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世小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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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世小佣兵-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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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轻微的“啵”的一声,气泡破裂开来,上面亮晶晶的东西都掉了下来,亮光顿时消失,变成一个个发光小石粒,这时从外面涌进一股微风,吹了进去,那个骷髅人就像是细微影子化为一阵烟雾,连同那衣服一起消失的无影无踪,非常的诡异。

    金秋啊的吓了一跳,虽然他胆子本来就不小,可心里还是禁不住一丝丝的害怕,这是什么鬼东西,鬼啊!怎么一下子就变没有了?

    地上也不是什么都没留下,那骷髅黑影戴着的戒指掉在地上,还有那些刚才还闪着光的那些小石头。仔细拿着火把在周围照了照,还是没有见到半个人影,心里一阵阵发毛,强忍着害怕,弯下腰捡起那个戒指。

    金秋拿到手中一看,只是觉得很奇怪的,戒指外表很不起眼,造型十分古怪,和他见过的戒指都不大一样,更像是个指套,整个是暗青色,外面有一个奇特的小山标记,内环的一面布满密密麻麻的细微符号,很难想象这是怎么雕刻上去,那些细微之处有如身上的毫毛般大小,并不是杂乱无章分布,有一定的规律性,只是这些他看不懂,先握在手里,拿起火把朝着那些小石头照了照,拿起其中的一个。

    小石粒这时候已经不再发光了,里面雾气蒙蒙的,像是能量耗尽,伸出手来,就像神秘的雨花石在身体里面流转一般,一股清凉从手头中透了出来,涌进他的身体里面,和他身上的气息融汇在一起,就片刻功夫,那个小石头便噗的一声碎裂开来,化为粉末。

    拿起地上的那些小石头,都一样,里面没有能量,一下子便都变成粉末。金秋有些不甘心,在周围找了起来,最后在刚才那个骷髅的身子下找到了一个小东西,一个小玉片,一半巴掌大小,上面也雕刻着奇怪的花纹,入手一片的冰冷。
第二十三章 修真奇谭
    这时,他身上的气流自动朝着那个小玉片涌去,接着小脑袋一片眩晕,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刚才和那个气泡里面一样形象的人,不过现在可不是骷髅,一副得道高人模样,几缕长须,仙风道骨,如果不是嘴角流着鲜血,脸色惨然,一副随时就会死的样子,肯定以为遇到神仙。只见那个人断断续续说道,“我乃是玄南星修真青竹道人,乃清虚宗第五百二十四代子弟,当代掌门的亲传弟子,到天外游历之时,遇到到几个野修觊觎本宗法门和丹药,被他们袭击重伤后逃脱,无奈战甲损毁,元婴破碎,法宝都被毁坏,逃亡途中更是遇到空间炫风,自知伤重不治,坠落在这片蛮荒之地,望有同道之人有缘得见,替我回宗门报讯一声,这个储物戒指里面的东西就先行为谢,报讯之后,清虚宗定当重谢。”

    接着那人开始叙说那几个偷袭他的人,一个是满头红发,凶神恶煞的样子,一个则是道貌岸然,都是道人打扮,还有一个是野和尚的样子,这些东西就像是一个活生生的影像传进金秋的脑海之中。那个道人说的言语他听不懂,可他是却能一下子便明白,非常的神奇。

    储物戒指,难道就是手中的这个东西,莫非要体内的气流才能打开,金秋可不傻,相反非常的聪明,那个玉片的用法应该和这个差不多,拿起戒指,运起身上的气流朝着那个奇怪的戒指涌过去,全神贯注盯着那个戒指。

    不久之后,只觉脑中轰然一声,自己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空间,像是一个小房间,里面摆满了东西,瓶瓶罐罐,玉匣之类,还有一排几百个玉片,一堆和刚才一样的石头,不过能量看起来非常的充足,大大小都有,还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有一些是奇特的金属矿石,和其他的东西,其中几把黯淡无光的小剑,在空中飘浮着,里面的东西非常多,这些他都看不出是什么用途。

    那些玉片应该和刚才的一样是记录东西的,第一排第一个,心神微微一动,那个玉片就出现在手中,小房间便眨眼消失。金秋和刚才一样,气息涌动,精神集中起来,一下子便进入玉片之中,里面传一些奇怪的字符,好像是一本书,念头刚一转动,只见那些字符就如同活动的东西钻进他的脑海里面。

    原来这就是那个人所说的清虚宗修真修行纪要,记录修真入门的资料,分什么炼气期、筑基期,金丹期什么的一大堆,现在他可是看不懂,接着里面有一些信息是关于储物戒指,可以用神识驱动打开储藏空间,最好以鲜血、真元和神识进行认主,这样别人就很难抢夺去,即使抢夺过去也很难打开,除非这个主人被杀死之后,附着的神识消散。如果强力解开戒指的话,里面的空间就会爆碎崩塌,储存的东西将会随空间消失于无形。

    也就是说这个储物戒指是无主的,所以可以轻易打开,只要修真之人就可以使用。里面还提到怎样认主,后面还介绍一个简单的法诀用来隐藏储物戒指,不过碰到修为比自己高明的修真之人,或者练有特殊能力还是可以一眼看穿。

    此时,就像是用力过度,金秋的脑袋之中开始剧痛了起来,身上的能量,也就是他们说的真元不足,当机立断,切断体内的气流,神识退了出来。

    还好,真不知道过一阵会不会变成白痴,才看了一小会,身上已经没有半点的气力,脸色发白,头部阵阵剧痛,手脚不住抖动。金秋从怀里面取出贴身藏好的小雨花石,一股热流涌入自己的身体里面,精神立刻恢复许多,一直到身上重新充满力量,这才停了下来。

    原来读这东西这么耗费精神,下次肯定要有准备之后,再慢慢的一次一次的试,金秋现在有点惊魂未定,心中阵阵的后怕,这就是传说中的功力不足,随时有可能反噬,一不小心真的可能变成白痴。如今终于明白自己身上的气流叫作真元,以前认为是内功的想法是错误的,虽然不知道这真元有何用途,不过肯定没有坏处,现在自己的体能比普通人强悍许多。

    东西要先收好,不要被别人发现,经过种种奇怪经历,金秋的脑袋里面有很深的防备意识,里面提到可以使用一种功法,这样普通人就不会看到手中的戒指,而且这个东西以后就是自己的,别人也抢不去,还可以藏东西,哇,发达了!得到宝贝的欣喜立马让他高兴得跳起来。

    金秋眼珠一转,咬了咬牙,从腰上拿出黑蝎子甩刀,在手指上割了一下,滴了一滴血在戒指上面,同时运起身上的真元朝戒指涌了进去,一缕神识探进去,一股奇异的感觉,戒指闪了几下,好像变得和他心意相通,可以随时拿出里面的东西,心神一动,手中的小刀马上出现在那个戒指空间里面,浮在空中,非常的神奇。

    把那个戒指套在手上,心神一动,马上变得大小刚好,可以套在他的小手指上。还有那个奇怪的法诀,可以隐藏这个戒指,这样别人就不会知道了,拿起刚才的那个玉片,这个法诀在修真界非常的普通,难度并不大,先试一下有没有用。

    金秋的一缕神识探进小玉片中,这次专门找那个法诀,一会就找到。很好,并不是很难,只要有一点真元就可以使用,效果肯定是和自己的功力有关,功力越高则效果越好,不过现在能用就行,没得挑。

    手指掐动古怪法诀,催动身体内的真元,开始试了起来,刚开始掐得不准,催动真元打到戒指上面,开始几下并没有效果。接着来,金秋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终于试了几十次之后,开始有反应,戒指表面闪动几下慢慢变淡,一会儿用肉眼就看不见,自己却能感觉得到,终于成功了。

    “老大,你在里面吗?”几个声音传了过来,原来其他的人见金秋这么久没有出来,有点担心,怕他出事情,几个人全部都赶过来。

    “我在这里,没事,就是到这个洞的底部,没发现什么东西,很安全。”金秋说着重新戴上那枚戒指,顺手把那个雨花石和玉片也放了进去,地上没有一丝痕迹之后,便起身朝他们走了过去。

    “我们还担心你出什么事了,这么久没有出来?”迪恩这时已经进来,拿着一支小手电。

    金秋看到他们,头发上面都是蜘蛛丝,光着身子,就穿着一条小内裤,托普走路还一瘸一拐,手中都拿着把手枪,他心里非常感动,“没事,就是到里面看看,也没有发现什么,连大点的蜘蛛都没有发现。”

    “老大,你知道进来多久了吗?快三个小时了,我们还以为你被大蟒蛇吃了。”

    “让你们担心了,我们走吧,不过里面好像更好一点,要不就搬到里面来吧。”

    “老大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客气了。也好,这里比外面干燥多了。”其他几个也表示同意。

    不一会儿,留下腿脚不便的托普,其余的几个人都出去拿东西,在这里睡泥地也比在外面睡那些湿漉漉的树枝强。

    暴雨来的快,去的也快,第二天出到洞外,已经天气晴朗,艳阳普照,小家伙的身体各方面都比较强悍,这里面的气温也不低,他们都没有生病。

    洞口外的空地上都是他们的衣物,几个小伙伴都脱的光光的,反正都还小,也没有害羞的感觉,迪恩和托普是黑人,当然黑溜溜的,不过身材很健壮,小胸肌鼓鼓的,手臂粗长有力。卡斯基是白人,是来自俄国的孤儿院,身上白得耀眼,纳卡斯是南美的部落出身,棕色的身体在金秋的眼中最为漂亮健康,一付阳光的样子,约翰逊也是白人,出自美国,不过也是底层,脸上雀斑比较多,也很壮实。金秋还是一副小屁孩的样子,笑起来的时候很可爱,一边是深深的酒窝,很迷人,现在却是一副小大人的样子,老气横秋的,正光着屁股和他们围着看地图。

    “这种地图也只有黑熊才能画的出来,什么狗屁啊!”上面的集合地点就是一棵大树,旁边有一个小湖泊,还有一片草地。可是他们一路走来,到处都是大树,湖泊虽然没有见过几个,小水塘不少,草地更不用说了,很多时候以为能走上去,可是脚竟然陷了进去,要不是见机快,可能已经葬身草潭沼泽之中。

    “就是大概的地点,这个小山也有注明,我们该往哪里走啊,前面好像没路了,如果再绕路的话,我敢肯定会迷路的。”

    “先不管了,反正有的是时间,要不我们留在这里吧,修养几天,肚子饿坏了,能不能先找点东西吃?”

    托普一说,大家的肚子马上咕咕直叫,昨天就吃了几个水果,肚子还真的饿了。

    “好奇怪哦,这个地方好像连一只大点的动物都没有。”约翰摸着肚子说道。

    只有金秋才隐约明白,这可能跟洞里面的那个死人有关,摸了摸手中看不见的戒指,感觉就像活在梦里面一样。

    “好吧,留下两个人,其余的跟我们出去打猎,先休息一天吧,反正离目标区已经很近,就是再难的路两三天也能赶过去。”金秋下了最后决定。
第二十四章 栖息山洞
    托普和约翰留下,其余的人穿上晒得差不多干的衣服,整理一下,子弹满膛,迪恩和卡斯基拿着砍刀,前面开路。

    丛林之中一片鸟叫声,可惜太小了,塞牙缝都不够,枪声一响,肯定全跑光了,要是找到羚羊那些大点的东西,才够他们几个人吃,别看他们现在还小,可食量都不小。

    在小山周围走了大概有一公里左右,眼尖的金秋终于发现前面有一大群角马,正在一片草地上面吃草,再往旁边一看,密林之中有几只狮子正在虎视眈眈,随时准备扑过去猎食。

    “嘘”的一声,手指竖在嘴前面,接着指着前边的角马,再指指林中的狮子,发现猎物了。这下大家开始精神起来了,金秋挥了挥手,示意大家猫腰走过去,打死一只再说,今天准备吃烤角马肉。

    可是机警的角马群很快发现了他们,它们是群居的动物,对这几个古怪的小家伙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不时抬头看着密林中的那几只狮子。

    看到猎物轻视他们,大家都站出身来,大摇大摆的走了近去,在离三十米左右的时候,角马终于开始重视起来,有几头警惕的看着他,脑袋上面是像牛一样的尖角,对着他们,像在向他们示威。

    “好了,就这里,那匹看到没有,正在吃草的,刚好够我们吃的,也抬得动。”金秋指着中等大小的一匹角马说道。

    小伙伴的枪法都不错,迪恩和纳卡斯拿起手枪对准那匹角马,砰砰几枪,那匹角马身上冒出几个血洞,不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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