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老公那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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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老公那小子-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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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
我,路小漫,怎么说也是天之骄女,有着高挑的身材,有着如花的美貌,还有着一份高管的工作,但是一不小心,却被甩进了剩女的行列,虽然,别人管我叫剩女,我自己却不认同,我明明就是沧海遗珠,怎么能叫剩女呢?真是没天理,和我条件相当的男士,博了个美名,叫钻石男,不知道哪个天杀的,却管我们叫败犬女。

  爱情,是大学里的选修课,大部分人都趋之若骛,只有我,对此不屑一顾,想我路小漫,上得厅堂,当然,下了不厨房,但也是才貌双全,并且,有着男人般建功立业的情怀,对于那些青涩的儿女情长,我几乎没什么兴趣。

  当然,追求我的男生,还是可以组成一个加强连的,但我知道,他们的爱情很浅薄,经不起时间的考验,果然,在对我追求无望后,他们纷纷改旗易职,又开始围着别的女生转,切,这就是他们所谓的爱情。

  毕业以后,我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吃苦精神,一步步把自己送上了高管的位置。

  工作比较顺利,感情也比较顺利,像我这样的,吸引优秀的男人并不困难,前男友才华横溢,也是一家公司的高管,我们是公认的一对才子佳人,我们俩谈了四年的恋爱,我人生中的一切,好象都顺风顺水。

  后来,他被公司公派到巴黎的分公司,外派一年,没想到,那个家伙连一年的寂寞都战胜不了,到那不长时间,他就看上了一个洋妞,并很快就用近水解了近渴,男人这种动物,擅长用身体谈感情,想让他们谈一场牛郎织女的爱情,其痛苦程度,估计不亚于让他们当太监,寂寞的时候,他们对身边的女人,都不分品种的。

  分手就分手,像我这么优秀的女人,不愁没有男人追,我最看不起的,就是对男人死缠烂打的女人,但是,我很快就发现自己错了,原本,我的生活中从来都不缺乏追求者的,但是,和那家伙谈恋爱的四年,却把我悄悄耗到了奔三的年龄,恢复单身的我忽然发现,此时的情场风起云涌,早已不是我的天下,情场上竞争的激烈程度,丝毫不亚于职场,好男人不知道都死哪去了,只剩下一堆女的,不是说按人口比例来讲,男的多女的少吗?这些女的是都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同学聚会,看着上学的时候被我的美貌和才华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女同学们,竟然商量好了一样竞相抱了她们的宝宝在我面前晃悠,看见我那娇美清秀的五官在她们同情的目光下渐渐扭曲,她们竟然都表现出一副很爽的样子,我恼!不就是结婚吗?不就是生孩子吗?在我面前炫耀个脑袋,我也就是不生,要想生的话,凭借我的优秀基因,那生出来的一准是英俊的王子或者是娇美的公主,反了天了,她们竟然在我这朵班花面前手舞足蹈,我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自己嫁掉,而且要让她们嫉妒得昏头涨脑。

  于是,我开始大面积撒网,我就不信,凭借我如此香甜的鱼饵,钓不到大鱼。

  没想到,钓上来的鱼,还很是让我失望了个底掉。

  想我已经是要奔三的人了,回首再找和我年龄相仿的男子,竟然差不多都已经进了婚姻的坟墓,想不明白,早晚是个死,干吗那么着急,早知道如此,我也趁早拉着前男友同生共死得了,或许,有了婚姻的羁绊,他就不会出轨了,也不至于弄得我现在死了都没地埋,竟然找不到合适的坟墓,真是岂有此理。

  进了坟墓的自然没法再去和人家发妻争穴,于是把希望寄托在还没进坟墓的那些人身上,没想到他们更过分,竟然大多嫌我老,他们更希望找个十*岁或者二十出头的小姑娘,真是瞎了他们的狗眼,他们怎么不好好瞧瞧,我路小漫是何等姿色,再加上这么多年的历练,比她们又多了一层成熟,那帮青涩的小妮子,拿什么跟我比?但那些老牛,却哞哞叫着,非嫩草不吃,我诅咒他们消化不良。

  比我条件次的,我也看不上,竟然有人给我介绍一个小电工,据说已经三十五了,因为家庭条件不好,一直未能找到对象,如果我肯将就,可以见面聊聊,聊个头!我再不济,也不能沦落到这个地步,总不能抓个男的就结婚。

  还有一个,介绍人说是个厨师,比我小好几岁,小伙子长得很帅,不在乎我年龄大不大,听说了我的条件后,还没见面,就对介绍人说我条件不错,娶这样的媳妇不用吃苦,如果我愿意,可以马上结婚,让他去死!这是只什么鸟,把我当成什么了?还厨师呢,我恨不得先把他这只鸟给炖了,好祭奠我受伤的自尊。

  但是,这也不能说我没有市场,有一个群体,他们全都是各界的成功人士,就对我青睐有加,甚至还大献殷勤,竟然让我重新拥有了上学时候那种坐拥群男的感觉,可惜,这帮混蛋们,全是已婚的,在他们票选情人的名单里,我居然名列前茅,他们觉得我这样的最适合做情人,有知识,有品位,有美貌,还有成熟的韵味,让他们统统去死!我路小漫,做就做别人的正餐,绝不做他们生活的调料。

  陆续又见了N多个,我这颗曾经坚强的心到最后竟脆弱得不堪一击,这个世界,有眼光的人真是越来越少,守着我这么个前无古人的绝*子,竟然无人能识,这是这个世界最大的悲哀,自古英雄爱美女,如今却让美女空惆怅,不正常,这绝对不正常,这个世界越来越癫狂。

  在我万分沮丧的时候,我碰到了现在的老公,前后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我便和他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 想看书来

让我决定和他结婚的那小子
那个被幸运的馅饼砸中,竟然把我这么个国色天香娶回家的小子,既不是富一代,也不是富二代,也不是什么才子,和他的名字一样,储启帆,他是个平凡的小子。

  他的条件,跟我的前男友比差远了,他毕业的时间还不是很长,还没怎么有机会施展自己的拳脚,再加上巧克力一样的肤色,我一想到如果要嫁给他,就不仅为我的下一代感到担心,我一直觉得凭借我的优秀基因,一定能生个帅气的小王子或者漂亮的小公主,但是,我从来没想过要生个巧克力王子或者公主,这一点,让我很沮丧。

  但他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他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这就好,他不是个只要有老婆孩子热炕头就满足的主,不过就是需要有时间来成长,而且,据说他长得还挺帅,之所以说据说,那都是据别人说的,认识他的人,都说他长得很帅,可我把他从上到下,都看了个遍,竟一点也没觉得他帅,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可谁让他是个男的呢?我怎么看也没看出个西施的影子。

  从我们第一次见面,他眼睛里跳跃的喜悦,我就知道,我打动他了,恩,我喜欢男人被我征服的样子,还蛮有成就感的。

  接下来,我们便不咸不淡地交往,据他交代,他只谈过一次恋爱,在毕业后,那女孩嫌他穷,便和他分手,跟了一个大款,庸俗,世上永远不缺这种女孩,把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押在男人身上,浅薄得很,岂不知,世界上最靠得住的就是自己,如果自己一无所有,把所有的宝都押在男人身上,一旦被那个男人抛弃,不仅重新会变得一无所有,而且价值还会变成负数,除了年华已去的悲哀,还有满腔的怨愁,这也是我年轻的时候就坚决不找大款的原因,在职场上闯荡,我早就看透了那些大款,他们是用钱来衡量世界的,而不是用感情。

  所以,我才会给储启帆那小子机会,我选老公,不喜欢选现成的成功品,现成的让人感觉不塌实,太原始的也不行,你完全看不出来他是否是块成功的材料,冒的风险太大,半成品刚刚好,既有被改造的可能,也没有那么生涩,你只要坚定地陪他走下去,他就肯定会成功,那小子肯定将来会有所作为的,我相信自己的眼光,当然,驯鹰的也有被鹰啄了眼的时候,当初,我前男友也是这样被我挖掘出来的,但是,功成名就以后,他还是背叛了我这个慧眼识他的人,但我还是愿意再赌一次,因为,在储启帆的眼睛里,我看见了前所未有的真诚,而且,我试着看了一下骨子里的他,好象写满了忠诚,之所以这么说,完全是出于直觉,无凭无据,本来,在这个世界上,谁都没有本事去真正透视别人,因为,人随时可能会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有些变化,连自己也无从预料,所以,我还是坚定地相信了自己的直觉。

  相处了没多久,正赶上圣诞节,这个节日,总是与狂欢有关,我们自然也去泡吧了,喝酒的时候,我忽然有了种想考验他的冲动,我酒量其实很好,但是我利用自己的性别优点,喝了不多便让自己显得醺然欲醉了,我把头靠在他的肩上,并且用了极其暧昧的眼神去看他,对于我的美色,我从来都不怀疑它的杀伤力,再加上酒精衬托出来的风情,我对那小子造成的视觉和心理冲击,必是惊涛骇浪般汹涌。

  果然,我能明显地感到他的呼吸急促起来,肩膀也在微微颤抖,我便在心里轻轻地笑,这个雏,哪是我的对手,酒吧的大厅里,到处都是暧昧的情人,之所以说情人,是因为,凭我的经验,那些正在激情缠绵的,并不见得都是光明正大的恋人。

  我故意闭上了双眼,让自己看上去已经进入昏睡状态,我想看看那小子会不会趁人之危,但是,他只是轻轻地把我放倒在沙发上,然后脱下他的外套给我盖在身上,我偷眼望他,他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眼前的杯子发愣,连偷看我一眼都没有。

  尽管他通过了我的考验,但看他没有任何反应,我反倒生气了,这小子,竟然对于醉酒的美女如此镇定,难道,我就这么没有魅力吗?竟然引不起他男性的原始冲动?

  看自己戏演得也差不多了,我便装模做样睁开了眼,总这么假惺惺地躺着,也怪没意思的,见我醒了,他体贴地端过一杯水:“醒了?难受吗?”

  我无意中碰到他的手,发现上面全是汗:“你热?”

  “不是,”他腼腆地笑:“太紧张了。”

  哈哈,在那一瞬间,我心花怒放,原来,不是我美人迟暮,没有杀伤力了,是那小子极力在克制自己。

  也就是在那一瞬间,我忽然决定,要和那个小子结婚。

试婚
结婚是我提出来的,对于我这个石破天惊的提议,他先是受宠若惊,继而欣喜若狂,虽然我一直在和他交往,但我看得出来,我不冷不淡的态度还是很让他望而生畏,或许,他根本就没奢望过我真的愿意嫁给他。

  他的五官,因为激动,差点来了个乾坤大挪移,看他因为兴奋要破坏据说很帅的脸,我赶紧给他泼了瓢冷水挽救一下:“别高兴得太早,我说的是试婚,我答应和你举行结婚典礼,但是不领结婚证。”

  我不傻,知道闪婚存在着闪离的风险,虽然现在没发现他有什么缺点,但如果真的在一起生活,双方很快就会暴露自己的缺点,如果真的闹到分手,那自己还得落个离异的结果,得不偿失,划不来,我之所以选择和他举行婚礼,就是想结束自己单身的尴尬,不再承受别人那些或同情或疑惑的眼光,那些眼光,真是让人受不了,大龄未婚怎么了?有那么奇怪吗?谁规定女人必须在年轻的时候结婚呢?不过,被那种眼光看久了,还就真的把自己的心态看变了,开始焦灼和不安,所以,我毅然决定和那些眼光说再见。

  选择储启帆作为结婚对象,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比我小好几岁,我要让那些嫌我老的臭男人看看,不是他们不要我,是我路小漫不要他们,吃嫩草,不是他们的特权,并且我消化能力很好,还有,我要让那些跟我炫耀的女同学看看,什么叫真正的魅力,同样的年龄,我还妖娆无限,还能吸引比自己小好几岁的男人,她们呢?已然是只管操心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大妈了,想打败我,没那么容易。

  虽说是试婚,但一切还是按照正常婚礼来,跟双方父母都说是领了结婚证的,否则,他们可没有我们这么开通,不过,他们也好骗,管他们把户口本装模做样地要过来,就说已经登记了,反正,他们也都不在身边,也揭穿不了我们。

  即便是不领结婚证,那小子也激动地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了,他包揽了结婚需要的各种准备,我只负责他无法取代的工作部分,比如,照婚纱照,再比如,出席婚礼,除此之外,所有的事情都是他的。

  看他忙得天昏地暗,我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妥,忙也好,累也好,于他,那都是一种幸福,捡到我这么个价值连城的无价之宝,他高兴还来不及呢,我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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