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乃天命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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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乃天命之子- 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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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反抗,任何冰霜将我的身体覆盖。很快,我整个人都被封印在了一块坚冰中。在我面前,司马懿和一个奇异的女子正对我呵然发笑。而那个女子,面色比我还要白净,她身材高挑,金色的头发和碧绿的眼睛证明了她是来自西域之人。



    “女王,你做的漂亮。哎,只可惜春华还不忍心杀他,幸好我偷偷把你带出宫来,否则还真这条小青蛇给逃走了呢。”司马懿冷笑。



    司马懿称她为“女王”?春华不忍心杀我?我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春华刚才是骗我的?



    “千年以后,我来爱你。可惜,你我此生无缘……”我的耳畔骤然开始回荡起像是春华的声音,循环反复,而这个声音,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看来,我的生命,真的就到此为止了?
第七十三章 不灭的信念
    此时此刻,就算有人能为我解开这层冰结的封冻,我心的冰封也将永无凿破之日。让我静静的死去吧,是我陆逊百无一用。练武功,读兵书,学魔法,我付出了那么多的汗水,可到最后连一个春华都守不住。报仇?呵呵,好不如一家人都到地下去团聚吧。



    司马懿已经掌控了天下大势,而郭嘉也已掌握了天国大陆的权势。郭嘉本没有死,而是中了诸葛亮的诡计,被封在了天国大陆。如今司马懿身边的“女王”是郭嘉在天国大陆与冰结女奥蕾莉结合生下的孩子,小号为“女王”,从小便精通冰结魔法。



    郭嘉在天国大陆完成了转职,并不打算回归,而是让他的女儿伺机潜入人间界,将真相告知了司马懿。此后,和甄宓一样,郭女王作为郭嘉在朝中制衡司马懿的棋子,嫁给了曹丕。



    想想郭和司马二人,再看看我陆逊。他们能将别人当成棋子任意摆布,而我却只是那万千棋子中的一枚而已。



    唉,算了。我的意识也在冰封之中开始模糊起来,视线也不再清晰。我的思维渐渐停滞下来,没有人能拯救我冰封的身体,更没有人能拯救我那颗被冰封的心……



    司马懿和郭女王已经离开了,空留我一人封印在冰块中。我不会指望有人来救我,徐无错小说 m。quledU。盛的人马不会发现这个鬼地方,方圆百里别说人影,连只老鼠都找不到。



    然而就在我的身心都陷入冰寒的绝望中时,我隐隐约约间感受到前方传来了一股暖流。我体内的小蛇应该都被冻住了才对,魔法能量的反应我也无法感知,这股暖流是从何而来?



    令我瞠目结舌的是,封印在我周身的冰块在汩汩暖人心脾的热流中竟缓缓融化开来,朦胧间,一双暖暖的玉手捧起了我的脸颊。



    那双手的温度在我原来的感觉中,是冰若寒霜的,但如今我是一个面色惨白,四肢僵硬,体温出奇之低的大冰人。只有在我比她的身体更加冰冷的时候,我才能感受到他手心的温度。



    “春……华……”虽然我的视线并不清晰,全身瑟瑟发颤,但抱住我的人是谁,就算只是感受她的体温,我也知道,那个人是我毕生的至爱。



    春华召来火元素,将冰块融了开来。她满面泪花,紧紧的抱着我,体温传遍了我的全身。虽然我的身体还僵硬着,但的内心的冰封却被砰然击碎。这不是在做梦!



    “对不起……我实在不忍心看着你死去。”春华喃喃地说着。我明白,在她冷酷的外表下一直潜藏着一颗赤诚的心,她不会背叛我,因为那份爱并不是虚假的东西。



    静静的被她搂着,我的神智渐渐清晰起来。不知过了多久,我的身心苏醒了过来。我开始问她,先前在司马懿身边所说的那些话究竟是真是假。



    她并没有解释这个问题,而是默默的将右手掌心打开,从中冒出了一团绿色的圣洁光束。



    我愕然一惊:“这是……”



    “这是你们东吴帝国的命脉。”春华低眉黯然道,“如今三足鼎立,取得他国命脉者即可成为统一天下的人。魏帝国的蓝色命脉被仲达掌控,而蜀汉的红色命脉则被诸葛亮控制。原本东吴的命脉已被我盗走,打算献给仲达,但我实在不忍心做出如此伤害你的事。”



    “春华……”我浅笑起来,好似沐浴春风般惬意,“你的内心对我并不是绝情的吧。”



    “就算如此,你我今生也无缘再见了。”春华说着,抬手推掌便将象征东吴命脉的绿色光束推进了我的胸口,一瞬间,滚滚热流涌入心房,全身的寒意顷刻间消散净尽,身上顿时充斥了一股开天辟地的力量!



    春华如同初见时一般冲我微笑起来:“我现在已经接受了东吴的命脉,我已经成为江东的擎天之柱了。加油吧,我会在心底默默祝福你的。”



    “春华……我们……我们永远在一起,好不好?”我热烈盈眶,当时难以想象我有多么激动。



    “不。谢谢你陪伴我的那些日子,跟你在一起,我很开心。只是,我今生已经注定是司马仲达的人了。”她背过身去,惨笑道,“今生亏欠你的,我来生定当偿还。我们……三生石旁再见吧。我答应你,今生虽无缘,但来世,我是你的人。”



    “春华……”泪水倾盆而下,我难以自控。



    “叫我水仙吧,来世我愿做你的水仙花。”转过身,她笑得春风般甜蜜。



    “水仙……如有来生,你我永世相依。”



    春华笑着捧出了襁褓,一个面如白玉的婴儿正安静的沉睡其中。我正讶然,春华却微笑:“他是我们的孩子啊。虽然我已和仲达生下师儿和昭儿,但这个孩子却属于你。”



    “这是……我们的孩子……我当爹了!我当爹了!”仿若天降甘霖,我畅爽开怀。



    春华将孩子递给了我,飘然而去。此去,今生只恐无缘再见。她曾为了司马懿背叛过我,伤害过我,陷江东子弟于万劫之中,然而这反倒证明了她对夫君的忠诚,对爱情的坚贞。而她虽然偷学了我的技能,取走了江东机密,但她没有对我落井下石,还将东吴的命脉和我的孩子交还给我,也证明了她的心中对我还存有眷恋。



    她承诺来生与我相爱,而我夙愿已了,但爱情却不是我今生宿命的主旋律。我既已握江东命脉,就该竭智尽忠,率东吴的雄狮争霸天下。



    想到这里,我那颗遗失已久的战斗之心再次被捡了回来。周瑜的厚望,吕蒙的遗嘱,我决不敢忘。他们或许在天国大陆看着我,而我,决不能让他们失望,更不能让春华失望!



    各地的告急文书先后传来,一时之间,无人能挡蜀军的锋芒,江东上下愁云惨淡,主公孙权寝食难安。



    刘备,这个害死我父亲的仇人,我一定要亲手将你打下炼狱!我终于,等到了这千载难逢的复仇之日。大耳贼,我必将用你的鲜血祭奠我父吕奉先的英魂!



    蜀汉的复仇大军如惊涛骇浪般滚滚逼近,短短半月已杀到猇亭,并浩浩荡荡的扎下了七百里连营。奇怪的是,如今吴蜀相争,北方的曹魏却按兵不动,想那曹丕不是笨蛋,要是趁着此时兵发两路,吞并吴蜀简直易如反掌。



    而并非曹丕想不到,而是司马懿故意不想让我江东亡国,毕竟比起我江东的存亡,诸葛亮的存在更为可怕。但我却坚信,是春华对我的爱恋,迫使司马懿劝阻了曹丕对东吴的趁火打劫。



    王后步练师向主公举荐了我,主公欣喜之余立马召见了我,并亲自登坛拜我为大都督,让我总领东吴三军。这一天,我等了很久很久,等到春华离我而去,孩子都呱呱坠地了。



    “东吴成败,在卿之手。”孙权郑重地将三军的兵符交到了我的手上。



    许多老将嫌我年轻,认为我不能担此大任,但孙权却力压众口,给我以信赖的目光。



    此次出征,我不是一个在战斗!我妻春华、义兄吕蒙、恩师周瑜、大师鲁肃、父亲吕布、母亲貂蝉、姐姐吕雯,义父陆仁、师父美杜莎、主公孙权……他们,都与我同在!为了不辜负你们,我必将手刃刘备,杀尽蜀军!



    “如果你哪天解放了你的全部法力,你就能爆发出惊天的实力。你的身体越虚弱,所受的伤越重,流掉的血液越多,越是接近濒死,你就越不会死,你的能力反而会走向巅峰,战斗力只会越来越强。而那招,叫做‘无限连蛇’,是‘秘术异蛇’的最高境界,伤得越重,肉体重生的速度就会越快,只要你还有一寸肉身在,你就能无限再生,不死不灭!”



    回想起师父临行前对我说过的话,我想我人生的巅峰很快就会来临了吧。只是这一次,我真的能做到那样的地步吗?



    无限连蛇,或许根本用不着。但那刘备毕竟是剑神,他持有雌雄双股剑,蓝色之剑为雌,称为“仁德之剑”,能够给人传递魔法能源,替人止血,救人性命,而他的另一把红色之剑为雄,称为“杀戮之剑”,能杀人于血光中,将敌军斩成血海,大肆屠戮生命,两把剑的作用正好相反,也因此代表着刘备此人的阴阳两面。以仁德之心感化下属,为其效命,以暴虐之心对待死敌,绝不留情!



    作为我的仇人和强敌,刘玄德的实力相当可怕,不仅能驾驭魔王附体的诸葛亮,还能以其超群的剑术接管了降妖伏魔的蜀山剑派,凭借蜀山弟子们的力量来限制诸葛亮,不至于让他大权独揽,无法无天。而此次伐吴,他带来的不少兵士都是蜀山弟子,因此进军才会如此神速。



    我重视他,但我并不惧怕他。只要我的信念不灭,我就会一直战斗下去,无限的重生,无限的化出异蛇,直到将他完成击溃为止!
第七十四章 水仙,来生见!
    我踏上征途,来到了前线,而这是我第一次执掌三军,独自抗敌。我在想,如果在此战中我大获全胜,必将威名远扬,司马懿和诸葛亮也不敢再小瞧于我,但此战要是败了……



    不可能!我不会失败!我不该胡思乱想,因为我永远都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此时徐盛进入了大帐,称蜀军每日都到大寨前来叫骂,众将都怒不可遏,纷纷请战。而我却告诉徐盛,把断头台架好,谁再敢请战,立马斩首示众。



    美杜莎师父曾告诫于我,无论是修道修魔,修仙修佛,还是为神为妖,为人为将,都必须学会隐忍不发。想要战胜对手,就要比对手更沉得住气,任何时候都不能丧失理智。如今刘备放着皇帝不做,跑来江东送死,已是为了复仇而丧心病狂。我虽然也恨刘备,也想要为家人复仇,但我不会因此被仇恨拉低了智商,丧失判断力。



    然而任凭我如何隐忍,将士们如何抱怨,殊死一战却也在所难免。而我已做好了与刘备决一死战的准备,我的脑海中已经能想象出刘备惨败时目瞪口呆的画面了。



    如今正值七月酷暑,空间中的火元素旺盛无比,纵然隔着几百里,我依然能嗅出山林间的火星味。而正处在癫狂状态刘备急于求成,将战场选在了深山(无)(错)小说 m。QULEDU。Com密林间,我真求之不得!他打了一辈子的仗,如今却做出了猪一般的决定,我只有两个字要送给他:找死!



    战阵前,我与刘备相遇。时隔二十年,刘备已是白发苍苍,青春不复,而我却正当人生的黄金岁月,年轻有为。我不由得感叹起来,当年的仇人,如今一个个老去,我是多么希望他们都能回到当初的年龄,与我公平的一决高下。



    “陆逊小儿,纳命来!”刘备急不可耐的朝我冲了上来,他红着眼,怒容满面,闪电般杀到了我的面前,仁德之剑未曾闪耀,但杀戮之剑却血光熠熠。



    砍我,拼命的砍我,不顾一切,刘备杀意凛然,咬牙切齿的丑态在我面前尽展无遗。我放出了秘术异蛇去阻止他的斩击,但杀戮之剑果真名不虚传。一剑接着一剑,剑气随着刘备的愤怒和怨气的增幅而越发强劲,斩波不断从剑身上暴射出来,将漫天狂舞的银蛇纷纷大卸八段。



    现在的刘备,只有一个意识,那便是砍死我!一剑剑的怨念的斩击,一道道复仇的斩波,将我的身体摧得七零八落,肉身迅速被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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