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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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魂-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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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里看着我的目标,直至他额上迸裂出鲜艳的血花。



然后我快速地伏下身体,“轰!”我身侧前方的轿车,被本来应该命中我的子弹击中了,足有半个拳头大的枪眼冒着烟,那杂种用的居然是反器材狙击枪!怪不得刚才我虽然避过了,还是被烧断几根头发。



被人用反器材狙击枪搞,让我极度不爽。哪怕要杀我,也犯不着用这种打哪儿断哪儿的反器材枪吧?这玩意可是打装甲目标用的啊!我在那三辆连环相撞的汽车边上打了个滚,悄悄地端着枪探出头……



就在这时,我在狙击镜里见到那家伙,离我不到二百米,而且更怯人的是他也发现了我,已经装好子弹拉完枪栓,我没有选择了,完全没有选择,那家伙显然也发现了这一点,几乎在同时,一刹那间,双方都扣响了扳机。



百忙中我能做的只是把头从狙击镜上移开,一股灼热的气流从我头骨边上呼啸而过,反器材狙击枪巨大的声响这次我听得一清二楚,我心头的震撼久久不能平息,那可不是说笑啊,我的头骨再硬,要是打中了,我想九成九是真的完了啊!



我愣在这里,就维持着一个别扭的姿势,直到那反器材枪发射时的巨大声响已经消失良久,我才定下神来,却见到手中的狙击枪,整个狙击镜都不知所踪了。



那四五个人还在和那七八只腐尸纠缠。我背起狙击枪,掏出那把白银手枪上了膛。我想我一定要干掉那个杂种,不然我就离不开这里,他手上有一把反器材枪,我还能跑掉啊?要不他死,要不我亡,不用想,我一定选择他死的。



跃过路面的货柜车轮胎,我跑着“之”字形的路线冲了过去。直至跑到他跟前,我一口气才松懈下来,他已经死了,诡异的是我本来瞄准他额头的子弹,可能因为我一瞬间的移动,变成命中他的咽喉,弹头搅烂了他的喉管,再打断了他的颈椎,他死得不能再死了。



我捡起他扔在地上的反器材枪,透过狙击镜,我清楚地看见那几个人类,还在纠缠那七八个腐尸。我心里突然有种报复的念头,如果一枪一个把那四五个人干掉,对于我来讲不是什么难事,在这种三四百米的距离上。



但是,搁在扳机上的手指骨终于没有压下去,我还是慢慢地松开了指骨,从这把反器材枪上取下狙击镜,还好,它可以装在我的狙击枪上,我一枪就打中了四百米外那个人手上的步枪,他尖叫着躲闪,一点也没有刚才的豪迈。



当我打中第二把步枪时,他们疯狂地后退了。



拆开狙击步枪,我把它们一件件在皮箱里装好,提着皮箱和那台仪器,我慢慢地向前,有几只腐尸要跟着我,但我突然回头疯狂地号叫了一声,让它们颤抖得跟秋叶一样,再也不敢动弹了。



我从两个狙击手身上搜出三包烟,叼上一根,点着,我走在废墟的大道上。



淌着泪,我无法不流泪。因为我从来就不是那种绝情的枭雄。真的,生死关头我是没得选,要有得选,我真不想开枪。但我还是开枪了,杀死了两个同为人类的家伙。用的,是一把老萧为我准备的,用来对付腐尸、变异生物、吸血鬼或海伦纳的狙击步枪,用的是白银枪管、白银弹头。对着人类开火,令我感到悲哀,如果皮箱里不是这台仪器,不是我恢复身体的希望,我宁可让给他们,但我不能。



天渐渐地黑了,废墟里静寂得只有风声,前方的树木扭曲着开始生出新芽,大路的边上不时闪着类似电光的东西,也许别人需要仪器,但对于我来说,只一眼就知道,那是残存的辐射能最集中的地方。



我亲眼见过,一只活生生的狗,跳进去以后如何被分解成碎粉,连血花都没有溅出一滴。当然,也见过腐尸和人、变异生物被这种极强的辐射能摧毁。我想这玩意也许就是让废墟这么荒芜的原因之一,它也许过一会就消失了,然后出现在另一个地方,也许一个月、一整年都在这里,根本无法加以标识。一些援救队伍一进入废墟,误入这种辐射能,就整个被干掉了。除非跟我一样,在这里呆久了,一眼就能看出不对。



可是一眼看出不对,又如何?我当然知道,这是极高明的经验,可我却开心不起来。真的,我觉得还不如当年读书时,打篮球学会一个急停后仰投篮让我爽。



嗯,我弹开烟头,把它弹进那辐射能里,几道电弧就把那烟头分解得粉碎了,但有什么用?真的是不如一个急停跳投好用啊。起码我在篮球场上一用出来,场外的女同学,还会叫几声:“小秋好棒!”就算不认识的,也会说那个肥仔身手真不错。



'奇'在这废墟里,有啥用?别说什么何必别人认同,这是公元三千年的世界了,不是二千年前那种著作一本、藏之深山的社会,甚至连千年前那种关起小楼成一统,到现在也是扯蛋了。我又不是古人,我生在这个年头,长在这个年头,我本来就习惯了,我得要有人认同。



'书'我很无奈地学会了许多东西,基本弹无虚发的枪法,比以前敏捷得多的身手,对这废墟的各种陷阱、地域的感知,可是对我来说,真的没有一件会让我爽。对了,古人其实也说过,锦衣夜行嘛,我觉得就这理:有本事,得有地方炫;有能力没地方炫,比无能更让人郁闷。



'网'还好,还有玉真,我是这么安慰自己的,还有让我怀念的小雀斑,这些也是支持着我在这废墟挣扎下去的支柱吧。但不论如何,我想恢复了身体以后,我一定第一时间离开这里,这里不是人呆的地方,我起码应该住在一个有霓虹灯的窝里。



我走了两天一夜,在这天天黑以前,我找到了一个倒塌的住宅楼的地下停车库。楼房塌下时,刚好封住了入口,我实在走得太累了,花了几个小时把那入口扒出一个口子,爬了进去,发现不出所料,里面还有一些车子。



开着第二十一辆车子去撞停车场出口的大楼残骸,终于撞开了。于是我就在余下车子里捡了辆皮实的,开了出去。我来的时候是有直升机的,如果靠双脚走回去,我怕明年都不一定能到。



我本来是找了辆一边有四开门的欧产加长轿车,反正这里哪辆车,核爆前都是我买不起的,我没理由不整辆好的,让自己舒服一下。结果五分钟后,我就把车开回地下车场了,不过那车已经撞来刮去的,面目全非了。



开这加长车,还真是个技术活,再说现在这路上,时不时得撞开一些障碍物、汽车残骸什么的,这车根本就弄不了这个事,兼之路面上就算没障碍,也少不了砖石之类的,实在很不好驾驶,只好回来老老实实换了辆越野车。



但两天后,我就后悔了。早知道我绝不换这辆越野车,无论那辆加长轿车多难开,我都把它给开过来。我遇到了一队人,他们要搭车。也许别的人我可以不理,但他们的衣服和旗帜上,都有白底红十字的标志。



我想一个人,只要心底有一丝良知,大约是不可能不管他们的,何况这支队伍里,有三分之二是我的族人。等我用华语和他们聊了几句,很明显我的族人眼神里对我的恐惧已经减弱了不少,还有几个拿着枪的,不知在哪听说过我,居然来和我握手,可能是玉真的战友还是什么师兄弟吧。



当我对那些西方人掏出十字架时,他们终于惊愕地放弃对我念《圣经》了,一味地咕嘟着什么神圣骷髅。这时刚才跟我握手的人里,有一个走过来对我说了三个名字,我张大着嘴,连叼着的烟掉到地上也没察觉。



他说的是我那两位去了的老哥的名字,还有老萧。他说,他是他们的战友。



我想我没有理由不管他们,不,错了,应该说,我没有借口让自己不管他们了。当然车不是问题,问题是没油了,停车场里所有的油都被我放出来,装了两桶,就带在这车上。而如果开的是那辆加长轿车,也许我就可以让他们上车。



但现在,我只能下车,毕竟,在废墟里,我想找啥,比他们还是方便许多。



车子后视镜上插了白底红十字的小旗,就一路往西去了,据说离这三五十公里处,有一个中国城还是唐人街之类的地方。当然他们指的是核爆前,这支小队是去确定有没有生还者,然后发送信号让直升机进来接生还者出废墟。



总之,是个好事吧,加上又是唐人街这种,居住者千百年前也是同出一族的。我虽然知道自己不过是小市民一个,但也不是说绝对不管大义,对能做的,比如说把车和油送给他们,指一指路,说说路上有几个辐射能残存区之类,我还是很热心的。



不过车子还是没装下所有人,刚才几个过来跟我握手的人,留下来陪我一起走。他们要帮我提箱子或仪器,但我谢绝了。不是我不相信人,事实上我从他们身上,感受到了跟那两位老哥相同的某种特征,我说不清,但起码我知道他们是好人。



可是这废墟的日子,让我知道,永远无法预计,你身边的人什么时候会死。我不能把我的武器或恢复身体的希望,放在一个不知道何时会死的人身上,也许他们之中某人,下一秒就会一不小心被辐射能绞个粉碎,谁能保证?



这是一个无序的地方,所以它叫废墟。



我把装狙击枪的箱子背着,提着仪器,跟着他们的脚步向前。他们没问我去哪里,我也没说,只是掏出烟来分给他们,这让他们很惊喜,说进了废墟以后,断烟好几天了,总不能叫支援空投烟吧?



他们有点好奇我的烟从哪来,我随口说了句:“杀了两个想杀我的杂种,从他们身上弄的。”大家就有点愕然了。不过领头那个人主动拍了拍我的肩,笑着说我很有本事,又对其他人说,难道站着让人杀?就算不是核爆后的废墟,不也是自卫么?



我还是发觉,其他人笑得很有些勉强。我对这个家伙有好感,真的,也许他是为了缓和场面才这么说,但我有点感激他。要知道这一路上,我的心情很差,我杀了人,毕竟是同类啊,尽管是无可奈何,但毕竟他们是人。



可是我身边这个新朋友的话,让我好受了许多。嗯,哪怕是核爆前,我也是正当防卫罢了。我挺直了腰,拭去头骨上的一点灰尘,那是之前我的泪水沾染上的灰尘,同时我也拂去了自己心头的负荷。



“我叫洞拐。”他黝黑的脸孔洋溢着笑意,很郑重地向我抱拳拱了拱。古老的礼节,还好那两位逝去的老哥教过我。我连忙放下那台仪器,也学着抱拳行了一礼。老实说,这愈加让我对他有好感了。因为我去了的那两个老哥,有一位常喜欢这么做。



洞拐当然不是他的名字,我知道,是他的代号罢了,但他不方便说,我也就不问。毕竟有个可以称呼的名字就行了。他是一个很健谈的人,我们从天亮一路向前走,一直到天色渐渐地暗下来,我找到一个倒塌了半截的书店给大伙休息,他的谈兴仍很浓。



我也被他勾起了闲聊的瘾头,一路地侃着,有时我突然说不出话了,就比划着,他也不急,尝试着猜我的意思,很不错的一个人。一直聊到入夜,其他的人都休息了,他突然不说话了。



本来以为他是想睡了,谁知道他很郑重地,用完全不同于一路上闲聊的语气,对我说:“嗯,我可以确认你是秋风,是我两位战友口中的小秋了。这是他们给你的。”说着他解开防弹背心,从贴身的口袋里掏出一个扁平的真空盒子递给我。



我打开这个盒子,里面是油纸包裹着的一封信,对,纸的。我想一千年来,大约很少有人再收到这样的信了。何况这封信,不是打印机打出来的,是手写的,用毛笔写的信,落款还留着一个小印,还有一方闲章。



没有看内容,我就知道是那两位老哥之中的一位写的。别说这年头,我打赌五百年前,2500年,能收到这种信的几率,都跟中彩票没啥分别。所以谁会写这么古雅的信,我不用想都知道。



这是一封让人心酸的信,是那两位老哥执行任务出发前写下的,沿海都成废墟了,他们跟我一样,都没有什么亲人了。他们在信里指明,所有可能存在的抚恤金和财产,都交给我,而不是老萧,他们说:“老萧不用我们担心。”



很普通的一句话,但我不争气地,心酸得不行。这俩老哥真的很够义气,他们始终把我当弟弟一样,担心着我。



洞拐在我抬起头时,狠狠地吸着烟没有理会我,直到我的心情平复下来,他才按灭了烟说:“这是一件复印品,原件交到法律部门了。你瞧瞧,是现在跟我回去,还是怎么样?我和你聊这么多,就是为了确认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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