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痛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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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痛的边缘-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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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谁厉害啊。我说和这种人有什么好争的。我躲在成绩单所建造的华丽城堡里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当晦涩的古文绞痛我的大脑的时候我会从桌子里抽出一本席慕容,把结局写好让泪水起程。我从来不做那种同一个类型重复千万遍的习题。我看原版的英文小说而不愿背诵无趣的课文。对于这一切老师的反应是从愤怒到规劝再到随我的便。我是学生中的异数。

我的朋友很多,大多成绩是靠下游的。我始终认为他们比成绩优秀的学生更聪明。因为曾经有个成绩很好的女生在说她知道的歌曲时说的全是电视连续剧的主题曲——庆幸的是她起码还要看电视剧。所以我是好学生里的坏学生,坏学生里的好学生。

优生一本正经地说,你不要每天和他们一起,那不好。我并不理会这种自以为成熟的规劝,我和我的朋友很好。好学生在背后笑是他们的事,伤不了我一根汗毛。

上帝丢下个聪明绝顶的孩子让他接受尘世愚蠢俗人的笑。你们笑吧,我就是那个孩子。

星期四 我不停地追逐那黑色的幸福,

就像蒙上眼睛寻找来时的路

我上高中了,这像一句宣言,很有气势。初三的疲惫已是昨日黄花,我们从自己有些杂乱的身体内部寻找着可以让人快乐起来的亮点,毕竟青春是美好的。

我的高中是在另一个城市上的,我住校。第一次断开家的牵绊的感觉却无从说起。新鲜有一点,寂寞有一点,思念有一点。什么都有但混合过后每种感觉都变得像浅浅的影子一样辨不明白。赤橙黄绿青蓝紫混在一起是伸手不见五指。原理相同。不用过多解释。

我的高中是省重点,好学生如同过江之鲫。我是以全区第7的成绩毕业的,我以为这是值得炫耀的成绩。但当我进入高中的第一天,在校门口的黑板上前50名的光荣榜上找不到自己的名字时,我丢失了全部的骄傲。

我说过我是个聪明而任性的孩子,我从来就不会认输,所以在开学后的第一次考试中,我是全年级第八。每个人都睁大眼睛看着我,像在看一个奇迹。我很骄傲。

而我还要说的是初中历经生死学会的规则被再次宣布作废,上帝在头顶做出暧昧的微笑。

“一层是一种挣扎 / 一层是一种蜕变 / 而在蓦然回首的痛楚里 / 频频出现的是你我的年华。”席慕容是个很会说教的人。

朋友是有的,但高中的朋友多少会令你有些尴尬。我们是朋友也是敌人。我们以为战胜了彼此就通向了罗马,而事实是全国皆兵,高手潜伏在不可知的远方。高考是一场全国性的悲壮战争,谁都知道。但我们真的无法把几万里之外的一个形同空气的学生当作自己的追击

目标,距离让遍布全国的压迫感全部集中到自己的学校,其余的人对我们来说无关痛痒。很是掩耳盗铃。

所以我是个孤独的孩子。

不要告诉我高中生有着伟大的友谊,我有足够的勇气将你咬得体无完肤。友谊是我们的赌注,为了高考我们什么都可以扔出去。

我本来还不是这么悲观的,真正的失望是从我的笔记本接二连三不翼而飞之后,从我的参考书光明正大地出现在别人的桌子上之后,从我学会新的规则之后。

从那个微微变凉的秋天之后。秋天已经到了,冬天还会远吗?

你说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沙漠上守着天上的大月亮叫做孤独那我是同意的;如果你说站在喧哗的人群中却不知所措也是孤独那我也是同意的。但我要说的是后者不仅仅是孤独更是残忍的凌迟。

高中就是一场长达三年的凌迟,最后的最后大家同归于尽。

孤单的你伫立在茫茫的尘世中 / 聪明的孩子提着易碎的灯笼 / 潇洒的你将心事化尽尘缘中 / 孤独的孩子你是造物的恩宠。

星期五 我观望着这一婆娑

世界的翻天覆地,怀着无知

七天(4)

无觉的意识欣赏着

星期一到星期四,每天的跨度都是几年,而星期四到星期五却只有一年,高一到高二。我不知道是时间过得越来越慢还是我的生命开始变成一种毫无生气的停滞。不得而知。

我选的是理科,遵从父命,很有悲壮的色彩,因为我牺牲掉了自己的意志。其实我对文科的生活充满向往,那才是我理所当然的归属。理科生要有心如止水的修行,我还不够。我还惦记着外面花花世界的美丽与眩目,我是个贪恋红尘的人。小A是我的朋友,他在全家反对的情况下依然投奔文科去了。我很佩服他,自己的命运自己掌握历来就是一种壮举。而我不行。

中午的时候我会去找小A吃饭,听他给我讲他们的考试题目是写出《红楼梦》的背景。我一边幻想那本来就应该属于我的生活一边努力地寻找周围稀薄的空气维持呼吸。小A看着我的时候充满了可怜的神色,我默不作声。

理科生要拥有无与伦比的神经质而我还欠缺。我不会对飞过来的足球做出受力分析然后想象它的轨迹,我不会看见池塘里冒出气泡就研究那是空气还是甲烷,我也不会对楼房做出完美的对角线。我不会但我的同学会,这就是差距。

历史、政治课没有人会上了,老师在上面象征性地随便讲讲,我们在下面随便听听。每个人的手上都是一本理科资料,充满哲理的故事和悲壮的历史无法打动他们,理性的神经坚不可摧。我觉得这一切很没有道理,我望着老师的眼睛很虔诚,但他却没有与我呼应的激情。最后我只好放弃,人人做题的大环境让我放弃了历史和政治。有时候人是很容易妥协的。

星期六 文字从我的指尖以鲜血的

形式流出,我听到它们落到

纸上发出钻石般的声响

我爱上了文字,这是一个理科生不可饶恕的错误。学校图书馆的小说很少有人借,小说区域常常只有我一个人在转悠,而参考书之类的早就被翻得不成样子了。这是所重理轻文的学校。

重理轻文的学校里的一个理科生爱上了文学,这与天方夜谭一样不能让人相信。我是个理科生,我不需要多么敏锐的洞察力,我不需要多么漂亮的文笔,我只要学会分析两个球怎么相撞,金属掉在酸里会怎样冒气泡就可以了。看来我是出轨了。

我也写点东西,但写出来的东西都有点阴冷潮湿的味道,像黑暗角落里长出的青苔。其实我希望自己写出来的东西能阳光灿烂朝气蓬勃,然而我做不到。我总是以一副无关痛痒麻木不仁的口气诉说我想要呈现的故事,尽管很多时候我是在讲自己。朋友说,你怎么讲到自己也是平静的语气好像在讲别人的故事一样?我说我也不知道。老师说,你要煽情一点再煽情一点,那才能感动别人。我说感动自己就好了为什么要感动别人。   我常常读安妮宝贝式的尖锐颓废的文字,一直读到它们把我刺得很痛,以此来证明自己并不麻木,所谓的以毒攻毒。

老师说你的那些比喻句不要用在作文里,我说好的;老师说这种开头和结尾的方式你要背下来,我说好的;老师说这个大作家的生辰年月你要背下来,我说好的,尽管我很茫然究竟重要的是作家的人还是作家的作品。

老师说得越多我越茫然,真是黑色的讽刺。

星期天 我老了,老得失去了

记忆与想象力,我感觉我是在

一刹那间就衰老的

有个网络写手说,我们都生活在习惯里,我们今天这样活着是因为我们昨天这样活着;而昨天这样活着是因为前天这样活着。弗洛伊德说:这是死之本能。

可我是活在光速里的,星期一我还在艰难地说我要那个红苹果,而星期六我就可以写出青苔一样的文字了。我不想这样飞速地生活飞速地变老,我希望时间用万分之一的速度缓缓流过,我希望看到一滴眼泪在慢镜头处理下坠落绽放出美丽颜色,然而拿遥控器的人始终把手指停在“快放”键上。

席慕容问:当生命的影像用快速放映之后,我们还有没有勇气再去继续眼前这用每分每秒缓慢地展现出来的旅程?我也在找答案并且找得很辛苦。

本来我以为我的生命已经够短了——一个星期,只有一个星期——现在我发现其实我的生命可以更短,五千字而已,五千字,我生命的全部。

三个人

我是一个人,小蓓是一个人,小许是一个人。

我们是三个人。

小蓓是个不怎么寂寞的孩子,小许是个有点寂寞的孩子,而我是个很寂寞的孩子。   小蓓是我最好的异性朋友,我们是单纯的朋友,这是我和小蓓彼此没有言明的约定。但我们太过于形影不离,所以别人把我们定义为一种很微妙的关系,我也不去声辩,随它去好了。

小许是我的一个没见过面的朋友,我们彼此很像。说明白一点,我们是笔友兼网友。

我常常寂寞。于是晚自习后我会对小蓓说,陪我走走。小蓓总会捋捋头发说好的。小蓓原来有头漂亮的长头发,后来剪短了,我陪她去剪的。我告诉发型师应该怎么怎么剪,好像我自己剪头发一样。剪出来的效果不是很好,小蓓骂我口齿不够伶俐表达不够清楚我骂发型师学艺不精。然后一起笑。然后一起想上街怎么见人。

你看我这人就是不会说故事,跑题也可以跑这么远,看来我可能真的有点不善表达。好了话题拉回来。我对小蓓说陪我走走,小蓓说好的,于是操场上的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然后再压短然后再拉长。我们由一盏灯的光明走向黑暗然后又从黑暗走向下一盏灯的光明。在一个又一个连绵不断的光线的罅隙中我告诉小蓓我小时候是个不怎么听话的孩子我的童年是在农村长大的我小时候很皮摔得满身是伤现在我长大了安分了许多我能静下心来看书不抽烟不喝酒成绩很好基本上是个好孩子只是有时候很任性乱发脾气没理由的悲伤。而小蓓则告诉我她不吃猪肉很注意自己有没有长胖爱看《红楼梦》但搞不清楚里面成千上万的人物初中和几个女生好得不得了大家一起很开心而上了高中发现朋友的定义有了些改变自己无法适应所以有时候孤单尽管她小时候作文很好但上高中之后就不会写公式一样的议论文了因此连语文也不想学了但却发疯似地想考中文系。

考中文系也是我的梦想,只是我想考复旦而小蓓想考北大。我说小蓓贪慕虚名小蓓说我贪慕虚荣。北京和上海居然被我们说成那个样子,想想多少有点惊世骇俗。

我们走,走,走,一边走一边喋喋不休,黑暗和光明在我们身边交替上演,很有象征意味。

我们彼此都很有祥林嫂的神经质,所以我们可以很长时间说话,说到后来语言都有些力不从心因而不得不加上手语。手指穿过黑夜就像穿过黑发一样,有丝丝冰凉的快感。

小许和我是同一家杂志四川记者站的写手。我常在上面写一些无病呻吟的文字以骗取一些稿费好维持生活的滋润。四川就我们两个人,而且我们在同一个城市。很巧很巧。

小许和我做笔友的时候是个男生,但和我做网友的时候就变成了女生。很复杂的一件事情。总之一句话:我被骗了。我生平最痛恨别人骗我,因为被骗时自己绝对像只被耍的粉墨登场的猴子。但后来我原谅了小许,因为小许的眼泪。她在网上一边流泪一边说:我不想的,我不想的。

小许告诉我她和我刚认识的时候是想看看我是不是那种想骗女孩子的男生,所以她就以男孩子的身分出现了,后来慢慢地知道了我不是那种人。听小许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掌心在冒汗,因为当我知道小许不是女生的时候我真的有过很大的失望。我不是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我就是一个俗人。

小许的文笔实在好,每封信洋洋洒洒三千字。从门前刚立的广告牌说到席慕容的《新娘》,永远也说不累。她的信结尾的时候永远都是“好了,再写该超重了,就此搁笔”而不是“好了我累了,下次再说”。就像南孚电池。

小许是个很宿命的人,她告诉我说她喜欢几千块的那种大拼图,散开来的样子就像宿命,拼好之后又像创造了宿命。有意思。

小许喜欢把她大大小小的故事都告诉我。

比如她曾经热情高涨地去卖贺卡,结果卖完之后发现居然赔了五十块。

比如她讨厌同桌那个整天涂护手霜的女生,说她瘦得拖社会主义的后腿。

比如她喜欢在雨里提着裙子疯跑,不打伞。

比如她喜欢听张学友的《一路上有你》,尽管那首歌老得掉渣了。   比如她打羽毛球很厉害,被叫做“幻影杀手”。

比如。比如。比如。

三个人(2)

我说世界上最痛苦的事就是陪女生逛街,而更痛苦的就是陪一个叫小蓓的女生逛街。

我曾经陪小蓓走完整条滨江路,比长征都厉害。

小蓓总是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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