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反映了外国辛迪加为铁路特许权和借款合约进行的争夺,它们在政治上
与金融上同样大事竞争与大搞阴谋诡计。铁路债务的偿还来自路线的营业收
入,但大约从 1925 到 1935 年,大多数外国铁路借款都拖欠着。到 1935 年
12 月 31 日,未清的债务总数,包括拖欠的本利,合计约 53827443 英镑,或
891920730 元。①铁路债券下跌,以陇海铁路为例,跌到票面价值的 11%。
中国政府铁路的收益能力刚够付债券持有者的利息。在 1916—1939 年期
间,平均每年营业净收入占轨道和设备成本的 7.4%,而铁路借款的利率为 5
—8%。就是说,尽管它们的营运效率明显地低于南满铁路,但政府铁路从经
济上看是可行的,它给民国年间带来了经济增长,并往往产生一点小小的利
润。不过,在这 20 年中平均只有 35%的营业净收入用在利息的支付上。大
部分营业净收入——例如在 1926、1927 和 1930—1934 年有 50%以上——被
移交给中国政府,它把这笔资金用于一般开支。②1921—1936 年间移交给政
府的款项,是用来增加铁路设备费用的两倍。
中国政府铁路盈利能力低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贯穿民国时期的内部斗
争。互相敌对的军阀不仅征用铁路运送军队,有时甚至把客运和货运收入拿
去维持他们的军队。例如,1912—1925 年间,京汉铁路的客运(按人英里算)
有 21%是军运;1920—1931 年间,京沈线有 17%的客运是军运。③除了战争
的直接破
中国政府铁路的客运(人英里)和货运(吨英里)
表 19
的指数,1912—1947 年
① 张嘉璈:《中国为铁路发展而奋斗》,第 170—171 页。表Ⅲ。
② 侯继明:《中国的外国投资和经济发展》,第 32、39—42 页。
③ 《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 210 页。
( 1912=100 )
1917=100
客运
货运
总计
货运
年份
人英里 吨英里 吨英里 制造品 矿产口 农产品 林产品 畜产品
1912
1915
1916
100.0
61.1
127.2
100.0
92.5
107.7
94.7
94.8
93.8
91.3
81.0
126.9
1917
1918
1919
1920
1921
1922
1923
1924
1925
1926
1927
1928
1929
1931
1932
续表
131.1
143.0
155.2
194.8
194.8
204.6
210.3
220.7
231.7
159.9
164.1
144.8
196.1
267.4
212.6
113.8
140.8
158.8
186.7
193.6
163.7
211.2
187.9
169.0
99.6
109.4
96.0
102.7
183.3
183.2
100.0
123.8
139.6
164.1
170.2
143.9
185.7
165.2
148.6
161.1
161.1
100.0
124.6
132.6
138.2
138.9
155.7
183.3
157.5
152.5
217.0
197.3
100.0
127.6
159.0
165.0
175.7
151.4
240.8
199.4
132.6
165.3
189.2
100.0
123.5
114.3
186.2
168.8
127.8
135.6
102.7
97.0
101.2
89.2
100.0 100.0
120.9 97.8
147.3 104.2
171.6 102.3
198.2 92.1
188.8 127.7
264.8 144.1
226.1 121.5
220.6 105.9
151.6 113.9
150.6 82.9
( 1912=100 )
1917=100
年份
客运
货运
总计货运
人英里
吨英里 吨英里 制造品 矿产口 农产品 林产品 畜产品
1933
248.3 196.1
172.4
200.9 192.4
94.6
146.3
89.3
1934 — 5 250.0 257.7
1935 — 6 267.9 266.8
226.5
234.5
237.9 273.4 149.4
268.3 282.6 132.9
169.7 110.4
152.0 122.3
1936 — 7 128.5
94.9
83.4
79.0 111.9
37.5
34.1
37.4
1927 — 8 56.3
1938 — 9 69.7
1939 — 40 88.6
1940 — 1 95.7
1941 — 2 90.7
1942 — 3 129.9
1943 — 4 62.1
1944 — 5 112.1
51.4
24.9
20.5
21.3
19.1
22.4
9.4
15.1
45.2
21.9
18.0
18.7
16.8
19.7
8.3
13.2
22.0
10.7
9.9
10.2
8.7
7.8
3.1
8.0
22.9
11.1
8.8
10.6
10.0
12.0
5.7
10.4
27.1
13.1
10.7
8.4
6.1
5.8
1.8
4.1
44.3
21.5
9.7
16.0
14.2
15.3
10.5
32.1
18.2
8.8
7.3
8.8
4.9
4.6
1.6
10.8
1945 — 6 765.1 154.4
1946 — 7 524.7 112.5
135.8
83.2
80.0
54.3
249.1
89.5
资料来源: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 207—208、
217 页。
坏(这可能最小),轨道和车辆的维修也被忽视了。在 20 多年中,铁道部通
常只能依靠几条小路线的收入:铁路系统作为一个整体愈来愈过时,效率愈
来愈低。
在 1912—1947 年期间,直到 20 年代中期,中国政府铁路的客运和货运
都年年增长(见表 19)。导致建立南京政权的北伐战争影响了客货运输,但
在相对平静的 30 年代,铁路运输恢复并超过以前的水平。1937 至 1945 年间,
日本人夺去中国的大部分铁路,国民政府被迫迁入内地,这反映在这个时期
的数字中。
中国政府铁路的营业收入,约有 40%来自客运,其中相当大一部分是运
兵。矿产占货运的一半,重要性居第二位的是农产品。货运的一般模式是把
农产品和矿石从内陆各地运到沿海条约口岸,而把工业品运到内地。民国的
头十年中农产品运输的增加,反映出我在前面讨论农业趋向时提出的商品作
物产量的增长。特别是在满洲,华北也一样,铁路推进了表 12 和表 13 中所
示的农业产量的缓慢增长。同样,商品作物产量下降的不利影响及其在 1937
年战争爆发之前的复苏,在表 19 中也是明显的。
关于公路的里程,除指出在 1912 年不存在适于行驶机动车的道路外,无
需多说;1937 年 7 月之前,完成了约 116000 公里,其中 40000 公里铺了路
面。①这些建设的大多数出现在 1928 年以后,该年大概有 32000 公里,由全
国经济委员会公路总局承担,既为军事需要也为商业需要服务。例如七省计
划,设想由河南、湖北、安徽、江西、江苏、浙江和湖南等省合作,用一个
① 中国情报部:《中国手册,1937—1945 年》,第 217 页。
公路体系把国民党政府最具实力的这几省联成一体。公路虽然少而简陋,但
在中国本部的分布在 1937 年看来比铁路网要好一些。
战争导致在内地省份增修道路,当然包括著名的滇湎公路。但中国内陆
在 1949 年跟在 1912 年一样,地方和地区间的运输,仍旧更多地依靠传统的
水陆运输工具,而较少依靠机动车辆或火车。例如,到 1941 年 9 月,在江苏、
浙江、安徽三省,有 118292 只民船在汪精卫政府设立的船民协会登记,共计
850705 吨。水手 459178 名。①这是长江流域下游地区和华南以及华中一些地
方中短途大宗运输的主要手段,在上述地区,河流、湖泊和许多世纪人工开
挖的运河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复杂、广大的水上运输网。与地方运输对照,
港口之间的贸易早在 19 世纪 90 年代就已经基本上采用轮船运输——主要是
外国人的船。但在几个条约口岸的海关申报和结关的中国帆船的总吨数,从
1912 至 1922 年大致上依旧不变,只是到了 20 年代才急剧下降。②在 20 世纪
的头几十年中,中国主要河流上的轮船运输稳步增长,这从登记的船只总吨
数的增长中可以得到证明,1000 吨以下的船,从 1913 年的 42577 吨增加到
1933 年的 246988 吨。但内河帆船在许多地方坚持了相当长的时期。例如长
江在宜昌以上,帆船总吨数在 20 年代下降之前,从 19 世纪 90 年代到 1917
年略有增长。南宁和梧州之间的西江上,也是到了 20 年代帆船才让位给轮
船。③
在运输部门和在别的部门一样,中国经济在 20 世纪前半期变化很小这个
平凡的事实往往被掩盖起来,被推到视线之外,而把不相称的注意力放在经
济中很小的现代部门,这表现在官方的言行中,表现在中国经济学家的著作
中,表现在打算写给外国人看的年鉴和报告中,也表现在由非中国学者指导
的对 1949 年以前中国经济的研究中——只除了日本人,他们至少在这个问题
上对中国有一个比较“现实主义的”看法。至于南京政府,它放弃了土地而
肆无忌惮地从现代部门榨取收入,这等于建造空中楼阁。
① 满铁调查部:《华中的帆船贸易》,第 134—135 页。
② 杨端六等:《六十五年来中国国际贸易统计》,第 140 页。
③ 《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 228—229、235—236 页。
政府与经济
无论是北洋军阀还是随后的南京政权,都主要从经济的城市部分为政府
筹措经费。中华民国的中央政府既不从农村部分征收大量税收,对半自治的
省和地方上的利益集团的征收和支出也没多大影响。换句话说,在 1949 年以
前,没有一届国民政府能够通过中央政府的国库转用国民总收入的大部分。
结果,政府的政策虽然对经济不是没有深远的后果,但从来不真正具备推动
中国经济走上现代经济增长道路的能力。
例如,在 1931—1936 年间,中央政府的国家总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
2.1%到 4.9%,平均数为 3.5%。(如果各级地方政府的支出也包括在内,
这个百分数可能要加倍。)税收比这少得多,这一方面反映出国民政府不能
成功地调动农村部分的资源,另一方面反映出它不能或不愿对整个社会征收
所得税。而且,即使是这有限的政府收入也大量浪费在维持一支过于庞大的
军队和为继续打内战提供经费,或者为国内外债务的还本付息作抵。无论是
北京政权或是南京政权都不能从其收入中提出资金用于任何重大的发展投
资,它们的政策都无助于经济的私营部分的资本形成。
辛亥革命后,新的共和政府起初与清朝的财政体制作斗争。尽管名称和
官僚主义的结构很快改变了,但共和政府比起它的被取代者来甚至更不能控
制中国的税收来源。1913 年,曾尝试划分中央、省和地方的税收来源,但甚
至袁世凯的中央政府也太软弱而不能实施有关规定。1914 年以后,除关税和
盐税外,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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