘴就教她。我还想告诉她很多东西,可想了想又嫌太麻烦,况且说了她也不一定就会信。于是作罢。

有人找我帮忙的时候我一般不怎么考虑,一口答应。因为我不想看见别人失望的样子。可是当我努力了之后发现自己真的不能帮忙的时候,我只有让别人更加失望。我知道我把事情弄得恰得其反了。朋友说我善于给别人以美丽的假象。

彼得·潘伤害了别人,我也伤害了别人。但从某个意义上讲,彼得是无心的,而我却是有意的——尽管我是有意想让别人快乐一点。

永远哀伤的孩子――读《彼得·潘》(3)

那天兔子一脸严肃地对我说:你不要再轻易地许诺别人了,真的应该改改了。于是我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一样小声说:知道了,我一定改掉这个不好的习惯。

彼得有个很不好的习惯——口是心非。这也说明了他真的仅仅是个孩子。

文蒂要走了,孩子们要走了,可是彼得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他依旧在有口无心地吹他的那支破笛子。大家都叫他一起去找妈妈,可是他不,“你们去吧,我才不去呢,真见了她,她一定又要盼望我长大了,我才不想长大呢,我要永远做个小孩子,永远玩耍”。

“孩子们走了以后,他还快乐地吹了一会儿笛子呢。当然,这只是在掩饰他的难受,证明自己对朋友们对文蒂的离开满不在乎。他决定不吃药,为的是气一气文蒂。然后他不盖被就躺在床上,也是为了要惹文蒂生气。平时,文蒂怕他着凉,总是将他塞进被窝里。他难过得差点哭出声来,但是他忽然想到,如果自己笑起来,文蒂说不定多么生气呢。于是他就笑起来。”

我不希望看见彼得和文蒂分开——相爱的人分开。就正如我希望和我爱的人一辈子住在一起一样。小孩子不懂得爱不懂得珍惜,所以可以把自己心爱的玩具到处乱扔,等找不到了又大声地哭,但也不会太难过,因为妈妈会买新的。可是我们总是要长大的呀,长大了就要学会珍惜了呀,怎么能如此任性呢?彼得你让我生气了。

那天在榕树下看到小许的帖子:“你说好和我一起去上海的呀,去看美丽的法国梧桐的呀,可是你怎么提前缩回了你的手呢?你怎么如此不懂得珍惜呢?”

于是才发现,自己真的和彼得很像。

彼得是个哀伤的孩子,书里面有很多地方都让我心疼了。

比如在环礁湖上,彼得、文蒂都受伤了,都飞不动了,这个时候黑色的潮水涨了上来。这时候飘过来一只风筝,于是彼得恶狠狠地叫文蒂爬到风筝上去,别管他。可是等文蒂走了,彼得也害怕了。美人鱼围着他转,可是她们也没有办法。灰白的月光射向水面,射到水里。于是他一边听着全世界最哀伤的声音——人鱼唱月,一边勇敢地对自己说:死,是最伟大的冒险。

这是我喜欢的情节,也是顾湘喜欢的。

比如还有彼得对文蒂说的话,他说:我原来也一直以为妈妈会一直开着窗子等我,于是我就在外面玩了两个月,又玩了两个月,再玩了两个月,然后我飞回家。可是窗户已经栓住了,妈妈已经把我全忘记了,我的床上睡着一个小不点。

后来文蒂和孩子们飞回了家,窗户还开着,家里欢乐极了。可是彼得在玻璃窗外面,他不能进去。彼得有别的小孩子享受不到的快乐,可是,这种玻璃窗内的快乐,他永远也享受不到。

这个哀伤的孩子,我希望他有一天也能长大。就让我用顾湘的话来结尾吧:

“第二个路口往右手,然后一直走,直到天亮。这是去永无乡的路。可是这只是彼得随口说的,即使打开落满灰尘的地图,让飞过整个地球的飞鸟来找,也找不到。可是温迪信了,我也信了。我想我已经原谅彼得·潘了。”

站在孩子这个称呼的尾巴上,我真的原谅这个哀伤的孩子了。

生活在别处,这真是句好话。

1968年前,兰波将这句话从嘴里或笔尖创造了出来1968年,这句话被刷在巴黎大学的围墙上;1968年之后,米兰·昆德拉将它弄得世人皆知。

我用1968年作为一个分界点是因为我很震惊于这句话居然可以出现在一堵围墙上。我在中国的围墙上几乎看到的都是“要想富,少生孩子多种树”之类的,好像中国人脑子里除了生孩子就没别的事了。所以我觉得巴黎大学的围墙是世界上最有品位的围墙。   二十世纪的时候这句话还只是一句很普通的话,充其量不过是一句颇有哲理的话,于我无关痛痒。而从二十一世纪开始,这句话就一天一遍地在我脑中刻下痕迹。如同浓硝酸腐蚀过的铜板。痕迹斑斑。历历在目。不可磨灭。

关于上海

恩雅说过,每个人都有一条根,它就在脚下,每离开故土一步就会异常疼痛。

但我不会。

我的根似乎是扎根在上海的,就像人的迷走神经一样,一迷就那么远。这多少有点不可思议。

记得有人说过,喜欢上海的人都很世俗。我笑笑,当一个疯子的酒后胡言。很多人喜欢西藏,说那儿是真正孕育灵感的地方,并且大多数人在声明他们喜欢西藏的同时还要影射一下我的上海。于是我问他们格桑花什么时候开央金玛是什么神转经筒向哪个方向转,他们看着我的时候一脸茫然。其实我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要喜欢西藏了解西藏,但我不会为了表示自己很有品位就整天说西藏西藏我爱你。那很肤浅。其实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语言多么地脆弱和无力。文字与感觉永远有隔阂。

小蓓是我的朋友,她和我一样,根不在脚下,在北京。她说她喜欢北京的琉璃瓦反射出的暖色夕阳,很厚很重的光芒。因此我们就要在生命的前二十年里活得比别人辛苦比别人累,二十年后我们再呕尽自己的心血去换一本蓝印户口,然后开怀大笑或者失声痛哭。就在那些无聊的上海人大谈上海的俗气并且一脸不屑的时候我却在为虚无的明日黄花做困兽之斗。

为什么要让不爱上海的人出生在上海?上帝一定搞错了。

我的同学曾经在复旦大学里逛了整整一天,并且拿了很多照片给我看。我望着那些爬满青藤的老房子目光变得有点模糊,我想那才是我真正的家。我不是复旦的学生但我却想成为复旦的学生,这就是我和复旦目前惟一的联系,有点像单相思。

我妈希望我是个安于现状的人,考个实惠的大学上个实惠的专业,结个实惠的婚生个实惠的孩子,最后躺进一具实惠的棺材实惠地去死。

但我命中注定是个漂泊的人,从一场繁华漂到另一场繁华或者苍凉。有首歌唱到:一辈子住在一个地方,一辈子睡在一个人身旁。我相信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地方。命中注定。所以每分每秒都会有人无限憧憬地开始漂泊也会心满意足地停止漂泊。

喜欢上海是因为它从二三十年代沿袭下来的文化底蕴——繁华而苍凉。

繁华而苍凉。张爱玲如是说。

旧上海在我的心中是一部老的胶片电影,画面上布满白色斑点,没有一句台词,华贵的妇人优雅的绅士幸福地微笑。夜总会的灯光像梵高的色彩漫过整个城市。没有背景音乐,或者有也是淡得不着痕迹,时不时地浮出画面,如轻烟般一闪即逝,令画面无可名状地微微摇晃。

生活在别处,这真是句好话。(2)

是谁说过:整个上海燃亮的灯火,就是一艘华丽的游轮。

而我现在的城市多少有些令人啼笑皆非。一句话,它是一个像农村一样的城市,一个像城市一样的农村。恰恰这是最可怕的。如果它是个纯粹的农村,山明水净,青草粉蝶的话,那我会义无返顾地拥抱它,不需作任何解释。如果它是个有自己特色的城市那我也会张开我的双臂不需要任何理由。但它不是。这里有穿着高级西装脚下踩双NIKE的所谓的“先富起来”的人们,他们会在圣诞节的时候装模做样地在圣诞树上把小天使用上吊的方式挂起来,然后抱着胳膊在一旁傻傻地笑,傻傻地欣赏他们弄出来的在风中晃动的小小尸体。

所以我固执地认定我将来的生活应该在上海。生活在别处就是我的美丽愿望。

伟大的米兰·昆德拉。

回顾上面的文字,我在极力宣扬一个人如果爱一个东西是不用长篇累牍地作解释的,但我却在这里喋喋不休。难道我不爱上海?嘿嘿,埃舍尔的怪圈。   生活在别处。这是为我和上海写的。

关于文字

我妈说你要考经济系或者法律系免得将来挨饿受冻风吹日晒雨淋。其实她的潜台词是:你不要考中文系就好了。我妈多少懂一点文学,所以她知道文人的生活不会富裕,至少在物质生活上如此。而我妈又很爱我不愿我生活动荡不愿我离家太远,所以当我说我要考复旦的中文系的时候我们的分歧很大。最终的结果是我做出牺牲,而且很大。我放弃了我的中文系而改学理科,并且正在参加为全国化学大赛而组织的集训。家人期待着我的显山露水,而我觉得那毫无希望也毫无意义。

我对随便哪种感觉的文字上手都很快。曾经我用一天的时间看完《第一次亲密接触》然后第二天就写出了两万多字类似的东西,把同学吓得目瞪口呆。尽管我认为那种东西几乎没有存在的价值,时光可以轻而易举地把它淹没得不留一丝痕迹。

我把考试中得到满分的作文随便丢掉,却把老师说的毫无内涵的文章装订好放在抽屉里。我常把自己的故事写下来然后拿给同学看,然后他们感动得一塌糊涂。

我喜欢上海我也喜欢文字,所以我喜欢上海的文字。

当我写下上面的文字之后我才猛然意识到令我心动的那些精致的女子都是上海的姑娘,比如恩雅比如安妮宝贝比如许佳比如顾湘。

我喜欢安妮宝贝和苏童的文章。因为两个人都有绝世华丽的想象力和冷艳张扬的文字。更多的时候我喜欢一本书是没有理由或者因为很奇怪的理由。比如我就很喜欢《我在梦见你》的书名,注意,我说的是喜欢书名。等我买回那本书的时候我又不想看书里到底写的是什么了。但还是很喜欢“我在梦见你”五个字。后来老师告诉我那是个病句。当时我就傻了,原来自己一直喜欢的是个病句哦!

可能我看的小说多了所以我大脑构架场景的能力很强。很多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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