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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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魔-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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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宁望打量暗门时,雷克思又花了不少篇幅描述他如何与藤条纠缠,如何与壁虎搏斗,如何克服惧高心理,如何淡定地等待救援云云,最终宁望听见他长长舒了口气:“还好哥们我专业素质够硬,换了是别人……哎,你干嘛?”

    宁望蹲在暗门上方,抬手示意他闭嘴,雷克思眨眨眼,真噤声了,因为刺猬头小子的表情瞬间严肃下来,那个抬手制止他的动作,冷酷得像换了个人。

    “怎……怎么了?”雷克思没被这周遭的气氛吓到,却被宁望的眼神吓到了。

    “有人上来了。”宁望沉声说,站起来。

    雷克思没听见啥动静,但碍于宁望的表现太自信不容人质疑,他还是跟刺猬头青年一起躲进了旁边一间房里,两个人藏在门板后,通过门和墙的缝隙朝外打量。

    过了大约五六分钟,那暗门果然“喀”一声往上一顶,一束手电光先射出来,接着有人揭开木板爬上来,宁望缩在门后屏住呼吸,接下来的一幕就和雷克思描述的一样,一队人背着四只麻袋,他们出来后将麻袋放在地板上,最后确认了一遍,宁望看清麻袋里装的的的确确就是他们在一线天里遇见的丧尸,只是,这些丧尸的脑袋和手臂都无力地垂搭着,一动不动,看起来好像已经死了。

    那队人走出洋馆,雷克思已经迫不及待地站起来:“走!”

    “他们什么时候回来?”宁望担心地问。

    “反正一时半会儿回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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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宁望和雷克思合力拉开暗门,雷克斯大着胆子开了手电,只见那暗门之后是老长一段几乎垂直的台阶。

    台阶很窄,只有一丁点下脚的地方,宁望猫着身子跟雷克思一起走下去,这是一条挖得很粗糙的地道,湿气重,能闻到一股潮湿发霉的味道。

    台阶最下方依稀漏进一抹淡淡的光,雷克思将手电交给宁望,自己从后腰里摸出一把枪来,回头见刺猬头青年张口结舌的样子,一脸“大惊小鬼”的表情晃晃手里的枪:“假的!”

    宁望心里那只战战兢兢的刺猬才松弛下来。

    下了台阶向右拐,很快就到达了光源所在处,这是一个很大的人工开凿的地下室,和那些台阶一样,做工粗糙,四周挂着汽灯,成排的单人床铺挤挤挨挨地排开来,目测有好几十张,就是那种医院用的折叠病床,病床上零星地躺着一些人,大概有二十来人吧。一开始宁望还担心被他们发现,不过很快就发觉完全没必要担心,这些人不是昏睡着就是迷迷糊糊意识不清醒,不过他们的状态看起来着实很糟,一个个面黄肌瘦,神情萎靡,这景象让宁望一下就联想到解放前一大群烟鬼窝在乌烟瘴气的烟馆里抽大|麻的画面。

    “这些哥们怎么回事?个个整得跟阿凡达似的?”雷克思惊叹道。

    宁望:“我觉得像阿凡提。”阿凡达至少身强体健啊。

    见附近没有危险,雷克思收起仿|真|枪走进洞穴大堂。病床上的人十分寒碜地盖着潮湿的被褥,床边顶多就放了杯水,许多人痛苦难耐,被子和水都踢到了地上,也没有人管他们。宁望靠近这些半人不鬼的人,心中也是百味杂陈。这些人也不知道是造了什么孽,变成这副模样,明明已经虚弱得不堪一击,还被人用手铐铐在床上,与其把他们看做是坏人,他宁愿相信他们是受害者。

    宁望在床铺间一路扫视,心中祈祷可千万别让他在其中看到阿刁和赖雪儿,好在他巡视了一圈,并没有看到老化版的赖姑娘和僵尸版的刁兄。稍微松了口气,转身时忽然有一只枯瘦的手扯住了他的衣服。

    雷克思在难闻的气味中捂住鼻子,脚下蓦地踩到什么,低头一看,床下那黑乎乎的一大把居然是……头发?他惊愕地回头看向病床上的这些人,心头忽然想到什么非常不好的东西:“哎,你说这些人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的……”

    身后半天没有回复,侦探先生紧张地回头,一看,刺猬头青年正在那儿给某病患递水呢,病床间一会儿有人哆嗦着喊“好冷”,一会儿有人哑着嗓子喊“水、水”,刺猬头青年忙着给这个倒水给那个盖被,俨然化身南丁格尔,忙得分|身乏术,雷侦探一时哑口无言。

    “别忙活了,得喊醒个人问问这是怎么回事!”雷克思挑了个蜷着身子背对着他躺在床上,看上去比较平静的人,推了推那人的背,“喂,伙计,醒醒……”

    那人的背极其缓慢地起伏了一下,发出很轻的“嘶”的一声,像是长出一口气,雷克思正等着对方搭理自己呢,岂料那人转过脸来,眼睛猛然一张,竟翻身而起,张开血盆大嘴就朝雷克思咬来!

    那真真是血盆大口,那人的脸因为这个张嘴啃人的动作一瞬间扭曲,雷克思甚至错觉自己听见了嘴角皮肉撕裂开的声音。

    还好袭击者拷着手铐,雷克思得以堪堪闪开,那人却并没有停止,他像突然发狂的狂犬病人一样咆哮着再次冲向雷克思,固定在地上的铁床被他拉得哐啷作响,雷克思一时也惊吓住了,本能地捂着脖子定定地站在那儿,就在这短短的十几秒时间里,发狂者布满血丝的眼睛一点点鼓胀起来,浑身血管突突地暴起,很快身上就像是被爆裂开的血管渲染了一般,变得青一块紫一块,原本就所剩无几的头发大把大把地脱落在地。

    “小心——”

    宁望突然冲过去扑开还在发怔的雷克思,就这么一眨眼的功夫,那只新变异的丧尸已经弓起身子猛扑过来,那张固定在地面的结实铁床竟被他生生地拽脱并翻转过来,手铐将铁床的床头架子都拉得“吱呀”一声变了形。

    这动静惊动了其它床铺上的人,他们纷纷挣扎起来,呲牙咧嘴,青筋暴露,四周充满了激情四溢的野兽咆哮声。宁望一拽雷克思:“快跑啊!”

    雷侦探这会儿也清醒过来,二话不说点头就跑。两人当时的第一反应都很窝囊,就想着快原路上去,结果却见雷克思往那地道里一闪就跳脚般退出来:“走走走!这边不行,上面有人下来了!”

    宁望傻了眼,那帮人回来了,那他们现在唯有往洞穴深处跑,可是……

    四面都是疯狂挥舞着的利爪,这些丧尸指甲都很锋利,手臂力道更是大得惊人,被逮到多半跑不了。宁望正想说这根本办不到,就见雷克思从腰后拔出枪来,朝天一举——

    枪声在狭小的洞穴大堂里响得震耳欲聋。

    宁望毫无防备,耳朵里一片嗡鸣,只看见雷克思的嘴型:“还不快跑?!”

    丧尸们因为枪声都躲远了一些,正好留下一条供一人跑过的通道。

    宁望风中凌乱地跟着雷克思从丧尸群中冲了过去,满耳都是嗡嗡作响的般若多罗蜜多心经,说好的假枪呢?!这边他刚低头闪过某个丧尸一挥而来的九阴白骨爪,腿上便被一阻,回头一看,病床上一个家伙正用枯瘦的手狠命拽住他的裤子。

    雷克思转身正要给那家伙一枪,对方却一缩手抱住脑袋,一只手拼命摆手:“别……别开枪,我是人!”

    这人会说话?宁望和雷克思对看一眼。

    那人这才拿下挡在脸上的手,宁望也才看清楚,这人虽然看上去苍白虚弱,但眼神却不浑浊。这应该是个幸存者。

    “救救我!”幸存者回头看一眼那些骚动着想要摆脱桎梏的丧尸,“我不想被这些家伙咬死!”

    看样子这人应该知道很多事,雷克思正琢磨着要不要带上这人,宁望已经上前“锵”地一声一把扯断手铐:“快走!”

    雷克思看了看被宁望干净利落地扯断的手铐,又看了看不远处挣扎咆哮着将手铐扯得哐哐作响的丧尸……“喂,我说……要不你再把那张床的床脚掰下来,哥几个好当武器啊?”

    宁望连连点头:“有道理!”

    十几秒后,两人一手提着一根钢管,一左一右架起幸存者就往地下深处跑,这时已经可以听见地道上传来的脚步声了,那些人显然已经赶了回来,宁望和雷克斯才跑了一段就一个头两个大,这里面通道连着通道,分支又开分支,像个地下迷宫。

    “靠,我们现在跑到哪儿了?”雷克思左看右看。

    “前面有几个没挂汽灯的通道,”幸存者出声道,“我们往暗处走应该会比较安全。”

    宁望和雷克思就搀扶着幸存者往没光的地方走,等四面都暗下来,宁望关了手电,背后紧追不舍的骚动声这时几乎听不见了,三人这才暂时放下心来。方才那么一阵疾跑,现在都累得够呛,大家心照不宣都打算就地歇息一下。

    雷克思摸了一只烟递给幸存者,幸存者接过抽了一大口,才稍微平静下来:“谢谢两位,我叫付东,你们是……”

    雷克思已经准备好说辞,他和宁望是便衣,专门来这里调查人口失踪事件的。

    “我叫宁望,是来这边找人的,他叫雷克思,是私家侦探。”宁望蹲下来说完,什么东西就“啪嗒”掉他脑门上,抓下来一看是根烟,宁望捉着烟纳闷地回头,私家侦探先生站在他身后合不拢嘴,“你还好吧?”

    雷克思额角抽搐,心说咱们还不知道这家伙的底细呢,你就全招了,我特么怎么找了个猪队友啊?末了又想到宁望空手扯手铐的绝技,好吧,要真是猪那也是全身插满刺一拱能拱翻一只巨无霸金刚大白菜的豪猪。

    雷克思没忘记他的职业操守,第一时间问付东:“那些怪物是怎么回事?这到底是什么地方?你们是怎么到这儿来的?”

    “兄弟,你一口气问这么多,我真不知道从哪儿讲起。”付东疲惫地苦笑,“你让我先捋捋,我从头跟你们说。”

    宁望看付东这凄惨样,又不能催他,只得按捺住强烈的好奇,耐心等付东组织头绪。付东又抽了几口烟,眼神清明了几分,这才慢慢说起来。

    “我是被人介绍到这里来的。我有一个很要好的哥们,两个月前失踪了,都以为他死了,所以一个礼拜前我收到他的电话,也吓了一跳。他约我偷偷见面,还叮嘱我不要把跟他见面的事告诉别人。我心想我就先去见他,看他什么情况,我回来肯定还是得给他父母报备的,可当我见到他……”

    “你哥们变安嘉冕还是凯墨陇了?”雷克思接口道。

    付东摇摇头:“比那更让我吃惊。我和我哥们是在医院认识的,”雷克思皱眉,大概是没明白这转折,付东接着说,“我们都是血友病患者。听说过吗?”

    宁望有点意外,这病他在书上看到过,是由于体内缺少凝血因子,一有伤口,血一流起来就没完没了。

    “不止这样,有时候运动得稍微剧烈一点,关节也会肿痛出血。这病很折磨人,又烧钱,痛起来那滋味真是要命,每年得去医院得挂20多瓶因子,我们家一年要为我花掉七八万,有时候我都会想为什么不去死了算了。”付东自嘲地笑道,“我那哥们约我出来见面,跟我说他的血友病给治好了,我以为他是到哪个传销窝点去给人洗了脑,因为这病是没法治的,结果他当即掏出水果刀往手上一划,我当时吓傻了,他划得很深,马上就见了血,不去医院肯定玩完,但是,你能想象我看见了什么吗……”付东说到这里,抬头看向专心致志倾听的宁望和雷克思,“我看到那条足有十公分长的伤口,不到十分钟的功夫,就这么在我眼皮底下愈合了。”

    “这不可能,”宁望认真地摇头打断,“人体细胞大多能自我增生,新细胞替代死亡的细胞,伤口就会愈合,不过这种增生和修复是有限制的,就算是不稳定细胞如表皮细胞,再生能力再强,也不可能瞬死瞬生。人受了伤,哪怕是非常健康的成年人,恢复也需要一个过程。事实上,细胞衰亡的速度肯定大大快于细胞增生的速度,否则这人岂不是只活不死了?”

    一旁的雷克思听得张口结舌了一阵,点头对付东道:“对!他说得没错!”

    付东撇撇嘴:“就知道你们不会信,你有刀子吗?”

    “干嘛?”雷克思问,还是把瑞士军刀递了过去。

    付东接过刀子就在手腕上一划。

    雷克思张口想骂“你疯了”,话却堵在了喉咙里。接下来不到三十秒的时间里,两人亲眼见证那个不到两公分的伤口才渗出一点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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