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上了东方不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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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上了东方不败-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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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紧接下来曲若彤一连串的动作却让我更加糊涂了。她吩咐原本和我一起住在那个院落的花王福伯搬到另外一处居住,又让我从此不必去看护花园,从此以后我的工作就只剩下一项:打扫干净我所住的院落。
  本来我除了花王的工作以外便要负责清洁院落,因为同住的福伯年事已高,不可能让他再打扫。所以一直都是由我负责的。现在曲若彤这么一弄,我每天除了扫扫地以外便无事可干,可说是整个曲府中最为悠闲的下人。
  想不出她的意图,我也就没再深思,依旧如同往常一般过着平淡的生活,只是闲出来看书的时间更多了。
  又是月华如水,我独自站在院落,望着黑夜中那轮明月,脑中突然想起了一个月前的黑衣女子。一个月前,也是在明月之下,我碰到了那个黑衣女子。也不知她现在在哪里。我把弄着那支从她头上摘下的凤簪,鼻间依稀还能闻到她身上的轻香。
  “果然在你这里!”似曾相识的冰冷声音从我身旁传来。随即我手中一空,把玩的凤簪已被抢了去。
  是她,那个黑衣女子。没想到,我刚刚想起,她便又在月色中出现了。依旧是那身黑衣与面纱,一切都未改变。
  “姑娘,我们又见面了。”我泛出一丝微笑,轻轻的道。
  “这支凤簪怎么会在你这里?”黑衣女子眼眸中带着三分愠怒,七分好奇。
  淡淡一笑:“拣到的。”我自然不会承认是自己偷摘的。
  “哦?”她似是不信,语带怀疑。对我此刻的镇定感到不解,她突然间变换语气,柳眉一竖,凶狠的道:“你不怕我把你杀了?”
  “哈哈哈哈,有谁在杀人之前会问对方怕不怕的?”我轻轻笑道。不知为何,见到她后我有种久违的轻松感。
  她眸子一动,倏然间举步而进,一鸿秋水在夜色中亮起,闪过,似是滑过银河的流星一般,璀璨夺目。
  我淡淡的笑着,纵使那把剑已经架在了我的脖子上。一股凉意从剑刃上传来,令我的汗毛不由惊砟而起。
  “你以为我不敢杀你?”她紧紧的盯着我,我甚至可以清晰的从那双明亮的眸子中看到我的身影。
  静静的望着她,我总觉得,这双眸子我曾经看到过。也许,千百个轮回前,这双眸子,曾是我最深的记忆。可是,又是怎样的深情,让我在千百个轮回后,依旧记得这双眸子?
  “你看什么?!”她叱呵道,同时手中的剑一紧,我只觉得一丝疼痛传来。
  “哼。”黑衣女子哼了一声,忽然又把剑撤了回去。我分明看到,那双眸子露出了一丝歉意。
  随手抚摩了一下脖子,伤口不深,只是划破了皮而已。她从身上掏出一样物事扔给我道:“用这把伤口敷上!”语气依然冰河无比,我却感到了其中的一丝丝温柔,就像,那夜为我盖被子时一样。
  “还在看什么?!”看到我呆呆的站在那里,黑衣女子道。
  “我不会用……”我当然不是不会用,只是想再看看她偶尔透露出的温柔。
  “站着别动。”她犹豫一下,终于还是走过来接过药瓶,细心的为我上药。
  怎样的一个女子啊,为什么会有这样两种面孔?注视着她不经意间露出的温柔,我忍不住右手一动,迅捷的取下了她的面纱!
  轻嗔欲去,薄怒还羞。面纱下的容颜非是绝色,不是红颜,但我却深深的醉了。
  寻遍脑海中无数的词语,却没有一句能形容她,如果非要找出一个词,也许,是“温柔”二字吧。
  醉了醉了,深深的醉了。月光如水,夜色似衣,在如此烂漫的光景下,我眼中,仅剩下她那玉似的面容。
  可惜,仅只有留下瞬间的记忆。她在初时的呆楞后,立刻便醒悟过来,一把拉起面纱,同时狠狠的给了我一下。
  我腰间一痛,禁不住便想高呼出声,她却迅速的蒙住了我的嘴。嗔怒的轻声道:“谁叫你乱来的?”兰麝吐香,一时醉人心神,我忍不住撅嘴亲了她掌心一下,啧啧,真是无比的嫩滑啊。
  “你!”她涨红了脸,纵是在面纱的遮掩下,我也能看清面上的羞意。
  良久之后,她才平息了喘息道:“我还以为你是个正人君子,没想到你这么下流!”
  我淡淡一笑:“我从来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是也非姑娘说的那般卑鄙不堪。说起来,这全都要怪姑娘你呢。”
  “怪我?”她奇道。
  我盯着她的眼睛,那澄澈动人的眼神,如此的晶莹美丽,犹若天上璀璨的星辰:“当然要怪你,如果不是姑娘你这么般美丽动人,我又怎么会做出这样侮辱斯文的事呢?”
  听我这样一说,她又羞又急:“你!无赖!”
  娇羞无比的她,嘴角却不微微的露出了一个笑容。我知道,其实,她是很喜欢的。
  不知什么时候,我学会了这样的逗弄女人。或者,讨好美女,是每一个男人天生不需要教授的能力吧。
  笑了笑,我干咳一声,一本正经的问道:“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我以为只有我睡不着觉。没想到姑娘你也睡不着啊。”
  她见我夸张无比,禁不住掩嘴一笑,那瞬间的风情,竟然如此的动人,直把我看楞了眼。唉,转生以来,我的定力差了许多呢。
  “看什么,呆子!”姑娘见我目不转睛的盯着她,脸上微微一热道。
  这一声呆子,将我的魂儿叫上了天。我心头一热,嘴里不知道怎么回事脱口而出:“看美女啊。”
  话音出口,那原本有些暧昧的院子,顿时寂寥下来。
  金色的月华下,夜风徐徐,摇的树影婆娑。我们两人站在院中,双目互望,所有的心思都尽在那缕缕交流的目光之中。
  我用眼神告诉她:你很漂亮。
  她眨眨眼,状似不屑:才不用你说哩,本姑娘本来就很美丽。
  我笑笑:在我面前就更美丽了。
  她清澈的眼神仿佛也有了羞意:那,在你心里,我是不是最美丽的呢?
  是不是最美丽?最美丽?我的心神如被重击,恍惚中,那袭白衣又在眼前浮现。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襛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奇服旷世,骨像应图。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微幽兰之芳蔼兮,步踟蹰于山隅。
  在我心中,最美丽,永远是她吧。心神摇曳,时光仿佛又转回了初见她时的那一刻。原来,那瞬间的时光,早已成为了我心中的永恒!
  不知天上这轮明月,是否将我于她一齐辉映在同一个天空下。我心头瞬间转过万般心思,却最终想起,那个人,已经永远不可能属于我了。
  罢了,罢了。万事皆休,我深深的望着此刻眼前这个可人儿,淡定的笑了笑,毅然转身回头,飘然欲去。
  情之一字,伤人心,动人魂,害人神。我再也不要和其沾边,就让一切,都随之远流吧。
  “你站住!”身后的她,垂然欲泣,哽咽出声。
  我闻声止步,却没有回头,也没有出声,任凭微风拂身,吹动衣袂纷飞。
  “你,有爱人了?”背后的声音小心翼翼,却又悲痛欲绝。
  爱人?她,是我的爱人吗?我无声一笑,苦涩无比。那个白衣如雪的身影,也许,根本就想不起我了。
  断了吧,断了吧,一切都是我的罪孽,就让我一个人承担吧。我,缓慢,而坚定的点了点头。
  身后传来她踉跄的步伐声,随即再没有声息了。我颓然长叹,静静的转过身,她原本站立的地方,已经湿润一片。在这明媚的月光下,似乎还反射出几点晶莹。
  我知道,我伤了一个女人的心。
  谁知道,我的心,却早已伤透?
  夜空下,我一人独立,安静的抬头望天。有人说,天上的每一个星星,都对应着地上的每一个人。我不清楚哪一颗星星是属于我的,但我觉得,那定是一颗孤独的星星,它身边,一定也和我一样,没有其他的存在。
  那一夜,我不能寐。原本以为已经平淡的心,突然被打乱了。这时我才发觉,原来,我的心里一直有个结。也罢,身在江湖,原本便不能一直这样平平淡淡的生活。或许,我是该出去走走了。
  我收拾好行李,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不过就两三件衣裳,几本书而已。随便打个包裹,便是我的全部家当了。想了想,还是决定先去向东家告辞,毕竟,人无信而不立。在这里这么久了,好歹,在走时也得向人家说一声。
  “为什么要走?”
  是我听错了吗,在我将自己准备离开的事告诉了这位一直背对着我的曲大小姐时,她的声音竟然隐隐有些激动?
  我恭谨的道:“是的,多谢大小姐这么长时间以来对我的照顾。不过我现在得离开了。”
  她默然无语,良久之后,才轻轻一叹道:“好男儿志在四方。为什么,你们男人总是喜欢到处漂泊奔波?难道,就没有一个地方,或者,一个人值得你们留恋吗?”说到最后,声音低到极点,若不是客厅里再无其他人,寂静至极,我差点就听不清了。
  然而听虽然听清了,对这句话,我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或者,她本来就不是对我说的吧。
  “你去帐房支取二十两金子,就说我吩咐的。”曲若彤道,她今天身着一件鹅黄色带着浅绿缀饰的衣裳,尽显其修长优美的身材。只不过,却一直没有转过头让我看看她的面容。
  ……
  带着一丝遗憾,我走出了曲府。走了几步,回头看看那熟悉的院墙与大门,我心中慨然长叹,曾几何时,自己,已经将这里当做了家。
  而现在,心中的忐忑,就像一个即将离家的少年。我再次深深的望了望那朱红的大门,闭闭眼,将所有在此的记忆牢牢锁进记忆深处,然后毅然回头大步离去。
  只是,我不知,当我的身影渐渐消失后,曲府的大门却倏的拉开。一张梨花带雨的容颜默默的看着我离去的方向,浅绿色的凤簪在朱红色大门的映衬下,竟是,如此的悲戚……
  
  正文 第九章 万马帮
  万马帮并没有马,它不卖马也不养马。之所以取名叫万马帮,据说是其帮主雄才大略,立志让“万马齐喑”,所以才取的这个名字。
  不过,虽然帮主雄才伟略,可是手下不硬,撑了这么多年,万马帮仍旧只是一个地方性的帮派。
  这种事在江湖已经屡见不鲜了。江湖,是一个讲究绝对实力的地方,纵你智比天高,若是没有一身功夫,照样叫你命比纸薄。
  我现在的身份是万马帮中的一个新人。
  离开曲府之后,我四处游荡,正巧碰上了万马帮招人,就去面试,一番考核下来,进入了这个小帮派。
  现在的江湖帮派,早已不像以前那般无组织无纪律了。他们秉持精英团队,刻苦学习,真诚合作的理念。如果你没有一技之长的话,那么非身家清白者不收,非吃苦耐劳者不收,非潜力可期者不收……
  不知是哪一个帮派首先提出了“帮派即我家,我爱我家,我爱我帮”的口号,并以此大大提高了帮内的凝聚力,发挥了非同一般的战斗力量。以致几乎所有的帮派都以此为鉴,纷纷提出各种口号,或者各种方法将帮众的个人利益紧紧捆绑在帮派的利益上。
  而万马帮的口号是“对同志要如同春天般的温暖,对敌人像冬天般的冷酷。”……
  万马帮的帮主,自诩为雄才大略的伟丈夫却不是个男人,她,是个女人。
  对于“伟丈夫”这三个字,她有自己的理解:“这三个字不就是形容如同我这样有大志向,大能力的人吗?谁说‘丈夫’一定是女的,皇帝都有女的呢,更何况丈夫呢?”
  帮主叫吴钕,非常有男儿气概,说实话,我很佩服她。
  第一次见到她时是在我面试的时候,面试的考官问我以前是做什么的。我老老实实的回答:以前在曲府做花王。
  主考官大笑,旁若无人的道:一个做花王的也想学人走江湖。
  马上他就笑不出来了,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他身边的吴钕冷着脸,狠狠的抽了他一个耳光,扔下一句话就走了:做花王的怎么了?我以前是个丫鬟!
  很快,我就被录取了。并且直接隶属于帮内最具有杀伤力的小组,帮主的妹妹——杨扬率领的亲卫队。之所有说是“最具有杀伤力”,那是因为组内除我之外,全是都女的,而且百分之百都是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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