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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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之歌-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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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贝尔上前一步,在他的示意下女孩子们纷纷后撤几步。

    “Volcanus;vesus;expressos…”

    并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咒语,地球的拉丁系魔法的咒语发音让女孩子们误以为这就是上古语言。她们互相看了下,都能感受到彼此的激动和期待。

    咒语并不长,只有短短的十秒钟时间。

    既然自己名义上的主人说了,那自己也并不需要遮掩什么。让这个世界的主宰者看到自己具备一定的实力对自己在这个世界的生存大有帮助;只要自己的实力并不会让他们感到威胁,那么他们便很可能觉得自己是值得利用的。

    只要他们决定利用自己,就能够给自己充足的时间来适应这个世界,改变自己的命运。

    所以……

    双手张开,伴随着最后的咒语的音符,暗红色的光芒从指尖处透出,草坪中心开始起风。

    环绕着中心,风速急剧加快,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从透明变成淡橙色、再变成红色、深红色、暗红色……

    高达五米的巨型暗红色风柱出现在众人面前,带着绝对高温的狂风嘶吼着,无情璀璨被它所接触的任何事物!它散发出来的热度让距离它达百米外的女孩子们都感到热浪扑扑而来,忍不住又退了几步。

    如此惊悚的场景毕生都没有见过;熊熊火柱仿佛无敌巨人,热浪挂在脸上生疼,惊奇感已经被恐惧所取代,那是人在面对无法抗衡的事物时的本能反应。忍不住,再次退却了几步!

    只有棕发的琳娜没有动弹。

    在她看来眼前的景色不亚于最美丽的油画,是绝世的艺术品。梦幻般的美,美!再看向那绘制了这一美景的艺术家,心中某种情绪在酝酿着。

    “……Dranicus;FRAGOR!!!”

    血色火柱猛地收缩,仿佛一只大手狠狠握住它;然后,再扩张开来,横扫途中一切事物!!

    随着火柱以巨大的爆炸收场,琳娜心中的某种情绪似乎也爆发出来。



………【第七章 平淡的学习】………

    第七章平淡的学习

    午休时草坪上的场景自然被不少人看见;没有看到的也在瞬间被朋友们以炫耀地口气通知了。

    老师们并没有行动,他们已经接到了通知暂时不干涉那未知、传说中是上古英灵的使魔的任何动作。而他们在见识了草坪上的一幕后,不少人确实开始相信起传言来。

    对于利贝尔而言,直接后果是周围射来的目光少了不少,而剩下的无一夹杂着敬畏感。

    下午的课程稍稍枯燥了些,无论是学生还是老师都被草坪的一幕弄得心神不宁,想专心上课的人也不自觉地被身旁的人感染,课室间难得出现学生们的窃窃私语声。几个亲临现场,切身感受过那魔法的艾德琳同伴们此刻个个如同英雄般,向同学们炫耀着,有声有色地讲着那魔法有多么可怕、厉害之类。

    其中只有琳娜似乎安静了很多,不过在大家都把精神放在听故事的时候,并没有人注意到她的异常。

    【那个魔法叫什么名字?】

    【火祭】

    四级魔法:火祭。攻击距离一百米、影响范围五十米,属于中等范围攻击型魔法。在地球这已经属于高级魔法,绝大部分魔法师一辈子也不可能施展出来的魔法。

    以女孩的年龄和魔法修为自然目前不明白这个魔法的强大,她只是单纯地感觉这个魔法很厉害,仅此而已。

    虽然一开始刚一见到这个魔法的时候心脏都几乎停止了,但随即想起施法者正是自己的使魔,于是心也静了下来。现在恐惧早已消失,剩下只有自豪。

    女孩的同学们或许还要考虑到这是课堂而把交谈的声音压到最低,但女孩却不需要这方面的考虑,毕竟她与使魔之间的交流是无声的【你现在才十八岁,那你是什么时候就掌握了这个魔法的?】

    【两年前】

    【你的导师是你那个时代最厉害的吧?他又有多厉害?能和贤者会第一长老玛古斯大师相比吗?】

    【虽然不知道你所说的玛古斯大师是谁,但我的导师的实力是我的十倍;似乎不多,但是在魔法战斗中实力多出一倍都占据压倒性优势……如果真正打起来,三十个我都未必是导师的对手】

    【那……你的导师现在在哪里?】

    【小姐,我已经失忆了】

    【对哦……】

    有些事情毕竟不需要让女孩知道,比如自己第一次施展这个魔法的时候,正是围剿导师到了最后关头……自己正是临场突破发挥使出‘火祭’后,才在名义上‘消灭了导师’。况且自己已经解释过自己失忆的问题,一旦回答出一些不应该是失忆者能够回答出来的问题话,麻烦可是不小。

    女孩似有遗憾地摇了摇头。

    下午二时左右下课了,学生们鱼贯而出。走在人群的前面,利贝尔问道【你下课后平常都会做些什么?】

    【复习啊、陪朋友聊天啊、玩啊、参加社团啊……】

    【这个学院还有社团?】

    【是啊,像我参加的是音乐社、但还有很多很多其他的,比如栽花社、烹饪社、草药社、文学社、话剧社等等】

    【……那,今天你准备做什么?】

    【今天音乐社休息,我准备回宿舍看一会儿书;今天下午的课有很多地方需要复习】

    【如果你哪天有时间的话,希望你能教会我……帝都语,就是你们所使用的语言。我既然要在这个世……时代以你的使魔身份生存,又不同于平常的使魔,那么懂得你们的语言对我而言非常重要。所以如果你哪天有空余的时间……】

    女孩听后咬了咬下唇;利贝尔发现她在思考的时候习惯性喜欢这样露出牙齿,很是可爱。

    【其实今天下午的课书本我已经看过了,只是有一些笔记需要整理……这样,我们回去后就教你帝都语吧】

    【多谢了】

    …………

    【跟着我的顺序念……】

    “Bue;jun……”

    “Graeciatus”

    “Aeu;rivus”

    你好、谢谢、再见。

    利贝尔就从最基础的帝都语学起。虽然艾德琳很难称作一名称职的好老师,但利贝尔却绝对可以算得上天才学生;想想也是,一个二级魔法最少需要记住580个音符、三级魔法需要1800个音符、四级魔法需要一万个音符。当一个人能够在十秒钟之内一字不差、顺序不错地背出一万个音符,那么背几千个单词就完全不是问题。

    帝都语的语法结构与拉丁语类似;与依靠单词在句子所在的位置决定意思不同,帝都语则通过每个单词结尾的附加字母来决定,至于位置则完全随意。打个比方中文里‘人咬狗’因为人摆在狗的前面,所以知道是谁咬谁。而帝都语的主词结尾加er,于是人er咬狗、狗咬人er、人er狗咬、咬人er狗所表达的意思都只有一个,就是‘人咬狗’。

    只是一个下午加上半个晚上,利贝尔便已经掌握了最基础的单词。如果结合对方谈话时的表情、动作和上下文的话,也能把对方的意思猜明白个七七八八。

    于是可怜的艾德琳再次被惊讶了。

    吃完晚餐,艾德琳便开始准备起明天的学习,可见女孩确实非常用工努力。

    利贝尔躺在已经换了一个更大的沙发上,手上拿着从房间书架上随意挑出来的一本书翻看着,不时遇到不懂的单词还大声询问女孩。

    “Empocia是什么意思?”

    “……印象。”

    “那Rumali是什么?”

    “粗俗的人。”

    数十个问题下来利贝尔读得津津有味,艾德琳却烦了,她忍不住皱眉道:“利贝尔你能不能安静些?我这里还有很多作业要做!”

    “明白了”利贝尔毁了挥手以示投降,随即把书本扔在一边,转而看着女孩专注于学习的侧脸。

    虽然这两天是利贝尔记事以来最放松的时候,天天处在微笑与阳光中,笑容多了不少,但是时候继续修炼了……

    魔力来源魔法冥想。

    通过冥想来聚集体内的魔力元素,吸引体外的魔法元素,让自然魔法元素在自己身上过一遍后,便会有一点点的自然魔法留在体内;这边是冥想后的成功。

    冥想需要三点关键:即体内魔力的亲和度、体内魔力的吸收度、以及自然魔法元素浓度。自身魔力约越亲和就越能吸引更多的自然魔法元素,而这吸收度越厉害,就能留住更多的自然魔力在体内。人的经脉有限,每天所吸收的魔力也是有限度的。超出这个限度不仅不会增强反而可能损害到自身。

    当然这个限度仅仅是针对天才;普通贤者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都在冥想,也会由于亲和力和吸收度不足而根本触及不到这个限度。所谓的天才能够在冥想八个小时左右达到限度,而利贝尔达到限度的时间是三个小时。

    闭上眼睛,放空思绪,让身体里的魔法元素翩翩起舞,让体外的元素伴随着每一个呼吸进入体内,二者交融。意识存在,但是没有任何作为,一切都是这副身体的本能在驱动。

    等意识重新恢复作为,也就是达到限度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三个半小时。

    女孩依然在埋头书本中努力奋斗,估计是以为自己已经睡着了吧。摸着身上的毯子利贝尔如此想着。不过随即对一件事情产生了困惑……

    三个半小时?

    平常哪怕自己状态非常差的时候也不过三个小时十分钟而已;为什么今次居然耗时三个半?按道理这个世界的魔法元素浓度比地球有过之而无不及,跳动频率又是完全一样的,那应该提前完成而不是延缓啊?

    虽然困惑和无法理解,但这并非致命的问题,利贝尔只是在心中记下。



………【第八章 暗流涌现】………

    第八章暗流涌现

    距离格拉纳达魔法学院莫约三里地的城市,帝都是整个萨尔贡帝国的首都;一块块巨型银白色大理石组成起帝都的城墙,无怪乎其‘白城’的称呼。环山而建,帝都的东西南方皆由高二十米的巨大城墙组成,北面则靠在海拔数千米的‘银山’之山脚。这里是平原与山岭的分界线,绿油油的草原配之以大雪封顶的险峻高山,两个极端的景色融合一起,造就只有帝都人才身处其中的绝佳美境。

    有六条整齐宽大五米的大理石路从远方通向帝都,他们将帝国的东南西北与心脏贯联一起,是帝国的血管,把皇帝的命令传达到四方。

    ‘咯哒咯哒咯哒~’

    一匹白色骏马奔驰在大道上,健壮的四肢以富有节奏的频率施张着,马鼻随着每一次呼吸喘出点点雾气,马蹄踩在齐整的石板上发出清脆响声。

    黑衣骑士双手紧握着缰绳,皮靴紧紧夹住骏马腹部。迎面而来的风将他的金色长发吹乱,长长的斗篷也随之起舞。

    城门处汇聚着不少等着入城的人们,见远方骑士飞速而来下意识地让开了一条路。

    守城士兵们自是认识骑士一身黑衣上显目的爵位标志,很自觉地没去打扰而是任由骑士飞驰而过。

    进入城内自然不可能如城外那般使劲全部力量奔驰,特别是城南的商业区里行人颇多地势复杂,哪怕骑士再急也只得放慢了脚步。“让开!公爵大人特信命令你们让开!”

    黑衣骑士艰难地穿越了南区,来到内城。

    这里就不如外城卫士好说话了,凡不是贵族或者拥有贵族所批示的许可证,所有人都不得入内。黑衣骑士自觉地下马,向一名穿着浮华铠甲的卫士递上了爵位证明书:瑟·格里菲斯·米璐·玉温尼·狮鹫。

    内城是不可骑马的,格里菲斯脱下帽子牵着马匹快速朝目的地前去。

    这是一个英俊的人。白皙的皮肤、深蓝色的眼瞳,微微卷起的金发,秀丽的五官,修长的身材。若不是胸部平平和清晰的喉结被误作是女子也实属正常。

    面颊上的滴滴汗水、皮靴上厚重的尘埃、有些发黄的衣领无不证实格里菲斯是经过长途跋涉才抵达这里的。不过敏捷的脚步没有一丝疲惫的感觉,一手拉着缰绳一手扶着腰边的长剑快速行走着。

    莫约十来分钟后,格里菲斯来到了一间占地庞大的奢华别墅前。

    所有帝都人都知道这个地方;没有来过却也绝对听说过。因为居住在这里的是帝国公爵阿伽门农阁下;元老院的首席执掌官。

    帝国虽然是以皇帝位最高元首,但事实上皇帝的权利并不是至高无上的。说到底在国家元首这一职位被称作‘皇帝’之前,名字只是‘第一公民’。哪怕经过变革成为皇帝后,依然有代表贵族利益的元老院与之抗衡。一个皇帝的权利有多大除了看皇帝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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